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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在亮剑开始 第313节

他刚从阳泉回来,手上能调动的钱,买上几十大车粮食,然后再用些关系送出城来,也能解决。

可事情要是解决的太容易了,李云龙也就不会珍惜了。

袁朗琢磨了一下说:“老李,这么着。咱俩划拳,你赢我一把,我输给你两千斤粮食。我赢你一把,你喝一碗……水。”

李云龙心里打起了算盘:一个战士一天要吃一斤半的粮食,算上油盐肉菜,就算两斤粮食。

赢一把,两千斤粮食,就是一千战士吃一天的。

半年一百八十天,就得赢一百八十次。

要是输赢各一半,他非得喝死不可,李云龙脸一板:“不行,一次一万斤。”

袁朗比划了一下:“四千斤。”

李云龙:“八千斤。”

“就六千斤,爱要不要。”

袁朗也恼了,不客气的说:“你打听打听,一碗水换六千斤粮食,就是放在沙漠也没那么金贵。

这也就是你老李开口,换了别人,一百斤都是他在做梦。”

不客气的说,放在灾荒年间,二十斤小米就能换个丫鬟。

六千斤粮食的赌注是一碗水,李云龙的面子是够大的了。

李云龙不是被吓大的,他才不吃袁朗那套:“那也不行,你输了也得喝点,不用多,就一口。”

袁朗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他,喊到:“和尚,和尚。“

“找俺呢!团长也在啊。”魏和尚很快出现在了门口,嘴唇上的油光还没擦干净,一准儿是在偷吃肉。

“去,拿二十个空碗,全都倒上水,我要跟团长一醉方休。”

倒上水一醉方休,和尚愣是没想明白,他从来没听说过水能把人喝醉的。

还是麻溜的去做了。

“四喜财啊!”

“六六六啊!”

袁朗:“喝!”

李云龙端起一碗就干了,水算个什么,又不是白酒。

“七个巧啊!”

“满堂红!”

“喝!”

三碗四碗下了肚,李云龙还没觉得什么,看见袁朗一碗酒干下去,脸已经全红了,他心里还挺高兴。

袁朗的酒量他再清楚不过了,再喝两碗肯定会晕晕乎乎。到那时候再划拳,肯定一划一个输。

酒喝的快了容易上头,袁朗挪了一下位置,后背靠住墙。

李云龙笑他酒量浅,他笑李云龙没文化。水这个东西,一碗两碗是解渴,三碗四碗问题不大。

可要是不停的往下灌,比喝多了酒都难受。

很快,半瓶酒下肚了,袁朗已经醉眼迷离,反应也慢了不止一筹。

李云龙灌了十几碗水,也发现不对劲,肚子胀的厉害,看见摆在面前的水碗,感觉反胃的厉害,想吐。

他喝不下去了,但也不想承认自己输:“看你醉的,再喝下去该耍酒疯了,今天就到此为止,明天再喝。”

“记着,你输给了我十八次,已经有十万多斤粮食了。”

袁朗虽然已经晕了,但还没有醉,他喝完酒可从来不耍酒疯。

“老李,你别走啊!”

魏和尚从外面进来,“团长怎么走了?”

袁朗脸上充满了得意的笑:“嘿,尿憋住了吧!”

接下来的两天,李云龙又灌了两肚子水,总算是把粮食的问题解决了。

三十六万斤的粮食,已经完全出乎之前的预期。

一千人,不,现在要招一千二百人。

李云龙的目标是,全团人数要达到日军半个联队,作战能力媲美一整个联队。

不是说苍云岭偷袭那一下子,而是一对一正面作战,完全凭借硬实力,将敌人击垮。

赵刚得知后,觉得李云龙是不是有些飘了,被英雄团的荣誉冲昏了头。

他耐心地规劝道:“老李,一口是吃不成大胖子的。部队盲目扩张,没有足够老兵的带领,都是不能打的花架子。

去年部队扩张的太快,不就是已经给了我们一个教训么。我觉得还是缓一缓,先扩五百人。怎么样?”

去年八路军部队扩张的太快,规模是有了,战斗力却下降的厉害。

一些主力部队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李云龙不是不知道,但他认为,自己会是例外。

首先,新二团不会受到武器弹药方面的制约,这就是他们跟其他部队最大的差别。

其次,部队战斗力的事情也好解决,抽调老兵组建新部队,短时间战斗力会受影响。

可只要打上几场仗,经受血与火的洗礼,新兵就能变老兵了,还怕没有战斗力吗?

谁都是从这个阶段过来的。

就像四营,别看在新二团是战斗力垫底的,放在别的团那一就是一等一的主力。

玉不琢不成器,士兵不上战场经受血与火的淬炼,练得再好也是废的。

“老赵,我可以跟你打赌,用不了半年,新兵的战斗力,都能达到二营和三营的水平。”

李云龙信心十足。

你可以说他没文化,但绝不能否认,他对军事的敏感度。

“那这半年有大战怎么办?”赵刚问道。

小鬼子可不见得会给他们喘息的机会,尤其在果党反共的局面下,小鬼子要不搞事才有鬼。

“报告!”

“进来。”

走进来一个瘦瘦高高的军人,最让人瞩目的,是他左边的袖管空荡荡的。

李云龙记得他,特战队一组长杨忠鹏,在偷袭日军炮兵的那一夜,被两发子弹打中了左臂。

背回去以后,因为失血过多差点没命了,输了大量的血抢救过来了,但也永远的没有了左臂。

“好点了吗?”

“没事了,团长,我请求归队。”杨忠鹏中气十足的说。

李云龙微微晗首,他就喜欢这样的兵,像只永不疲惫的狼,很有精神。

“那就归队,新兵营缺少大量的教官,你去当个新兵连连长,好好教教那些新兵蛋子怎么杀敌。”

杨忠鹏之前只是特战队一组组长,相当于一个班长的职务。但考虑到特战队的特殊,算是个排长不为过。

担任新兵连连长,在职务上升了一级,平时也不用上前线作战了,相当于二线。

杨忠鹏脚下像是生了根似的,没有行动:“团长,我请求回特战队,哪怕让我再当一名普通的队员也行。”

李云龙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我知道你很不愿意,但特战队执行的都是最危险的战斗,你还能跟得上吗?”

“我能!”

杨忠鹏眼神里充满了坚定,他最大的信念就是杀鬼子。

特战队是新二团最锋利的一把匕首,是杀鬼子最多的。

李云龙对卫兵说:“把枪给他。”

卫兵将波波沙扔给了杨忠鹏。

“把枪举起来!”

四公斤的重量,对于双臂持枪的战士不算什么。

可当杨忠鹏一只手举起枪,那份重量就是沉甸甸的,他的手在抖。

一包子弹拍在桌上。

“把子弹压上。”

对于一个使用熟练的战士来说,用不了二十秒,就能装满一个满弹夹,拉动枪机瞄准敌人。

可是对于只剩下一只手的杨忠鹏,就变成了一个艰难的事情。

他拆开子弹,用力的将子弹塞进弹夹。但一只手显然是无法压住弹夹,再把子弹装上去的。

杨忠鹏抬起单腿压住弹夹,艰难的将子弹压进去。不熟练的操作,子弹和弹夹的挤压,很快,他的手就已经全是血了。

比常人多用了两倍的时间,完全浸透了鲜血的弹夹装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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