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开老婆去泡妞 第395节
一个电灯泡就按在牌子上,有些昏黄的灯光洒在葡萄架下的一张小桌子上,桌子上放着一台旧彩电。
旧彩电前面不远处,摆着一个躺椅,有个灯光下看不清模样的人,翘着二郎腿的半躺在上面,一手抓着个酒瓶子,另外一只手里可能是捏着花生米啥的,正喝一口酒就填一颗花生米啥的,看起来很是有一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
从公路对过远处就停下车的楚扬,望了望周围为数不多的几栋平房,摇着头的对走过来的商离歌说:“你确定那些韩国人就住在这儿?”
“是的。”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疾驰后,晚风已经让商离歌忘记了楚扬的那句流氓话。
“看不出来啊,这些棒子还挺会找地方藏身的。”
“从这儿再向西北,就接近沙漠了。”
楚扬点点头:“嗯,的确是个放火杀人后迅速撤离的好地方……白天你来的时候,有没有调查过这家猪、宾馆的底细?”
“开这家宾馆是一对中年夫妻,”商离歌说:“但我可以看得出,这对中年夫妻绝不是一般人。”
“为什么要这样说?”
“女的很美,男的很帅。”
“嘿嘿,你也很漂亮,我也很帅啊,”楚扬很自恋的耸耸肩:“谁规定帅哥美女不能来这儿开宾馆了?要不等以后咱们也来这儿开一家,名字就叫’扬歌‘宾馆好了。”
商离歌柔柔的一笑,接着岔开话题:“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等这个老板离开了,再动手好了。”楚扬掏出一颗烟,倚在车门上,淡淡的说:“我最希望那些韩国人能够出来这家宾馆,那样就不用惊动这个老板了。”
其实楚扬很明白,一般二般的人,只要神经很正常,就不会跑到这荒郊野外的来开店了。虽说他也不是一般二般的人,可也不想守着人家宾馆老板杀人。
都说打狗还得看主人了,你在人家开的宾馆内灭人,人家老板能不管吗?
307 他们必须得死!
“现在九点过四分,我们已经在这个地方等了四十三分钟了。”
站在车后的商离歌,摸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对楚扬说:“看那个老板,根本没有去休息的意思。”
“不等他了。”楚扬说完将烟头弹到一旁,左右看了看空荡荡的公路上:“你去后面,我从前面进去。”
商离歌点点头,绕过车子快速的向田野里跑去,身形飘忽,好像是被风吹着飘的一个纸人那样。
“唉,我现在和女孩子说话,越来越不要脸了,堕落的一人啊。”楚扬等商离歌绕了个打圈子隐入沙漠柳宾馆的后面后,这才整理了一下衣服,弯腰抽x出了那把黑漆漆的军刺。
军刺,黑漆漆的军刺,在星光下黯淡无光,却异常的沉重。
军刺的柄端,刻着两个篆字:残魄。
楚扬不清楚这两个字是军刺的名字,还是’残魄‘这两个字是那个男人的名字。
这把军刺和他藏在某个地方的一本《格杀大全》,是七年前他当兵第一年回家探亲时,在火车上遇到的一个男人送给他的。
楚扬到现在,仍然不明白,那个长的比大多数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为什么会给他这两件东西。
他只记得,那个男人在送他这两件东西时,曾经对他说:我观察你很久了,觉得你应该配得上这把军刺,好好对它。无论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忘记,你是一个炎黄子孙!
当时,那个男人只说楚扬应该配得上这把黑黝黝的军刺,却没有提到那本《格杀大全》。
可后来经过楚扬的验证,正是他学了那本书上的东西,才让他彻底释放出他身上先天性的爆发力。
在流落异国他乡的那几年中,楚扬也是依靠那本书上的格杀技巧,和他本身所拥有的条件相结合,才成就了他杀手之王的’美誉‘!
楚扬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要送给他这把军刺,更不知道那个比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的男人是谁,但他却牢牢记住了他的话: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你是一个炎黄子孙!
这些年来,楚扬一直都记着那个人的话,他从没杀过一个无辜的华夏人。
他还清楚的记得,那个男人在说起’炎黄子孙‘这四个字时,眼里不但有深深的爱意,还闪过狂热的崇拜。
一个对’炎黄子孙‘崇拜的人,是值得楚扬去尊敬的。
不管那个人是谁,曾经干过什么。
楚扬反握着那把黝黑的军刺,将刺身藏入衣袖。
军刺贴在手臂肌肤上,冰凉,却让楚扬的每一根神经都开始燃烧!!
从红旗轿车到沙漠柳宾馆的距离,大约有五百多米。
楚扬用了九分二十三秒,慢悠悠的走了过去。现在,他可以看清葡萄架下的那个男人了。
商离歌说的没错,这个男人虽说有三十好几了,可相貌的确能称得上’英俊‘二字。
楚扬在看了这个男人第一眼后,就将目光落在了男人握着酒瓶子的手上。
那人握着酒瓶子的左手,修长,干净,有力。
如果用这只手给女人解衣服,相信速度不会有丝毫的生涩。如果用这只手去握刀,那么它可以在一秒钟连劈十一刀而不抽筋……可现在,这只在杀手眼中被认为是无价之宝的手,却握着个酒瓶子,这不能不让楚扬暗叹什么才是暴殄天物,就像是他用自己的手给那个韩国人剥皮那样。
“要住店吗?”那个男人看了一眼楚扬,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有些白森森。但笑容很好看,就像是度过玉门关的春风那样。
楚扬停着步,摇摇头:“我不住店,我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