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刷的短视频通古代,古人破防了 第259节
一派认为:女子虽是被强暴在先,但事后起了杀心,应该算是犯罪。
另一派认为:女子不过是假装答应,后面的推张三进粪坑等举动,只是为了自保,因此不能够算作犯罪。
看着吵着一团的众人。
李二有些无奈。
本来还想场外求助一波的。
怎么被求助的嘉宾们自己还吵起来了呢?
无奈。
眼看着倒计时快到了。
李二便做出选择:没有犯罪。
是的。
他心里其实也并不认同此女子犯罪了。
毕竟在那种情况下。
谁还能考虑到那么多?
一切都不过是为了自保罢了。
至于那死掉的张三?
哼!
如此恶徒。
本就该死!
...
大宋位面。
包拯陷入了沉思。
“男子欲行强暴,可女子未受侵犯。”
“女子自保,却反将男子杀害。”
“若说犯罪了?”
“女子是出于自保。”
“可若是说没犯罪?”
“男子却因她而死。”
“那么这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呢?”
...
大明位面。
老朱想也不想的就在答题页面做出选择。
“这怎么能算作犯罪了?这张三要是落在咱的手上,咱非得给他大卸八块不可!”
...
在众人做完选择之后。
天幕上的视频随即也继续播放起来。
随即。
众人纷纷抬头。
好奇的看着天幕。
他们很期待。
这女子的行为。
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
天幕:
罗老师开始分析案情。
【当年这个案件发生之后,引起了很多争议。】
【有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
【但踩第二脚第三脚就叫事后防卫。】
【各位同学想一想。】
【什么叫危险排除?】
【危险排除的标准是一般人标准。】
【那么什么叫一般人标准?】
【你把你自己代入一下。】
【大家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你会踩几脚?】
【我踩了四脚老子还得拿块砖头往他头上砸!】
【大家觉得合不合适?】
【合适的不得了嘛!】
——“哈哈,合适的不得了。”
——“对于想爬上来的动作来说,每一脚都是第一脚!”
——“三脚给他送回茅坑,给他来个‘三顾茅庐’,我顾完了还得在他头上来个利刃华尔兹,这才叫合适的不得了[狗头]”
——“《论补刀的合理性》。”
——“哈哈哈哈哈,合适的不得了。”
...
当看到罗老师的分析。
以及天幕中滚滚划过的弹幕。
很多古人都被逗笑了。
但同时。
按照罗老师所设想的代入。
也不由的逐渐认同这一观点。
“说的没错,要是换成我是那个女子,那种情况下为了自保,我哪里还能分得清什么时候是安全了?这不应该是犯罪。”
“还好我选择是不算犯罪,如此看来,我算是选对了?”
“确实,经过这么一说,我也懂了,原本我还觉得此女子的自保太过,应该是算犯罪,但是当时那种情况下,又哪里能分得清自保到什么程度是够了?”
“学到了学到了。”
这种新颖的法律课. .....
让很多平时不关注律法的古人。
都有所收获。
...
天幕上。
罗老师最最后的总结。
【所以我们在评判一个案件的时候,千万不要站在时候的角度去判断。】
【要站在什么角度判断呢?】
【没错,事前的一般人角度。】
【而不是事后的理性人角度。】
【说白了,事后的理性人是什么人?是事后诸葛亮呀。】
【明白我的意思没有?不要动不动就时候诸葛亮,那是上帝视野。】
【而我们呢?我们只是一般人。】
【你把你自己想象为被害人,你会怎么做?】
【如果是你,你把这个张三推到粪坑,他往上爬,你踩不睬?】
【肯定踩啊!】
【如果手上有一个石头你拿不拿石头砸?】
【砸,肯定要砸的对不对?】
【当然了,砸的时候要注意,别把粪溅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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