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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流民开始修仙 第22节

  “还会给小姐讲故事,你是那个谁来……”

  路野脸上波澜不惊。

  “回秦统领的话,小的贱名路野,可没那么大的福气。”

  “小的武艺卑微,自然不会有什么厉害的对手,受过几次伤,却没那么严重,人们以讹传讹罢了;还是统领您武艺高强,在千军万马中进退自如。”

  “小的也不会讲什么故事,不过是小姐乏闷了想听个响罢了。”

  秦通听了脸色稍缓,他用马鞭戳着路野胸膛道。

  “那等你家小姐想解闷的时候,你记得劝劝你家小姐,不要那么犟!”

  他转身怒气冲冲离去。

  路野面色如常,王虎气得胸膛鼓鼓。

  帐篷里面隐隐传来红姐劝慰小姐潘芙蓉的声音。

  外面人来人往,路野和王虎站在这里太显眼,他立刻拉着王虎离开了。

  等入了马棚,将马骡拴好。

  王虎立刻往地上啐了一口。

  “呸,这秦通也就一个铜皮武夫罢了,狐假虎威,要不是有个好叔叔,算什么玩意儿!”

  “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小姐决不会看上他。”

  路野皱眉,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

  只怕,他这次也要出阵上战场了。

  闯破天为了攻城,都舍下脸皮来让秦通出面搜刮小姐的半哨人马了,他这个马夫怕是躲不过去了。

  

  上战场倒也没什么,他也不是初哥菜鸟了,主打一个不要当场死就不怕死。

  但一想到这流民军中潘芙蓉面临的窘迫局面,路野就觉得头痛。

  他和王虎当初是小姐开口向十七叔杜统领保下的人,以后也一直被分配到小姐的队伍中。

  潘芙蓉在二人上阵前送盾牌,受伤赐药草,还请医师照料,又照顾路野给了马夫的职位。

  一年相处下来,在路野看来,这小姐性格外冷内热,且长得漂亮。

  虽然身在流寇军中,可其心有隐善,属于为了争活命时能提刀上马砍人不眨眼,可有余力的时候也不愿滥造杀孽。

  所以他和王虎才能被收下,乃至以后上阵屡次照顾。

  要不然,便是神通如他福运如王虎,怕也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对此他非常感恩,将来若这闯军被打败了。

  若是都再成了饥饿流民,他发誓,怀里若有个馒头,一定分小姐三分之一!

  另外两份是他和兄弟王虎的。

  只是有一点,小姐这条大腿可谓又长又白还穿了丝袜!

  可偏偏不粗!

  甚至,这条大腿怕是踩在了一颗雷上。

  若是出了差错,他和王虎恐怕要跟着这条大腿被炸得粉身碎骨。

  俗称抱错大腿!站错队!

  和平时期靠边站或者牢里蹲,在这乱世,可是会丢性命的。

  原来,这小姐潘芙蓉是老闯破天的独女,当初老闯王起势早,功夫强,手里的刀又硬又快,当过几路流民军的盟主。

  可正因为他跳得太高,名气太大,被官兵集火给剿了。

  现在的闯破天是二代目,之前只是老闯王手下一名统领,在乱战中收集溃兵,积攒实力,脱颖而出。

  二闯对待老闯的独女潘芙蓉,可谓高高供起,当个牌位。

  毕竟众多流民军的头领当初都叫过老闯王一声大哥,有潘芙蓉在,二闯就有聚众的大义。

  另外他既然继承了闯破天这个字号,要是对老闯的独女不好,那不是败坏名声吗?

  只是虽然表面恭敬,可二闯还是对潘芙蓉有所提防。

  二人之间根本矛盾原因不为外人知,据路野观察颇有些神神秘秘的意思。

  之前潘芙蓉还是有些实力的,老闯为人豪迈,施恩四方,有些老闯的余忠紧紧围绕在她周围,组成一个哨,统领就是十七叔老杜。

  可就这么点人马出去自立门户也不可能,便一直归在闯破天队伍中。

  这几年来,一方面二闯生活上对潘芙蓉是有求必应,抢了什么水粉胭脂金银首饰绫罗绸缎,可着潘芙蓉先挑。

  二闯甚至想办法撮合自家侄子秦通迎娶潘芙蓉,只是潘芙蓉却看不上秦通。

  秦通在潘芙蓉面前吃瘪,疑神疑鬼,怒火外泄,很有不少闯军中的长相英俊的青年将领在战场上死得不清不白。

  另一方面,二闯虽然允许潘芙蓉手中掌有一个马哨。

  可对潘芙蓉实力扩充却隐隐限制。

  例如在兵器铠甲马骡补充方面。

  有硬骨头任务杜统领上,补充回血时候杜统领无。

  屋漏偏逢连夜雨,半年前兵败,女营被官兵追上,一场恶斗,杜统领带着半哨人马痛痛快快去见老闯重圆兄弟情去了。

  潘芙蓉为此哭得稀里哗啦,身边空剩半哨人马,到现在没有恢复元气,还没一个得力的统领,只能她自己兼任,堪称岌岌可危。

  什么时候她连半哨人马都没有,身边亲卫死光光的时候,到时候,嫁不嫁秦通可就不由她做主了。

  路野现在面临的就是这个问题。

  在线等,带头大姐快变成光杆司令了,最后怕是要穿上喜服嫁人了。

  只是这一过程捎带会坑死路人野和虎。

  怎么办?

  挺急的!

第22章 练枪

  现如今,闯破天汇合几路反王兵围黑山县,正是要利索攻下县城,擦亮闯大王的招牌,招兵买马壮大队伍。

  路野猜这二闯逼迫潘芙蓉拿出老本来拼,一方面是二闯要想赢的漂亮,兵力确实吃紧了。

  另一方面,也有趁着攻城消耗潘芙蓉手下这点“老闯余孽”的打算。

  潘芙蓉的半哨人马,不过四五十马兵,加上同等数量的步卒,而且是女兵居多。

  之前杀人不眨眼弓马娴熟的老爷们几乎都跟着杜统领去见老闯了。

  现如今这半哨人马,在战场上只要派到厮杀激烈的地方,随随便便就能死个小半。

  然而很不幸。

  路野和王虎就属于老闯“余孽”。

  而且,以这世界人们的三观来看,只要在流民军中厮混,绝对没有改换门径的机会,前景堪忧。

  这就是站错队的后果。

  而路野和王虎,当初为了活命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机会,他们不过是在这乱世中被选择罢了。

  路野摇摇头,不再多想。

  乱世中,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一切均为虚幻,唯有手中刀枪才是真理!

  “虎子,陪哥练会大枪。”路野对王虎道,马上可能要上阵了,他必须抓紧磨炼自己武艺。

  王虎爽快道:“好,大哥,你练大枪套路也快一个月了,可以从头到尾使下来了,这次你用大枪我用刀盾!”

  两个人出了马棚,马棚后面就有一小片土地被平整出来作了演武场,场边立着架子,摆放着些棍棒刀枪,地上还有一排石锁。

  王虎取了一柄钢刀和铁泡圆盾,右手刀左手盾脚下丁字步,气定神闲站在原地。

  现如今他吃饱肚子补足营养,加上一年悍匪生涯,整个人气质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站在那里如悍熊直立,比路野足足高出一头。

  不仅如此,那宽厚的身子如铁塔一般,眼睛半眯半闭,身上若有若无一股煞气萦绕,气质凌厉如一把刚出鞘的利刃。

  而路野则从架子上取了一杆比常人还高出一截的红樱长枪。

  这是一杆旧枪,长枪枪头依旧寒光闪烁,下面红樱早就被往日鲜血染成了褐色,枪杆头细尾粗,杆子上还有碰撞刮蹭和刀剑磕碰的痕迹。

  路野深吸几口气,拿起了长枪。

  枪刀棍剑为武者四正兵。

  战场上,刀枪尤其实用,其中枪又最霸道,因为其能以长欺短,一寸长一寸强,向来是战场上王者。

  而刀最灵活,一寸短一寸险,是战场上最重要的短兵。

  若是普通兵丁使用枪,则需要组成枪阵避免使用不灵活,露出破绽,靠队友来弥补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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