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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年代:从知青下乡开始躺赢 第254节

  “去的时候带点獾肉过去,让他们也尝尝鲜。”

  刚才去得急,倒是忘了这件事,陈家姐妹过去串门,正好带上。

  他也准备等会给陈师傅送点肉去。

  虽然他和陈师傅接触的时间很短,而且也没有正式拜师,但这关系却是事实。

  不管是陈师傅还是师娘,对他都很好,这份待遇,比亲徒弟还亲。

  现在他的日子好过了,自然好好孝敬一下关系好的长辈。

  “子文哥,你看我这鞋,好看吗?”陈巧依穿著花布鞋,期待的问道。

  “好看。”周子文急忙点头。

  不得不说,陈大娘的手艺非常好,一双花布鞋,穿在陈巧依脚上,看起来小巧玲珑,让人忍不住想要把玩一番。

  旁边,陈诗英同样换好了鞋。

  她俩的鞋一样大,穿起来的感觉也差不多。

  “这鞋做的比我好。”陈诗英中肯的评价。

  陈诗英的手艺其实也不差,不过和陈大娘这种做了一辈子鞋的人来说,还是差了不少。

  “呵呵。”周子文笑了笑,在这方面,陈诗英的有些要强。

  只要是家里的活,不管是做饭还是做鞋,她都做的很好,遇到技术比她好的人,好胜心一下就起来了。

  “子文哥,你饿了没有?”

  穿著新鞋,陈巧依有些舍不得脱下来,反正这会她在炕上,干脆就穿著不脱了。

  “有点饿了。”周子文看了看手表,发现已经十一点半,今天忙活这么半天,倒是感觉肚子空荡荡的。

  “我去做饭。”

  陈巧依积极的举手,她可不能让子文哥饿著肚子。

  陈诗英撇了她一眼,也跟著起身去了厨房。

  等俩姐妹开始忙著做饭,周子文也闲了下来。

  他躺在炕上开始思考下午的计划。

  虽然上午在县城发生了一点事情,但他去县城的目的也达到了。

  一个是取照片,另一个是寄照片,顺便还买了一些日常用品。

  如果没有打架这事,估计他正带著陈家姐妹逛街,然后再去国营饭店搓一顿。

  要是有时间,他还想去书店逛一逛,看有没有看得上眼的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他来说,书籍就是技能,也就是现在挂机位不太够用。

  要是有充足的挂机位,他还想重新学学数理化,以后搞点研发什么的,为自己的祖国贡献一份力量。

  他有挂机面板,学什么都快,只需要有足够的挂机位,不管什么都能学会。

  这么强大的能力,要是不能好好运用,他自己都会嫌弃自己。

  下午他没什么事,正好外面天气很好,他准备先去看看之前在山上发现的野蜂窝,顺便也砍点木材回来。

  反正待在家里闲著也是闲著,还不如把自己的家改造一下,这样住起来也舒服。

  休息了一阵,姐妹俩也把饭菜做好了。

  今天吃的是獾肉,獾肉的营养价值很高,具有补中益气和祛风除湿的效果。

  除此之外,獾肉还能杀虫,像体内的蛔虫,吃獾肉就能排出。

  除了吃,獾肉还能外用。

  獾肉的油脂对烫伤很有效果,涂抹在受伤的地方,要不了几天就好了。

  作为一名半吊子医生,周子文特地让陈诗英把獾肉的油脂留著,万一以后谁被烫伤了,他也有药可以治疗。

  獾肉吃起来有点酸,好在陈诗英厨艺不错,用了一些调料,红烧獾肉,吃起来味道非常不错。

  獾肉的酸味被调料中和,虽然还是能吃出来,但却相当好吃。

  当然,这其中肯定少不了周子文的功劳。

  对于野味,也只有周子文这种见多识广的人,才知道怎么做才好吃。

  要是让不懂的人做,不但不会好吃,而且还会浪费材料。

  当然,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只要是肉,不管味道好不好,他们都觉得很香。

  “子文,好吃吗?”陈诗英看向周子文,期待他的评价。

  “姐做的菜,我最喜欢吃了,特别是今天这道獾肉,其中的酸味处理得相当到位,要不是亲眼看到你做的,我还以为哪个大师出手呢!”

  周子文竖起大拇指,表情夸张的称赞。

  “就知道说好话。”陈诗英横了他一眼,虽然语气有些埋怨,但嘴角不自觉露出的笑容,却能看出她的心情很好。

  女人嘛,心口不一是常事,夸一夸就好了。

  周子文自问,对待女人,他还是很有一手的。

  说说笑笑吃完午饭,周子文赖在炕上休息了一会。

  虽然只是短短两天,但他却睡陈诗英的炕睡习惯了。

  大姨子的炕,睡起来就是舒服。

  或许是上午的事对两姐妹有些刺激,让她们的精神有些疲惫,在周子文睡下之后,两姐妹收拾好碗筷,回到炕上,没一会就睡著了。

  等周子文醒来,他就看到俩姐妹又一左一右睡在他身边。

  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提前体会一把左拥右抱的感觉。

  不过周子文也只是小小的体验了一下,中午的觉,陈巧依和陈诗英都睡得很浅,稍微有点动静就会醒来。

  周子文不想惊动她们,于是小心翼翼的从炕上起来。

  来到门外,周子文眺望了一会远方,回味了一下刚才的感觉。

第301章 再次光临

  回到屋里喝了杯水,周子文收拾东西出门。

  这次他可是全副武装,脚上穿著雨鞋,身上是厚厚的大棉袄,脖颈上围著围巾,脑袋上带著个斗笠,斗笠上面还挂著一圈塑料薄膜,全身捂得严严实实。

  这幅打扮,比得上专业养蜂人了。

  一路来到牛头山脚下,周子文没有停留,熟门熟路的上山,很快来到之前发现野蜂窝的地方。

  抬头望去,一棵大树的枝丫上,正孤伶伶的挂著一个野蜂窝。

  不过这个野蜂窝的颜色有些奇怪,就好像缺过一块,然后被补起来的。

  “呵呵,看来这些小蜜蜂还挺勤奋的。”

  周子文脸上露出一抹坏笑,看来他今天又要当一回恶人了。

  不是他不地道,主要是野蜂蜜好吃,要怪,就怪这些勤劳的小家伙把蜂蜜弄得这么美味吧!

  看到蜂窝还在,周子文也不耽搁,当场就把镰刀挂在腰间,背著背篓往树上爬去。

  他的速度很快,手脚并用,每一下就蹿出很远,就好像一只大青蛙再往天上跳。

  眨眼间,周子文就来到挂著野蜂窝的枝丫旁边。

  因为天气太冷,蜂窝里的蜜蜂也没出来活动,这倒方便了周子文,等他靠近蜂窝,双腿夹紧树枝,先把双手解放出来,然后小心翼翼的用镰刀在上次取蜂蜜的地方切下一块。

  切下蜂窝之后,粘稠诱人的蜂蜜犹如琼浆玉液一般流了下来,幸好周子文早有准备,用垫了一层塑料薄膜的背篓接住,一点没有浪费。

  他的动作虽然小心,但还是惊动了里面的蜜蜂。

  蜜蜂是一种半冬眠的昆虫,在温度低的时候,蜂群就会待在蜂巢靠吃蜂蜜产生热量,维持温度。

  见到周子文这个偷蜜贼,那可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一只只蜜蜂愤怒的从它们的家园里飞出,也不冬眠了,全都围绕著周子文飞舞,凶狠一点的,早就扑了过来,在他身上使劲。

  好在周子文准备工作做得不错,不管这些小蜜蜂怎么使劲,都伤不到他。

  唯一的伤害,估计就是因为飞出来的蜜蜂太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他的视线。

  周子文不是竭泽而渔的人,这次也只取了一小块蜂窝,就算加上流出来的蜂蜜,总共也没多少。

  对这么大一个蜂窝来说,只是九牛一毛。

  他对蜜蜂稍微有点了解,知道这些小东西冬天是不产蜜的,就靠之前储存的蜂蜜过冬,要是他取多了,很多蜜蜂就会因为没有吃的被冻死。

  对于这些勤劳的小东西,周子文还是很爱惜的,毕竟以后能不能经常吃到蜂蜜,就靠它们了。

  眼看蜂蜜流的差不多了,周子文也背上背篓,快速从树上下来。

  对于一些紧追著他不放的小东西,周子文也不管,直接一路下山,路上返回蜂巢的蜜蜂也越来越多。

  等他快到家得时候,身上只有零星的几只小蜜蜂。

  对于这些死犟的家伙,周子文可就没这么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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