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医圣 第213节
去了超市买了菜,一回到家,林曼丽就开始忙活起来。
“我这算是提前步入老年生活了?”王勇自嘲的笑了笑,听着厨房里林曼丽切菜的声音。
他今年才不过是虚岁十九岁,别人的十九岁都还在学校念书,因为一场恋爱疼的死去活来,哪里有他这么疯狂?经历过这么多事情。
他感觉自己明明很年轻,却像是变成了一个老头。
“哎……”王勇叹了一口气,干脆不在想这些,坐下来看起了电视。
“京城快讯为您报道,今日下午,在京城城郊城中村意外发现几具尸体,受害者的身份已经确认,是城中村的居民,施暴人手残残忍,死者的尸体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警方已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接下来让我们采访一下附近居民。……”
“究竟是什么人杀害了他们呢?警方已经再排查线索,希望能够追查道一些蛛丝马迹。”
又是命案,王勇摇摇头。
生命实在是太脆弱了,换了个频道,开始看起了电视剧,
以前在药王村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好的条件,又是真皮沙发,又是液晶电视,简直是奢侈啊。
林曼丽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传来了菜香。
“勇,可以吃饭了!”林曼丽柔声道。
王勇起身,坐到了餐桌上。
林曼丽的手艺很不错,菜做的色香味俱全,王勇吃的津津有味。林曼丽看着王勇狼吞虎咽的样子,很满意。
一顿饭的时间很快过去。
夜色再次将近。
“睡觉喽!”王勇一把拦起林曼丽的娇躯,冲进了卧室之中。
林曼丽甚至来不及挣扎,就失去了抵抗力。
不多时,屋内就传来了女子婉转的娇 喘声……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
第九十五章、阴谋!
而在王勇和林曼丽温存之际,在京城偏远的城中村,吴刚正在和一群混混做在一起喝酒。
李刚显然是喝多了:“他娘的!老子这辈子都没这么憋屈过!要是有机会!我肯定弄死那个家伙!”
自从被王勇胁迫和林曼丽离婚之后,吴刚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混迹街头靠收保护费为生,但是偏偏他又好吃懒做,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艰难。
他把这一切都怪罪到了王勇和林曼丽的身上,如果不是他们两个,自己又怎么会变成这个下场?
“臭婊子!狗男女!”李刚破口大骂。
不过他也就过过嘴瘾,他自己也清楚,他就是一个地痞流氓,是干不过王勇的。
“干他娘的简直是欺人太甚!有机会,一定给那子好看!”一个带着耳环,染着光芒的混混爆了粗口。
在酒精的作用下,一群混混义愤填膺。
“就是就是,林曼丽那个骚婊子,不就是看上了人家的钱吗?”
“刚哥对那个女人那么好,她竟然还跟别人跑了,贱人!”
“要是有机会,我们弄死这对狗男女!”
一群混混破口大骂,征讨王勇和林曼丽。
只是他们没有注意到,在他们周围,隐隐浮现出一道道血气,只是吴刚一行人只顾着喝酒,再加上夜色已经深了,没有发现。
“什么东西,扎的老子腿疼?”一个混混揉了揉自己的腿,感觉有些瘙痒,挠了挠。
只是,当他把手拿起来的时候,却发现手上鲜血淋漓。
“啊!”他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面色惊恐。
作为一个混混,打架斗殴耍流氓可以,但是这么多的血,对他们而言,可是不的恐吓。
“你怎么了!一惊一乍的!拉屎拉裤兜里了?”吴刚骂道。
那个混混的脸色十分难看,忍不住咽口水,像是见了魔鬼一样:“血!都是血!”
“哪来的血!吓唬谁呢?”吴刚骂了一句,以为他在吓唬自己。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说话的那个混混突然惨叫一声,眼球凸了出来,脸色惨白,头颅像是一个西瓜一样猛的的爆裂开来,血浆,脑浆沾染了他们的全身。
那个混混的无头尸体倒在,鲜血淋漓,
一群地痞流氓什么时候见过这种场面,他们的脸色瞬间就变了,酒撒时间都醒了。
“杀人了!杀人了!快跑啊!”
“我这算是提前步入老年生活了?”王勇自嘲的笑了笑,听着厨房里林曼丽切菜的声音。
他今年才不过是虚岁十九岁,别人的十九岁都还在学校念书,因为一场恋爱疼的死去活来,哪里有他这么疯狂?经历过这么多事情。
他感觉自己明明很年轻,却像是变成了一个老头。
“哎……”王勇叹了一口气,干脆不在想这些,坐下来看起了电视。
“京城快讯为您报道,今日下午,在京城城郊城中村意外发现几具尸体,受害者的身份已经确认,是城中村的居民,施暴人手残残忍,死者的尸体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警方已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接下来让我们采访一下附近居民。……”
“究竟是什么人杀害了他们呢?警方已经再排查线索,希望能够追查道一些蛛丝马迹。”
又是命案,王勇摇摇头。
生命实在是太脆弱了,换了个频道,开始看起了电视剧,
以前在药王村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好的条件,又是真皮沙发,又是液晶电视,简直是奢侈啊。
林曼丽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传来了菜香。
“勇,可以吃饭了!”林曼丽柔声道。
王勇起身,坐到了餐桌上。
林曼丽的手艺很不错,菜做的色香味俱全,王勇吃的津津有味。林曼丽看着王勇狼吞虎咽的样子,很满意。
一顿饭的时间很快过去。
夜色再次将近。
“睡觉喽!”王勇一把拦起林曼丽的娇躯,冲进了卧室之中。
林曼丽甚至来不及挣扎,就失去了抵抗力。
不多时,屋内就传来了女子婉转的娇 喘声……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
第九十五章、阴谋!
而在王勇和林曼丽温存之际,在京城偏远的城中村,吴刚正在和一群混混做在一起喝酒。
李刚显然是喝多了:“他娘的!老子这辈子都没这么憋屈过!要是有机会!我肯定弄死那个家伙!”
自从被王勇胁迫和林曼丽离婚之后,吴刚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混迹街头靠收保护费为生,但是偏偏他又好吃懒做,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艰难。
他把这一切都怪罪到了王勇和林曼丽的身上,如果不是他们两个,自己又怎么会变成这个下场?
“臭婊子!狗男女!”李刚破口大骂。
不过他也就过过嘴瘾,他自己也清楚,他就是一个地痞流氓,是干不过王勇的。
“干他娘的简直是欺人太甚!有机会,一定给那子好看!”一个带着耳环,染着光芒的混混爆了粗口。
在酒精的作用下,一群混混义愤填膺。
“就是就是,林曼丽那个骚婊子,不就是看上了人家的钱吗?”
“刚哥对那个女人那么好,她竟然还跟别人跑了,贱人!”
“要是有机会,我们弄死这对狗男女!”
一群混混破口大骂,征讨王勇和林曼丽。
只是他们没有注意到,在他们周围,隐隐浮现出一道道血气,只是吴刚一行人只顾着喝酒,再加上夜色已经深了,没有发现。
“什么东西,扎的老子腿疼?”一个混混揉了揉自己的腿,感觉有些瘙痒,挠了挠。
只是,当他把手拿起来的时候,却发现手上鲜血淋漓。
“啊!”他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面色惊恐。
作为一个混混,打架斗殴耍流氓可以,但是这么多的血,对他们而言,可是不的恐吓。
“你怎么了!一惊一乍的!拉屎拉裤兜里了?”吴刚骂道。
那个混混的脸色十分难看,忍不住咽口水,像是见了魔鬼一样:“血!都是血!”
“哪来的血!吓唬谁呢?”吴刚骂了一句,以为他在吓唬自己。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说话的那个混混突然惨叫一声,眼球凸了出来,脸色惨白,头颅像是一个西瓜一样猛的的爆裂开来,血浆,脑浆沾染了他们的全身。
那个混混的无头尸体倒在,鲜血淋漓,
一群地痞流氓什么时候见过这种场面,他们的脸色瞬间就变了,酒撒时间都醒了。
“杀人了!杀人了!快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