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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蟒雀吞龙,开局娶了邹氏 第101节

  姜耀既不可能再开更好的条件了,剩下的人又对现状很满意。要想继续大规模移民,怎么也得过个两三年,新的少年长大。以及,这两次的移民定居,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了。

  这次移民还产生了一个副作用。

  那就是野战军,向姜耀提出要求,是不是也可以在这花剌子模弄个女奴。毕竟,如今又没仗打,大家在外征战这么久,家里的女奴又不能跟过来。这些移民的小日子,怎么比他们野战军还爽得多?

  姜耀想了想,的确有些不公平。再说了,这不是要鼓励生育吗?这么多华夏男人在两三年里全闲着,既不人道,也有些太过浪费。

  于是乎,他规定,除了原来分配的女奴之外,允许一个野战军就地纳一个小妾。

  只是,每个月只允许三分之一的野战军休假纳妾,其余的野战军必须留在军营里保持最高等级的戒备和训练。这条军令,谁打了半点折扣,就别怪天策军军法无情了。

  另外,当大军开拔离开花剌子模之日,这些新纳的女子必须送到关中。

  消息一出,天策军欢声雷动。

  另外,为了缓解将士们的思乡之情,姜耀干决定留霍峻在花剌子模这里主持大局。

  他自己,则率三万野战军回华夏,和驻守华夏的三万野战军换防——驻守华夏的野战军总不打仗不是什么好事,也该让他们来贵霜练练保持战力了。

  姜耀甚至让霍峻做个计划,野战军将士在外征战三年后。至少应该有一年的时间,在关中的家中休假——别觉得时间长,从撒马尔罕到关中,如果正常赶路而不是急行军的时候,即便有马骑,也要两个月,来回四个月的时间就出去了。这还没算,更远的征战之地。

  不过,一切安排妥当,正当姜耀准备内率领三万大军回关中休假的时候,伏皇后和董贵人的车驾到了撒马尔罕。

  ……

  ……

  撒马尔罕城,教军场。

  “杀!”

  “杀!”

  “杀!”

  五百名天策军最强悍的战士,手持长刀,同声大喝,势若猛虎,气冲霄汉!

  刀光灼灼,耀人的双眼!

  血光崩现,鲜血横流!

  噗!

  噗!

  噗!

  无数匹尾巴上被点燃了稻草,从远方狂奔而来的高头大马以及它们马背上的稻草假人,直接被一劈两半!

  一批!

  一批!

  又一批!

  总共五批!

  不到一刻钟,近三千匹高头大马全部报销,而场上只有七名勇士受了轻伤。

  轻伤,还能战斗,不用退出前线!

  “好!好啊!”

  “陌刀队,好样的!”

  “天策军威武!”

  “上将军威武!”

  “天策军天下无敌啊!”

  ……

  观战的近三万名天策军战士,对新组建的天策军陌刀队,发出了雷鸣般的喝彩!

  没错,这五百人,就是姜耀新进组建的陌刀队。

  陌刀乃是步卒利器,杀骑兵如砍瓜切菜,即便千百年后,都脍炙人口。

  据说,因为陌刀工艺太过复杂,在宋代就失传了。

  其实,这个理由说服不了姜耀。

  工艺太复杂?抛开军队的战力不谈,大唐无论技术还是经济,都远远落后于宋朝。没道理,大唐能制造出来的武器,大宋却制造不了,或者承担不起这武器的造价。

  穿越后姜耀经过无数场战斗,逐渐对陌刀有了自己的理解。

  关键还是技术的进步。

  在大唐年间,还是轻甲为主。大唐以后,技术更为进步,到了宋朝就以重甲为主了。比如契丹的铁骑,西夏的铁鹞子,金国的铁浮屠,一个比一个装甲厚,包括陌刀在内,什么刀都很不容易破开这些重甲的防御。

  所以,宋代最流行的武器是枪——刺的力量可比砍大多了,更容易破开重甲的防御,甚至直接往重要的薄弱处扎。

  除了长枪之外,流行的就是各种笨重的钝器,大斧、铁鞭、狼牙棒、铁槊和铁楇,全靠力量砸开敌军的乌龟壳。

  当然了,“神臂弓”和“床子弩”这两种犀利无比,可破重甲的远程武器,也很常用。

  不过,话说回来,陌刀在大唐年间还能所向披靡。用在这个时代还是足够先进的。

  比如,组成步兵方阵,对付敌军的轻骑兵。敌军如果敢进攻,陌刀阵的杀伤效率天下第一。

  再比如,用陌刀军攻克敌军守备完备的步兵方阵,也能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重骑兵也能起到类似的效果,但训练维持一名重骑兵的费用可比训练维持一名陌刀兵贵太多了。

  所以,开始阿姆河对峙之后,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姜耀干脆利用这段时间,组建了一支三千军的陌刀军,进行训练。

  今天之所以只用五百人进行类似实战的演练,而不是三千人,关键是这个时代的马匹太珍贵了。

  这一下就是两千五百匹马报销。

  三千人还不得一万五千匹啊?

  即便以姜耀消灭了无数草原人,缴获马匹早已过了百万,想到这消耗也一阵阵牙疼。

  用五百人检验一下实战效果就行了。再多……姜耀宁可等回到华夏后,带陌刀军去中部草原,拿中部草原的鲜卑人实战训练。

  不管怎么说吧,这实战训练的效果,还是非常满意的。

  姜耀宣布,赏今日参加实战演练的陌刀军将士每人三斤肉,一斤酒,再赏四百钱,又一阵欢声雷动。

  然后,正当姜耀宣布,继续日常训练时,陈到来到他的身边,低声道:“上将军,伏皇后和董贵人都到了。”

  其实,姜耀早就得到伏皇后和董贵人要到的消息了。

  虽然曹操对外宣称,是送给姜耀的普通美人。但是,没必要瞒着姜耀,这美人的真实身份不是?

  而且,从关中到撒马尔罕,一万三千里的距离,几十上百座天策军控制的关隘,姜耀怎么可能不提前得到禀报?

  事实上,他等的就是伏皇后和董贵人。

  幽兰女王虽然不错,但是时间久了,次数多了,也就那样。最近阿姆河对峙,闲下来了,姜耀甚至纳了六个花剌子模的贵女。

  这这六个贵女,还不如幽兰女王呢,很快姜耀就觉得索然无味,分外想念中土女子了。

  这伏皇后和董贵人的到来,还真是让姜耀有种想瞌睡就遇着枕头的感觉。

  “哦?是吗?让伏皇后沐浴更衣,准备今晚侍寝。”

  “是。”

  陈到领命而去。

  姜耀则继续在教军场,指挥大军训练。

  一直吃过了晚饭,才来到他在撒马尔罕城的后宅。

  “妾身伏寿,参见天策上将!”

  一名宫装妇人,恭恭敬敬地跪倒在姜耀的面前。

  “皇后,抬起头来。”

  “呃……是。”

  很显然,“皇后”二字,让伏寿羞难自抑,面上红霞一片,但她还是不得不在姜耀的命令声中抬起头来。

  “咦?”

  姜耀刚见到伏寿,轻咦了一声。

  因为,伏寿有两点,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之外。

  第一点,伏皇后的皮肤甚为白皙。按说,白玉美人甘夫人的皮肤,就够白了。但是,伏皇后还要更胜一筹。而且,不是毫无生命力那种惨白,而是晶莹如玉,吹弹可破的感觉。再配上那傲人的某部分身段……对男人简直有致命的杀伤力。

  第二点,就是伏寿的年轻了。

  姜耀早就知道,汉献帝的皇后是伏皇后了。汉献帝都当了这么多年皇帝了,伏皇后得多大?

  不过,姜耀见了真人才发现,此女恐怕还不到二十岁。

  仔细想想也是,刘协是刘辩的弟弟。刘辩的唐瑛才多大?伏皇后理应比她略小才对。汉献帝今年才十九岁,伏皇后撑死了,又能多大?

  “敢问皇后……”

  姜耀上前一步,拉住伏皇后的小手,道:“皇后请起。呃……不知如今,皇后芳龄几何?”

  “十……十八,过了年就十九了。”

  “果然不到二十岁啊!正是好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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