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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世界穿越法则 第676节

实际上,方清雪让方堂镜来到地底,也是想亲自看一看这个奴仆为什么会进展得这么快。

现在让方堂镜替她开路,肯定能够看出真正的端倪来。

“千万不能使用群星门的武功,否则肯定会知道我得到白海禅身上的东西。不如就来个虚虚实实……”

方堂镜一边行走,一边想方设法,怎么隐瞒自己的手段,免得在生死之中,暴露出自己的功夫。毕竟他练得最熟悉的武功,还是群星门的“脚踏七星”“魁星踢斗”这两招。

走着走着,渐渐的进入了黑暗深处,地面上的蘑菇群落越来越多,偶尔也有蜈蚣,蝎子一类的毒虫,但是因为方堂镜的法衣有避虫的功能,所以远远地逃开了出去。

“嗷……嗷嗷……”

就在这行走之间,一股巨大的危险,袭击着方堂镜的心灵,前方蘑菇丛林之中,突然一道血影闪过,凶悍之气叫人窒息,在血影之中,森森白牙,咬向自己的咽喉。

唰!

方堂镜想也来不急想,剑势一个倒挂,好像钓鱼甩杆一般,一道剑芒直奔血影。

哇!这血影发出了一声惨叫,被剑势劈到了地面上,翻滚两下,竟然是一只全身皮毛血红血亮,宛如火焰的狼,尤其是牙齿深深露出,长如手指,锋利得好像石头都可以咬下来似的。

“竟然一头深渊血狼。”

方堂镜看到这样的情况,认出了这是什么凶猛妖兽。

这种深渊血狼,身体极其强悍,牙齿可以咬碎花岗岩石,吃人是连骨头都嚼成粉末吞噬下去。而且速度快似闪电,极其狡猾,擅长隐忍偷袭,如果到达地面,可以咬死一村的人。神力境界的高手一不防备,也要被咬死。

常常有的王朝,一村子的人被一头血狼全部灭绝。

地底之中,这种血狼非常之多,甚至连地底魔人都敢吞吃。

不过血狼的皮毛,在外面价值千金,许多达官贵人,都以穿血狼皮大衣为荣耀。而且血狼的头顶,有一块头顶骨,叫做血晶,颜色鲜艳,蕴含极其浑厚的精气,普通人佩戴之后,可以治疗身体虚弱之症,弥补不足的气血,而且是炼制许多丹药,法器,灵器的最好材料。

方堂镜想也不想,手上的法剑一挑,就挑到了这血狼的头顶骨之上,把拇指大一块血晶头盖骨挑了出来,落到手里,感觉到一阵温润,似乎暖玉。

“仙人钓鲨?万归仙岛的武学?”

方清雪微微一愣,看见了方堂镜击杀这头血狼,干净利落,不费吹灰之力,竟然是运用的万归仙岛的武学。

“我进入外门之后,和许多外门天天交手,磨练武学,这一招是我和大德王朝的宝亲王交手,他施展出来的,后来被我回去仔细揣摩,偷学了其中的发力技巧,希望师姐指教。”

方堂镜连忙道。

“嗯,这一招有些神似了,不过仍旧有残缺的地方,仙人钓鲨,这一招还有更深沉的玄机,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的……”

方清雪指点道。

方堂镜听着,觉得方清雪对于武学的认识,实在是深刻万分,比起白海禅深刻得不知道哪里去了。每听一句,都有茅塞顿开的感觉。

“难怪说苦练三年,不如名师一点。”

继续向前行走着,咝咝咝咝……咝咝咝咝。

突然之间,数条花花绿绿的毒蛇从草丛之中窜起,咬向方堂镜,这些毒蛇居然不怕方堂镜法衣上的气味,可见已经剧毒到了什么地步。

“长恨绵绵!”

方堂镜又是一剑挥出,剑势诡秘,把数条毒蛇的脑袋给削了下来,一一盯死在地面。

“长恨指法?你这又是学的哪个外门弟子的?”方清雪问道。

“还是那宝亲王的,第一天我和他交手败了,后来我再和他交手,他就施展出这招来。”方堂镜解释着:“不知道我这一招,模范出了几成?”

“长恨魔宗的武学,要有滔天恨意才施展得出来,恨意越深,武学越精深,你不要再练下去了,很容易催动负面情绪,走火入魔。”

方清雪又把长恨魔宗的武学解释了一遍。

两人在浩瀚广阔的地底世界,就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或者是停留下来吃点东西。方堂镜一人在前面开路,这样足足走了一天一夜,路上不知道遇到多少危险,有血狼,血熊,三头蛇,甚至还有小队觅食,打猎的魔人,都被方堂镜一一斩杀于法剑之上。

一路之上,方堂镜的精神都崩得紧紧的,时刻注意周围的动静,渐渐深入了更深的地底世界之中。

他的修为,精神,在方清雪一路指点之下,经过实战的锻炼,越来越纯熟。

在这其中,他也偶尔冒险用了一下群星门的武功,方清雪问起来,他就说是和羽化门外门弟子打斗之中学到了,因为有前面的“仙人钓鲨”“长恨指法”做为掩护,方清雪也并没有怀疑什么。

吼!

突然之间,方堂镜听到了狂烈的吼叫,前面的黑暗之中,居然出现了一队伍长长的火把,好像一条火焰长龙似的,朝着自己面对面走了过来。

在远处火光的照耀下,方堂镜看得真切,是一头头高大的地底魔人,不过这些魔人,一手拿火把,一手拿钢叉,背后微微鼓起,好像两个大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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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五十三章 肉身境第九重通灵!

“这是一队伍夜叉!看来离妖神祭坛不远了,你去把这些夜叉斩杀了吧。”方清雪道。

地底魔族,首先是魔人,然后是夜叉,再高一级就是飞天夜叉,更高一级,大统领叫做修罗!魔人的体力,相当于神力境界的高手,而夜叉,则相当于神勇境界的高手。

飞天夜叉,则相当于肉身十重神变境界的高手。

至于修罗,那就是相当于神通秘境的高手了。

现在方清雪居然让方堂镜,去斩杀一群相当于神勇境界的夜叉!

一群手持火把的夜叉也显然是发现了方堂镜,方清雪,个个都发出尖锐的呼啸,把手上的火把一抛,手持钢叉,几个跳跃,宛如一只只大蚱蜢,飞速的逼进,好像看到了最为鲜美的食物一般。

这些夜叉,弹跳力极其惊人,一个跳跃就足足有三四人来高,三四十步之远,可以跳跃过一座普通的房屋。

虽然不像是飞天夜叉那么可以在天空中滑翔,但也表现出了恶魔一般的能力。

一般的神勇境界高手,还没有跳跃得这么高,这么远的。

“十,十一,十二……足足有十二只,十二只夜叉。十二头神勇境界的高手,幸亏他们的武技没有神勇高手那么精擅,有诸多破绽可以寻觅。”

方堂镜身体挺立,法剑竖起,脚步向前奔腾,竟然不退反进,杀向夜叉!

地底魔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个个力大无穷,但武技相对粗劣,没有人类千锤百炼的精妙。这就造成了高手可以寻找破绽,击杀魔人的机会。

“哈哈哈哈,居然碰到两个人类。还有一个女的,肯定是想来地底猎杀妖兽发财的,男的咱们吃了,女的捉拿回去,献给大统领!”

飞速跳跃而来的夜叉,还发出含糊不清的话语。

地底魔人智慧极高,尤其是像夜叉这样的魔人,智慧只比人类差上一点点,飞天夜叉则是真真正正和人类没有什么两样了。

现在这些夜叉,发出的声音,还能够点火把,使用钢叉武器,充分的说明他们已经脱离了兽这个词,完全拥有“人”这个词的一切特点。

他们的语言,文字,是太古时代,人类传播下去的。

这种存在,最难对付,怕的不是拥有力量,而是拥有智慧。

一个夜叉当先跳跃到,如猛虎一般,手中钢叉,狠狠刺向方堂镜,寒光闪烁,力量之大,足足可以把一头牛叉穿,串起来做烧烤。

“当!”

方堂镜一脚“魁星踢斗”,狠狠地踢在钢叉之上,顿时就把钢叉踢歪,同时他借着力,剑势如风,又如秋雨,闪烁出一连串残影,没入了这头夜叉的眼睛之中。

一剑刺眼!

剑尖入脑。

这头夜叉发出了震天咆哮,撕心裂肺,向后跳跃,噗通一声跌入了地下暗河之中,冒出无数的血水,随后它的尸体被汹涌的水流冲刷得不见踪影。

一招毙敌,方堂镜绝不停留,身体再度闪烁,几步向外躲闪,踏出。

嗖嗖嗖!

几柄钢叉插入了他刚刚停留的地方,要是躲闪慢了半拍,就要被串成烧烤。那钢叉巨大的力量,足可以洞穿他的法衣。

“杀了他!”

“嗯!那个女子哪里去了?”

“刚刚还在他后面,怎么不见了。”

“不管那女子了,先把男的干掉!”

夜叉们巨吼着,钢叉破空刺杀,力猛招沉,要把方堂镜置于死地,而本来在方堂镜身后行走的方清雪,居然不见了踪影,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方堂镜此时也顾不了许多,因为还有十一头夜叉围住了自己,十一头夜叉,比起十一头血狼都要凶猛得多,而且这些夜叉的皮肤,都有一层厚厚的鳞片,法剑斩杀上去,遭遇到很大的阻碍,很容易卡住,要杀死他们,必须得刺杀眼睛。

如果此时,方堂镜能够运用飞剑的话,再运起“血棉魔衣”,那解决掉这些夜叉不在话下,但是方清雪摆明了在旁边看着他修炼,又怎么能够自露破绽?只怕没有死在夜叉手里,会死在方清雪手里。

“飞灵九转!”

方堂镜再次一个躲闪,让几柄刺杀来的钢叉落空,随后他施展出了《飞灵柔骨身》中的招数,突然一剑,再次刺向一个夜叉的眼睛。

“人,找死!”

这头夜叉猩红的舌头舔出,把钢叉一扔,手掌竟然生生的朝着方堂镜的剑光抓来,竟然是仗着身上的鳞片,硬擒法剑。

如果法剑被擒住,方堂镜立刻就危险万分,手上没有了武器,要杀死这些刀枪不入的夜叉,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鲤鱼穿波!”

方堂镜脑中一动,在急忙之间,身体骨骼松柔,沉下去,一穿,从这头夜叉的身旁钻过,顺势一剑,扑哧,削在了夜叉的耳朵上。

“当!”

火星四溅,这头夜叉的半边耳朵被削掉,脑袋上的鳞片掉了一大块,鲜血淋漓,惨叫凄厉。如夜猫子哭丧,嘎嘎嘎嘎。

“好硬的鳞片!我这切金断玉的斩魔剑,都只能扫掉鳞片,要是普通的凡铁那还受得了?”方堂镜身体落到地面,再次一个翻滚,滚了出去。

一时之间,十一头夜叉把方堂镜团团围住,手中的钢叉不停刺杀,而方堂镜却仗着身法,上下跳跃,时而钻出包围圈子,狂奔突走,等夜叉追赶上了,挥剑再战。

扑哧,扑哧,扑哧!

一杆杆的钢叉,被他直接削断。十多个回合之后,十一头夜叉手中的钢叉全部都光秃秃的。

夜叉身上的鳞片,极其坚硬,但是钢叉却是凡铁,哪里比得上羽化门的斩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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