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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苟在万寿山中,我稳健成圣 第54节

  这事还是让两人自己去做吧。

  随着红云做出选择,顿时之间,系统的奖励就发放了下来。

  一团造化本源出现在了红云的面前,然后被红云收入了乾坤世界中。

  由自己的一个化身,吞下炼化,参悟造化之道。

  ……

  幽冥血海之中。

  冥河捣鼓了很久,终于成功造出了大批的阿修罗族,看着这些阿修罗,冥河大喜不已,连忙对天大喊道:“天道在上,今吾冥河在此造化出一族,名为阿修罗族,愿天道鉴之!”

  “轰隆!”

  冥河的此言,立刻引起了天道的感应,只见血海的空中,无数异象绽放。

  但和当初女娲造人所显化的各种祥瑞异象不一样,此刻在血海上空所显化的异象,却尽是一些杀戮、血腥之景,就连灵气凝结,飘落而下的金花,这时候也变成了血花。

  一股股的血腥之气扑鼻,让人不寒而栗。原来,冥河所造的这阿修罗族,却是生性好杀,是十分极端的一个种族。

  这异象一出,又有天道响应,顿时也惊动了天地各方的大能,以及诸圣,都朝血海瞩目而来。

  而令得冥河狂喜的是,虽然异象有点不太一样,但功德却还是一样的。

  在冥河的头顶上,功德源源不断地涌出,同时降落下来,汇聚在冥河的身后,化作一个巨大的功德金轮。

  然而,看到这里,各方的大能们或许还没看出来,但诸圣却已经开始笑了。

  因为以诸圣的眼力,却是已经判断出了,冥河所得的功德,并不足够让其证道。

  原本,某些圣人,见冥河真的获得了天道所赐功德,还真以为冥河有可能证道的。

  因此都打算出手了。

  天地之间,如今已经有了八个圣人,不需要再多一个可以和他们媲美的混元大罗金仙了。

  所以,冥河如果真的证道,那么他们就会出手,即便冥河有大功德在身,不好打杀,可将其封印,却也势在必行。

  然而现在却是不需要了。

  不成混元,便是蝼蚁。

  就算冥河借着这造化功德,实力要更强大些,但也只是稍大一些的蝼蚁而已。

  诸圣爱惜脸面,也不会以大欺小,这时候就动手对付他。

  除非这只蝼蚁,真的证道了,那么诸圣才会动手。

  总而言之,就是在冥河证道之前,诸圣会因为顾忌其身上的功德,不愿有损,便不会出手。

  可一旦冥河证道,那么就算冥河功德再大,诸圣也会想方法对付他,即便不击杀,也要封印起来。

  如今天地之间,八位圣人,而其中七位都立了大教,这本身竞争就很大了。

  再多一个冥河,那可不得了。

  而果然,随着所有的功德都落下了之后,冥河的修为,却仅仅是提升到了准圣后期而已。

  想要证道,他还需要积攒更多的功德。

  可想而知,冥河此时有多么的不甘了,不过再怎么不甘,这却也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在各方大能唏嘘的感叹中,这一次事件就此落下了帷幕。

  不过冥河却哪里甘心?接下来他绞尽脑汁,又接连造出了三个不同的种族。

  分别是罗刹族、夜叉族和那迦族。

  然而,尽管如此,这三个族所获得的功德,却一个比一个少。尤其最后的那迦族,简直就是一点功德都没获得。

  冥河心中的怨气更大了。当然,红云的心情却是很好。

  原以为冥河就只造了一个阿修罗族,却没想到,这罗刹族、夜叉族和那迦族也都是冥河造出来的。

  冥河这可是为西方教贡献极大啊,毕竟这仅仅是天龙八部众,就占了其二。

  夜叉和阿修罗都在其中。

  接连又做了三次选择,虽然奖励不如阿修罗时,但红云又怎么不喜?

  而这一天,红云又听到系统的提示声响起:“叮,检测到冥河决定再立阿修罗教,宿主可进行以下选择。”

  “选择一:冥河以杀为教义,宣扬杀天、杀圣,宿主可以此为借口,击杀冥河,阻止其立教,可获得奖励冥河的全部杀道感悟。”

  “选择二:镇压冥河,将其封印在血海之中,可获得奖励大分身术。(此术炼成,可化身亿万,并且每个化身相互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无法以因果之法灭杀)”

  “选择三:不理会此事,任由冥河立阿修罗教,可获得奖励剑之本源一份。”

  听着这次系统给出的选择,红云有些难以决定了。

  第三个选择,奖励的剑之本源也就算了,虽然也珍贵,但红云并不是太动心。

  但第一、第二个选择的奖励,无论是冥河的全部杀道感悟,还是那大分身术,都让红云很是动心。

  “该怎么选呢?”

  红云眉头微皱,杀了冥河?如果杀了冥河,那么得到的奖励,就等于是自己凭空多了一个冥河的修为。

  这自然划算。

  但冥河可是洪荒少见的人才啊,在一众大能之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

  如此就杀了,未免可惜。

  红云想了又想,最终做出了选择:“系统,我选择二。”

  杀了冥河太过可惜,但将其镇压就没问题了。大分身术,这神通好像有点厉害啊。

  连因果之法,都无法针对。

  红云曾炼化过一道因果本源,因此也通因果之道,深知因果之道的厉害。

  但这大分身术,却可以免疫因果之法,不被其一网打尽。

  这价值一下子就很大了。

  红云跃跃欲试。这也算是他第一次在洪荒之中出手,而且还是以圣人之资出手。

  因此要怎么动手,那自然是要好好想想了。

  而与此同时,血海之中,冥河将阿修罗族全都汇聚在了一起。这一族可以说是他最完美的创作,也是最得他的宠爱。

  阿修罗族生性好杀,杀戮的本能几乎是铭刻在每一个阿修罗族的灵魂里。

  冥河将元屠剑、阿鼻剑和十二品业火红莲都一同祭起,然后对天喊道:“天道在上,今吾冥河在此立下一教,为阿修罗教。天生万物以养众生,众生却无一物可报天。因此众生皆可杀。杀尽众生,便可证吾杀道。”

  冥河一连串的哔哩吧啦,却是定下了阿修罗教的教义,他的教义,总的就是一个字:“杀”。

  一股恐怖的杀意,直从幽冥血海处,冲天而起,引发无尽的异象。

第71章 圣人之战

  无数神识,再次聚集于幽冥血海。

  然而这一次,冥河却是玩脱了,他所立的阿修罗教,非但没有得到天道功德。

  反而是天道震怒,降下了灾劫。又或者说是天罚。

  幽冥血海的上空,被无尽的雷火所覆盖,无数的紫霄神雷如雨一般落下,将冥河劈得凄惨不已。

  几乎就死在了这天罚之下。而之所以如此,却是因为冥河所立的阿修罗教,其教义之中,蕴含了“灭天灭道”的理念在其中。

  阿修罗教的教义,号称是杀尽一切,无不可杀,即杀天、杀地、杀众生,连圣人、天道都在其中。

  圣人也就罢了。竟然连天道也不例外。天道仁,则斩杀奸佞以养道,天道不仁,便要斩杀天地以灭道。

  为此天道自然震怒,因此而降下灾劫。冥河苦苦地熬过了这一场大劫,总算是没有死。

  他炼化整片血海,生命力却是极其强大,不过饶是如此,他也是元气大伤,奄奄一息了。

  那些因为天罚而惊恐逃出血海的阿修罗,还有夜叉、罗刹、那迦等怪物,见到灾劫过去了,这才回到血海之中,守护冥河。

  三十三天外,清净天中,红云感觉有些好笑,却也不由对冥河更多了几分认可。

  冥河恐怕也不是丝毫不知道灭天的理念,会引得天道震怒。

  但他依然是那样做了。

  可见冥河的确是领悟到了“杀道”的精髓真谛。

  “若给他足够的时间,以杀证道却也未必不可行。”红云道了一句。

  以杀证道,并非是真如冥河所说那样,杀尽众生,甚至要杀一个圣人,才能证道。

  不是混元,怎能杀圣人?既是混元,又何必杀圣人?可见这是对以杀证道的错误解读。

  真正的以杀证道,并不在于是杀了多少,而是悟到了杀道多少!

  不过,红云虽是感叹,但这一刻,却还是出手了。

  幽冥血海。

  天罚刚刚才消散而开,但仍然一片狼藉,场面很是混乱,那雷罚接连不断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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