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搜山降魔开始成神 第3节
【光阴:0】
面板之上的字样发生了变化。
“能熟练使用一石弓,五十米内百发百中了,竟然才是lv2?”
江岳暗自咋舌。
在大周朝,一石是一百斤。
大周朝物产丰富,寻常米面肉食都有貌似“灵气”的东西存在,寻常百姓都普遍身体素质优于古代王朝,但哪怕如此,弓开一石也算得上不错了。
“如果是平常,三年时间估计提升没有这么大,毕竟得考虑吃饭,缴税,各种杂捐之类的,而直接消耗光阴,貌似顿顿有饭吃,也不用考虑箭矢损耗的问题。”
江岳摸了摸自己的胸腹臂膀,心中喜悦。
“试试!”
江岳情不自禁的拿起缠满白布的一石老弓,搭上了一根木箭。
此刻,视野中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江岳的眸光变得锐利,甚至能看到几十米外树上的树叶。
站姿、握弓、搭箭、扣弦、定位、瞄准一切都一气呵成,江岳一箭射出。
嗖——
好似霹雳炸响,木箭离弦射出,钉入远处树干之中,树皮炸开,箭矢也崩碎开来,箭羽纷飞。
“嘶——”
江岳倒吸一口凉气,震惊于自己的实力,转而又有些心疼。
木箭不值钱,但木箭也装了箭羽,那玩意是用青花鸟翎羽做的,三羽值三十几文钱呢。
正心疼着,哐哐哐的声音响起,有人在砸江岳家的大门,一听这砸门的动静就不是善类。
江岳赶忙回到偏房,将老弓和木箭放回地窖,光速掩土,将米缸搬回来压住,这才回去开门。
哐哐哐——
“谁呀——”
江岳打开大门,正好一个小厮飞身踹门。
门户大开,小厮失去平衡,直直踹向江岳。
若是之前,江岳可能反应不过来,但现在他早已今非昔比,身形微侧,小厮径飞进院内,摔在地上。
“江二,你他吗的”
小厮起身抬手,就欲打江岳一个嘴巴。
“王小,住手。”
这道声音的主人衣着华丽,径直走进江岳的小院,好奇的左看右看。
记忆翻涌,江岳认出了眼前二人。
王小,是伏牛村王姓宗族的子弟,和江岳差不多大,只不过他还是镇上的林府的小厮,不进山打猎的时候就跟着林家大少爷混,他还有一哥哥名为王大,也是林家小厮,这二人进了林府后就渐渐成了镇上地痞流氓的小头头,在伏牛村更是恶霸之流。
这家伙做了小厮之后,得知林家大少爷喜欢收集这些老物件,为了讨好主子,直接把江岳卖了。
在此之前王小已经独自来江岳家索要过几次老弓,都被江岳搪塞过去,不曾想这次竟是带着林家大少爷过来了。
“江岳,我本人颇好侠义之风,也不欺压你。我出六两银子,买你家的祖传宝弓,你可愿意?”
林家大少爷笑呵呵道:“六两银子,足够宝弓价格。”
江岳默不作声,心中腹诽。
家里的二石弓是盛世时候祖爷爷攒下的家当,有家传祖传之意,又是猎户吃饭的家伙事,怎么可能卖给别人?
况且他能光阴加点,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使用二石弓了。
就是六两市价,江岳也不愿意卖。
“林公子,我家之前倒是有把家传的老弓。”
江岳灵机一动,甩锅给孙衙役:“不过我一个孤儿,交不起猎税,家里的东西前年就被孙大人搬空了,那老弓也在其中,估计早就被孙大人给卖了。”
“哦?”
林公子眉头微皱,还真有这种可能。
“少爷,您别听他放屁,我亲眼见到过他展示那宝弓。”
王小急促道:“那宝弓是祖传的,不是一般二石弓能比的上的,宝贵非常,若是孙衙役取得,早就孝敬您了,肯定是被这江老二藏起来了。”
思绪如电,江岳惆怅的摊了摊手,道:“公子明鉴,这次若不是族老帮我交上猎税,我就被送去修淮水渠了,若真有宝弓在身,我巴不得赶紧卖了换钱,怎会私藏呢?那孙大人的性格您又不是不清楚,他若是拿到宝贝,是孝敬您还是私藏您最清楚。”
说到这里,江岳顿了顿,感慨道:“我和王小有旧仇怨,他是想借您这个主人之手,来借刀杀人呀,这天下怎有了奴仆利用主子的道理了,公子请明察呀!”
“有道理。”
林公子表情阴沉的扫了一眼王小,吓得王小一个哆嗦,他怎么也没想到平日里沉闷的江岳竟如此能说会道了。
奴仆利用主子,这可是大忌。
王小很了解林家这位大少爷,其口口声声说自己颇具侠义之风,实际上心胸狭隘,表里不一。
“少爷,少爷,王小绝对没有那种心思呀”
王小纳头就拜,一把鼻涕一把泪,看向江岳的眼中满是愤恨。
“王小,回府!”
林大少爷冷冷瞥了一眼王小,拂袖离去,王小赶忙跟上。
江岳笑着送人,待得二人消失在山路尽头,江岳才回院关门,笑容渐渐消失。
没想到自己这祖传的二石弓又被人盯上了。
江岳依稀记得前世看过的故事:一把紫砂壶引起家破人亡。
在这些公子哥眼里,自己这一介猎户,连人都算不上,这次假惺惺购买不成,等问清楚孙衙役宝弓去处,下次就是强买强卖,再下次,就是要命了。
在这力量为尊的封建乱世,普通人想活下去比在普通王朝乱世要难的多!
第3章 二郎開竅
江岳将自家院门用木桩抵住,拿起火石生火煮米,就着厨房里翻出来的腌肉干吃了一顿。
这是来到此方乱世的第一顿。
没有任何调味品,只有少的可怜的盐巴。
但饶是如此,腌肉仍旧很开胃,煮的米粥更是米香四溢。
“难怪是个武力值爆表的世界。”
“普通的食物都这么好吃,估计就是因为类似‘灵气’的存在吧。”
江岳心中感慨。
一斤米粥,五块腌肉,填饱了江岳的肚子,他只感觉一阵阵热流从腹中涌向四肢百骸,感觉神异非常。
吃过饭后,江岳打量起自己的家。
别院不大,只有两间房,正屋内一张木桌,其上摆着一柄柴刀,一把小匕首,几个陶碗,旁边墙壁上挂着江岳的衣裤,角落一张木床,已经脏的不能盖的被子堆在床尾。
偏房则被充当厨房,灶台旁边一个水缸一个米缸。
江岳从米缸下的地窖里拿出二石弓,卸下其上白布,仔细端详起来。
此弓通体深棕,油光闪亮,一看就不是凡物,弓臂末端刻着器门徐冲,二石弓几个小字,弓弦有换过的痕迹,像是兽筋做成,坚韧异常。
江岳一眼就看中了这宝弓,爱不释手,躺在床上来回把玩。
最后又仔仔细细的缠绕上染着发黑血迹的白布条,将弓体遮掩住,这样看上去和普通猎弓并无差别,若不上手的话,任谁都看不出这是一柄二石弓。
日头渐落,家中并无油灯,没一会江岳就抱着宝弓沉沉睡去。
——
次日卯时,日头光亮一出,鸡鸣阵阵,江岳从睡梦中醒来。
江岳有前身记忆,知道进山打猎集合的时间是天刚破晓之时。
他赶忙起身,跑到地窖拿了十根木箭,从桌子上抄起箭袋和一柄小刀,别进腰带里,按照记忆来到豌豆坳。
所谓豌豆坳,就是一处山间平地,生长豌豆较多,因此得名,是江家入山之前集合的地方,赵姓,王姓有别的集合地方。
江岳赶到豌豆坳的时候,江姓宗族狩猎队的人已经差不多到齐了。
一个老人,是江岳的三爷爷,一个半大小孩,是江岳的四弟,一只黄犬,被三爷爷江琮领着。
算上江岳,这次进山总共有三人一犬,很是寒酸。
伏牛村的周王赵三姓,每次进山都有十几人,还有固定的山路,每次进山都有固定的收获,相对比之下,江岳这三人一犬就很寒酸了。
而且
江琮已经老了,若不是想把一身技艺教导给江岳二人,江琮都不会进山的。
“水囊怎么没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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