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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妖魔世界拾取技能碎片 第23节

  “什么情况?”张谌看着那一点金光,只见那金光与正神之光还不同,正神之光是一种纯粹之光,蕴含着煌煌神威,而那一点金光却带有一点点邪意的感觉,在其中仿佛有血色光芒在流转。

第39章 心脏中的晶石(上)

  伴随着张谌心头念动,其精神视角似乎无限放大,那一点金色血液刹那间放大了千百倍,然后张谌看到金黄色的血液后不由得一愣,眼神中满是愕然。

  确实是‘一滴’金黄色血液,在那金黄色血液中,有一个熟悉的‘水晶’出现在了其精神世界内,那水晶和之前他吸食的从石碑上脱离下来的水晶一模一样,甚至于水晶中同样有一道血红色的影子出现,那影子多了一股灵性,张谌心头念动就能与那影子诞生一种玄妙感应。

  他能察觉到,自己在冥冥之中和那影子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联系感应,就好像那血红色的影子似乎是自己的分身一样。

  他心中也恍然明白,自己的三技能来源,居然是来自于那透明的晶石,只要晶石不被毁灭,就算是心脏被刺穿,对他来说也并非是致命伤害,因为这块晶石可以代替心脏暂时掌控全身血液,为全身提供动力。

  “这晶石是什么东西?”

  张谌面色讶然,看着水晶石伴随血液流动游走周身,并无固定的地点,不由得面色诧异。

  伴随着张谌心头念动,那水晶石停止了流转,甚至于逆流而上,停在了肝脏附近,然后张谌的念头再变,那水晶石随着张谌的念头不断转动,做出诸般种种变化。

  “我的念头可以操控水晶石的流转,同时也可以叫水晶石停滞于周身任何一个角落,从今日起除了头颅之外,我的身上大概没有致命弱点了。”张谌眼神中充斥着浓浓的惊喜。

  当然了如果被狐狸精掏心挖肺,或者是五脏被洞穿一个大窟窿无法修复,还是要死的。

  “对我来说可以受到致命伤害,但是决不能缺少关键器官。”张谌的目光中充满了喜色,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消息吗?他的生存能力增强了,可以说在某些关键时刻能救他一命。拥有如此神妙的蜕变,就算是再大的痛苦,那也是值得的。

  “唯一可惜的是,力气还是没有什么变化,我的身躯没有蜕变,依旧和凡人一模一样。”张谌心中有些惋惜,他其实想要的是掌握那种拔山蹈海的力量,像是这种辅助类型的技能,总感觉少了些东西。

  “不知道我的控血技能无限升级下去,会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变化,到时候滴血重生怕不是梦想。”张谌收回精神力感知,收拾了屋子一番后,检查了身上的火药,见到火药并没有丢失,才身形略显轻浮的向着山中走去。

  检查陷阱,陷阱内有两只兔子和一只野鸡,张谌看着两只兔子并不觉得意外,这个时代兔子也是泛滥成灾。兔子一年可以繁殖六到八次,每次有四只到八只小兔子,可以计算下兔子的繁殖能力有多么强,而且这个时代狩猎技术落后,可以说山间兔子遍地跑。

  张谌拿起兔子,掌心中那狰狞的嘴巴出现,两根獠牙狠狠的刺入了兔子体内,不过是一个呼吸兔子就已经全身血液被抽空。

  两只兔子和野鸡的血液被张谌吞噬,张谌眼神中露出一抹亮光,肝脏中血液又开始塑造出来,此时张谌的血液大概恢复了五分之一,比昨日好了太多。

  “对我来说吞噬血液大概是恢复的最快办法。”张谌将兔子和野鸡直接扒皮,他仔细感应了一下,对于他来说,吸食獐子的血液和吸食兔子的血液,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看来吸食大型动物和小型动物唯一的差别大概是数量了,就是不知道吞噬人类的血液会怎么样?”张谌脑子里划过一道念头,然后迅速将这个危险的念头压制下去。

  因为兔子和野鸡没有了血液,所以扒皮拔毛没有任何的血腥,张谌将两个小宝贝处理好,一路上向着溪水的方向赶去,想要洗掉手上的油腻,只是来到小溪旁的时候,张谌不由得一愣,你道是为何?因为小溪水位已经下降到了一半的位置。

  “怎么会下降的这么快?”张谌看着干涸的河床,眼神中露出一抹难以置信:“这场大旱看来超乎我的预料啊!”

  张谌蹲下身子清洗着手中的油渍,清洗完毕后才向着溶洞的方向赶去,今日体魄没有恢复,暂时不去挖坟墓了,万一坟墓内窜出个什么大家伙,他怕自己应付不来。

  一路来到了洞穴内,张谌检查着洞穴内的布置,不见有外界脚印后才放松下来,一双眼睛看向困在背篓里的猎隼,拿出一个鸡胸肉切碎,小心的用木头棍子夹着送入筐篓内,那鹰隼却是看也不看,显得很是傲娇。

  张谌嘴角翘起,今日左右不用入山采蜜,他直接发动了御兽术,强迫着鹰隼吃了鸡肉,然后满脸得意的正要将蜂蜜拿出来重新涂抹到鹰隼的身上,利用鹰隼将锋芒涂抹到溶洞顶端,可谁知下一刻一阵熟悉的振翅声响,张谌连忙循着声音望去,却见空气中居然多了几道熟悉的身形,那大黄蜂在溶洞内振翅而飞,似乎是察觉到了张谌的动作,直接落在了张谌的肩膀上表示亲切。

  “大黄蜂找来了?”张谌看着趴在肩膀上、头发丝上、大腿上的大黄蜂,眼神中露出一抹惊喜,连忙抬头向着溶洞处仰望,却见之前自己涂抹蜂蜜之处竟然有了一点点蜂窝筑巢的痕迹,蜂胶已经开始在那里衍生了出来。

  拍走腿上的大黄蜂,张谌一双眼睛看向溶洞顶端,眼神中露出一抹喜色:“大黄蜂要在这里筑巢,看来我的分巢计划成功了。”

  貌似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

  张谌也不吝啬,直接将鸡胸肉切了,开始喂养大黄蜂。

  

  他决定了以后不去第一次发现大黄蜂巢穴的地方去喂大黄蜂,他要在这个溶洞内喂养大黄蜂,要将更多的大黄蜂吸引过来。

  张谌在山中喂养完大黄蜂和猎隼,闲着无事干,低下头看向了猎隼:“可惜我没有那种操控野兽的技能,否则倒是可以直接将猎隼化作我的奴隶,可以替我办许多事情。”

第40章 心脏中的晶石(下)

  张谌看着猎隼,心头念动决定将猎隼带回去,他要趁着身体休养这段时间熬鹰!

  那狐狸精最近放过了自己,正是自己熬鹰的最佳时机,只要自己将猎隼贴身携带,那狐狸精应该不会冒着被正神之光重创的风险来偷自己的猎隼。

  张谌拎着筐篓往回走,熬鹰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准备,而且他还要请教王五。他只是听说过熬鹰,至于说该如何熬鹰,有哪些具体需要注意的细节,他还需要学习。

  张谌今日下山比较早,直接割了青草,直接在村头等候王五。等到日上三竿的时候,就见王五提着一只狐狸,两只兔子从山中走了下来。

  狐狸毛发火红,看起来犹如晚霞一样美丽,那皮毛油光瓦亮,看起来很适合做上等的皮毛领子。

  只是张谌看着王五手中的狐狸,不由得眼皮直跳,下意识的向着村中方向看了一眼,心中有些不安。

  “今日运气不错,居然抓了一只狐狸,等下扒了皮做一个狐狸皮帽子,倒是可以卖一个好价钱。”王五遥遥的看着张谌,声音中充满了喜悦。

  张谌此时却笑不出来,自己隔壁住着一个狐狸精,要是知道自己等人在合谋如何弄死狐狸精,只怕大事不妙,天知道那狐狸精恼羞成怒之下会做出什么事情?

  “我正要狐狸皮毛去给小妹做一顶帽子,王大叔你不如将这狐狸卖给我如何?”张谌一双眼睛落在了王五手中的狐狸上,他可不能看着王五落入险境,所以出言开口想要将狐狸给买下来。

  王五闻言大笑:“这狐狸你想要直接拿去就是了,咱爷们客气什么。”

  话虽如此说,但张谌还是掏出了银子递给王五,王五不肯收,但是在张谌强硬的态度下,还是将银子收下,然后口中满是笑容道:“这银子就算我给你攒下,以后给伱娶媳妇用。你小子今年十四岁,也该娶媳妇了,到时候可是一大笔银子。”

  张谌将狐狸接过,然后一双眼睛看向王五,目光中露出一抹感动,随即拍了拍身旁的背篓:“王大叔,我这回可是捕捉了一个好玩意,您过来看看。”

  “能被你小子称之为好玩意的东西可是少见。”王五闻言顿时来了兴趣,走上前来到筐篓前,将筐篓的盖子打开,待瞧见那猎隼后,不由得瞳孔一缩,然后目光中充满了灼热,惊呼出声:“猎隼!”

  “这还真是个好玩意!你小子怎么捕捉到的?”王五声音中满是震惊,一双眼睛死死的盯在猎隼身上,目光中充满了灼热,视线从未挪移开。

  “这东西是个倒霉的家伙,落入了我的陷阱内,被我给活捉了。”张谌看着王五眼神中的灼热,笑眯眯的道:“大叔要是喜爱,直接拿去就是了。”

  “那不能,这可是稀罕物!你知道之前隔壁村的猎户,八年前无意间抓到一只受伤的猎隼,卖了多少银子吗?”王五闻言摇头拒绝,不等张谌作答,王五直接伸出两根手指,目光中充满了灼热:“二百两银子!”

  张谌闻言一愣,二百两银子确实是不少,至少在这个时代的购买力来说,二百两银子足够一家五口十年衣食无忧了,而且还能过得很好。

  “咱爷们的交情能用钱来衡量吗?大叔直接拿去。”张谌不以为然,不过是猎隼罢了,他还能找机会捕捉,只要叫他发现猎隼的踪迹,总有办法将猎隼给捉住的。

  “那不能行!”王五闻言摇头:“你将这东西卖给城中的富贵人家少爷,少说也能换二百两银子,到时候你买些良田,盖个房子,再娶一房媳妇,人生也算是美满了。这不是猎隼,这是你改变命运的东西。”

  张谌听闻王五的话摇头否决:“我并没有想到过将其卖掉,我想要将其留在身边,正要请教大叔会不会熬鹰之术。”

  “熬鹰之术我当然会,只是……卖掉对你来说才是利益最大化,这鹰隼就算是跟着你上山捕猎,又能收获几钱银子?只怕是到死,也打不来五十两银子的猎物。”王五劝说了句。

  “我现在还年轻,有的是时间赚钱,难得捕捉到鹰隼,不如先玩几年训练好了再卖出去,到时候价格必定更高。”张谌道了句。

  王五闻言点点头,算是认同了张谌的观点,然后开始传授张谌熬鹰的技巧。

  二人一个认真教,一个耐心学,不过是小半日,王五就已经将熬鹰的技术讲完,等到传授完熬鹰术,王五才道:“你只管放心的熬鹰,你那些陷阱,我替你看着,顺便将你那些猎物都处理了,去城中卖个好价钱。”

  “还要多谢王大叔了。”张谌道了句。

  “咱父子爷们道什么谢。”王五拍了张谌脑袋一下,然后双方各自分别。

  张谌见到王五走远,然后看向了那红毛狐狸,此时红毛狐狸一双大眼睛满是哀伤的看着张谌,叫张谌心中微微一叹:“也是个有灵性的!”

  他用法眼看过,这就是一只普通狐狸,但是灵性却很足。

  张谌小心的解开绳子,那狐狸犹如一道云霞窜了出去,几个闪烁就消失在了群山间。

  “你这没良心的,我好心救了你的命,你却不感谢一声就跑了。”张谌看着狐狸消失的方向,暗自里嘟囔着骂了一句,然后背起筐篓拎着草捆往家中走去。

  张谌回到家中,隔壁家叮叮当当切肉声响,不用看也知道,是那只狐狸精在做饭。

  

  张谌用兽皮裁剪出一个简陋的皮手套,然后用皮手套将猎隼拿出来,随即再用三根麻绳将猎鹰的腿拴住,捆在了一旁的柱子上,然后开始生火做饭,他要吃饱喝足之后去熬鹰。

  熬鹰可是一个耐力活,不吃饱喝足怎么行?

  “我现在身躯内似乎燃烧着烈火,并不会困倦,这简直是天赐良机!”张谌嘀咕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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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脱下一张人皮

  所谓的熬鹰其实很难,因为人往往熬不过鹰,就会被熬得嗝屁了。

  张谌制作好皮具,然后用皮具将猎鹰放在架子上站好,然后张谌就坐在鹰的对面,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鹰隼。

  熬鹰开始了!

  隔壁

  小狐狸精百无聊赖的趴在桌子上,看着诵读经书的书呆子张琛,心中念头千回百转,忽然想起了隔壁那个莽子:“也不知道这莽子在做什么呢。”

  心头念想就见小狐狸精灵魂出窍,然后阴神穿越了墙壁,一双眼看到了张谌正在熬鹰的一幕。

  “鹰隼?这小子哪里抓来的鹰隼?”小狐狸精看着张谌的鹰隼,眼神中露出一抹忌惮,眼睛转了转没有动作,返回了自家屋子。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张谌体内火烧的感觉更胜,他觉得自己的身躯每一寸都似乎被烈火熊熊的灼烧过,他体内的血管似乎发生了某种异变,血管的数量似乎变得多了起来。

  第四日

  终究是鹰隼熬不住,在张谌将鸡肉递过去的时候,鹰隼吞咽了下去后,他知道自己熬鹰成功了。

  熬鹰成功后,张谌坐在院子里吃着炖肉、熬着药,感应着身躯内的血液流动,总觉得痛苦少了多:

  “今日体内的火烧之感似乎少了许多。”

  “往日里火烧火燎的疼痛根源其实是来自于那晶核,那晶核在我体内流动,所过之处犹如拿着小刀在对我的经脉划拉,所以才疼痛难忍。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的适应,我的血管似乎适应了其流转,所以疼痛逐渐减少。”张谌将草药煮好,然后一点点的喝入了腹部,感受着肝脏造血速度加快,张谌缓缓伸出手去,开始捞肉吃。

  【姓名:张谌】

  【1技能(二阶):正神之光(0/5000)】

  【2技能(未入品):龙气(0/2000)】

  【3技能(未入品):控血(0/100000)】

  【点数: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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