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类种,打你!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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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雁夜
三年前,令咒便显现在了言峰绮礼的身上,在数个月前,由绮礼先一步进行了召唤从者的仪式。
令咒,是被圣杯选中的证明。
召唤从者,是借由圣杯的力量进行降灵,魔术师只要画出召唤阵,具体的召唤英灵的圣杯的力量。
只要持有令咒者画出召唤阵,无论是用宝石也好,用水银也好,亦或者用鸡血鸭血画召唤阵,都只是非酋的自我安慰罢了,并不能影响到召唤的结果。
本应该万无一失的召唤,但言峰绮礼在进行召唤之后——却没有召唤出servant。
事后也进行过多次召唤仪式,但均已失败告终。
远坂时臣进行了一个设想——是否是言峰绮礼太过无欲无求,导致了没有英灵回应他的召唤呢?
——尽管这个解释太过牵强。
远坂时臣设想,既然如此,不是凭借相性召唤,而是凭借圣遗物进行召唤,大概就能准确的召唤出从者了吧!
因此,远坂时臣也寻找了数枚圣遗物,供言峰绮礼选择。
凭借那些圣遗物,大概无法召唤出英雄王这样顶级的从者——稍次一级的几率也不大。
但既然是英灵,在圣杯战争中总归能派上用场的。
言峰绮礼摇了摇头,扬起了手臂上的令咒。
“大概用不上那些了,导师!”
随着圣杯战争开始的日期日益迫近,言峰绮礼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了。
“不是没有英灵回应我的召唤,而是召唤的servant有些特殊,暂时无法显现。”
“当其余六体从者都召唤出来后,这个servant才能显现。”
“这样就好!”远坂时臣沉着的点了点头,随即接着说道。
“绮礼,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问你!作为教会的代行者,看到魔术师抢夺‘圣杯’,你是怎么想的呢!”
言峰绮礼只是面无表情的回应道:“圣杯只是赝品而已。”
远坂时臣脸上闪过一丝喜悦,脸上洋溢着与生俱来的自信。
『老友,你想的是对的,你的儿子,确实是最优秀的神职者。』
……
间桐雁夜在颤抖着。
间桐家的魔术是水魔术,这也是间桐脏砚一直以来教授雁夜的魔术。
间桐家在搬迁到冬木之后,由于水土不服,魔道之血已经退化了。
因此,间桐雁夜的魔道天赋不高,以远坂时臣为对立对象,要差一到两个梯级。
尽管如此,以参加圣杯战争来说,间桐雁夜的魔力还是足够的。
以魔术使而言,供给英灵魔力是不可能的——哪怕从者也是。
那需要太过庞大的魔力。
圣杯战争中,从者的魔力由圣杯提供,御主大致相当于堵住servant体内魔力外流的塞子。
只有有了御主,哪怕御主完全不懂魔术,也能维持从者的存在。
但反过来,无论从者的魔力有多强大,只要没有单独行动的技能,也会很快消散。
视御主的供魔不同,从者本身的属性也会发生微调,但总体来说,只要不是御主完全不能供魔,差距不会多大。
或许雁夜和时臣的魔道差距不小,但如果两者召唤出了同样职介的同一从者,仅看供魔的差距,两者间的胜负大致会是五五开。
最多4.9比5.1,不能再多了。
雁夜知道自身魔道天赋的薄弱,也没打算在这上面继续发展。
圣杯战争,又不是拼魔术水平的战争。
召唤出的英灵,御主的策略,甚至是先后暴露的顺序都有可能决定战争的胜负。
本来是这么想的。
“雁夜,为何主动要求用虫魔术增加自身的魔力?”
老翁,间桐脏砚问道。
只要有基准线上的魔力,对从者的强度不会影响多少,间桐脏砚很不解雁夜的决定。
感受着身体中虫子的耸动,间桐雁夜勉强露出一个苦笑。
自己的笑容看起来大概是阴森森的吧?
而自己这样做的理由……
间桐家的魔术是水魔术。
但小樱的属性是虚数。
想要小樱继承间桐家的魔术刻印,一定要将小樱的身体改变成适合水魔术的体质。
最方便的办法,当然是用老不死的虫魔术进行改变,连延续生命都能做到的虫魔术,改变小樱的魔术属性当然不难。
但虫魔术……总之,这种办法被放弃了。
相对温和的方法当然也有,但那最多只是‘相对’。
将空中飞的鸟放到水里,那毫无疑问会死。
是鸟儿能够适应水,那要进行什么样的改造呢?
若是雁夜这种一般天赋的魔术使,改变起来还算简单,但小樱的天赋是‘奇迹’甚至接近‘诅咒’的程度。
那个怯生生的,比姐姐晚熟,总是捏着衣角躲在姐姐身后的小樱!
那改变起来究竟要承受多少痛苦,可想而知。
就算不过继到间桐家,以小樱的天赋,过继到任何魔术师家中,都要承受转换属性的痛苦。
但,雁夜清楚,那是小樱无法逃离的命运。
除非,有人能保护小樱。
自知晓圣杯战争以来,间桐雁夜没打算自己能活着回来,前几次圣杯战争,存活着寥寥无几。
不做好牺牲的觉悟,别去参加圣杯战争——老虫子是一直这么说的。
因此,哪怕挚爱着葵姐,雁夜也没能表白。
但——雁夜苦笑。
为了保护小樱,自己一定要从圣杯战争中活着回来。
或者最少——哪怕是远坂时臣——
为此,哪怕是一丝一毫的胜机,间桐雁夜也绝不能放过。
想不通,间桐脏砚摇了摇头,所幸不在问,他继续说道。
“以雁夜你现在的魔力,大概正适合这个这个英灵吧!不如用这个当做圣遗物试试?”
闻言,间桐雁夜视线转了过去,在间桐脏砚手中,是一枚漆黑的盔甲碎片。
雁夜颇为疑惑的说道:“圣遗物?”
间桐脏砚点了点头。
“以此为凭借,大概能召唤出兰……”
雁夜打断了他的话,继续质问道:“咱家这么有钱?”
间桐脏砚嘿嘿的笑了几声。
“是我这么有钱。”
“老朽最大的爱好就是投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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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面子
冬木市。
悄无声息的离开了间桐家后,林白就近找了个住处住下。
来到这个世界,见到了卫宫切嗣,在去了躺间桐家,林白大概猜到。
这个世界和自己记忆中的fz不一样。
林白觉得有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