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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雄霸海外 第998节

第1647章 倭人的鼻炎

  前倭人田中守骑马走在车队中,只觉得鼻头痒痒很不好受,不断地流水,鼻塞,头晕,他知道是自己的鼻炎发作了,可为什么要发作呢,让他倍感苦恼。

  因为他发现自己似乎有一个特殊功能,那就是遇到敌人时,他就会鼻炎发作,平时不打仗,鼻子p事也无,只要一遇敌,鼻子就会不通鼻炎发作。

  问题是他接到情报通报,说得轻描淡写的,认为此行并无危险,顶多几个野蛮人,只怕他们连弓箭都凑不齐,就算射来的箭,大不了也是骨箭头或者石箭头,根本不能破防,至少军官死不了---他们按要求都得穿上装甲,铁箭头都射不穿。

  而且北方环境也不会象田中守在东南亚时清剿丛林部族时他们的箭头涂了见血封喉树的树汁、毒箭蛙、七步蛇蛇毒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毒蛇、水蛭和毒蜘蛛,田中守也算见过世面了,很清楚东西越小,危险越大,相比之下,这里丛林中最凶猛的老虎在前面队伍那些广东人的面前简直就是送菜上门,号称动物天敌的广东人会把它们全身都利用上,一丁点儿都会不浪费。

  至于猛过老虎的熊瞎子?

  嘿嘿,听闻中军那个广东籍的军官收拾了好几对的熊掌,说回去送人的……

  明明很安全,可为什么自己的鼻炎会发作呢?

  田中守觉得不可思议,但他聪明地没做什么,在没有确切证据前他不会与他的两个真正的中国人长官争执的。

  他率领300名倭兵走在辎重队伍的最后面,那些倭兵默默地走着,有时看看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田中守,眼中不禁显露出阵阵的妒忌。

  以前大家都一个样,同为倭兵。

  现在那个家伙脱胎换骨,居然成为了中国人!

  田中守来自倭国仙台,被招募后随军南征北战,在丛林中参加过清剿土著,与侵犯的阿三打过,参加过埃及的登陆,也在小亚细亚与奥斯曼人打过,算得上出生入死,他几乎年年都在打仗,至少杀了上百人,战果不错,打仗时冲在前面,撤退时就在最后,还救过华人长官的命,对于华人长官是当爹来供奉,经过不懈努力,他终于换来了一本东南国的户口本,说起来简直就是吊丝逆袭记,不容易呵。

  翻身奴隶把歌唱,这下他就抖起来了,他身高不到一米五,却骑在一匹高大健壮的伊犁马上,好象小孩子骑大马,很是滑稽,上下马时都让一个倭兵跪在地上任他当台阶来踩上踩下的尊严比起田中守的皮鞭还不算什么,作为这支倭兵的头头,他掌握着生杀大权,说一不二,他手里拿着皮鞭,遇到哪个倭兵违反了军队条文就是一鞭抽过去,在条文许可的范围内他把这支军队收拾得妥妥当当的。

  两中华的军队基本上取消了体罚,其他的军队、队伍的体罚则是方兴未艾,尤以田中守为首,打人打得非常频繁。

  好在军队终究有约束,田中守的体罚不会触及伤残,而且田中守虽然残暴,但有一点好,那就是他不扣钱!

  要知道,作为雇佣兵长官,雇佣兵的表现尽在他的丫丫电子书,他只要笔头动一下,雇佣兵就会被扣工资,对于他们来说真的是要命的。

  相比之下,本队里的第三副长官辛格中尉是个摩罗叉,锡克教徒,为人古板严厉,虽然不打人,却扣人工资,还扣人的积分---关系到雇佣兵入籍的积分,田中守就是因为积分够了而入籍。

  因此,两害取其一,反倒是鞭子好过被扣钱扣分了。

  田中守肩扛一杠两星,中尉军衔,是第二副队长,所属的辎重队队长叫做罗国星,少校军衔,是个打老仗的老兵,从士官中提拔上来,经验丰富,作战勇猛。

  毕竟辎重关系重大,总得派能人来,田中守在倭兵面前神气活现,动辄打骂,在罗国星面前则乖得象只猫。

  第一副队长赵云来上尉,军校毕业的高材生,名字好,升官快,一入伍即授中尉军衔,参战仅一年就成为上尉,飞一般的升官速度,显然不是普通人的出身,田中守对他是毕恭毕敬的。

  ……

  最后一个驻军哨卡已经消失了二星期,中途没有任何的战斗,间中的枪声多是朝树林中乱射,反正没遇到敌人。

  部队继续前进,由于有前锋与中军开路,辎重部队很好走路,本来是水静河飞,田中守则是吹毛求疵,下令注意警戒,如果有哪个倭兵敢松懈,他见到后就是一皮鞭过去,这是轻的,或者干脆让他麾下的执法队给那个倭兵抽上十鞭。

  这天中午休息时,例牌的他又在体罚倭兵,七八个倭兵被按在地上,露出白白的屁股挨抽,场面颇为壮观!

  “啪啪啪……”清脆的皮鞭声当空打响,挨打的倭兵们不敢吱声。

  挨打得多了,知道这位长官的脾气不好,要是挨打时叫疼还会加罚,唯有苦忍。

  一阵马蹄声传来,警戒的哨兵没作反应就放行了,那是自己人。

  赵云来上尉带着十余骑旋风般地冲来,到达了田中守的倭兵队伍中间。

  他被指派了一个游动巡逻的任务,带队长官罗国星不敢对他委以重任,只让他跑前跑后地检查军务。

  见到田中守又在兴趣盈然地体罚士兵,赵云来不禁摇了摇头。

  他出身不错,对于这样低级的事情根本不感兴趣,打小兵有什么意思,有本事就打打大仗。

  赵云来没有下马,田中守一溜小跑地上前敬礼道:“长官有何吩咐?”

  在马上回了一个礼,赵云来说道:“罗队长指示,我们很快就要到达北海了,要各支部队加强警戒,以防万一!”

  田中守点头哈腰地道:“请罗队长与赵长官放心,我部枕戈待旦,做好备战的准备!”

  “好极了!”赵云来点点头,用马鞭敲了一下他那光亮的马靴,叫道:“驾!”

  径直带队离开,田中守脸上堆满了灿烂的笑容,直到赵云来离开才松驰下来。

  四周鸦雀无声,看着田中守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然后田中守大变样,高吼道:“看什么看,给我打!”

  ……

  饭后休息了半个小时,部队重新前进,再走多一个多小时,他们爬上一个坡,到达坡顶,往下一看,呀,前方一片巨大的水泊,湖水湛蓝清澈,望过犹如一泓深不可测的幽蓝。

  北海到了!

  大家都很兴奋,而田中守却觉得鼻炎越发的严重,于是他下令部属枪支上膛,做好准备。

  他能够命令的就是倭人,众倭人当然执行命令,暗里却怨声载道,只恨他小题大作。

  但当枪声响起来的时候,倭人们悚然一惊,还真的是有敌人啊!

第1648章 科什图尼察的匪帮

  西伯利亚冬天严寒,肃杀无比,但盛夏时风景截然相反,有无边无际的白桦林、绿色樟子松茁壮向上,绿油油连同草原和山丘处一片片野花,景色美不胜收。

  辎重部队沿着前军开辟的道路行进,地处高坡,可见到北海边沿山峰耸立,岩石嶙峋,地势陡峭。其海湾处三面环水背靠青山,水色湛蓝波光粼粼,远山夹在天水之间浑然一体,自然生成一幅天然的风景图画。

  第二副队长赵云来不仅赞美道:“太阳渐渐西沉,天空中的火烧云照见周围山峰,景色变得越加绚丽如画,我欣赏着天空乍明乍暗的变化,欣赏那永葆青春的大自然的姿容,她那巧装盛饰的美貌,很快地,一切将从我眼前消失,隐匿在朦朦的雾霭里。”

  他沉浸在自己营造出的优美的词藻中,盘算着写下这份《北海游记》将能够得到多少的稿费。

  上级如此,下级更是兴奋,大家渐渐放松了警惕,唯有队伍包尾的倭人还是很警惕。

  然而在无限美好的风光处隐藏着杀机,林荫里静悄悄的,一根根枪管伸了出来,瞄准向着道路上的车队。

  来自俄罗斯伏尔加河边的下诺夫哥罗德的杀狼小子安德列·瓦希里·列昂诺夫伏在一截枯树干后,沉稳地将那个明显是大头头的大头套进他的来复枪的准星中,瓦希西屏住了呼吸,扣下板机。

  “砰!”

  如斯响应,大头头的头颅开了花,一头栽倒在地上,顿时他的队伍大乱,部下有的急着叫道:“长官!”冲过去想救护他,有的则大叫道:“敌袭,敌袭!”还有的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在原地团团转。

  瓦希里使用的来复枪不是一般的货色,实际上就是线膛枪,正宗的德国货,当时没有统一的德国,叫做神圣罗马帝国。

  其重量轻,枪管长,俄国则没这技术,他们连滑膛枪都造不好。

  线膛枪出现得很早,真正使用螺旋式膛线的据信是在1500年到1520年间,在德国的纽伦堡地区开始的,至于瞄准装置,大约也是在1500年前后发明的,是最基本的准星、照门的配备。有了膛线和瞄准装置,射击的准确度大大提高,可以达到200米之外都可以保证命中率。

  相比之下,滑膛枪为了保证命中率,必须将敌人放近来打,最好是30米,这几乎是面对面了,要是超过百米开枪,大半的机会是打不中的。

  据说十六世纪初时,知名的大画家兼发明家达文西(leonardovinci)曾经带著自制的来福枪来到弗罗伦斯城墙上,瞄准围城的敌军开了一枪,打中300米外的一名敌兵。

  线膛枪与滑膛枪相比,它的精确度较高,射程较远,缺点是造价高昂,易损耗,上膛比滑膛枪慢,这是因为每颗子弹都用浸过润滑油的布包裹着,必须用木槌敲到枪管里去,装弹十分费时。

  不过这点被一个良好的措施所抵消了,当瓦希里打出了一发子弹后,他把这把枪交给旁边的助手,而助手交给他另一把上了膛的来复枪,并且还有第三把上膛的来复枪等着他这个神枪手!

  他看着乱七八糟敌人的队伍,轻蔑一笑,找着一个似乎是长官的敌人,将他套进准星中,扣下板机,那人中弹倒下,对方又是一阵骚乱!

  然后他转移位置,不过没人注意他,道路两旁的火枪齐射,打得辎重部队应接不暇,死伤惨重,老毛子的伏击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这支俄国部队的首领康士坦丁·科什图尼察,金发蓝眼,身材不高,留了两撇小胡子,看似并不凶狠,原是莫斯科城里的一个著名的骗子手,偷鸡摸狗挣了一些钱,就得意忘形,与城里一个治安官寂寞难耐的妻子谈起了朋友,其实科什图尼察是做好事,治安官的那个妻子是个黄脸婆,早就被他唾弃,另包了小蜜,长期搁置不用。

  科什图尼察不过是用用而已,没想到治安官这么小气,动用关系将他流放到西伯利亚。

  不过是垃圾到哪都是臭的,科什图尼察懂得做人,谄媚上司,被伊尔库茨克城方面任命为向南的前进基地的长官,手下有二百多条人枪。

  正如欧洲从事大航海的海员都是社会渣滓,被强征上船,科什图尼察手下的也多是垃圾、废柴,成员鱼龙混杂,有逃跑的杀人犯、越狱犯、与科什图尼察是同行的骗子手、强盗、小偷等等,很多都是酒鬼,科什图尼察能够把这样的队伍带得妥妥当当的,还真的是他的本事。

  不仅仅是靠吹牛皮就行的,科什图尼察带领他们从事一项颇来钱的生意,让大大小小的匪徒们都有分润,从而让他们满意。

  这项买卖就是皮毛生意,可以说,西伯利亚几乎一切野兽都是会走动的皮毛,大的有虎皮、熊皮、豹皮,中等的有鹿皮、狼皮、麂皮、小型的有貂皮、海狸皮、水濑皮、旱濑皮等等,每一张皮毛都是真金白银。

  当时没有养殖业,皮毛的获取全靠野外,而西伯利亚久无人烟,能够提供皮毛的野兽多不胜数,于是科什图尼察轻松加已愉快地大肆屠杀野兽,获取皮毛,然后与喀尔喀蒙古人接洽,皮毛卖给他们牟利,换取银元与物资,赚头不小。

  正因为这是一条重要的贸易通道,参与的喀尔喀蒙古人没有吱声,由于监管条件的落后,他们皮毛投放市场只当成是野人所为,没引发明军的警觉。

  那时期的野人部族多如牛毛,数不胜数,即使是驻蒙古明军与情报机关有通天的本事,也无法察觉。

  科什图尼察一伙在北海边大肆屠杀野生动物,赚取丰厚的利润时,一个晴天霹雳从喀尔喀蒙古人那边传过来说明军要来了!

  他们不仅要来,来了还不走了,说要对北海实际管辖。

  断人财路,无异于杀人父母,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帮亡命之徒就在科什图尼察的组织下做好了备战准备,检查他们的火枪与弹药,派出侦察兵前出,打探情况,预备着将来犯的明军给打回去。

  匪徒们虽说桀骜不驯,但别有本钱,他们的马术普遍良好,劈杀水平不差,玩枪的技术因为保命的需要而相当顺溜。

  比如科什图尼察的保镖安德列,力大无穷,手持斧头,能够干净利落的将人分尸。

  还有骑兵头子尼古拉,在高速奔驰的马匹上能够把人剃发而不是劈头,当然,有时他也会失手,把人头给劈爆,那多是没喝酒的时候,喝酒他绝对不会砍错。

  尤其是他们当中的杀狼小子安德列·瓦希里·列昂诺夫,是个哥萨克,不过双十年华,却已经有了猎杀技术十二年之外,八岁就随祖父到雪地里设诱饵杀狼。

  那时期是蛮荒年代,人口少,野兽多,狼敢白天进镇里偷鸡,熊瞎子晚上来居民家里摸营,出了城镇就是野兽的天下,晚上黑灯瞎火,单个人都不敢走夜路。

  在诸多害兽中以狼为患,所以打狼是很多俄国猎人都必须面对的情况,可是狼性狡猾,你带了兵器出动它们就会溜得远远的,你要是不带兵器,它们就会上前咬你,聪明得要命。

  所以用放诱饵来杀狼是一个有效的途径,瓦希里从小杀狼,已逾百条,他的枪法犀利,用滑膛枪在百米射程内别人是百分之五十的命中率,他达到了百分之八十,而在五十米射程,他的命中率几乎百分之百!

  他的父亲是个酒鬼,以三瓶酒的代价把瓦希里卖给了路过的科什图尼察做小厮,很快科什图尼察见识到他的枪法后,就把精心保管的线膛枪交给他使用,还为他设计了一套作战方案,即别人为他上膛,让他发挥出百发百中的能力。

  凭借着手里的人枪,科什图尼察准备迎头痛击明人。

  说起那些与老毛子做生意的喀尔喀蒙古人也够坏的,他们不仅骗了明军,还把老毛子也给骗了,他们说到来的明军不多于千人,但当明军到来时,匪徒们被吓了一跳。

  见到对方人强马壮,人数多且不算,装备非常精良,看上去士气旺盛,这仗还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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