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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拘留所,嫌疑人竟是我自己 第519节

  那便是外地人,但是吧……

  外地人来江三市做什么?

  如果是普通人他能理解,是来上班的,老板也能理解,是来创业的。

  但是……

  一个如此落魄的人来江三市做什么?

  做另一个城市的流浪汉?

  任何人做事,都是奔着一个目的去的。

  就算是受害者也不例外。

  对方就算之前也落魄,来江三市也必然是有一个目的的!

  恍然间,徐浩脑海中响起之前所推算的一个线索。

  “‘机器人的发条’!”

  徐浩猛地脱口而出,但话一出口,他本人也愣在了原地。

  如果说,这个发条,就是受害者的把柄,没了他会死,同时,再按照昨晚所预想……

  发条并不牵扯他本人的生命,但却牵扯到了一个比他自己还要重要的东西!

  “还有这个男人……”

  徐浩脑海中再次浮现出一个身穿破旧衣服的男人。

  这是哪个抢劫犯!

  对方熟悉本地,代表对方是本地人,至少也是长久的生活在本地!

  而受害者,据邻居所说,对方居住泥瓦房的时间并不久,而且口音也没调换过来,代表对方也是刚来江三市……

  一个本地抢劫犯,一个刚来江三市不久的外地人,在其中一人死去的情况下……

  另一方为什么要去案发现场看对方!?

  单纯的爱看热闹?

  谁家抢劫犯喜欢钻警察窝看热闹啊。

  所以,对方必然是与受害者有关系!

  至于这个关系是什么……

  “不对,错了,思考方式错了。”

  “应该将注意力放在对方是什么时候和受害者产生关联的!”

  最近几天认识的?

  有可能,毕竟受害者刚来江三市,就算时间短,但认识几个人还是可以的。

  可惜时间太短了,于情于理,对于一个抢劫犯来说,没道理来受害者的案发现场直面十余位警察!

  那么……

  这个时间段就要往前推!

  往前推,受害者便不会在江三市,但抢劫犯却是本地人,熟悉路段,这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养成这个习惯!

  所以,时间线还要往前推……

  再往前推,那双方的时间线将会被推到什么时候?

  刹那间,徐浩瞳孔猛地一缩。

  他猛地脱口而出。

  “草,超子,救人!”

  王超一愣,他都准备回案发现场了,但突如其来的声音还是将他给吓了一跳。

  “浩哥,救谁?”王超愣愣的看了眼徐浩。

  “救谁?”

  他脸色一黑,他脑海中思索出两条线。

  一条他需要验证受害者的线。

  一条……关乎另一人生死的线!

  徐浩深深吸了口气,忍住内心中的愤怒,沉声道:

  “救那个跑掉的……”

  “抢劫犯!”

  “有人要杀他!!!”

第261章 人贩子?不,他们比人贩子更恶毒!

  一个人如何才能在乎另一人的生死?

  很多。

  视野放大,炎黄国的那些英雄,会有十亿多人在乎。

  视野缩小,人的同情心也会对路边的乞丐泛滥。

  但是……

  一个流浪汉会在意另一个刚来自己‘地盘’不久的流浪汉生死?

  可能会在意,比如得知对方的死讯后,连夜开派对庆祝庆祝。

  但绝不会来到案发现场!

  这种行为,大概率是两种情况。

  一,是为了确定受害者是否真实死亡!

  二,便是被莫名的悲伤所驱赶,来到现场。

  前者的话,倒是不怎么可能,毕竟只看表象的情况下,受害者无论生死,都与对方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关系,便没有理由会冒着被抓的风险来到被警方封锁的现场!

  那么便是第二了。

  被情绪所驱使!

  什么情绪?

  什么情绪不重要,重要的是死的人让对方产生了情绪!

  快乐也好,悲伤也罢,总之是要有情绪的,这代表受害者在对方的心中地位不会低,之后,完全可以根据推理推断出双方的关系!

  而徐浩,此时脑海中便有了一个模糊的思维路线。

  对方躲在角落偷看,而不是瞥一眼直接走……

  两者看起来没什么区别,但实际却天壤之别!

  前者,是‘一直观看’,后者,是‘瞥一眼’,什么东西能让人一直看?

  在意的!

  对对方的死会表示负面情绪的在意!

  若是开心,会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由内而外的泵发,精力会得到短暂的增幅,随后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动作,变得多动。

  而对方是处于静止状态,只有悲伤,才能让人处于肉体上的静止,大脑短暂的冷静下来!

  但如果说,对方为受害者的死感到悲伤的话……

  那问题就大了!

  “浩哥,你是说人口拐卖!?”

  王超在经过点拨后,瞬间就领悟了其中的意思,让周围的警察感到无比的震惊。

  这哥们的二等功不是混的吗?

  怎么好像真有真本事啊!?

  王超倒是没理会周围人的震惊,此时他眼角一跳。

  刚才他已经给市局打了电话,让他们务必要去找出那个抢劫犯的身影!

  之后在听到徐浩的话后,几乎是刹那间便领悟了他的意思。

  抢劫犯的年龄不大,目测最多三十岁。

  受害者四五十岁的年纪,往前推二人认识的时间点……

  十年?

  不,十年前,受害者也只是四十岁,抢劫犯也只是二十岁,这种肯吃苦的人,在这个年纪阶段正是飞速积攒自身经济的人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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