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小闲人 第1503节
元鹫从铁笼上跳了下来,双手一拍。
那头雄狮当即冲着元鹫就奔将过来。
元鹫转身就跑,速度也是极快。
但他毕竟是两条腿,人家是四条腿,而且这种急冲捕食那是狮子与生俱来的本领,追的小片刻,见元鹫已在扑杀范围内,雄狮一跃而起,扑了上去。
元鹫突然往左一滚,双腿顺势一蹬,已经奔出五六步远。
可把元哲惊出一身冷汗来。
莫森却激动的大叫一声好。
那黑毛雄狮见这十拿九稳的一扑,被躲了过去,只觉尊严受到了伤害,阵阵嘶吼,更为凶猛的朝着元鹫追去。
元鹫只顾往前跑,每当雄狮扑上,他便左右闪躲,动作之快,也是令人瞠目结舌。
一人一狮在院中疾奔,尘土飞扬,屋檐上二人看得也是惊心动魄。
又过得一会儿,元鹫似乎体力不济,速度渐渐慢了下来,但是那雄狮兀自速度不减。只见元鹫往院中一颗大树直奔而去,显然是要上树躲避。元哲一颗心都到喉咙上来了,心想,看来叔叔还是顶不住了。
而那雄狮见元鹫速度慢了下来,狂喜不已,疯狂的追了过去,眼见元鹫离大树还有两步左右,它急扑过去,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元鹫高高一跃,双脚在树干在连蹬三下,一个后空翻,那雄狮刚刚扑了个空,懊恼之余,正欲起身,元鹫的大屁股从天而降,猛地骑在它身上,差点没有把它给骑趴下了。
元鹫立刻两手保住雄狮脖子。
雄狮如发狂一般,在院中狂奔,使劲的跳跃,可任凭它如何挣扎,就是甩脱不了元鹫。
一炷香过后,雄狮已经无力挣扎,垂着脑袋大口喘气。
元哲不禁长松一口气。
莫森激动的手舞足蹈道:“精彩!真是精彩。”差点没有掉下屋檐。
“你这畜生还真是有把子力气,不错,不错。”
元鹫哈哈一笑,从雄狮身上下来,可就在他下来的瞬间,那雄狮突然朝着近在咫尺的元鹫扑了过去。
“嗬哟!”
“叔叔!”
元哲惊呼一声。
但接下里一幕了,令他惊傻了。
只见元鹫双手紧紧握住雄狮的前爪,右脚直立,与地面差不多形成一百八十度,往上顶住狮子的下颚,平时不显山露水的肌肉在这一刻爆炸开来一般。
如今近的局面,面对数百斤中的猛兽,他竟然不退分毫,这是何等力量。
那畜生仗着血盆大口,也只能被迫的望天兴叹。
二人都看傻了。
未等二人反应过来,但见元鹫猛地一撤力,身子往下一躬,脚步横移,拦腰将这畜生抱住,大吼一声,往左边一挥,竟硬生生的将这畜生甩十步之远。
那畜生在地上滚了几圈,方停了下来。
元鹫大步向前,那畜生呜呜低吟,一个劲的往后缩。元鹫见罢,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莫森抹了一把大汗,惊叹道:“元堡主真乃神人也。”
元哲缓缓的将憋着半日的气给吐了出来,微微喘息着,汗水滴滴落下,笑道:“若是你从小与豺狼虎豹为伴,你也能够如此。”
当今天下有一些人认为元鹫武艺超群,但那都是传说。其实元鹫就是自学了骑马射箭,什么功夫他是碰都没有碰过,也没有拜过师父,他生下来就有钱有势,保镖成群,人家犯得着去练武么,真是浪费时间和精力,他有空一般都在泡妞。但是因为元家有很多人都是玩鹰犬的高手,他耳濡目染,因此自小就喜欢与豺狼虎豹一块玩耍,光鹰他就养了数十只。
但是他觉得牵着不好玩,灭杀了动物的天性,要放开来玩,所以他很小就与家中猎犬嬉闹,又带着猎犬入山林捕获野兽,他非常喜欢大自然,他的敏捷、力量都是在与野兽搏斗时练成的,他自己也不知道,可以说是不知不觉中就成为了第一高手,因为他的速度和力量是无与伦比的。
如果他没有这个爱好,那他跟一般的二世祖没什么两样,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最多就是肚子里的坏水多一些。
那野兽遇到元鹫这猛人,不敢再跳了,乖乖躲到笼子里面去了。
这铁笼刚刚关上,元哲、莫森还未下来,一道人影突然从墙上落了下来,迅速跑到元鹫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元鹫眼中一亮,哈哈道:“真是天助我也。”朝着莫森道:“老莫,我有点事,就先失陪了。”又向元哲道:“元哲,你待会将钱如数给老莫。”言罢,他便与那人翻墙出去了,关键门锁上了,他又不是一个喜欢等待的人,翻墙比较直接。
莫森连忙道:“少公子,这我愿赌服输,这畜生就当时我送给元堡主的。”
这一头雄狮的价格没有数百贯是买不来的,关键是运送的时候要花费大量的羊肉喂养。但是能够跟元家成为老熟人的人,能是一个穷人吗。
……
为期三日的贸易交流大会,终于在今日傍晚要结束了,只有一些零散的商品没有卖出去,但是也因为最后一个时辰突然降价,在一个时辰内销售一空,这可是便宜了长安的老百姓,这就是身处在帝都百姓的优势,大便宜捞不着,小便宜经常有。
但总得来说,还是非常的圆满,双方也是各得所需,毕竟当今这种贸易很难亏本的,只是赚多赚少的差别。
这道理很简单,因为你有的,我没有,而且是一点都没有,而我有的,你也没有,我拿着你的商品,去我的国家卖,那就是非常珍贵的,价钱肯定比在你们国家卖要贵得多,除非遭遇什么以外,否则是很难亏本的。不跟后世一样,经济全球化,同一种产品有无数个品牌,卖的到处都是,价格已经是非常透明的了。
作为东道主的韩艺,非常慷慨的包下了扬州第一楼,又从花月楼以及曹绣那一边的大院里面请来不少歌妓助兴,当然,只是歌舞表演,不涉及其它的,宴请这些个大富商吃喝玩乐,毕竟赚了他们那么多钱,而且他必须笼络这些外商,和他们打好关系,所以这钱是必须出的,反正这钱也是让自己的好兄弟赚了去,因此他好不吝啬,让沈贵上最好的酒菜,咱不差钱。
那头雄狮当即冲着元鹫就奔将过来。
元鹫转身就跑,速度也是极快。
但他毕竟是两条腿,人家是四条腿,而且这种急冲捕食那是狮子与生俱来的本领,追的小片刻,见元鹫已在扑杀范围内,雄狮一跃而起,扑了上去。
元鹫突然往左一滚,双腿顺势一蹬,已经奔出五六步远。
可把元哲惊出一身冷汗来。
莫森却激动的大叫一声好。
那黑毛雄狮见这十拿九稳的一扑,被躲了过去,只觉尊严受到了伤害,阵阵嘶吼,更为凶猛的朝着元鹫追去。
元鹫只顾往前跑,每当雄狮扑上,他便左右闪躲,动作之快,也是令人瞠目结舌。
一人一狮在院中疾奔,尘土飞扬,屋檐上二人看得也是惊心动魄。
又过得一会儿,元鹫似乎体力不济,速度渐渐慢了下来,但是那雄狮兀自速度不减。只见元鹫往院中一颗大树直奔而去,显然是要上树躲避。元哲一颗心都到喉咙上来了,心想,看来叔叔还是顶不住了。
而那雄狮见元鹫速度慢了下来,狂喜不已,疯狂的追了过去,眼见元鹫离大树还有两步左右,它急扑过去,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元鹫高高一跃,双脚在树干在连蹬三下,一个后空翻,那雄狮刚刚扑了个空,懊恼之余,正欲起身,元鹫的大屁股从天而降,猛地骑在它身上,差点没有把它给骑趴下了。
元鹫立刻两手保住雄狮脖子。
雄狮如发狂一般,在院中狂奔,使劲的跳跃,可任凭它如何挣扎,就是甩脱不了元鹫。
一炷香过后,雄狮已经无力挣扎,垂着脑袋大口喘气。
元哲不禁长松一口气。
莫森激动的手舞足蹈道:“精彩!真是精彩。”差点没有掉下屋檐。
“你这畜生还真是有把子力气,不错,不错。”
元鹫哈哈一笑,从雄狮身上下来,可就在他下来的瞬间,那雄狮突然朝着近在咫尺的元鹫扑了过去。
“嗬哟!”
“叔叔!”
元哲惊呼一声。
但接下里一幕了,令他惊傻了。
只见元鹫双手紧紧握住雄狮的前爪,右脚直立,与地面差不多形成一百八十度,往上顶住狮子的下颚,平时不显山露水的肌肉在这一刻爆炸开来一般。
如今近的局面,面对数百斤中的猛兽,他竟然不退分毫,这是何等力量。
那畜生仗着血盆大口,也只能被迫的望天兴叹。
二人都看傻了。
未等二人反应过来,但见元鹫猛地一撤力,身子往下一躬,脚步横移,拦腰将这畜生抱住,大吼一声,往左边一挥,竟硬生生的将这畜生甩十步之远。
那畜生在地上滚了几圈,方停了下来。
元鹫大步向前,那畜生呜呜低吟,一个劲的往后缩。元鹫见罢,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莫森抹了一把大汗,惊叹道:“元堡主真乃神人也。”
元哲缓缓的将憋着半日的气给吐了出来,微微喘息着,汗水滴滴落下,笑道:“若是你从小与豺狼虎豹为伴,你也能够如此。”
当今天下有一些人认为元鹫武艺超群,但那都是传说。其实元鹫就是自学了骑马射箭,什么功夫他是碰都没有碰过,也没有拜过师父,他生下来就有钱有势,保镖成群,人家犯得着去练武么,真是浪费时间和精力,他有空一般都在泡妞。但是因为元家有很多人都是玩鹰犬的高手,他耳濡目染,因此自小就喜欢与豺狼虎豹一块玩耍,光鹰他就养了数十只。
但是他觉得牵着不好玩,灭杀了动物的天性,要放开来玩,所以他很小就与家中猎犬嬉闹,又带着猎犬入山林捕获野兽,他非常喜欢大自然,他的敏捷、力量都是在与野兽搏斗时练成的,他自己也不知道,可以说是不知不觉中就成为了第一高手,因为他的速度和力量是无与伦比的。
如果他没有这个爱好,那他跟一般的二世祖没什么两样,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最多就是肚子里的坏水多一些。
那野兽遇到元鹫这猛人,不敢再跳了,乖乖躲到笼子里面去了。
这铁笼刚刚关上,元哲、莫森还未下来,一道人影突然从墙上落了下来,迅速跑到元鹫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元鹫眼中一亮,哈哈道:“真是天助我也。”朝着莫森道:“老莫,我有点事,就先失陪了。”又向元哲道:“元哲,你待会将钱如数给老莫。”言罢,他便与那人翻墙出去了,关键门锁上了,他又不是一个喜欢等待的人,翻墙比较直接。
莫森连忙道:“少公子,这我愿赌服输,这畜生就当时我送给元堡主的。”
这一头雄狮的价格没有数百贯是买不来的,关键是运送的时候要花费大量的羊肉喂养。但是能够跟元家成为老熟人的人,能是一个穷人吗。
……
为期三日的贸易交流大会,终于在今日傍晚要结束了,只有一些零散的商品没有卖出去,但是也因为最后一个时辰突然降价,在一个时辰内销售一空,这可是便宜了长安的老百姓,这就是身处在帝都百姓的优势,大便宜捞不着,小便宜经常有。
但总得来说,还是非常的圆满,双方也是各得所需,毕竟当今这种贸易很难亏本的,只是赚多赚少的差别。
这道理很简单,因为你有的,我没有,而且是一点都没有,而我有的,你也没有,我拿着你的商品,去我的国家卖,那就是非常珍贵的,价钱肯定比在你们国家卖要贵得多,除非遭遇什么以外,否则是很难亏本的。不跟后世一样,经济全球化,同一种产品有无数个品牌,卖的到处都是,价格已经是非常透明的了。
作为东道主的韩艺,非常慷慨的包下了扬州第一楼,又从花月楼以及曹绣那一边的大院里面请来不少歌妓助兴,当然,只是歌舞表演,不涉及其它的,宴请这些个大富商吃喝玩乐,毕竟赚了他们那么多钱,而且他必须笼络这些外商,和他们打好关系,所以这钱是必须出的,反正这钱也是让自己的好兄弟赚了去,因此他好不吝啬,让沈贵上最好的酒菜,咱不差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