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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粥榨菜管够,我怎么皇袍加身了 第55节

  若是刘振华依旧是当初的几百人,呵呵,那王二估计早就问他想不想回家了。

  这些人初期战斗力并不算强悍,装备也不好,但是以战养战的情况下,装备越来越精良,战斗力越来越高。

  另一边,明军虽然落魄,但很多军队战斗力,装备都在。

  先前刘振华面对地主家的家丁,他们拿的是什么,短刀,不足两尺,菜刀,更短,木棍,不堪。

  钢筋棍子在面对这些武器的时候有巨大的优势,更长,更硬,威力也强悍,最关键的是,便宜啊,一点声望一个。

  对比二十点声望一个的破甲枪,性价比简直完美,能够大量装备。

  而眼下,面对明军和正在成长的起义军队伍,钢筋棍子的优势,恐怕只剩下坚固了。

  钢筋已经该退出了,以刘振华现在的声望获取速度,商城内的一些冷兵器也都能够上手。

  破甲枪,陌刀什么的。

  刘振华的目光在商城内巡视,队伍已经有建制,开始有甲胄,那么兵器的更迭也该提上日程。

  【破甲枪,二十声望*1。】

  【长矛,二十声望*1。】

  【陌刀,二十声望*1。】

  【重斧,二十声望*1。】

  毫无疑问,长矛和陌刀比较适合大规模装备,而重斧,则是要归类于特殊的部队,重斧,最大的作用还是破甲和进距离搏杀。

  宋朝就是一个重斧的年代,宋史记载,方大战时,兀术被白袍,乘甲马,以牙兵三千督战,兵皆重铠甲,号“铁浮图”;戴铁兜牟,周匝缀长檐。三人为伍,贯以韦索,每进一步,即用拒马拥之,人进一步,拒马亦进,退不可却官军以枪标去其兜牟,大斧断其臂,碎其首。

  任宏利倒是适合这种大开大合的武器。

  再昂贵些的,可就是远程武器了,古老点的战国双矢弩箭都能看到,现代化的复合弓亦在其中。

第79章 偶闻灶王之名

  最终刘振华做好了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声望点规划。

  优先为天兵配备轻甲,长枪,一千天兵全部制式装备完毕需要三个多月的时间。

  不过刘振华也并不太著急,毕竟眼下天兵才两百多,并且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超过很多起义军,那些起义军尚且可以在明军手里来回过招,刘振华还有足够多的发育时间。

  陌刀和长矛需要的声望一把才二十点,两百人的陌刀或者长矛仅仅需要四千点。

  长矛只有捅刺这一种功能,而陌刀可以刺、噼、砍、削。

  两者对比,长矛适合方阵防御,而陌刀更侧重于攻击,毕竟陌刀“如墙推进,人马俱碎”,在两军对战时有很强的视觉冲击效果和削弱敌方战斗欲望与士气的效果,具有更大的威慑效果。

  但是陌刀极重,据《新唐书》记载:“兴擐甲持陌刀重十五斤乘城。贼将入,兴一举刀,辄数人死,贼皆气慑”。

  对于使用之人身体素质要求极高。

  例如唐朝名将李嗣业,本身身高就远远超过刘振华,手下陌刀队个个皆是精锐,才使得动陌刀。

  根据记载,唐朝一个人的队伍,有2500陌刀手。

  一番思索,刘振华决定,因人制宜,耍的动陌刀的便用,日后人多单独拉出来成为一个建制。

  其余人就用长枪。

  第二日,校练场。

  天兵和民兵们的训练依旧在如火如荼的进行。

  刘振华缓步走到了校练场。

  “所有天兵,停止训练。”

  他中气十足的喊了声。

  原本正在或是搏斗或是自由抡棒的天兵们立刻整队,每个班站在队伍每一行的排头,排长站在五个班组成的小方阵左前,而两个连长则是站在所有方阵的中央前方。

  任宏利依旧披著他那铠甲,著实沉重了些,他已经发现了,这铠甲虽然帅气,但是穿著著实不舒服,不过男人不能说不行,既然给灶王提了建议训练的时候也穿,那就算是累著也要穿。

  “今天只有两件事。”

  刘振华背著手开始讲话,“第一件事,本尊给你们带来了更加适合作战的兵器。”

  说著,刘振华一挥手,他和天兵们之间的空地上多出来两百兵器。

  一部分是陌刀,一部分是长枪。

  豪壮的陌刀在太阳下面反射著光,这是长柄刀,长八尺,十分之三都是刀柄,刀刃开两刃,刀尖明晃。

  对比陌刀长枪就显得有些普通,是经典的红缨枪。

  杨立超作为伴读书童,好用长枪,对于武器略有了解,他看著地上明晃晃的刀,稍微思索以后便认了出来,这是陌刀。

  自唐代以后便有些退出了历史舞台,这玩意虽然好用,但是不好制造,有效而不昂贵的兵器永远是军队装备的第一要素,陌刀对付骑兵有奇效,但是长矛、斧钺一样如此,并且造价更加便宜。

  “此乃陌刀,极重,但威力无穷,”刘振华说道,“待会你们上前来,领取适合自己的兵器,切记量力而行。”

  “接下来让你们看看这陌刀要如何去用。”

  说著,刘振华上前一步,从地上拎起一把陌刀,购买之时对于这陌刀的介绍只有一句,“挺在身前,手臂弯曲,留有前刺的余力,多人配合,如墙而进。”

  他将这句话复述,并且演示出来,不得不说,越长的武器,打起来威慑力就越大,这陌刀足足比钢筋棍子要长出八十厘米,将近一个挺进跨步的距离。

  “这陌刀便是如此使用,一排长,伱来试试。”

  刘振华单手拎著陌刀,对著任宏利招了招手。

  “是!少爷!”

  后者将钢筋丢在地上,随后略有些笨重的跨步而来,捡起了地上的陌刀,他本来是喜欢钢筋的,因为钢筋又硬又长,纹路好看,闪亮亮。

  眼下却发现这陌刀更加闪亮精美,虽然看著没有螺纹钢拥有质感,但是他自从拥有铠甲以后对于更亮的东西更加喜好。

  “转过身去耍。”

  主要是给天兵们看的。

  任宏利腼腆的冲着刘振华笑了下,面罩下黑红的脸满是汗渍,若是凑近了些,便能够知晓这是个有味道的男人,准确的说,现在大部分人都是如此。

  转过身去,任宏利的面容变得严肃,他看著众多天兵们的目光都聚焦于自己,嘴角又杨了上来。

  任宏利现在仅仅只是手持陌刀站立,前面的一众天兵们便感觉到了些许的压迫感。

  “喝!”

  他将陌刀按照刘振华的方式执著,刀尖前指,被指著的杨立超心中骂了句。

  背后的天兵们顿时觉得手里钢筋不香了。

  任宏利一个挺近,铠甲铿锵作响,那气势让杨立超心中一紧,随即便是有些期待,一人执刀尚且如此,两百人执刀该是一副怎样的光景。

  “很好。”

  刘振华拍了拍手,“依次上来领取,然后列好队,杨立超你用你的枪便是。”

  杨立超应了声,他毕竟是主骑兵,对于骑兵来说还是破甲枪好用些。

  不多时,天兵们将各自适合的武器领取,随后整理好队伍单手将武器竖直放在地上大开大合的站立。

  一股肃杀的气势迎面而来。

  “挺刺动作,预备!”

  刘振华喊了声,虽然说天兵们平日训练皆是钢筋,但是也知晓挺进为何,他们立刻双手持刀,亦或者持枪而立。

  “挺近!”

  话音落下,士兵们前进一步,伴随口中高呼,“喝!”

  尘土飞扬,杀气十足。

  因为第一次使用加之枪刀不一的原因,这次挺近看起来稍微有些不整,但是那气势已经让刘振华满意万分。

  两百人看起来已经有无坚不摧的气势。

  周围依旧在训练的民兵们羡慕两个字已经想累了。

  只期盼著赶紧打仗吧。

  刚想著如此,就见到正副大队长被灶王唤了去,不多时,两个队长便回来整队,让他们来到了天兵们侧面。

  “最后一件事。”

  刘振华面容严肃,随后对著众兵卒们吼道,“两日后,拿下延川县城,有没有信心!”

  “有!”

  在场兵卒无不眼睛放光,齐声高呼道,终于等到这一天,原本攻打交口镇,谁知道那没卵子的地主们竟然跑了,白白丢了那么多的战功,眼下即将发兵延川,定要好好把握。

  “好生训练罢!”

  “是!”

  兵卒又是齐声道。

  延安府东,安塞县马家沟,这里是马懋才的故土,他向皇上请命来此陕西探查民情,也是因为故土在此地。

  马家沟内所见,更是让马懋才悲痛,此处几乎十室九空,留在此处的基本还都是走不动等死之人,一番询问,马懋才得知灾民们皆是向东而行。

  马懋才携随从扮做灾民继续向延川而行,沿途常遇向东而行灾民,马懋才偶然发现,流窜于此的灾民常言灶王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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