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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 第22节

 把捂着脸的手挪开他就看见一副诡异的景象:两个谭春在前面跑得像抽风的兔子,两个万峰在后面追,手里还拎着两根棍子。
 谭胜使劲闭了一下眼睛,双层的影像终于重合成了一个。
 他懵比了大概有十秒钟的功夫才明白过来此地不可就留。
 于是乎,这货也转身就跑,跑路时还没忘记挂在树上的书包。
 按照前两次和杨海肖军做战的套路,万峰的追赶依然是虚张声势,别说是追不上,就是能追上他也不会真的追上谭春。
 诛人不如诛心,他知道这一仗足以给谭春哥俩心理上造成无法磨灭的阴影,他们以后都会在他面前老老实实的。
 这一仗足以奠定他在五年级再无人敢惹的局面。
 有这一层就够了,毕竟他不能天天和同学打仗玩。
 谭春跑了,当万峰回到那棵大树下的时候,谭胜也跑了。
 那些被万峰喝止的学生还在树林边等待,然后他们就看见谭春哥俩狼狈不堪地从树林里冲出来连句话都没留下就奔向远方。
 又过了几分钟万峰完好无损的施施然出来了。
 那些看戏的人全体傻眼。
 事实胜于雄辩,只要不是傻瓜谁都明白结局,谭春哥俩这是见到了成功它妈。
 万峰虎视眈眈地扫视了这些同学一眼,一句话没说就走了,他还要到大队院里去招呼那些换书的人,没功夫和这些家伙说评书。
 万峰转身离去,留下一群下巴掉了一地的学生。
 主角都走了,他们还在这里干什么,于是这一群家伙尾随着万峰也离开了树林,边走边召开讨论会。
 “谭胜和谭春哥俩绑一块也没打过这家伙,他是怎么做到的?”
 “不知道!这是无法想象的事儿。”
 “这回谭胜不用天天在班级里咋咋呼呼了。”
 谭胜之所以在班级里经常欺负这个欺负那个不就是仗着他有一个身高马大的哥哥吗,如果没有谭春谭胜在班级乃至学校里真的不算什么。
 “这家伙难道会武术?刘屯的张广普就会武术,我亲眼看见三四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身,老厉害了。”
 万峰就在这些同学前方十几米远处,这些家伙说话的声音很大,万峰自然也就听到了张广普这个名字。
 张广普?
 想不到这个人现在竟然还在这里!
 当年张广普在将威大队和平山大队这一片可是非常有名的人。
 刘屯属于平山大队就和卧虎屯紧挨着。
 张广普本身是渤海市的下乡青年,当其余的知青都回城后唯独他单独留在这里,因为他娶了一个当地的女子。
 不过八一年他也回城了。
 他在这一带之所以有名因为两个原因,一个原因就是同学们嘴里说得会武术。
 其实张广普当年下乡前是渤海市摔跤队的运动员,他的武术严格来说是摔跤。
 当地的农民没见过市面就以为他会的是武术。
 张广普另一个有名的原因是他有一台熊猫牌的收音机,不是现在才有而是两年前他就有了。
 平时他手托这玩意在刘屯的大街上一走也是非常拉风的。
 尽管在八零年这玩意在城市里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在农村这依然是个时髦的东西。
 当时农村要听个什么节目唯一指望的就是大队的有线广播,很少有家庭有这玩意。
 起码洼后队就没有一家趁这种电匣子。
 红崖县本身就属于渤海市管辖,和渤海市的距离也不过四百多里。
 张广普因为经常回城的缘故,他家很是有一些时髦的东西。
 如果万峰想得没错,就在明年的春天,这家伙弄回来一台八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这掀起的高潮可比他那收音机掀起的高潮波澜壮阔的多。
 这让将威大队和平山大队的人终于知道坐在家里看电影是什么滋味了。
 当时他还在自家的院子里搭了一个两米高的台子,经常搬出来和乡亲们一同欣赏。
 当年万峰还去看过一次,依稀记得演得是一个叫《孔雀胆》的戏剧。
 不过万峰和张广普前世没什么交集,这一世有没有交集现在他也说不清楚。
 因此,这个名字在他脑海里存在到小树屯也就烟消云散了。
 …
 小姑娘许美琳今天对万峰颇多怨言、不为别的没糖吃了。
 不但没糖吃了,连一切和甜的有关的东西都没有了。
 大哥哥告诉她小孩老吃糖对牙齿不好,牙齿不好胃口就不好影响身体发育。
 糖不让吃也就算了,竟然还给她买了牙膏牙刷牙缸,并叮嘱她一天最少刷一遍牙,最好刷两遍。
 而且还手把手教她正确的刷牙方式。
 牙膏虽然也有甜味,但毕竟不能当糖吃,这让她的心里充满的怨念。
 她哪里知道万峰这家伙肚子里的小算盘。
 万峰的小心眼是让她从现在起就保护好牙齿,免得长大了和他处对象亲嘴时嘴巴里有味道。
 八七年他全家从龙江搬迁回勇士公社的时候,就住在许美琳家前面大队院子里的,就是现在大队的办公室。
 将威大队哪一年正好搬到了新地方,这里就空闲下来就被万峰家以四千元的价钱买了下来。
 他家在这里住了整整四年,他也就在这里和许美琳谈了四年的恋爱。
第三十一章 庚申猴票
 那四年应该是万峰这一生里最快乐的时候了。
 当年他和许美琳可能是属于那种欢喜冤家,经常打打闹闹的,好不过十天,坏不过五天。
 期间经历过无数次无厘头般的分分合合。
 分的时候恨不得咬对方两口,合的时候同样恨不得咬对方两口。
 就是这样的打打闹闹、分分合合,两人竟然拉拉扯扯了整整四年。
 最后终于还是因为这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彻底的分道扬镳,这成为万峰一生的遗憾。
 多年后当两人再一次相逢的时候都已过了不惑之年,相对无语唯有泪千行。
 想到这里万峰摇摇头,上一世的遗憾会延续到这一世吗?
 看到许美琳怨念至深的眼睛,万峰叹口气在合社里花一毛六分钱买了两瓶小瓶汽水。
 汽水对八零年农村的小孩来说是比糖更高级的奢侈品,小姑娘乐得屁颠屁颠的,拉着万峰的手飞蛾扑火般围着他转,比她妈还亲。
 “大峰哥!将来你还能买好东西给我吃吗?”
 万峰郑重地点头:“一定会买的。”
 许美琳妈笑着说道:“干脆长大把俺家美琳给你当媳妇算了,你就管她好吃的就行。”
 万峰当即就说道:“那可说定了,将来长大了我就来要你家姑娘当媳妇。”
 此时才九岁的许美琳对媳妇根本就没什么概念,还问万峰:“什么是媳妇?”
 这个问题万峰觉得有必要装糊涂了,毕竟他现在的人设是十三岁,这要是什么都知道别人一定会以为他是妖怪。
 于是他假装挠头:“我也不太清楚媳妇是干什么用的,不过长大了就知道了。”
 许美琳的母亲发出杠铃般的笑声。
 做完今天的生意回到家里吃完晚饭,在无人的地方万峰整理了一下他所有的财产,他手里现在一共有近五十块钱的资产了。
 其中有三十六元得自卖鱼,余下的就是从正月初五开始小人书带来的利润了。
 不便于携带的钢镚他都在合作社换成了纸票,计有大团结两张,炼钢工两张,车床工四张女拖拉机手五张,余下毛票若干。
 这笔钱足以让他进行一项投资了,一项长达几十年的投资。
 他不知道这一笔长达三十年的投资到底划不划算。
 划不划算他都要投出去。
 喜成和铁匠自从开学后晚上几乎很少出来,他们家的大人已经不允许他们出来玩了,这让万峰孤家寡人一般地从姥姥家出来往西边走。
 家里只剩下老两口的老李家就是东头这些半大孩子晚上聚集的场所,万峰当然是最受他们欢迎的人,这不但因为万峰的嘴里能说出他们听着新奇异常的故事,还有万峰会唱一些他们根本没听过的歌曲。
 不过今晚上最开始说得主题和这两样都没有关系。
 “你今天和你们班同学打架了?打赢了没有?”栾凤这娘们就这样不好,什么话在她肚子里保质期很少能超过三分钟的。
 这样的事情万峰是不主张被多数人知道的,在班级学校里可以传播,但村子里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怎么说都不算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但是对这种话题感兴趣的人是大有人在,好几双眼睛都快瞪到天灵盖上去了。
 “你知道?那怎么没去给我加油?”既然被栾凤提出来了,那就只能说了。
 “我怕你挨揍没敢去看!”栾凤似乎有点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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