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笑傲开始的江湖路 第107节
王世恒连忙跳了下来,说道:“金铭兄客气了,有事往平州一趟,路过宝地,又要叨扰了。”
“哈哈哈哈,哪里的话,三公子肯来,那是蓬荜生辉,高兴还来不及呢。”金铭笑道:“我前些天听到你晋升先天,又击退何淼三人的消息,还想着你是不是回来这边。大家伙轮番等候,果然还是我运气好,哈哈哈哈!”
他笑了一阵,又拍了拍脑袋,说道:“你看我光顾着高兴了,旁边这位是沈少侠了吧,跟三公子长得真像,端得是少年英雄,果然是王家出来的,就是不凡。”
说完他带着两人绕过石亭,转入条窄些的山道。这一路往上都有人在把守,偶尔有认出王世恒的,都执礼甚恭。上到半山腰,拐过一道弯,骤然变幻。
眼前绿树葱郁,花草幽幽,几条青石路通往各处,一处高大的牌坊立在前方,上面刻着两个古朴的字:“移山。”似乎是大篆。再往前走,就见到些古朴的建筑,门墙都是青灰色,也无繁复的花纹。
四周七八座山,有数百丈高,如同几个巨汉,拱卫中央。群山环绕之间,竟会出现这么大的一块平地,委实不可思议。
沈元景仔细看过,脸色也渐惊奇,王世恒笑道:“如何,看出来了罢?”他点点头,说道:“把一座山拦腰截断,真是难以想象。”
金铭也不禁得意,谦虚道:“当初先祖来此地,无以为家,只得出此下策,实属无奈。”说着,他引着两人到了客厅,外出一会,就带着十多个人回来。
打头的一位须发皆白,却精神矍铄,开口声如洪钟,道:“三公子许久未至,一上来就给我们大大的惊喜,都已经成就先天了。今日你可不能再早早就走,一定要喝个痛快!”言谈之间,仿佛是自家小辈成名了一般。
王世恒苦笑道:“就依金老,醉也不归。”边上众人轰然叫好。他又推出沈元景,一一介绍。那老者唤做金云达,乃是金家辈分最高者,年已耄耋。其余些人,是金家家主金肃以及族老,金铭在此辈分最小,连话都不敢大声说。
当夜王世恒被灌得伶仃大醉,沈元景也免不了多喝了几杯,众人见他言语短浅,以为性情内向,也不强求。
第二日一大早,沈元景就起了身,到了附近山上一游,远远望见前路,如长蛇一般,蜿蜒曲折。又见脚下金家居所,如一尊莲台,生于花瓣之中。
日上三竿,王世恒才爬起来,洗漱完毕,用过午饭,就要出发。
金云达过来,递给他厚厚一沓白纸,说道:“云州非善地,虽无地榜高手,但也有宗师隐藏。其地之人又惯于抱团,三公子固然武功高强,也须防得强龙碰到地头蛇。这云州的些许信息,或可助公子,避开一些麻烦。”
王世恒谢过,又有金肃送到山下。两人再次前行,不几日到了乘云客栈。
那屈老丈见到,连忙迎了上来,说道:“我道今日喜鹊叫个不停,原来是世恒公子来了。来,二位请跟我来,雅间备在二楼。”
王世恒刚要答话,就听到“砰”的一声,抬头看去,是一个瘦如麻杆的汉子拍了桌子,叫道:“店家你是甚么意思?我来时便问过了,你说没有雅座,为何这姓王的一来,就冒出一间来,难不成是你现成搭的?”
屈老丈就要说话,却见王世恒把手一压,冷笑一声,道:“我说哪个找不自在,原来是你这病痨鬼。怎么,丰州混不下去了,跑来这里撒野?”
四坐之人惊咦一声,屈老丈略一回想,心里暗暗叫苦,顿时认出了这人,是丰州的一位独行散人,唤做黎绅,有先天修为,武功颇高,只是为人心眼极小,十分难缠。
平素若听到人说他句不是,也要想方设法报复。曾经有个隔着不远的亲戚,只说了他小时候的几件糗事,便遭他强迫,直逼得这位和他爷爷一辈的人,当众下跪磕头,反叫他叔叔。
黎绅练功出了岔子,身形消瘦,又不时咳嗽,于是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做“病秧子”,等他成名后,才硬生生逼着大家叫他“瘦先生”。不过众人恨他为人不堪,背后都称“病痨鬼”,盼他早死。
还是在三年前的丰州丰沛郡,王世恒无意中和他起了冲突,受追杀了三次,逃脱之后,名气竟尔大增。
听了“病痨鬼”这三字,又听他奚落,黎绅想起上次对方也是这般当面称呼,不禁脸色一沉,说道:“当初如丧家之犬,见我就夺路奔逃之辈,侥幸入了先天,就敢跟我放肆了?”
沈元景看了一眼,似乎是在说:“你还有这等狼狈时刻?”王世恒咳嗽一声,说道:“你别看这病痨鬼浑身没二两肉,手上气劲却不小,我那时敌不过他的先天真气,如之奈何。”
这话倒是不错,此世真气似有异变,一到先天之上,便有无坚不摧的之质,少数招式笨拙的,才会被天才以下克上,其余先天高手,都是内外兼修之辈,极难对付。
沈元景思忖至此,又听黎绅说道:“那店家,这小混蛋凭什么坐雅间,快快让与我。”
“三哥,要不然咱们还是让了吧。”沈元景这话一出口,在座之人面色都变古怪,还有的暗想他如此怯懦,丢了王家的脸。
王世恒有些惊讶,不知他是卖什么关子,就继续听道:“这病鬼还有几分廉耻,知道自己形容丑陋,怕碍着大家伙的食欲,才要躲去雅间。我们何不做趟好人,予他这将死之人一些关爱?”
众人这才明白,哈哈大笑。黎绅听了七窍生烟,大怒道:“小子找死!”举着根拐杖,当头打过来。
第21章 压过一头
王世恒就要举步迎上去,却被沈元景一把拉住,他自己冲了上去,挺剑直刺对手左胸。
黎绅手腕一抖,拐杖倏的一变,划过一道弧线,砸向他腰间。他跟着变招,提剑又往对手喉咙撩动。
两人这样斗了十几招,兵器也未触碰一下,往往一招行到一半,就被对手看破,复有变招。
黎绅的拐杖又快又急,招招不离沈元景的脑袋、咽喉、心口、腰肢及下身等位置,端的阴险毒辣。
沈元景心里叹道:“独孤九剑料敌先机,攻其必救,全在一个快字。可此世武学怪异,意在招先,从对手招数里面找破绽,实属不易。且如先天高手,真气雄浑,出手必然迅若闪电,以快打快,维持个不胜不败倒也不难,可要以弱胜强,却不容易。”
他虽然如此想,可旁人看来,他并非先天,却能凭一套剑法,与黎绅这等成名人物相持许久,不落下风,已然十分惊骇。
有云州人士目现贪婪,脱口而出:“这便是飞絮剑法了吧,果然名不虚传。”王世恒斜瞥了他一眼,右手按着剑柄,也不说话。
旁边有人嗤笑一声,说道:“孤陋寡闻,飞絮剑法怎会是这般模样?”
那人不服气,反问道:“你难道见过飞絮剑法,怎么就知道这不是?”
“飞絮剑招广为流传,谁还不会几手啊。”又有人接口道:“你连这个都不清楚,还来趟这浑水?”
黎绅脸色沉的要滴下水来,心道:“老子堂堂一个先天大高手,竟然拿不下一个乳臭未干的小贼,传扬出去,脸都要丢尽了。不行,旁边还有那姓王的混蛋,围攻过来,就有大麻烦了。”
他想到此处,忽而将拐杖在手里一旋,倒转过来,头换作尾,又攻了过去。这杖头探出杖身,约莫六寸,似鹰喙一般,尖中带弯。招数也是一变,除却击打顶杵之外,又多了勾啄撩拨,一阵势沉,一阵轻巧。
骤然之下,沈元景落在了下风,之前对手一攻,他便能还上一招,现下却露出颓势,长剑已需要撞向拐杖,来缓解压力。
叮叮当当的打了十招,王世恒忍不住往前探了一步,却见沈元景剑势亦起了变化,非再只是直来直去,多出三分柔韧,攻招减少,守御变多,是独孤九剑夹杂了太极剑法。
眼见绝招已出,对手竟尔还能跟上,又入相持。黎绅越打越烦躁,先天真气运起,脸色一片青色,宛若死尸,举杖乱舞,一副拼命打法,罩向对手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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