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茨菲尔探案集 第970节
希茨菲尔有把握,对方只把这边当做亲人而已。
所以为什么呢……
她又不是不知道这边的本事。
那么多更危险的情况,需要外出的情况都过来了,不过是跑一个本地的小案子,怎么会有这么大反应。
还一直闹着要当燧石骑士……
面对这方面的质询,阿什莉很罕见的陷入沉默。
她不回答,这气氛顿时有点僵硬。希茨菲尔只能借着踹莉莉的功夫找台阶下,让她先进房间,自己又烧了一壶水,打算让阿什莉和莉莉也做下清洁。
“对了。”
趴在床上,任凭希茨菲尔帮自己擦背,阿什莉突然说道:“我刚才到对面去过,那边旅店里有一伙人在谈论希斯。”
“是吗。”希茨菲尔并不在意,“他们怎么说。”
“有些是夸你的,但也有一些不太好听……”
“你这是在自寻烦恼。”希茨菲尔用了点力气,阿什莉舒服的发出哼哼。
“天快黑了,想好晚上吃什么了吗。”
“希斯决定,我都可以。”
“能说说你为什么非要当燧石骑士不可吗。”
“因为……”
突然的转折,差点闪了女孩的腰。
反应过来后阿什莉翻身,愤怒看她:“你欺负人!希斯!”
“如果你连这种把戏都接不住,你想独立就太早了。”
希茨菲尔翘起嘴角。
“收拾收拾下楼吧。”
“我看了菜单,店里晚上有羊肉吃。”
第十六章 恶念
在非工作状态,这个女孩确实是很迷人的。
拿着一盘羊肉串和两扎啤酒,李昂回到角落时看到少女的风姿,一时间心里升起念头。
黑色的女士宽沿帽,搭配朴素的黑地长裙,只在裙角边缘隐约露出一些纯白色的蕾丝褶皱。
为了坐凳子,裙子的后摆垂下来一些。那凳子对她来说是有点高,她需要一只脚踩在木架上,一只脚前伸,抵着前方的木质吧台。
她的气质明明应该和这里格格不入,但却能让自己显得并不起眼,可以完美融入环境背景。
“你看我的眼神会让我以为你对我图谋不轨。”
像是察觉到他的停顿,希茨菲尔转头,稍稍从帽檐下露出那只蓝色独眼。
银灰发丝从侧边垂落,搭配另一边的黑眼罩,这一刹那展现出的风采让一些暗中观察她的人震动心神。
但顾忌身份,再结合那些神秘的传说,他们倒也不敢在这种场合大声喧哗或者吹口哨,也就三两围成小圈子,用确保不会被听见的音量低声议论。
“我是对你图谋不轨。”
把东西放下来,坐到旁边,李昂开始给少女还有阿什莉分肉串,“如果我没有一个死缠烂打的未婚妻,而且我对她也很有好感的话,我可能第一次见到你就求婚了。”
“你还有未婚妻?”
这人嘴巴比戴伦特还不靠谱,经常胡说八道根本当不得真,希茨菲尔知道他就是在开玩笑,倒是对那位未婚妻很有兴趣。
“罗姆家的女孩,和我算是从小长大吧。”李昂咬了口肉串,端起酒杯抿了一口,“不出意外我们应该在六年前结婚的,真那样孩子应该都五岁了。”
“那你们为什么没结婚呢。”阿什莉从少女那头探出脑袋,很是好奇的对他问道。
“当然是有不得已的理由。”李昂又喝了一口酒,眼神迷离,“你们都知道干这行有多危险嘛,我只是不想让她那个年纪有守活寡。”
希茨菲尔觉得他是在忽悠人,肯定不是这么简单。
但这毕竟是别人的私事,往大了说涉及到李昂的心理、情感模型。
她决定避免再刺激他,省得以后他腐化了她心里难安。
阿什莉也敏锐的意识到这个话题不好继续,随便聊聊就开始对付羊肉串,还弄了一点到碗里喂给莉莉。
“不来点吗?”李昂推给少女一只酒杯。
木制的杯子,很大,与其说是一杯酒不如说是小半桶,希茨菲尔摇头拒绝:“我不喝酒。”
“为什么?”
“套用某位同行的说法,酒精会杀死我的脑细胞。”
“你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不抽烟吗?”
“非要说的话。”希茨菲尔皱了下眉,“是我觉得这些东西味道不行。”
她说的是真的,可能是她体质特殊,无论她曾经怎么尝试,怎么试图去接受酒精饮料,她都很难从中品出美味。
“酒还是不错的。”李昂笑笑,“尤其是这种度数不高的……味道清淡,喝一喝也不会上头,拿来放松再好不过。”
味道清淡,所以他才会碰。
希茨菲尔瞥了眼盘子的左边,发现那边摆着的羊肉串——也就是李昂那份,上面全都没撒调料。
羊肉是好羊肉。
据说是刚宰杀没多久,老板从市集拖回来的。用调好的料酒简单泡过去除膻味,一根大铁签子上面插个七八块肉,每一块都三分之一个拳头大小。
两人随意拉扯话题,希茨菲尔吃了两串肉也就差不多饱了。然后她开始深入话题:“尸检结果出来了吗。”
下午到晚上最后那段时间她在休息,是李昂负责在外面跑。
这也算是分工协作了,毕竟之前笔录问话都是她来,这工作可是很烧脑子。
“还没。”李昂摇头,“你不是说可能吃了安定药剂,他们吵着要不要解剖。”
“那就解剖呗。”
“附近没有卫生所,最近的卫生所起码要一小时才能到,等跑过去人家早关门了。”
“车上不能做吗。”
“南德斯——就是车长不同意,玛丽小姐也不同意。”
“那附近的旅馆应该也不同意了。”
李昂笑了笑,不置可否。
希茨菲尔是能理解的。
这玩意不是要个地方动刀子那么简单,还牵扯到旁人的看法。
附近可是都在传4号线招了不干净的东西,这时候哪家店敢腾地方给他们解剖,以后就别想有生意了。
这是长久利润,给再多钱也不会干的。
所以至少在今晚,对案情的调查必须停摆。
希茨菲尔打算趁这段时间放松心神好好休息,顺带研究下那份观察笔记。
晚饭后上楼,洗过脸也清洁过口腔,她见阿什莉正在靠窗位置逗弄莉莉,把房门反锁,拖了衣服钻进被窝。
阿什莉今天来回跑也有点小累,被希茨菲尔考教了几个问题就开始犯困,为了逃难不得不上床睡觉,没一会就发出鼾声。
希茨菲尔把自己的笔记本打开,竖起来放在床头灯的另一边,把投射过去的灯光给她挡住,自己拿起帕帕寇尼留下的笔记开始查看。
翻开第一页,她就看到一副被放大的昆虫结构图,看样子是一种蜜蜂。
旁边用和签名类似的潦草笔记做了标注:火烈蜂。
[火烈蜂是红脚蚁的致命天敌。]
希茨菲尔默默读道。
[普遍来说,红脚蚁如果能在冬季来临前在北方钻的足够深,在地下构筑自己的巢穴,它们并非不能过冬。]
[但火烈蜂是勘探蚁巢的专家,它们能隔着一公里嗅到蚂蚁发散的信息素,然后就落到巢穴表面,从尾巴根部发散另一种具有混淆作用的信息素,诱使一部分蚂蚁从巢穴出来。]
[这些蚂蚁会把火烈蜂当做同类,它们不会攻击它,火烈蜂趁机趴在其中一只蚂蚁的脊背上,任由自己被带进巢穴深处。]
[然后它就可以大开杀戒了……]
[它的嘴巴就像剃刀,毒针也不会脱落能多次使用,这里根本没有能抵御它攻击的对手,它会在这里喝血产卵,只要一个冬天就能彻底毁掉一座大型蚁巢。]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敌人,现在北地已经很少见到红脚蚁,它们几乎已经在北方绝迹。]
很有意思。
少女扬眉。
帕帕寇尼想研究红脚蚁,那势必要一并连天敌一起研究。他调查的非常详细,说明“正是因为南部火烈蜂的猎物更多,红脚蚁才有更大概率在那边存活”。
再往后翻则是红脚蚁、树根蟋蟀、蓝尾蜘蛛、北地黑蚁和金凤蝶的观察记录。
树根蟋蟀有拇指大小,通体棕色,腿上有刺,因为看起来像带刺的根须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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