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20节
一套精锐军士或下级骑士穿戴的精良锁子甲,大概值30枚弗罗林金币;如果是订制的骑士全身盔甲,需要50枚弗罗林。
一套王室专用的四轮马车,大概需要240枚弗罗林。
当然,这只是个约数,具体物价会随供求关系而浮动。在后世,仍会因瘟疫,封闭城市等因素,而导致物价暴涨,更别提中世纪了。
可能一场旱灾下来,面包的价格就在犹太商人的哄抬之下,暴涨数百倍。
等到犹太商人挣够了钱,精明的当地领主往往又会找个由头,将其处死,并没收其全部财产。
这不仅能使沸腾的民怨被平息,还能间接从领民的手指缝里掏出每一颗铜子儿,供自己享用。
所以洛萨现在的全部家当,有一百枚金弗罗林,八十枚金苏勒德斯,将近五百枚银第纳尔,两盏奥托赠予他的银质酒杯,两匹草原战马,一匹妮萨安战马,一匹阿拉伯马,两匹驮马。
以及一套多余出来的精良锁子甲和桶盔。
银币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汉斯击败对手,获得的赎金。
这笔钱大概能武装十名穿皮甲,手持铁剑和长枪的军士,雇佣一个规模在三十到五十人之间的小型佣兵团为自己效力。
“果然,打仗就是烧钱,想要在耶路撒冷崭露头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战场不比比武场,个人勇武的作用,永远比不上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最起码我跟汉斯是比不上。”
洛萨盘点着自己的小金库,叹了口气。
般若是个近战,防御类扈从,可以在战场上保护好自己,但指望她横扫无敌,就有些困难了。
回到旅店时,莱恩已经结清了房费,收拾好了全部行装,牵着马匹在外等候了。
“大人,这是您的坐骑,食物和坐骑的饲料都已准备妥当,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莱恩谦卑地躬下身子,满脸敬畏道。
莫德尔则来到战马跟前,伏下身子,准备充当洛萨的踏板,好让他上马。
自从昨天洛萨击败了阿韦拉多这位狼人骑士后,他和莫德尔看自己的神情就与以前截然不同了。
简直是敬若神明。
倒是汉斯,依旧如往常一般,没什么变化。
在他看来,洛萨杀死狼人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连大名鼎鼎的地狱守门人都为领主服务了,区区一只狼人,根本不算什么。
洛萨面色肃然呵止了莫德尔的行为:“站起来,莫德尔!”
“如果需要奴仆,我会拿钱去买,但我现在需要的是勇猛善战的勇士,而非卑贱的奴仆,永远不要在我的面前做出如此卑微的举止。”
“莱恩,你也一样。”
在两人有些愣神的表情下,洛萨翻身上马,冷哼道:“我们即刻出发!”
其实,一个忠诚的奴仆,在战场上往往也能发挥出不俗的威力,譬如阿尤布帝国的马穆鲁克骑兵。
但洛萨完全接受不了这种作践人的行径。
他距离彻底融入这个世界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但洛萨宁愿自己永远都不会融入。
下午时分,洛萨一行在一座小镇前停步。
这是一座被火焰焚烧过的小镇,满目疮痍,遍地废墟,刺鼻的烟火气和焦糊味,令一行人不禁大皱眉头。
身首分离的男人倒在路边,密密麻麻的乌蝇趴在死者的口鼻与伤口处,进进出出。
马蹄声一靠近,顿时掀起黑色的风暴。
掠食的野狗在废墟中撕咬着已经因夏日炎炎而有些腐烂的尸体,即使见了人,也丝毫不见恐惧。
富有经验的老兵莫德尔沉声道:“这些强盗刚走不久,废墟中尚有余烬。”
洛萨皱眉道:“巴本堡的边境巡逻队也不管吗?”
“应该是管了的,您看几具尸体,身上和脖颈上都有穿戴盔甲时的勒痕,他应该是个军士,只是甲冑都被人剥掉了。”
“能找到吗?”
洛萨的语气很平静,这样的事每天都会发生,这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强盗,就连贵族间争斗,也时常会劫掠村庄。
将男男女女统统抓回作为农奴,老弱病残则统统杀掉,减轻负担。
贱民的命,从古至今都不值钱。
莫德尔仔细观察了一阵,点头道:“没问题,他们走的并不匆忙,还带了俘虏,辎重,牲畜,速度不快。我们沿着这几条车辙,肯定能找到他们。”
洛萨回首,对众人说道:“有人说,在战争中,贵族提供武器装备,富人提供钱财和粮食,而穷人提供他们的孩子;在战争结束后,贵族建功立业,富人收获更多钱财,而穷人只能寻找自己孩子的坟墓。”
“最好的战争也比不过最差的和平。”
洛萨的目光从一具具尸体上扫过,一位老人手里还拿着被利刃劈断的农具,脖颈上有个箭矢的贯穿伤。
但箭矢最后肯定是被收回了。
这种贱民的命,甚至不值一根箭矢的陪葬。
“但战争,永远不会消失。”
“我改变不了这个时代,但我发誓,若我成了领主,将尽己所能,庇护自己领地上的子民,清剿盗匪,御敌于外。”
莱恩和莫德尔的脸上露出了惊异的神色。
这个时代,能说出“子民”这种词的,根本没几个。
农奴也算人?
“莫德尔带路,我们即刻出发,去抓住这群强盗,以天父之名,送他们入地狱。”
他必须承认,追捕强盗,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为了完成里程碑。
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是希望能救回那些被掳走的人们。
杀死那些残忍的强盗,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本章完)
第19章 剿匪
“天父在上,但愿这鬼天气不要说变就变。”
一路追寻牲畜蹄印和车辙的莫德尔望着逐渐阴沉下来的天色,在身前画了个十字。
别指望一群乌合之众的强盗能具备多强的反追踪意识,他们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掩盖自己的行踪。
毕竟这座村庄所属的骑士要么已经阵亡,要么就是出逃了。
如果是出逃,短时间内,他想要从所效忠的领主那借到足够的力量,好卷土重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是阵亡就更好说了。
所以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慌。
天快黑的时候。
遥远的山头上,终于隐约能够看到点点微弱火光了。
担任斥候的莱恩眺望许久,回禀道:“三丛篝火,大概三十个人的样子,应该是那伙强盗没错了。”
洛萨下令道:“所有人,准备着甲。”
在平时赶路时,洛萨和汉斯是不佩甲的,装备大多寄存在驮马身上。
因为不管是他,还是汉斯的锁链甲,甲环都是很密集,编织手法很复杂的高档货,重量是莱恩和莫德尔这种军士的链甲衫的一倍。
如果不是囊中羞涩,他和汉斯甚至都不该乘坐战马,而是去乘驮马,以节省马力。
战马是种精细动物,跟好料理的驮马不同,不仅不能久骑,平时得喂食精细饲料,吃的有时候比人都要好。
这样的付出是值得的,因为在战场上,一名骑士的性命,跟坐骑的体力是否充沛息息相关。
“大人,要贴浮动甲片吗?”
“不用了,对付一群蟊贼不必如此慎重。”
洛萨摇了摇头,不是他太过轻敌,而是骑士在小规模冲突中,对于这些无甲,布衣的强盗而言,根本就是降维打击。
在这个平民普遍吃不饱的时代。
即使是落草为寇,该吃不饱还是吃不饱。
他们的战斗力比起领主们强行从农田里拉出来的农奴征召兵强,但强得有限。
中世纪的步兵,除雇佣兵,长弓手等少数特例以外,本就不值一提。
步兵中最强的战斗单位,往往是失去坐骑的步行骑士。
前方属于丘陵地带,乘马冲锋并不稳妥。
所以离近了。
洛萨便嘱咐莫德尔留下,照顾马匹,自己和般若,汉斯和持弩的莱恩,从两方的树林包夹了过去。
锁链甲并不影响他动作的灵活,这副甲胄,包括链甲护腿,护臂在内即使全套加起来,也不超过二十五公斤,对他而言并不算重。
强盗们聚在篝火旁,火光照亮了他们油亮兴奋的面孔,许久未曾打理的胡须上,满是污渍和隐约可见的跳蚤。
被绑缚在马车旁的俘虏们,满脸绝望与麻木。
尤其是女眷,在押送路上就少不了被揉捏。
上一篇:我的次元人生模拟器
下一篇:洪荒:我开局邀请女娲诸天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