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抓采花贼,你抓了邀月宫主 第34节
真是火眼金睛。
一眼看出上官飞燕易容。
鼻子比狗还灵。
在那么浓烈的花香气掩盖中还能闻出丹凤公主是上官飞燕假扮的。
“现在你想必已该看出来,我样样都比她强,可是从我一生出来,她就已压在我的头上。”
上官飞燕甜蜜温柔的声音里,忽然充满怨恨,“从小我就穿她穿过的衣服,吃她吃剩下的东西,只因为她是公主。”
“所以一有了机会,你就要证明你比她强。”
这不是陆小凤说的。
这语声灵巧、活泼,仿佛带着种天真的稚气,但在这寂静的夜晚,骤然听得这种语声,却更令人吃惊。
陆小凤和上官飞燕,扭首望去,只见晚风习习,树影婆娑,在皎洁的月光下,一道纤弱而苗条的白衣女子好似踏月而来!
以陆小凤的耳目,竟没有察觉对方到来。
听得那天真稚气的语声,谁都会以为她必定是个豆蔻年华,稚气未脱,既美丽、又娇甜的少女。
但此刻,来到他们面前的,却是至少已有二十多岁的妇人。
她身上穿的是云霞般的锦绣宫装,长裙及地,长发披肩,宛如流云。
她娇靥甜美,更胜春花。
她那双灵活的眼波中,非但充满了不可描述的智慧之光,也充满了稚气——不是她这种年龄该有的稚气。
无论是谁,只要瞧她一眼,便会知道这是个性格极为复杂的人,谁也休想猜着她的丝毫心事。
无论是谁,只要瞧过她一眼,就会被她这惊人的绝色所惊,但却又忍不住要对她生出些怜惜之心。
这绝代的丽人,竟是个残废,那流云长袖,及地长裙,也掩不了她左手与左足的畸形。
“移花宫二宫主?”
陆小凤猜出了来人的身份,这样的容貌气质,这样的绝世武功,又是在有邀月宫主的地方。
来人身份不言而喻。
怜星宫主笑道:
“都说陆小凤聪明绝顶,果然名不虚传!”
“怜星宫主过奖了!”
陆小凤苦笑,感觉江狱的酒不香了。
江狱跟邀月宫主风流快活,留下他在这里看大门。
应付上官飞燕这个狡猾女人也就罢了。
现在又来头母老虎。
他虽然喜欢女人,尤其是美人。
怜星宫主是不是绝世美人?
当然是。
但他绝不想招惹这种绝世美人。
因为一旦招惹了,就甩不掉,还有无穷麻烦。
现在他都想拔腿跑路了。
但他答应了江狱帮其看守上官飞燕一晚,这才过去多久?
他陆小凤岂能食言?
“你不错!”
怜星宫主看了眼上官飞燕,刚才他们的对话她自然听到了,来之前她也从移花宫弟子那里了解了些情况。
上官飞燕跟她倒是有些像。
从小到大,邀月就特别强势,什么都要最好的,怜星对邀月又爱又恨又怕。
不过怜星从没想过把邀月干掉。
“多谢怜星宫主夸奖!”
上官飞燕在怜星面前很是恭敬,不敢造次。
不仅因为怜星宫主那强大的气场压制。
更因为她是个聪明的漂亮女人。
她明白她的美貌对男人是大杀器,会让男人不忍杀她,甚至心甘情愿被她利用驱驰。
而女人则不同。
她的美貌对女人来说只会引起杀意,因为女人都是善妒的,不会喜欢比自己漂亮的女人。
而怜星宫主一看就是个喜怒无常的女人。
还是凶名赫赫的移花宫二宫主。
拍死她就跟拍死一只蚂蚁一样。
怜星宫主不再理会他们,听着邀月跟江狱激烈的战斗声,心中满是惊异。
她收到消息后,马不停蹄,日夜兼程,两天两夜没休息,从移花宫赶来。
结果就这?
怜星宫主眸光流转,心中幽怨道:
“姐姐倒是风流快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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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24章 霍休杀意,经验宝宝陆小凤(求推荐求收藏)
夜明星稀。
明月皎洁。
这是间很简陋的小木屋,孤孤单单地建筑在山腰上的一片枣树林里。
屋子虽陈旧,里面却打扫得很干净,布置得居然也很精致。
霍休的人也正像这木屋一样,矮小、孤单、干净、硬朗,看起来就像是一枚风干了的硬壳果。
他正在一张小而精致的椅子上喝酒。
酒很香,屋子里摆着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酒坛子,看来居然全都是好酒。
只是看着刚刚飞鸽传书而来的消息,霍休感觉酒也不香了。
他本是金鹏王朝的股肱之臣,原名上官木。
金鹏王朝被哥萨克骑兵攻陷时,受当时的国王所托,与皇亲上官瑾、大将军平独鹤、内务府总管严立本四人一起,携带着金鹏王朝的所有财富来到中原。
等待王朝的后人来取回财宝,再图恢复。
时间流逝。
上官木化名霍休,依靠金鹏王朝的财富,富甲天下,更暗中组织了‘青衣一百零八楼’(青衣楼),自任总瓢把子,行动诡异,作恶江湖。
他非但财力和势力,都已大得可怕,还有一门深不可测的武功,可谓当今天下最顶级的高手之一。
为了阻止财宝被大金鹏王朝的后代取走,他利用上官飞燕杀害了第十三代‘大金鹏王’和公主上官丹凤。
在他这个计划中,基本都是上官飞燕和他暗中让青衣楼执行,没人会想到是他。
但偏偏上官飞燕这个知情人栽了。
“上官飞燕,必须死!”
“江狱,同样必须死!”
霍休眼中露出一股可怕的杀意,没有人可以动他的财宝。
那是他的命。
爱财如命。
想动他的财宝,就是要他的命。
必须死。
……
珠光宝气阁。
总管霍天青同样得到了上官飞燕被江狱抓住的消息,眼中带着一抹担忧。
谋划金鹏王朝财宝之时,他同样参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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