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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刷的短视频通古代,古人破防了 第259节

  一派认为:女子虽是被强暴在先,但事后起了杀心,应该算是犯罪。

  另一派认为:女子不过是假装答应,后面的推张三进粪坑等举动,只是为了自保,因此不能够算作犯罪。

  看着吵着一团的众人。

  李二有些无奈。

  本来还想场外求助一波的。

  怎么被求助的嘉宾们自己还吵起来了呢?

  无奈。

  眼看着倒计时快到了。

  李二便做出选择:没有犯罪。

  是的。

  他心里其实也并不认同此女子犯罪了。

  毕竟在那种情况下。

  谁还能考虑到那么多?

  一切都不过是为了自保罢了。

  至于那死掉的张三?

  哼!

  如此恶徒。

  本就该死!

  ...

  大宋位面。

  包拯陷入了沉思。

  “男子欲行强暴,可女子未受侵犯。”

  “女子自保,却反将男子杀害。”

  “若说犯罪了?”

  “女子是出于自保。”

  “可若是说没犯罪?”

  “男子却因她而死。”

  “那么这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呢?”

  ...

  大明位面。

  老朱想也不想的就在答题页面做出选择。

  “这怎么能算作犯罪了?这张三要是落在咱的手上,咱非得给他大卸八块不可!”

  ...

  在众人做完选择之后。

  天幕上的视频随即也继续播放起来。

  随即。

  众人纷纷抬头。

  好奇的看着天幕。

  他们很期待。

  这女子的行为。

  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

  天幕:

  罗老师开始分析案情。

  【当年这个案件发生之后,引起了很多争议。】

  【有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

  【但踩第二脚第三脚就叫事后防卫。】

  【各位同学想一想。】

  【什么叫危险排除?】

  【危险排除的标准是一般人标准。】

  【那么什么叫一般人标准?】

  【你把你自己代入一下。】

  【大家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你会踩几脚?】

  【我踩了四脚老子还得拿块砖头往他头上砸!】

  【大家觉得合不合适?】

  【合适的不得了嘛!】

  ——“哈哈,合适的不得了。”

  ——“对于想爬上来的动作来说,每一脚都是第一脚!”

  ——“三脚给他送回茅坑,给他来个‘三顾茅庐’,我顾完了还得在他头上来个利刃华尔兹,这才叫合适的不得了[狗头]”

  ——“《论补刀的合理性》。”

  ——“哈哈哈哈哈,合适的不得了。”

  ...

  当看到罗老师的分析。

  以及天幕中滚滚划过的弹幕。

  很多古人都被逗笑了。

  但同时。

  按照罗老师所设想的代入。

  也不由的逐渐认同这一观点。

  “说的没错,要是换成我是那个女子,那种情况下为了自保,我哪里还能分得清什么时候是安全了?这不应该是犯罪。”

  “还好我选择是不算犯罪,如此看来,我算是选对了?”

  “确实,经过这么一说,我也懂了,原本我还觉得此女子的自保太过,应该是算犯罪,但是当时那种情况下,又哪里能分得清自保到什么程度是够了?”

  “学到了学到了。”

  这种新颖的法律课. .....

  让很多平时不关注律法的古人。

  都有所收获。

  ...

  天幕上。

  罗老师最最后的总结。

  【所以我们在评判一个案件的时候,千万不要站在时候的角度去判断。】

  【要站在什么角度判断呢?】

  【没错,事前的一般人角度。】

  【而不是事后的理性人角度。】

  【说白了,事后的理性人是什么人?是事后诸葛亮呀。】

  【明白我的意思没有?不要动不动就时候诸葛亮,那是上帝视野。】

  【而我们呢?我们只是一般人。】

  【你把你自己想象为被害人,你会怎么做?】

  【如果是你,你把这个张三推到粪坑,他往上爬,你踩不睬?】

  【肯定踩啊!】

  【如果手上有一个石头你拿不拿石头砸?】

  【砸,肯定要砸的对不对?】

  【当然了,砸的时候要注意,别把粪溅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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