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执掌阴阳 第2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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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惊天悬案
开封府照常巡逻,四大校尉把城中的各家各户的猪圈都翻了个底朝天,猪妖却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妖自然是要抓的,继续派人巡逻,就算是把范围扩大也不能放跑了妖精,但案件也不能不审理,这些日子堆积的案件,已经不下十余件。
开封府的大堂。
啪!
惊堂木响起。
“升堂!”
包拯正襟危坐于案台之后,脸色肃然,“带原告!”
一桩谋财害命案,这个案子乃是商丘县呈交的一桩悬案。
案情的经过是这样。
一月前的赌场上,李哑巴将钱输给了马叫花,两人发生争执,第二天刘叫花在河边被人砍去了头颅,最大的嫌疑人便是李哑巴.
原来,李哑巴识字不多,而衙差发下尸首之后,又在他家找打了杀人的凶器,斧头。李哑巴无从辩解,被衙差当即逮捕。
此时,有好心的仵作李绅,与李哑巴认识,到监牢来看望李哑巴,还主动替他写了诉状,说是要替他伸冤。
写完诉状之后,李哑巴点头表示诉状上的字迹均认识,于是连连点头。
很快,李哑巴被带到商丘的公堂,呈上了诉状。
县太爷拍响惊堂木,问道:“李哑巴,这诉状上的罪证你可都招供?”
李哑巴连连点头。
知县又问:“可否有人威胁于你,让你作假供?”
李哑巴摇了摇头,表示没有。
于是,县太爷让他画押。
李哑巴不假思索,当即就在诉状上签了字画了押,还兀自高兴不已。
熟料,这一张替他伸冤的诉状,竟是将他推向断头台的催命符。
知县老爷见他供认不讳,当即宣判,三天之后押到刑场问斩。
李哑巴顿时惊呆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他是个哑巴,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便被关进了监牢。
李哑巴知道,他死在旦夕,但他绝对没有杀人,他绝不做糊涂之鬼,于是就在临刑前,他变得异常激动,咬破手指,在邢台写下了一个奇大无比的“冤”字。
此时,观刑的百姓也都一片喧哗,要替李哑巴讨一个公道。
因为大家都知道,李哑巴虽然是个叫花子,但绝对不像是杀人的凶犯。
可是案情已定,县太爷发了文书,谁也无从更改。
日上中天,午时三刻已到。
监斩官抬头看了看当空烈日,当即发下令签,道声:“时辰已到,斩!”
刽子手手起刀落,李哑巴登时倒在了血泊之中。
本以为一切都已经结束,案情也算告一段路,然就在当天,李哑巴之父李老叫花却闹上了公堂,一口咬定儿子乃是冤枉,并且以邢台之上的“冤”字为证。
经过李老汉这么一闹腾,商丘知县也渐渐发现案情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回头将案情重新梳理了一遍,确实发现了诸多疑点。
第一,根据百姓所述,李哑巴确非十恶不赦之辈。
第二,如果李哑巴真是杀人凶手,临刑前突然写下一个“冤”字,这又是怎么回事,其中的端倪确然值得斟酌。
第三,就算李哑巴是真凶,公堂之上也该有个说辞,单凭一张状纸,便供认不讳,毫不犹豫的画了押,这显然不符合逻辑。
第四,杀人的凶器究竟哪里去了?
第五,凶手怎么将死者骗到河边的?
第六,死者是如何被杀死的,难道连一点反驳的机会都没有,任人鱼肉,根据死者的体格和街坊的介绍,刘叫花的力气不小,普通人想要轻而易举的杀死他,也不是那么容易。
不分析不知道,一分析,县太爷额头不禁冒出了一层冷汗。
没想到一件简单的案子,如今反而有这么多的疑点,当初以为案情太简单,所以就没有仔细斟酌,人命关天的大案……
商丘乃开封府辖下,包拯一向律下甚严,倘若案情出了任何纰漏,后果都不堪设想。
虽然李哑巴已死,但案情却不能就此了之,如果李哑巴果系冤枉,那真凶逍遥法外不说,让李老汉闹上开封府,他头上这顶乌纱帽只怕也是难保。
商丘知县丝毫不敢有半点马虎和松懈,在一番斟酌之后,决定重审案情。
可是,他将吃奶的力气都拿出来了,最后依旧是一筹莫展,虽然有太多疑点,可就是查不出真凶,无奈之下,只能将案子上报开封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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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奇怪的状纸
商丘有关李哑巴杀人一案的有关人员,全都被带上了开封府的大堂.
此案的原告,正是李哑巴之父李老汉。
包拯此刻已然知晓案情的梗概,真凶显然不是李哑巴,而且这件案子他在电视剧中貌似还看到过,自然很容易猜到真凶是谁了。
这件案子说白了就是一件众目睽睽之下的瞒天过海悬案,没错,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
“包大人,我儿子是冤枉的,青天大老爷一定要为我儿子做主啊。”
看着因散子而悲痛欲绝的李老汉,包拯悲从中来,道:“李老汉,你放心,本府定会给你做主,你儿子如果不是真凶,本府定然给你儿子讨回公道。”
李老汉自然知道包大人乃是出名的青天大老爷,更清楚包大人乃是有名的神断,这件案子只要交给开分股,事情一定会真相大白,而且他坚信,自己的儿子决然不是凶手。
“罗知县,本府问你,这张诉状是出自何人之手?”包拯看了一眼李哑巴的状纸之后,目光看向了商丘知县。
罗知县被包拯这么一问,反而有些摸不着头脑,不审理案情,却询问写诉状的人,这显然有些本末倒置,不过他作为下级,且一向敬仰包拯,心知包拯询问,必然有其深意,于是思索了一阵之后,答道:“回包大人,这张状纸乃是县衙的仵作李绅替李哑巴所写,恕下官冒昧,这案子和诉状似乎没什么关系?”
“是么?”包拯好笑,“罗知县,你身为一县之长,一方父母官,更是饱学之士,遇事竟如此粗心。”
“大人……这……”
被一番数落之后,罗知县一头雾水,兀自不知包拯何出此言?可他又不敢反驳,只得连连点头,道:“下官聆听大人教诲。”
“本府问你,你可发现这张诉状于替他的状纸有什么差别?”包拯问道,因为这一张状纸却是两种颜色,上半部分是红色,下半部分却是白色。
要知道,诉状一般都是白色的。
罗知县都没看状纸,便不假思索道:“这个下官一早就发现了,但上面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而且那李哑巴供认不讳,因此下官想,恐是那李绅一时间找不到白纸,是以随意找了一张纸吧!”
包拯再次好笑一声,也没有过多职责罗知县,他为官数年,虽然没有太大的作为,但为官却是勤恳,兢兢业业,也算是难得的清官。
就从李哑巴这件案子来说,如果换做其他官员,案情已经铁定如山,而且李哑巴也供认不讳,画了押,只怕没有任何一个县太爷会重新翻案,而罗清水却做到了,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他绝对是一个难得的好官。
想到这里,包拯又问道:“罗知县,先不说状纸的事情,你是否认真查验过尸首?”
“回包大人,下官认真的查验过,死者乃是被斧头砍下了头颅,这一点确定无疑,而且就在发现尸首的当天,下官派衙差在李哑巴家中发现了凶器。”
“罗知县,加入你杀了人,你会将凶器藏自己家中,等着官府来抓吗?”
“这……大人,下官也想到了这里,因此才将此案重新调查。”
“好,再说第二个疑点,罗知县认为,凶手实在何处行凶?”包拯继续追问。
罗知县道:“如果凶手就是李哑巴的话,显然是在家中杀的人,杀了人后,将尸首仍在了河中。”
“既然要杀人,为何不连同凶器一起扔进河中,何必留下破绽?其次,公孙先生,你检验尸首,发现了什么,你详细的告诉罗大人吧!”
公孙策闻言,应了一声是,站起身来,说道:“罗知县,学生查验刘叫花的尸首之后,发现口鼻之中含有大量的泥沙,很显然,刘叫花是被人按在河中淹死,然后才砍下头颅的。”
罗知县感到不可思议,三观都毁尽了,这些年的知县是白当了呀!
这些重大的破绽和线索,他查询了数日竟然毫无所知,而开封府不到一个时辰便查出来了,可谓是神乎其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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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瞒天过海(1)
“还有一点,”公孙策说罢,脸上抹出一丝蔑笑,走到尸首旁边,看着没了头颅的尸首脖颈处,道:“不知罗知县有没有发现,尸首的身上的伤痕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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