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茨菲尔探案集 第94节
“而且我注意到你跑步时膀子甩的幅度并不一致,大概是右边吧,结合茧子,我猜你摸过很长时间的枪,而且是步枪,只有长时间演练步枪射击会给身体留下这样的痕迹。”
“噢你真是……”男人双手抱住头,脸上半是害怕半是欣喜。
被他用这样的目光盯着,希茨菲尔爽的不行。
难怪人人都爱福尔摩斯。
演绎法一旦成功,这种装O的快乐简直让人着迷。
而且这还不是结束。
她还有一个猜测想要证实。
“多喝点水吧……您吃饭了吗?”
想到来人找她的目的,她也开始切换到敬语。
“没有。”
“那么厨房还有一些剩的面包。”
“不用……真的不用!”男人赶忙起身制止她,“这么晚来麻烦您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真的,我不想再叨扰什么,只希望您听我说完我的诉求。”
“您说。”希茨菲尔本来也不是真的想去,顺势重新坐了下来。
对方有诉求——这是显而易见的。
一个一无所求的人不会闲的没事干在跨年夜跑到这么远的外地找一个看上去就非常不靠谱的女孩谈人生。
他刚进门的时候脸冻的通红,连眉毛上都是凝结的冰霜。可见他是下了交通工具后马不停蹄的在找地方,中途几乎没有停息。
希茨菲尔猜测这就是戴伦特提醒她要做的准备。
对方口中的“他们”应该就是命运之轮的人,他们不光猜到了她有不眠症,而且早早就筹备要帮她解决这个问题。
因此这位有困扰的人就直接被他们引了过来。也许就是为了制造一个借口让她先去巴尔维克。
“我叫米基-格布里纳……您喊我格布里纳或者米基都可以,我来这边是因为我遇到了一件非常恐怖也非常怪异的事,这件事找警察没有用,我拜访了很多私家侦探,他们都为我推荐了您。”
这些侦探无一例外都是命运之轮的人了。
希茨菲尔又想起戴伦特说过组织成员有不少都在开事务所。
“说起来,想要找到您可不容易。”格布里纳非常卑微的谄笑一下,看来少女开头的那番推理已经震慑了他,让他相信这真的是一位奇异人士。
“我不知道黑木市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木化病,听说死了好几万人,这种病要是落到我们那可能百里内直接就没活人了……”
“说重点的,格布里纳先生。”
“好的好的……事情是这样的……您得知道,我并不是家里的独子,我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和一个哥哥,再加上父母和祖父,一个家庭有九口人。”
“嗯。”
“我的妹妹都在镇上的纺纱厂上班,弟弟是邮差,我自己呢,运气比较好,找到了奢饰品店店员的工作——我们那里总共才只有两家这样的店。”
“那确实不错。”
山区供货不方便。
希茨菲尔想着。
那光格布里纳的工资应该就够养活一家人了。
“问题就出在这里。”格布里纳说到这里时非常气愤,“我的哥哥乔尼,他失业的时候还雄心勃勃要找到比车夫更好的工作,但是自从我承担起养家的重任,他就变成了一个懒汉,成天游手好闲,不是赌博就是是睡觉!”
“那真不幸。”
“是这样的,我们本身就不富裕,可没有那么多钱供他糟蹋。”
“接下来呢。”
“我们重重数落了他,想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开始这是很有效的,他确实在那几天收敛了些,但他脸皮厚度的增加速度出乎我们所有人预料,才只是一周不到这种数落就没有用了!”
“我是真的非常生气!”他说,“直接当着其他人的面和他打了一架!”
“结果显而易见。”
希茨菲尔点头。
一边是被赌博掏空精神的废物懒汉,一边是有体面工作、精神追求,而且在军队里还历练过。
结局根本不需要猜。
“他被我打倒在地。”格布里纳点头,“然后就哭着跑了出去。”
“我当时以为我出手太重了……后悔了一夜。但是第二天他立刻就回来了,而且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完全变了。”
“是怎么变的呢。”
“他不知道是看了什么东西,一直嚷嚷着要去淘金,要发家致富来养我们。”
“这是好事?”
“但是希茨菲尔小姐,您要知道,整片布罗河谷的金子早就被搜刮干净了。现在即使在河滩上蹲一年都别想淘到一粒金沙。”
“那就是白日做梦了。”
“恐怖的地方就在这里!”格布里纳瞪大眼睛,身体微微前倾。
“……他真的找到了金子!”
“嗯?”
“一开始只是金沙……后面是米粒大小……是一种带着血纹的金粒子。”
“他从哪弄的。”
“我们问了他,但他不说,而且他永远也没法说了。”
“是的。”格布里纳的恐慌在这一刻达到了巅峰。
“他死了。”
“拿回金子的日子断断续续持续了两周,一开始我们没说什么,只是担心这属于不义之财,但一直没有人找上门来,我们以为他只是单纯交了好运。”
“但两周后,警官发现他死在从河滩回镇里的路上,双眼、心脏、大脑这些器官都消失了。”
第五章 夜中怪影
“器官消失了?”
第一时间,希茨菲尔联想到对方说金粒子上带有血纹。
“你有把那些金子拿去鉴定么?”
“没有。”
“那不知道……”
“是的。”迅速领悟了少女的意图格布里纳从内袋里掏出包成一团的手帕,“我现在就带着一些。”
他打开手帕,小心翼翼的把里面的东西抖到矮桌上。
“哗啦啦”的一片脆响。
希茨菲尔眉头一跳。
尽管是和案件有关,但是……这些毫无疑问也都是黄金。
米粒大小的金粒子,加起来一共8颗。
这算是很贵重的一笔钱了。之前号角金行的人曾经说过现在黄金的兑换比大约是530歌利/克,也就是说此时格布里纳展露的“现金”已经比这栋房里的还要多了。
询问了一下格布里纳的意见,希茨菲尔拿起一颗金粒子仔细查看。
它在火光下泛着淡淡光泽。随着她指尖的翻转,可以看到一条条非常细小、非常隐秘的血纹丝线,在卖相上远比一般的金子更加妖异。
这东西的价值搞不好比普通的黄金还要高昂。
“我听说过一个传说,这叫血纹金。”
虽然坐拥不少这样的金子,但格布里纳还是有些忧心忡忡。
“传说中,血纹金是由那些淘金人洒下鲜血才染红的。”
“淘金人?”
“您不知道么?”格布里纳有些惊讶,随后释然:“哦对……您毕竟不是生活在那边,对一些事可能只是听说。”
“但是现在我要告诉您——那是真的,淘金人之间互相残杀的传闻都是真的。”
“据我父亲说,他的叔祖当年就是干的这行……淘金人单打独斗的效率很低,为了更快更多的找金子,他们会抱团成好几个不同的组织,然后等找到了金子又会开始内讧。”
“听他说,这几乎是当年的常态。河滩和镇外经常会传来尖锐惨叫和枪声,那些斗争失败的淘金客掉到水里,血液晕开,也许在过程中侵染了部分金子,如此便诞生了最珍贵的血纹金。”
“因为和生命扯上关系所以更贵是吗。”
希茨菲尔扯扯嘴角。
哪怕以她早忘光的化学知识,她都知道血是不可能染出血纹金的。
这东西就是个谎言,是个纯粹的“卖点”。只能说这方面无论哪个世界的人都是一样。
“就是这样。”格布里纳用力点头,“因此我们一开始才怀疑那是不义之财……”
“而现在的情况是——”他抬高音量,“所有人都不相信我哥哥是死于别人的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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