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 第268节
不是王允不够忠诚,而是他的能力不够,且又刚愎自用。
如此一来即便王允和董卓一忠一奸,可两人对汉室的伤害却是同样的。
好心办坏事,有时候就是让人这么无奈,甚至更为可恨。
因为对于董卓之流舆论可以肆意批判,可像王允这种人基本有识之士看出了其中症结,也只能捏着鼻子夸赞几句。
没办法,谁让殉国是最好的洗白工具呢。
王莽若是在摄政的时候病死了,他也会是青史留名的大忠臣,一如诸葛亮。
……
话分两头,当河洛之地乱成一团的时候草原亦是一片肃杀之气。
一万年来谁著史;
三千里外觅封侯。
与夸张的李鸿章不同,为了今日这一战魏哲何止跑了三千里!
看着远处皆是花岗岩的巍峨大山,以及山下好似腰带一般蜿蜒的弓卢水,魏哲心中一时不由得感慨万千!
弓卢水,亦称胪朐河、饮马河,即后世蒙古的克鲁伦河。
此河是一条典型的草原河流,河水流量不大,一年中偶有断流。
但是在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之中,弓卢水的存在感却极强。
在先秦史籍中,弓卢水乃是东胡所属,及至秦汉这里则为匈奴左贤王辖地。
等到光武帝立国之后,鲜卑人从大兴安岭的深山密林中走出,这里又成为鲜卑族的龙兴之地。在后世这里亦是铁木真的故乡以及称汗、埋葬之地。
初期的蒙古国,便是以弓卢水为核心地带形成的。
只因弓卢水两岸沼泽湿地多,生长着优质牧草,乃是漠北罕见的水草丰茂之地。
而弓卢水上游的狼居胥山更是极佳的过冬之所,若非如此步度根也不会逃到这里休养生息了。
然而即便他手中有着前汉流传下来的舆图,以及阎柔这样的草原通,甚至还有鲜卑降兵作为向导,但是这一路走来魏军还是吃了不少苦头。
随军的牛羊十死四五,如此方才艰难的穿越漠北来到了这座狼居胥山外……
第242章 血染狼居胥山【22】
“封狼居胥山祭天,禅姑衍山祭地,实乃前汉武帝故意为之。”
“此举不合礼数,冠军侯纵然再如何大胆也不会如此肆意妄为。”
旷野中,一边吃着刚刚烤好的野驴肉,田丰一边讲解着那段闻名青史的旧事。
田丰倒不是无缘无故讲史,主要是因为刚刚阎柔等人建议魏哲效仿冠军侯故事,也来一次封狼居胥。因为这是汉家儿郎最极致的浪漫,没有哪个军中汉子能顶得住这样的诱惑!
对此田丰能理解,可他还是不得不当一回恶人,劝魏哲不要冲动。
毕竟封禅乃是天子才有资格举行的仪式。
若是魏哲擅自为之,那便几乎等同于公然称帝!
要知道如今小皇帝还在长安,怎么想都没可能授意魏哲代行此事。
甚至若不是霍去病乃汉武帝一手养大的,恐怕也不会被如此信任。
蓝天白玉之下,只见田丰耐心的解释道:
“当时狼居胥山乃匈奴人的圣地,在此封禅祭祀,意在羞辱匈奴人也,以报当年白登山之辱!”
“如今此地已然非匈奴所有,鲜卑人的圣地则远在大鲜卑山。纵然再次封狼居胥,鲜卑人恐怕也不会太过在意!”
听到这里,魏哲瞬间就懂了。
这不就和德皇在凡尔赛宫登基一样么?纯属是汉武帝对匈奴的精神攻击。
想到这里,魏哲对那位褒贬不一的汉武大帝不禁又多了几分佩服!
话说狼居胥山的位置,其实就是后世蒙古国首都乌拉巴托旁的肯特山。
即便对于胡人来说,这里也是不折不扣的草原深处了。
因此在得知魏哲竟然追到此处后,才安生没几天的步度根终于破防了!
要知道他在收拢了于此地游牧的鲜卑部落后,好不容易才恢复些许元气。
正在喝着马奶酒的步度根气得直接就酒杯砸在地上,面色涨红的怒骂道:
“汉狗欺人太甚!!!”
左右的鲜卑贵种、部落头领等人亦是气得飙出诸般污言秽语。
一时间整个大帐中瞬间骂声一片,再无先前的低沉萧索之态。
“大人,和汉狗拼了吧!”
“草原的男儿便是战死也绝不能受此羞辱!大人,巴图部愿为先锋!”
“大人……”
即便是步度根的兄长扶罗韩,此刻亦是气得咬牙切齿道:
“不能逃了,汉狗既然不给咱们活路,那便一同葬在草原上吧!”
见众人如此愤怒,本就怒火中烧的步度根终于不再犹豫。
草原上可没什么“君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的习惯,此处流传的是“愤怒的头羊,连野狼遇见了都会畏惧”之类的俗语。
故此当步度根拿定主意之后,立刻便聚集所有能召集到的兵马,甚至连各部落中能骑马射箭的健壮妇人都不放过。
对此各鲜卑部落亦没有怨言,所有人都知道现在不拼命就再没有机会拼命了。
于是次日,当太阳再次在草原上升起。
苍穹之下,狼居胥山前方,一场浩浩荡荡的大战就此拉开。
看着迎面而来的鲜卑大军,感受着大地的震颤,魏哲眼底不由闪过一丝兴奋。
他已经厌烦了草原追杀游戏,步度根愿意决战他反而求之不得。
而阎柔在看见鲜卑大军中竟然有妇人身影后,则忍不住失笑道:
“看来鲜卑人这回是真急了!”
闻听此言,赵云却眉头微皱道:“狗急逾墙,此战需得小心才是!”
确实,三万对七万,在不看单兵质量、不看披甲率和武器的情况下,汉军确实好像落在下风。
但打仗又不是做数学题,如果人多就能赢的话也用不着交战了。
更别说魏哲在掏出压箱底的骑兵三宝之后,汉军这回连骑兵这块短板都补上了。
至少在鲜卑骑兵没有普及骑兵三宝之前,汉胡骑兵之间已然地位颠倒了。
比如此刻,随着魏哲一声令下成千上万的汉军亦开始冲锋。
不过与远处的鲜卑大军不同,汉军并未列箭矢阵,而是以雁行阵迎敌。
只见阎柔居左,赵云居右,汉军两翼如大雁翅膀一般展开,魏哲则率四千亲骑居中。
其实在今日之前魏哲并没有想好双方决战的具体战术,一切都是临机决断。
事实证明,已经吃过一次玄甲骑大亏的步度根确实吸取了上次的教训。
针对玄甲骑强大的穿透能力,步度根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避而不战。
即依靠鲜卑轻骑强大的机动能力,拖到玄甲重骑精疲力尽,无力冲阵。
而要做到这一点步度根就不能像上次那样钉在原地,给汉军留一个明确的目标。
这也是为什么此战他会身先士卒,亲自冲阵的缘故。
毕竟此举不仅能鼓舞己方士气,还能让汉军杀招无处可使。
然而魏哲能纵横沙场十载而不败,靠的可不是玄甲重骑!
在判断出眼下不是玄甲骑出手的时机后,魏哲便干脆放弃了这招杀手锏。
要知道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完美的兵种,具装甲骑也不例外!
……
“举弓——放!”
左右两翼,随着一名名伍长的嘶吼,两翼汉骑向着斜上方抛射。
转眼间汉军齐射的箭雨便好似一团灰蒙蒙的雾气笼罩在鲜卑大军前端。
即便偶有箭枝穿过缝隙钉到地上,但大部分箭矢还是落在了人马身上。
战场就是这么诡异,齐射的命中率有时候甚至会比单独自由射击还高。
尤其在眼下这种鲜卑骑兵冲锋的情况下,骑盾的掩护不过聊胜于无。
实际上在汉骑齐射时,鲜卑人也在拉弯角弓以最远射程抛射。
可同样是以弓箭作为远攻手段,双方的杀伤力却截然不同。
最明显的表现就是鲜卑人射出的箭雨,要远远小于汉军箭雨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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