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明当暴君 第550节
东城门被打得满目疮痍。
建奴不要命地攻,明军不要命地守,双方谁都不让对方。
范文程感到可惜,倒是皇太极神色淡定,他也不着急。
这才是第一天,一天攻不下来,就十天,一个月,半年!
反正他人多。
而且战争时间拉得越长,对明朝越不利,毕竟西北也开始打仗了,就不信狗皇帝真的敢将战争时长拖半年。
只要广宁收回来了,一切都好说。
用望远镜看到这一幕后,皇太极下令道:“收兵。”
这时,建奴开始鸣金收兵。
突然,下面的传令兵过来,大声道:“报!大汗,西城门云集了数万明军,有骑兵!”
“好啊!袁崇焕有胆子出来了!”
一边的爱新觉罗·阿拜道:“大汗,末将愿意率领儿郎们去击溃明军!”
皇太极意气风发地说道:“好!本汗给你五万兵马,你去西城门,将明军击溃!”
“嗻!”
阿拜立刻领了5万大军,有骑兵,有步兵,还有火枪手,快速朝西城门外推进。
大军覆盖了雪原,在冬日下午,朝西城门涌去。
此时,在西城门外是祖大寿亲自率领的,有5万人。
其中2万骑兵,2万火枪手,1万重步兵。
明军的队形已经整顿好。
一个个大小相同的方块陈列在雪原上。
士兵们神色刚毅,眼神坚定。
探子来报:“报!大帅,有数万建奴大军朝这边推进!”
祖大寿大笑道:“来得好!老子今天要喝建奴的血,吃建奴的肉!”
不多时,前面传来了轰隆的脚步声,建奴大军已经出现在明军的视野中。
明军的军官们开始动员。
中间的重步兵和线列阵的火枪手交错分布,两翼横陈着空心方阵,骑兵分布在空心方阵侧面,随时准备突袭敌人。
阿拜第一次和明军正面交手,兴奋不已,他大笑道:“今日要让明军知道我的厉害!”
不多时,探子们将明军的军阵上报上来。
阿拜立刻做了安排,建奴的战鼓声就响起来了。
大军开始冲锋,中间的火枪手往前快速推进。
明军也开始往前。
双方数万人,在西城门外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会战。
明军的参谋部不断活动在各大军团之间。
从高空俯瞰下去,明军就像活动自若的巨人一样,那是严格的军制确保的。
很快,中军就开始交手,双方开始火枪互射,双方不断有人倒下。
建奴没有退,明军也没有退。
这时候就是看双方谁能够抗住了。
谁先退谁就败。
除了中军开始交手,建奴两翼的骑兵也如同两柄锋利的刀,快速朝明军刺来。
为什么建奴会这么快出动骑兵?
因为祖大寿用部分骑兵将空心方阵掩饰住了,建奴的探子探到的两翼是骑兵。
阿拜打算用大迂回的战术,冲击明军左右两翼的骑兵。
这个时候就是比速度的时候。
为什么这么说?
阿拜就是要在明军反应过来之前,快速击溃明军两翼。
即便明军主帅知道他出动了大量骑兵,但大规模会战讲究的是快速传达命令,知道和执行是有时间差的。
阿拜就是要让明军反应不过来。
“报!敌人两翼骑兵已经出动!”
“知道了!”
“祖帅,我军要不要出击骑兵攻击敌人两翼?”
“不准!”
明军的两翼并没有急着出击,祖大寿打算先用空心方阵狙击对方的骑兵,等对方的骑兵被空心方阵黏住后,再出动骑兵。
祖大寿做的更绝,他打算让骑兵在混战之中,绕到敌人后面去打一波。
第577章 杀鸡剁鸭一般的明军重步兵
此时的中军已经杀得热火朝天,双方的火枪手一排排倒下,谁都没有后退。
一排排线列阵各自往前推进。
空气中弥散着浓浓的火药味,飘着青烟。
士兵们倒在地上,捂着伤口痛吟。
就这样对射了一段时间,双方的火枪手终于将距离拉近,开始亮刺刀。
双方的队形快速混在一起。
明军在进入混战后,迅速以十人一班,作为最小的集体作战单位集结起来。
每一个人都爆发出全身的力气,防守、掩杀、互相配合。
一支支小队伍抱团,向四面散开,迅速开始扩大对建奴的冲击面。
更要命的是,混编在火枪手里的一部分重步兵也和火枪手一起推了进去。
在近身鏖战的时候,不用想,重步兵是王者。
他们人数虽然少,但是这个时候,防御力和近身搏杀都不是火枪手能比的。
这个时代的火枪手为什么会有线列阵、空心方阵?
因为这些枪阵都是为了弥补火枪的不足,燧发枪无论是上子弹,还有威力、准心,都没法和后世的枪相比。
所以就要集中火力,提高命中率、威力。
而一旦进入到近身肉搏,火枪手的阵型已经被打乱,即没有铠甲,也不擅长刀战,当然没法和传统的重步兵相比。
这就是祖大寿为何要在中军中配置一部分重步兵的原因。
只要用火枪打掩护,挺到近身肉搏,重步兵的优势就会被扩大化。
如果单纯的从兵种来说,按照崇祯在军事学院的前火器时代论调,重步兵应该从大量的火枪手中淘汰。
为什么?
因为辎重太重,太麻烦,而且成本太高。
但也正如崇祯所言,辽东是一个特殊的地方,袁崇焕一直秉承着以防为攻的策略,在辽河修建大量的城寨,来逐步推进,慢慢蚕食辽东。
既然以防为主,必然就保留了一批重步兵。
而且,祖大寿向来擅长骑兵和步兵并用。
在火枪手的阵型中混编一批重步兵,就是祖大寿最喜欢玩的。
具体前线的战术如何打,这个崇祯从来不干涉。
毕竟最了解战局的是前线的人。
而实际上,重步兵的铠甲也未必防得住燧发枪的弹药,古代的冶铁技术是有限的,火枪的威力比普通人想象的要大。
只不过重步兵这兵种进入到肉搏战后非常好用,能一个轻松砍杀好几个。
此时的中军战场便是如此,重步兵一入场,就像一撮狼群进入羊群里了一样。
线列阵早已在双方冲击的时候,混乱起来,火枪的优势荡然全无。
只见一个个明军的重步兵双手握刀,劈砍的速度非常快,手起刀落,人头滚滚,鲜血狂奔。
你要清楚一点,火枪手的衣着是普通的棉衣,在衣着方面,没有任何防备。
唯一的防备就是他们手里的刺刀。
而当刺刀砍在重步兵的铠甲上的时候,只能在铠甲上留下一道划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