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开局一张三分体验卡 第487节
后面还有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1:若合同期内,乙方打进两次全明星赛,则代言费增加1000万。
附加条款2:若合同期内,乙方以核心球员身份打进总决赛两次,则代言费增加1000万。
附加条款3:若合同期内,乙方以核心球员身份获得总冠军一次,则代言费增加3000万。
注:上述附加条款金额可叠加。
也就是说,如果王毅满足了所有条件,那么合同总金额足足达到了1亿3千万!
当然,五年两次打进总决赛,和获得一次冠军,这都是有相当大的难度的。
也要看运气。
但是拥有系统加身的王毅,对于五年之内获得总冠军,还是相当有信心的。
至于五年内打进两次全明星,这对于他来说就很简单了。
只要他保持这样的表现,下个赛季就肯定能进全明星。
张宏炜见王毅没有藏着掖着,他也半开玩笑说道:
“现在看起来多,但是很可能要不了多久,很多人就会觉得这是白菜价了。”
旁边的助理和罗琳两人,都是面面相觑。
谈合同一般都是尽量对自己有益,而且绝不能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哪怕这个价格远远超出自己的心理预期,表面上也得故作淡定,甚至表示这个价格马马虎虎。
结果这俩人倒好,不但纷纷说出不利于自己的话,而且还都把自己的真实想法摆到桌面上。
有你们这么谈合同的吗?
事实上,王毅对张宏炜这个人有一定的了解,知道他也是个豪爽的性子。
张宏炜通过最近对王毅的了解,也对他颇有好感。
所以这合同一谈便成。
当天下午,双方又仔细核对了一遍合同。
将某些条款稍稍做了修改。
晚上各自回到房间,又仔细研究了每一项条款。
次日中午,双方再次碰面。
王毅在确定合同没有任何问题后,签字画押。
也就在他签字两个小时之后,2400万代言费就已经打到了他的账户上。
192 周最佳!
代言费8000万,说的是税前。
扣掉40%的税,就只有4800万。
按照合同,在拍广告之前,先支付一半,也就是2400万。
代言费的税率如此之高,也难怪某些明星要偷税漏税。
不过王毅可没这个打算。
收入如此之高,税率高也是很合理的。
拿到代言费之后,王毅第一时间给家里打了1000万。
随后拨通了母亲的电话。
由于自小父亲比较严厉,他和父亲之间的交流很少。
一般打给家里的电话,都是打给母亲。
“妈,有公司请我代言,我拿到了一大笔钱。我先给家里打了1000万,你们买套好一点的大一点的房子。把我爸那辆破车也换了。再雇个保姆,你就不用再辛苦做家务了。”
“什么?1000万?!”
母亲惊呼一声。
她很难想象,1000万放在面前有多大一堆。
都说职业球员很赚钱。
但是儿子去NBA这两年,签的合同都是90多万美元的小合同,要么就是十天短合同。
美国那边税又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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