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混沌灵果化形被女娲拐回家 第474节
伏羲态度不卑不亢,有理有据,元始不由眉头一皱。
然而对于这一切,鸿钧却没有多少惊讶。
伏羲到底是顶尖的先天大能,与常人不同。
元始的圣人之威,或许能使一般的大能屈服,但想要震慑伏羲,还是差了一些。
“伏羲,天帝宝座本就不是你能坐的!”
“你虽然被众生认可,但却违背了天意。”
“当初,轩辕杀害昊天,破坏周天秩序。”
“人族罪莫大焉。”
“你若不想牵扯人族,就应该速速退去天帝之位,不然的话,人族必遭天谴。”
鸿钧看向伏羲,目光森寒。
“天帝,权衡三界,统御万法,执掌周天秩序。”
“天帝之位,岂是说退就退的,道祖莫非是在开玩笑?”
伏羲冷冷一笑。
他心中清楚,鸿钧这样说,无非是想以人族威胁他。
而他一旦退去天帝之位,没有了庞大的周天气运做依靠,便会落入到鸿钧的手中,任其拿捏。
“放肆!”
“既然你执意如此,就休怪本座不客气了。”
鸿钧面色一沉,声音森寒。
“人皇不遵天意,以下犯上。”
“今本座以合道圣人之名,废黜伏羲至高天帝之位。”
“永镇于天道虚空之中,面壁思过,以赎罪孽。”
随后一道天道玄音响起,震彻诸天。
瞬间,无穷的天道伟力垂落而下。
金光蔓延亿万里,映照周天寰宇。
无尽的天道法则显现,凝聚成天道秩序,化为一方天道牢笼,从九天之上垂落。
向着伏羲笼罩而去。
此话一出,顿时天地之间一片哗然,众生震惊不已。
“鸿钧道祖,竟然要废黜伏羲的天帝之位?”
无数洪荒大能面露愕然之色,惊讶的看向天庭的方向。
没有想到鸿钧一出关,动作便如此之大。
竟然要直接废黜伏羲,将其永远禁足。
要知道,伏羲的至高天帝,乃是由众生推举而出,天意也认可了,
而且伏羲登上至高天帝之位后,行事并无过错。
然而,鸿钧却强行以合道圣人之名,将其废黜。
一时间,各方洪荒大能看着面色平静,威压滔天的鸿钧道祖,面色都有些怪异起来。
看来,鸿钧这是在清算旧账啊!
不甘心这天道权柄,掌控在人教的手中。
看来正如林夏所言,这位合道圣人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无欲无求,公正无私。
事实上,鸿钧这也是无奈之举。
如今人教势大,必须要掌控三皇,才能够牵制女娲和林夏。
而伏羲作为至高天帝,占据着庞大的周天气运,一举一动都会影响洪荒众生。
若不强行将其废黜,根本就无法将其掌控在手中。
而他强行动用天道权柄,所付出的代价也显而易见。
那就是他这位道祖的威严,狠狠的动摇了。
其私心,被彻底的展露于众生之前。
而此时被镇压于山河社稷图之下的老子,脸上露出了笑容,看向女娲道:
“女娲,老师已经出手,人族大逆不道,必遭天谴。”
“伏羲也难逃一劫。”
女娲冷哼一声,身形一动,便来到了天庭之上。
“鸿钧,你身为合道圣人,却怀有私心,强行用天道权柄,篡改天意。”
“怎配为众生表率?”
女娲目光直视鸿钧,怒声质问道。
闻言,鸿钧脸色一沉。
没有想到他的亲传弟子女娲,不仅判出玄门,今日还敢当众生之面怒斥他。
“本座乃是禀天意而行,你可有异议?”
鸿钧看向女娲,声音淡淡的道。
直接摆出道祖以及师尊的威严,以天道意志威压女娲。
随抬手一挥,一道伟力激荡而出,洞穿了无尽虚空。
山河社稷图之上汇聚的人族气运,瞬间被打散。
老子趁此时机,脱困而出,来到了鸿钧的身旁。
“哼!既然你这位道祖怀有私心,那自然也不值得众生尊奉!。”
“从此之后,我人教与玄门势不两立!”
女娲眼中寒光闪动,语气凛然的道。
此话一出,各方大能顿时惊讶不已。
没有想到女娲会如此强硬。
虽然在之前,人教与玄门之间的关系也十分紧张,但并没有到剑拔弩张的地步。
但女娲作为人族圣母,此时说出此话,无异于正面向玄门宣战。
老子怒斥道:
“放肆!女娲,你毕竟曾经是玄门弟子,受老师的教导。”
“如今居然敢公然顶撞老师!”
鸿钧也是面色一沉。
“放肆!”
一抬手,一道天道之力席卷而出,向着女娲笼罩而去。
女娲大手一挥,一种玄而又玄的神异波动散发。
人族之中,一道道气运奔腾而起,向着天庭汇聚而来,在人道气运加持之下,
女娲身上的气势疯狂暴增。
冲天的气势,竟然直接将天道之力打散。
这一刻,鸿钧瞳孔骤缩!
此时的女娲,赫然已经演化出人之大道。
在人道气运加持之下,其实力虽然没有达到天道之境,但也差不了多少了。
此时的鸿钧毫不怀疑,只要给女娲时间,跨入天道之境,不过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让鸿钧暗暗庆幸,幸亏他此时出手了,若是再晚一步,让女娲彻底掌控人道气运,成为人道之主,后果不可想象。
元始看向女娲,脸上露出了忌惮之色,心念电转,向着鸿钧道:
“老师,女娲身为人族圣母,却一再违逆天意。”
“请老师出手,将其镇压,以免其危害洪荒众生。”
在元始看来,只要鸿钧用雷霆手段,先将女娲镇压,不仅能使得人族胆寒,还能削弱人教的实力。
到时候只剩下一个林夏,就好对付多了。
至于其他圣人,他和老子足以应对,根本不足为虑。
听到元始的话,鸿钧脸上露出沉思之色。
犹豫片刻后,还是没有动手。
上一篇:练气污蔑元婴?你当这里是女频啊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