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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一身反骨,你夸我好圣孙 第277节

在这森冷孤独的深宫之中,王仪只有一个人可以依靠,那就是皇太孙殿下!

朱高煜自然不知道,少女的一颗芳心,已经为他敞开。

他还是照常行事,每天都有处理不完的朝政大事。

朱高煜没有再翻其他秀女的牌子,只是按照规矩,隔三差五的选择王仪,让他来寝宫聊一聊,当个普通朋友那样交流。

在这一日日的交流之中,两人也逐渐熟悉,变得更加亲密,成为了真正的知己。

王仪在宫中得宠的消息,很快传了出去。

宫中的其他宫女嫔妃,根本接触不到皇太孙殿下,自然是对王仪暗恨不已。但在局势没有改变之前,不仅不敢露出半分不满,反而对王仪更加恭敬亲切。

不知装作她在知心好姐妹,就是自甘为跑腿婢女,期望能够得到王仪的提携,从而有机会接触皇太孙。

而这一切,也让王仪对宫中的规矩,有了更多的了解。

她丝毫不敢掉以轻心,对任何人都是笑脸相迎,态度端庄大气,拿出后宫之主的仪态,来应对一切。

甚至在母妃徐妙云那里,更是无比孝顺,每日都过去请安,帮忙加深她和皇太孙的感情。

这就让徐妙云对王仪的态度,也大好了起来,看这个儿媳,也是越来越顺眼。王仪在宫中的地位,也愈加稳固。

几乎所有宫女,都默认了她才是未来的皇太孙妃,只是差一道手续,没有走完而已。

而朱高煜得知这一切,也很是满意。

“王仪果然是一个知书达理,性情端庄的贤妻良母,她的存在,让后宫之中少了很多幺蛾子!”

“将来让她当皇太孙妃,倒是不错的选择!”

朱高煜一心国事,对男欢女爱,感情纠葛,可没什么兴趣。最见不得的,就是后宫之中嫔妃们斗成一团,上演各种阴谋诡计。

他每天在外面都有操心不完的国家大事,要是回宫还不能好好休息一下,那可就太难受了。

如今这个状态最好,让他十分满意。

所以,他对王仪也是愈发看重,时不时的赐下一些小礼物,帮她巩固地位。

选妃这件事,也就此告一段落。

第三百三十章 200两一晚的房间

大明,皇宫,奉天殿。

又是一日朝会,朱高煜端坐龙椅,威严的俯视下方群臣,越来越有帝王威严了。

许多尸位素餐,昏庸无能之辈,已经被他找借口罢黜下去,启用了一批全新的人才。

群臣对他的敬畏,也愈发深重,不敢跟他闹什么别扭。

连商议国家大事的效率,都提高了不少。

这时,礼部尚书上前一步,拿着奏折进谏。

“启禀皇太孙殿下,按照规矩,不久之后,就是下一届的科举。”

“不知这次科举,殿下可有什么需要调整的地方?”

“主考官的人选,出题官的点选,还有此次科举的主题,还请殿下告知。”

四年一度的科举,可谓是大明最重要的大事,天下所有读书人,都时刻关注着。有什么新动向,都会第一时间传遍天下。

这一届,又朱高煜召开的科举,更是重中之重。

在殿试上,他亲自点选的进士,都是天子门生,算是他一手提拔出来的班底,将来必然获得重用。

至于状元探花榜眼,更是为世人瞩目,预示着皇太孙殿下的选人用人标准。

科举的重要性,朱高煜当然清楚,所以他很是慎重,认真思考了半晌,才选出合适的主考官。

“科举的规矩,都实行上千年了,本殿下也不好轻动。”

“就按照过去的流程办吧,务必要保证一点,那就是公正和公平!”

群臣顿时领命,开始商议起了各种细节,做好开设科举的准备。

……

尽管朱高煜早就有意多科举加以改良,但没有立即行动,准备先看一届。

很多东西,他也只是听说过,不亲身经历,是不会有深刻理解的。

轻易改动科举制度,是会引起整个天下动荡的大事!

所以,他将各种安排交给诸位重臣之后,自己则换了一身平常百姓的衣服,微服私访,想要亲自到民间去看看,深入了解一下。

当然,为了安全,朱高煜身边还带着好几个武艺高强的锦衣卫,监和锦衣卫总共数百人乔装打扮保护在他后不远暗中跟着。

改装完毕之后,他终于走出皇宫,来到的金陵城的繁华大街。

好久没出来走一走,这次一上街,便听到耳畔的车水马龙,喧嚣热闹至极,街道上甚至没有多少落脚的地方,到处人挤着人。

“古人所说的摩肩接踵,挥汗如雨,大概也就是这样吧。简直比后世的节将日旅游还要拥挤!”

“不想我大明,也有这般繁华的一日!”

朱高煜看着京城繁华的景象,顿时满心振奋万丈豪情。

迟早有一天他会登上那个位置,而这片繁华都是属于他的。

这就是他的江山!

是他一手缔造的繁盛大明!

是他朱高煜,一手将大明,带到了这样的繁华盛世,比什么贞观之治,康乾盛世更繁盛,更兴旺的时代!

如今的大明百姓,都是衣着光鲜,面色红润,身轻体健,满眼都是笑容和朝气,对未来生活有着无尽的希望。

整个大明,每一个子民身上,都可以看到这种发展的朝气,就像早上十点钟的太阳。

如此景象,让朱高煜满心愉悦,被巨大的成就感包裹。

“走!”

“随我到各处逛逛,好好看看繁华的金陵城!”

朱高煜招呼一声跟着的锦衣卫,兴奋的在金陵城中,四处游览起来。

金陵的繁华,有他的巨大功劳,如今大明万事兴旺,也是他享受享受的时候了。

于是,朱高煜带着锦衣卫保镖,在京城逛了许多地方,品尝了各种美食。

身后的锦衣卫手上,也提着大包小包的物品,都是他看着感兴趣,随手买的,可以回宫给王仪等人做礼物。

正当他兴致勃勃,要往闻名遐迩的秦淮河一游的时候,忽然路过一座客栈。

看到很多读书人,在其中进出,一个个的都很是激动的样子。

朱高煜不由好奇,一抬头,看见客栈的牌匾,有些恍然。

“进士楼?”

“这寓意不错。”

“走,进去看看!”

朱高煜抬起脚,就往进士楼里面走。

里面的小二以为他是前来赶考的士子,忙招呼入住。

“客官可是来进京赶考的举子?里面请!”

“我们进士楼,可是金陵城风水最好的地方,过往出了不知道多少进士,才有这么名字的。”

“客官住进这里,肯定能够高中!”

朱高煜不置可否,淡淡点头,询问住宿的价格。

都说考试时候,附近的宾馆都会涨上天价,打听一下物价,也是对科举的侧面了解。

“客官,我们进士楼,不同的房间,有不同的价格。”

“普通房间,每晚三百文,地字号房间,每晚一两银子。”

“但还有一类最好的天字贵宾房,是历代进士住过的,一晚上就要200两白银!”

“不过我向您保证,绝对物有所值!”

伙计丝毫没有因为害怕价格太贵,而客人生气的担忧,语气无比自信,仿佛不住这最贵的,就是你的损失。

朱高煜隐隐听出几分不对劲。

普通房间还好,虽然贵了点,但想想这可是金陵城的繁华地段,又面临科举大考,并不难理解。

可最后的天字号贵宾房,价格一下子翻了两百倍,就未免太过可疑了。

就算是过去考中进士之人住过的,也不应该这么离谱。

朱高煜心中满是怀疑,面上却不动声色,装作好奇的样子,朝伙计询问。

“一晚上200两!”

“伙计,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秘密?”

“我是读书人,脑子不傻,知道其中必有缘由。你若说得合理,我住上一晚,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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