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141节
第125章 我什么都会做的
迈克尔和狄更斯几乎是同时抵达的。
一见到米歇尔,迈克尔就来了个熊抱。
他的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容,整个人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狮子。
“米歇尔,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已经想好了十几个专栏的名字,全都是用来抨击那些尸位素餐的议员的!”
和亢奋的迈克尔相比,一向活泼的狄更斯都显得沉稳了。
他摘下礼帽,用他那充满动态的表情和米歇尔打了个招呼。
“你们的事我听说了......”
“伙计们,不得不说,这件事你们干得太漂亮了。”
“下次可一定要喊上我。”
说话间,三人在客厅柔软的沙发上坐下。
“好了,迈克尔,先冷静一下。”
米歇尔给两位朋友倒上茶,率先开口。
“今天请你们来,就是为了讨论我们新报纸的事情。”
是的,在决定和迈克尔一起做一份新的报纸后。
他和迈克尔商量后,决定把老伙计狄更斯也拉上。
毕竟,这家伙的影响力和作品依然是顶尖的。
也颇有一些人脉。
不过做主编就算了......狄更斯是一个好的作家,但未必是一个好的报纸主编。
事实上,狄更斯只适合做虚构作品的刊物主编。
在这方面他是内行。
《本特利杂记》的成功,就是个明例。
历史上,狄更斯后来曾创办过一份叫做《每日新闻》的日报,但三个月后他就承认自己不适合担任这个职位而辞职了.......
说到正事,迈克尔的眉头就微微皱了起来。
“米歇尔,说实话,我有点担心。”
他端起茶杯,神情变得严肃。
“创办一份新报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印刷、发行、渠道.......这些我都有一些人脉可以解决。”
“但最关键的问题是,我们拿什么来吸引读者?”
“《伦敦快讯》有它固定的读者群,《泰晤士报》更是庞然大物。我们一个全新的报纸,凭什么让人们掏钱购买呢?”
“我们需要一个引爆点,一个能让所有人都为之疯狂的东西。”
迈克尔的担忧其实不无道理,这也是任何一份新的报纸都必须面对的生死考验。
他并不担心米歇尔的才华,而是担心米歇尔最近也太高产了,难以马上写出顶尖的作品。
而众所周知,作家的灵感是需要时间沉淀的。
你看,即便是查尔斯这样以前做过书记员,同时又灵感爆棚的天才作家,这两年也就只写了《匹克威克列传》和《雾都孤儿》。
而米歇尔呢?短短的几个月已经拿出了多少惊艳的作品出来了。
而现在,米歇尔能够为这份新生的报纸拿出一篇引爆伦敦的作品吗?
狄更斯也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迈克尔说得对。连载小说确实是吸引读者的好办法。”
“但伦敦的报纸,几乎每一家都有自己的签约作家和连载。想要脱颖而出,我们必须要有一篇具备绝对统治力的作品。”
作为这个时代连载小说的王者,狄更斯比任何人都清楚其中的门道。
他看向米歇尔,那双灵动的蓝眼睛眨了眨眼,意思是现在看你的了。
面对两位好友的疑虑,米歇尔只是笑了笑,显得不慌不忙。
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转身从书桌上抱来了那叠厚厚的稿纸,分别递给了两人。
“或许,你们可以先看看这个。”
迈克尔和狄更斯疑惑地对视了一眼,接过了稿纸。
稿纸的最上方,是用打字机打出的醒目标题。
《基督山伯爵》。
“新小说?”迈克尔挑了挑眉。
他没有想到米歇尔居然已经提前准备好了作品。
就是不知道米歇尔这篇作品的质量怎么样?
哪怕只要有《勇气号的非洲之旅》或者是《血字的研究》的一半,他就有信心把新的报纸做起来了......
狄更斯则扶了扶眼镜,开始以一种期待的姿态阅读起来。
他想看看,这位写出《了不起的盖茨比》、《血字的研究》的天才,又能拿出什么样的全新作品。
居然是一篇历史小说......
这让狄更斯有些诧异,他原本以为米歇尔的新作品,要么是《血字的研究》那样的侦探小说,要么就是《勇气号的非洲之旅》这样的科幻小说。
却没有想到,米歇尔居然选择了历史小说这样的题材。
事实上,历史小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
在当下,它甚至是最流行的长篇小说题材......
人们爱看,但也很难写出新意。
当年拿下全英国最高预付稿酬的司各特爵士,就是以历史小说著称。
甚至可以说是英国历史小说的天花板。
米歇尔能够写出什么新意呢?写得再好能够超过司各特爵士吗?
狄更斯没有急着否认米歇尔,毕竟提前下判断然后被打脸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了。
即便是这样的题材,他也相信米歇尔能够写出些不一样的......
起初,狄更斯的表情很平静。
法老号,年轻的大副,幸福的婚礼.......
这些都是很常见的开篇元素,虽然文笔流畅,但并未让他感到惊艳。
这仅仅只是米歇尔的正常水平罢了.......
可当他读到唐泰斯在自己的订婚宴上被毫无征兆地逮捕时,他的眉头开始不自觉地锁紧。
而接下来的审判,更是充满了戏剧性的张力。
检察官维尔福为了自保,不仅毁灭了证据,还将无辜的唐泰斯送入了伊夫堡的深渊。
天哪!
看到这里,狄更斯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在“审稿”。
他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这个故事当中,被这个充满了阴谋和不公的故事牢牢抓住了!
而当故事进入伊夫堡的监狱部分,那个神秘的法利亚神父登场时,狄更斯的眼睛里已经开始放出异样的光彩。
这简直是天才般的构想!
在最绝望的境地,安排了一位博学的智者,向主角传授知识、语言、科学,以及……一座惊天宝藏的秘密!
爽!
狄更斯并不懂什么叫爽点,但他觉得这故事真好看。
真他喵的好看!停不下来的那种好看!
凭借顶尖作家的直觉,他觉得这已经不仅仅是小说了,这是一种全新的叙事模式!
故事的节奏快得让人窒息,悬念更是一环扣一环,根本不给读者任何喘息的机会!
让人全身心地投入在故事之中,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让狄更斯想起来自己最初阅读时候的快乐.......
米歇尔这篇全新的作品,没有复杂的叙事,也没有深刻的主题。
最大的特点就是好看!几乎把故事性拉到了极致。
旁边的迈克尔同样早已看得目瞪口呆,他从未见过米歇尔这样的天才。
他一开始还在想,只要有《血字的研究》或者《勇气号的非洲之旅》故事精彩程度的一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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