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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从魔祖传人到古今第一魔 第97节

修行海洋生物功法的,先把自己泡在水里,学会在水里呼吸;

修行虫类功法的,干脆与虫子一样,不停的蠕动.

李澈看得出来,照这么个练法,绝对修炼不出什么大的名堂,最后只会是死伤不计其数。

但对于勇于尝试的人族战士,他也不禁暗暗升起敬佩之心。

若无人指正,现在修炼各族功法的人族战士,最终都会惨淡落幕,但他们的失败,会给人族提供大量的经验,从而走出属于人族的修行之路。

人,最擅长的就是总结。

实践出真知。

“文明的雏形吗?”

李澈喃喃自语,复又叹息一声:“可惜了”

这一声叹息,既是为那些修行各族功法,随时可能走火入魔而亡的人族战士,也是为他自己。

身为一个人族,他也曾有过一腔热血,只可惜经历的多了,血,也就冷了。

现在的他,披着人皮,长着魔心,他已非人,而是心魔,人族能成长壮大到何种程度,他虽然感兴趣,却也没有插手的打算。

心魔的眼里,天地万物,寰宇众生,都是试验品。

人族,也在众生之内。

自从走上心魔路,他便只是心魔,无情,冷血,自私,阴险,狡诈,恶劣等负面名词已深深刻进他的灵魂深处。

要他如圣母一般,掏心掏肺的帮助人族,为人族之崛起,殚精竭虑,劳心费神,九死无悔?

抱歉,实在是做不到啊。

第122章 闪光的灵魂

“站住.”

李澈踏入薪火部落范围,并未施展手段掩饰自己的踪迹,很快便被部落战士发现,将其团团包围。

一名光着膀子,穿着草裙的战士手持石头打磨成的武器,上前质问道:“你是什么人,来我部落有何贵干?”

李澈整理了一下衣装,变出一根拂尘,一本正经的道:“贫道灵宝天尊座下通玄子,游历至此,欲拜见贵部落首领,烦请代为通报一声。”

那名战士闻言,顿时心神一凛,看着李澈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带着浓烈的尊敬之色。

在这个时代,你可以不知道通天教主是谁,但不能不知道灵宝天尊。

与圣母女娲娘娘齐名的圣人,哪怕未有交集,也该铭记于心。

“仙长稍等片刻。”

草裙战士连忙前去通报。

灵宝天尊座下弟子到访,这可是贵客,怠慢不得。

不一会儿,草裙战士回来了,极为恭敬为李澈引路:“仙长,里面请!”

李澈装模作样的甩了甩拂尘,将圣人弟子应有的超然风度演绎的十分到位,温和一笑道:“有劳了。”

仙风道骨,英姿卓然,看得草裙战士暗暗点头称赞,不愧是圣人弟子,着实非凡。

只看超逸绝伦的外表,李澈的确毫无破绽,举止从容闲雅,极具仙人之姿。

谁又能想到他的骨子里充满了疯狂与狠辣,不仅是个精神变态,还是个臭名远扬的大魔头。

妖皇帝俊可是对他恨的咬牙切齿,他创造的那些伪金乌让帝俊深感耻辱。

薪火部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七转八回之后,李澈与草裙战士来到祖庙之前。

李澈是上清圣人灵宝天尊的弟子,身份非同一般,于祖庙见李澈,也算给足了李澈面子。

“仙长,燧人老祖在里面等你。”

草裙战士说完,如泥塑般守在祖庙前。

没有燧人氏的命令,部落战士是不能随意进出祖庙的。

李澈不疑有他,径直走进祖庙。

踏入祖庙的一瞬间,李澈当即感受到了一股神圣无比的力量。

温和,光明,希望,百折不挠,誓死不屈

那种奇异而博大,浩瀚而恢宏的力量,其实更像是一种意志,一种为了生存而萌发的伟大意志,由无数人族的祈祷信仰所形成。

李澈心有明悟,那或许是人族于筚路蓝缕中艰难求存,渴望获得光明未来的强烈意念形成的信仰之力。

这股信仰之力极其纯粹,不掺杂任何邪念。

信仰之力,越是纯粹,便越强大,如果有人能够驾驭这股信仰之力,应当能够暂时抗衡准圣强者。

但很可惜,人族找不出这样的人来,毕竟信仰之力的存在太过虚无缥缈,可能连燧人氏都没发现祖庙已不知不觉间汇聚了一股庞大的信仰之力。

就算燧人氏有所察觉,要将信仰之力利用起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现在的洪荒不比后世,但凡是修行者,无不笃信力量为尊,唯我唯一,懂得利用信仰之力的强者,着实少的可怜。

心态淡然若水,不起丝毫波澜,李澈走到祖庙中央,第一眼就看到了燧人氏。

上半身赤裸着,露出健壮威武的躯体,下半身裹着一张兽皮裙,浑身充满了原始人的味道。

浓密的头发随意披散,面容刚毅雄武,气度威严中饱含仁慈,果决中带着博爱。

他就像一盏灯,灯光虽然微弱,却是希望的曙光,始终指引着人族前进的方向。

祂是人祖,燧人氏,点燃薪火,引领人族度过最艰难岁月的人祖。

而最吸引李澈的,莫过于他的那双眼睛。

直视燧人氏浑浊的双眼,看似平平无奇,可是李澈却仿佛看到了燧人氏的生平,以及人族的历史。

从女娲娘娘创造人族后的懵懂迷茫,再到带领人族于大荒之中艰难求存,虽筚路蓝缕,困难重重,而从未想过退缩.

无数鲜血洒落山野,无数先辈埋骨大地.

哭嚎,绝望,祈祷,怨恨最终只剩下为族群延续,九死无悔的坚定信念。

李澈心头猛然一颤,像是被某种东西堵住了心脏,异常的难受,心绪不可控制的翻涌激荡。

斩却七情六欲,自诩魔本无情,可有些东西,不是斩去了,就能完全忘记的。

触景生情嘛!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此时此刻,李澈大概有点明白燧人氏与那些死去先辈的信念了。

但很可惜,他这样的魔头,注定只为自己而活。

为族群传承延续,可以奉献出自己的一切,李澈没有那样高尚的觉悟。

“魔,是不需要感情的”

心念化作智慧之剑,斩除翻涌的杂念,再次看向燧人氏。

好似山间老农的模样,饱经风霜的面孔,浑浊不清的眼眸,怎么看都是那么的平凡,却让李澈忽然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论修为实力,李澈远超燧人氏,说句大逆不道的话,李澈想要弄死燧人氏这个老祖宗,不比捏死一只蚂蚁更难。

然而燧人氏拥有一道闪光的灵魂,热爱人族的一切,可为人族付出自己的全部。

李澈,阴险狡诈,自私自利,唯我独尊,他不祸害别人,就算大发慈悲了。

为他人奉献自己?太阳打西边出来都不可能。

从精神层面对比,燧人氏就像那普照寰宇的太阳,用自己的光亮温暖了无数人,给黑暗中的人带来希望。

李澈则好比阴沟里的小鬼,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的事没少干,从里到外,坏透了。

二者,压根就没法相比。

在精神层面上,李澈即便洗白从良,也绝对比不上燧人氏。

李澈的心肝五脏,乃至灵魂,如同沉淀了几万年的臭水沟,已经黑透了,无论怎么洗,都洗不干净。

何况李澈从来没想过洗白。

黑化强十倍,洗白弱三分。

都干了这么多年魔头了,就因为自惭形秽而从良,那他的道心未免太不坚定了。

道心,也可以理解成信念,信念一旦崩塌,修为倒退都是轻的,重则直接完蛋。

所以,洗白从良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洗白。

于魔道之路上死磕到底,才是他的归宿。

将复杂的念头按下,李澈深吸一口气,向燧人氏恭敬行了一礼,高声道:“人族莽牛部落族民澈,上清灵宝天尊座下通玄子,拜见老祖宗。”

前面把章节名弄错了,正联系编辑修改。

第123章 手中有剑,万事不慌

人族莽牛部落,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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