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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66节

  “天作孽,尤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苏贯彻继续宣判:

  “被告人XX,发布诽谤信息,侮辱言论,传播范围极广……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XX……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XX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一道道判决被当庭宣读。

  化作一柄柄攻城巨锤,狠狠地砸在相应被告的胸口。

  “完啦!我这辈子都完啦!哈哈哈呜呜呜嗬嗬嗬……”

  “我不要坐牢,爸,妈妈,你们快来救我啊呜呜呜!”

  “我还要考公呢,我坐牢了政审怎么办……”

  “寅哥哥,你等我三年,三年之后我一定嫁给你,彩礼减半,不要三金都行。”

  “我后悔了,我好后悔啊,啊啊啊!”

  “就因为在网上骂人,我居然被判了两年,这是什么新时代的文字狱,我不服,我要上诉!”

  ……

  一道道哭泣、悔恨、懊恼、惊惧的声音接连响起。

  不安的情绪仿佛病毒找到传播媒介一般,在被告群体之中迅速传播蔓延。

  越来越多的被告哭了起来。

  有人甚至双腿发软一瘫倒在地。

  可谓哀鸿遍野!

  “肃静!”

  “哭什么哭!安静听判决,不要影响其他人!”

  “这才哪到哪,后面有你们哭的时候!”

  ……

  法警冷着脸出言训斥。

  这案子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法警们都很清楚。

  就这些个被告,有一个算一个,都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活勾八该!

  还哭?

  真是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

  苏贯彻没有理会被告们的情绪,继续宣判:

  “被告人XX,在网络上发布诽谤言论,侮辱他人,传播范围较广,造成较为严重后果……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被告人XX……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缓期三年执行”

  “被告人XX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

  “啊?缓期五年执行是啥意思?是五年之后再去坐牢吗?”

  “你个傻逼!缓刑就是不用坐牢了。”

  “我也是缓刑,我判一缓一,呜呜呜,不用坐牢真的太好了,我都快吓死了,还好还好,呼——”

  “那为啥我是判二缓三?算了,至少不用坐牢,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唉,以后可不敢在网上骂人了,这也太可怕了。”

  “吓死宝宝了,还好虚惊一场。”

  ……

  部分被判了缓刑的被告在那边沾沾自喜。

  原本还提心吊胆来着,结果判决出来后一看,嘿,您猜怎么着,居然都不用坐牢,立马高兴起来了。

  对此,林北只想说,你们高兴得太早了。

  是,缓刑确实不用坐牢。

  但其滋味比坐牢也好不到哪儿去。

  毕竟缓刑也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和改造,又不是让你享受生活的。

  国家还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对缓刑犯进行约束。

  各种条条框框。

  比如缓刑犯需要定期向缓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定期参加社会服务,公益劳动等等。

  甚至某些地方还强制要求缓刑犯佩戴特殊手环,一旦离开限定活动范围,立刻报警……

  ……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缓刑犯名义上是不用坐牢,但实际上,不过是换了个更大的牢房而已。

  此外,你猜猜为啥叫缓刑“考验期”?

  考验啥?

  考验失败了又会如何?

  (?????)

第56章 任务完成,惊人奖励!

  一千多份判决书呢,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摞起来都那么老厚一沓。

  一份份判决书宣读下来,苏贯彻说得口干舌燥,嗓子眼儿跟着了火似的。

  声音都哑了。

  后面换了一个审判员继续宣读。

  早上开始,傍晚结束。

  1317份判决书终于宣读完毕。

  判刑最重的毫无疑问是王舒琪,五年有期徒刑冠绝全场。

  此外就是“拳坛十三鹰”,清一色三年有期徒刑。

  说实话,能在“诽谤罪”这样并不算特别恶劣的犯罪里荣获顶格刑罚殊荣,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也就只有拳坛十三鹰这样的奇形异种能够做到。

  其余被告,收获实刑和缓刑的差不多各占一半。

  总之,这个案子所有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全部获刑,无一例外!

  团灭!

  至此,这场轰动全网的网络诽谤案,终于是落下帷幕。

  接下来,那些被判了实刑的被告,会根据其刑期长短,分别被送去看守所或者监狱执行刑罚。

  而那些被判了缓刑的,则会被送回各自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跟当地司法局或者派出所进行交接后,就开始它们缓刑考验期的“愉快”生活了。

  当然了,光判刑肯定是不够的。

  这些个被告还得承担林北起诉自己所产生的诉讼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的案子虽然是集中审理,集中宣判,但其实并非一个案子。

  事实上,每个被告对应的都是一个独立的案子,每一个案子,都会单独产生一笔诉讼费用。

  多的万把,少的几千。

  这些钱是林北出的,但现在,需要被告们承担。

  此外,超过一半的被告还需要向林北赔偿数额不等的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等等。

  林北粗略算了下。

  这场官司打下来,他不但能把支出的诉讼费用全部补回来,还能净赚大几百万。

  这叫啥?

  这特么就叫以战养战!

  ……

  “张老哥,既然你有案子那我就不留你了,下次吧,下次一定好好款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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