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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凶神:曹贼的贴身女婿 第143节

  一传十,十传百。

  在有心之人推动下,消息如长了翅膀般,飞进千家万户。

  陈丛可没心思理会外面如火如荼的生民互助运动。

  苦想三日,他终于挑好了那颗软柿子。

  “什么?!”

  州牧府正堂中。

  唯一留守晋阳的程粮官惊掉了手中刀笔,见了鬼似的看向陈丛:“奇袭美稷县?州牧不知那是南匈奴王庭所在?”

  陈丛点点头:“於夫罗狂妄,既然他敢将王庭设在汉地,总该让他付出些代价。”

  他想清楚了。

  抛除还有用处的白波贼,周边最软的柿子就是南匈奴了。

  首先是近。

  不携辎重的话,飞骑横穿太原入西河,一路向北,最多三日便可兵临美稷。且人数够少,也能避开匈奴人的探马。

  其次是富。

  包括南匈奴内部逐渐趋于汉化的一部分人所产出的大量粮草,还有这些年匈奴人纵马劫掠所得粮草,起码得有半数屯于美稷。再有畜牧牲畜,多掳些正好恢复飞熊餐餐食肉的标准伙食。

  最后就是亮肌肉了。

  干匈奴肯定比剿灭白波乞丐来的更加直观,如果运气好捉到於夫罗,随便牵到街上遛一遛,不怕世家不买账。

  程昱掏掏耳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於夫罗狂妄?

  “州牧可知,晋阳只余八百飞骑?”

  陈丛无所谓地摆摆手:“仲德宽心,丛留七百骑兵戍卫晋阳,不至于让人偷了老家。”

  程昱简直无语,他担心的是晋阳失守吗?

  此地城高,且民风彪悍,便是陈丛未来前亦不曾失守。

  “百骑太少,州牧留下三百旧骑便可,携五百飞熊北上,或有可为。”程昱劝道。

  “不用了,我说百骑便百骑,人带多了没用,还浪费粮食。”

  程昱思虑良久,沉声道:“若州牧执意如此,可掘湳水以灌之。”

  陈丛随口拒绝道:“交战之事便不劳仲德费心了,我就是过来知会你一声,晋阳诸事辛苦仲德单独操持几日。”

  开河是不可能开河的。

  水火无情,美稷县又不是只有匈奴,还有相当一部分汉民。真要一泼大水下去跟屠城也没差了,而且还要应对洪水之后的麻烦事。

  再者。

  掘河灌城之后,那满城的粮食、牲畜经大水一冲,岂不全都白白浪费了?

  陈丛突然想起了什么,继续道:“对了,劳烦仲德替我向洛阳递封捷报。就说...并州牧陈丛十二日奇袭美稷,得粮草数十万斛,牲畜不计其数,若岳父有意取之,攻掠兖州之前先行发兵打通上党通路。”

  比起北边的胡人,明显上党的张扬更让陈丛头疼。

  作为知根知底旧时队友,手里没有步卒,没有大规模的攻城器械之前,陈丛还真拿上党郡没有太好办法。

  程昱则是听得直蹙眉。

  十二日...分明是四天后!

  若是先揍捷报而不胜,那乐子可就大了...

  要命的是,听陈丛的意思,分明打算强攻。

  若真掘湳水灌之,只得其势不得其利,自然不可能有什么所谓的数十万斛粮草,以及不计其数的牲畜...

  “州牧大人还是交个底,如此唐突行事,昱实在没底。”

  “交底?”陈丛莫名其妙道:“交什么底?冲进去,活捉於夫罗不就结了?”

  程昱耐着性子,道:“匈奴屯城之勇不下两万。”

  两万很多吗?

  张八百破孙十万是怎么破的?

  战争又不是纸面数字比拼,八百人也不可能逮着十万大军硬杀。

  那么问题来了,凭飞熊之利,突进匈奴王庭直扑单于於夫罗,很难吗?

  只要他冲得足够快,匈奴人上哪围他去?

  “好了仲德。”陈丛咧嘴笑道:“没事多跟大雄聊聊,他会告诉你,昔日汜水关中凉兵几何。此事就这么定了,走了。”

  “子宁...”

  “嗯?”

  “保重...”

  饶是以程昱性烈,亦不知道除了‘保重’二字,还能多说些什么好...

第19章 出兵,北上

  经过几日修缮,州牧府西侧的屯军营舍焕然一新。

  中间预留一片空处竖起标靶充作校场。

  将台设在最北边,马厩设在西南角。

  再于将台东侧彻底划出一片军舍改为民舍,砌高墙彻底隔开两边。

  农舍用以安置女眷,作用与后世的家属楼相仿。

  恰好屯营够大,隔出的民舍相当富裕,便是一千八百骑兵尽在此处安家也不显得拥挤。

  豁口开在北边临近州府府西角。

  这样一来,军卒们想要回家就要先出军营,然后绕过州牧府正门才能抵达民舍。

  如此,就只有正常休沐的军卒才能回家。

  否则整天让这些个糙汉子夜夜纵马,要不了半年,都得提不动刀。

  陈丛入营时。

  骑兵们大多躺在校场上晒太阳,只有原先隶属曹军骑营的三百骑兵还在练习骑射。

  事实上飞熊的日常训练量很小,每日骑射几轮维持一下放箭的手感就歇息了。

  对百战悍骑而言,杀敌立功才是他们真正的训练方式。

  真让他们撒开膀子在校场上撒欢,战斗力提升有限不说,兵器、箭矢、铠甲、马匹、粮草的损耗,就足以让贫穷的并州牧抓破头皮了。

  众军见到陈丛登上将台,不等鼓声响起,迅速结为四列站好。

  “本将军今欲北上袭击美稷,择百骑骁锐,欲同往者向前一步。”

  有人迅速出列,有人迟疑片刻后出列,有人踟蹰半晌,紧咬牙关缓缓出列。

  然而陈丛的规矩就是:手快有手慢无。

  凭他目力之锐,迅速点出率先出列百人,无一例外皆为飞熊。

  与上次纯发福利不同。

  相较于百战不殆的飞熊悍骑,骑营三百说白了只是经历过一场碾压白波贼的大胜而已,对于这些小菜鸟而言,畏惧生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想要将两部骑兵合二为一,还需要一起经历很多恶战,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到。

  “尔等不惧死呼?”

  “不惧!”

  “不惧”

  “不惧!”

  陈丛笑着抬手止住呼喝之声。

  除了极少数疯子外,世界上哪里存在真不怕死的愣头青?

  无非是仗着自身悍勇搏一份富贵前程罢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跟这些个刀头舔血的莽夫糙汉谈什么理想抱负都是白扯。

  这种时候,许足了好处他们就是最锋利的獠牙。

  “每人准备一口布袋,盛七日口粮。不过本将军在这提醒你们一声,口袋最好准备大点,结实点。破城之日,你们爱装金银玉器也好,匈奴贵族所使器皿也罢,皆随心意。”

  吼!~吼!~吼!~

  陈丛再度抬手按住呼喝。

  笑道:“每人再备两条绳索,一应所俘异族,自取其二,或用或卖尽随尔等。但有一点,无令不可掳掠城中汉民,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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