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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371节

  说他一句“见多识广”也不为过。

  可即便如此,这次的医疗事故,依旧让小刘大为震惊。

  本身发生这样的医疗事故,已经是非常离谱的事情了,可更气人的是医院方面的态度。

  可气!

  可恨!

  可憎!

  思绪闪过,

  小刘长出一口气,看着杜小康说道:“杜先生,事情的听明白了,你放心,如果你所言属实的话,我们卫健委不会不管的。对了,你刚才说,你们保留了止血钳还有检查单据是吗?”

  “没错,而且我都带来了。”

  说话间,杜小康把东西放在窗口台面上。

  小刘眼睛一亮。

  有证据啊,那这事儿就好办多了。

  一来,举报人提供证据,至少可以说明这个事情十有八九是真实发生的,基本排除恶作剧、故意抹黑等可能性,那么卫健委自然便会对此事更加重视,处理起来也会更加严肃认真和快速。

  二来,有举报人提供的证据作为支撑,卫健委调查此事也会更加顺利。

  “这个......就是留在我媳妇儿肚子里的止血钳......”

  “这是门诊病历......”

  “这是B超检查单......”

  “这是手术单......”

  杜小康依次说着。

  小刘拿起来一一查看。

  随后点头说道:“这些证据我都看过了,基本上可以证实你方才所言。”

  “这个事情我们卫健委肯定会受理并且处理,也请两位放心。”

  “这个表单先填一下。”

  说完,小刘撕下一张纸递了出来。

  杜小康拿起窗口的笔便开始填写相关信息。

  而小刘则依次将止血钳和那些单据,放在一台机器下面,进行扫描取证。

  随后把原件还了回来。

  “这些东西你收好,后续如果有需要的话,可能还得拿出来。”

  “我懂。”

  杜小康点头。

  很快。

  杜小康填好表格给了小刘。

  至此,举报便算完成了。

  “小北,你说......这事儿举报给卫健委真的有用吗?”

  走出卫健委大门,杜小康有些担忧地说道。

  他对卫健委这个机构的职能和权力并不了解,有此担忧也是正常的。

  林北轻笑道:“放心吧姐夫,卫健委就是医院的亲爹,而且这次的事情这么严重,卫健委也必然会重视。你就看着吧,这事儿很快就会有一个结果。”

  “那感情好!”杜小康振奋起来,“希望卫健委动作快一点,我都迫不及待看到那黑心医院被卫健委处罚了。”

  林北勾了勾嘴角说道:“这才哪到哪,给卫健委举报也只是第二步,我的目标,是把相关人等,送进去!”

  “送,送进去???”

  杜小康大惊。

  林北正要说什么,就在此时,一阵电话铃声响起。

  林北掏出手机一看,是大姑打来的。

  “小北!出大事儿了!”

  电话刚一接通,大姑焦急的声音便传了出来。

  林北脸色微变,连忙说道:“大姑你别着急,发生什么事情了,你跟我说说看。”

  大姑语速极快地说道:“就在刚才,仁爱医院给我们发了个律师函,说我们的医闹行为已经涉嫌什么寻衅滋事罪,还说如果不赶紧停下的话,就去法院告我们。”

  林北脸色一沉。

  好一个仁爱医院。

  还真是,碧莲不要了。

  “大姑别担心,这就是他们狗急跳墙,故意吓唬咱呢。”

  “这事儿咱占理,走到哪儿都不怕。”

  “那什么,你先把那个文件发给我看下,剩下的交给我处理。”

  林北语气非常沉稳。

  大姑也冷静下来,说了声“好”。

  挂断电话后,很快便用微信发给林北一张图。

  林北点开查看——

  最上方是红色字体“龙城市景岳律师事务所”,还带有一个logo,显示出这份律师函的发出方。

  下面便是正文:

  “律师函”

  “(2024)景岳函字第0139号”

  “龙城市景岳律师事务所接受龙城仁爱医院委托,指派本所“郑若海”律师作为代理人,现就委托方与贵方医疗纠纷一事,郑重函告如下:”

  “一、贵方陈姝女士,于X月X日X时在仁爱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手术成功,母子平安,陈女士于X月X日X时治疗终结,办理出院。X月X日X时,陈女士再度入院,经检查发现腹腔内有异物,于当晚做手术取出......但请贵方悉知,此事与仁爱医院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不构成医疗侵权。以上事实,均有充足证据予以证明。”

  “二、事发之后,院方依法告知贵方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然,贵方依旧采取错误的方式,对仁爱医院进行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指控,包括但不限于:大吵大闹,恐吓威胁,网络曝光等手段,已经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并侵犯了医院的合法权益,涉嫌网络医闹,本律所已进行证据固定,院方保留追究贵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着仁爱的心态,仁爱医院有诚意与贵方协商解决此事,但须贵方下架视频并公开道歉,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索取赔偿。”

  “特此函告,望贵方所有人员慎思,并妥善处理。”

  “龙城市景岳律师事务所”

  “公章”

  ..................

第314章 律师建议和平解决,赵昌明:No Way!

  “这医院也太不要脸了!居然给我们发律师函!?”

  凑到林北旁边的杜小康,也看到了律师函,顿时气冲冲地喊道。

  林北脸色也是阴沉了下来。

  这个仁爱医院,真的是一再刷新下限。

  现在居然连律师函都整出来了。

  还说他们医闹......

  简直是把颠倒黑白,恶人先告状发挥得淋漓尽致。

  如果是一般人,看到律师函或许还真会被吓到,失了分寸,也可能按照律师函所说,服软认错,息事宁人。

  毕竟,被告上法庭这事儿,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非常具有威慑力的。

  正因如此,律师函也被一些人戏称为“合法的恐吓信”。

  但林北可不是一般人。

  律师函这玩意儿,骗骗啥都不懂的法盲也就算了,但凡稍微有点法律常识,都拿这玩意儿当依托答辩。

  因为律师函只是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要求的法律文书。

  其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

  说白了,就是通过律师向对方阐明利害,让对方知晓法律风险和得失利弊,从而做出一些改变。

  再说得直白点,无非就是跟对方说,你现在的行为怎么怎么样,有何等风险,请立即如何如何,否则我们就会巴拉巴拉......

  这不就是“恐吓”么?

  只不过说得冠冕堂皇了一点......

  当然,律师函也不纯粹是一张废纸,如果你真的有侵权行为,那么收到律师函之后,最好还是认真对待,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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