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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力挽狂澜 第425节

得了命令的刘芳亮带着五百枪骑兵连夜行军,终于在今日凌晨来到了这个绝佳的伏击地点,布下种种埋伏之后,他便带着手下将士,秘密潜伏在这条官道两旁的茂密树林中。

艳阳高照,这半个月来天气一直都很好,每天都是晴朗的天气,金色的阳光透过稀稀落落的树枝,照耀下来,这给他们的隐蔽增添了不少难度。

不过还好,幸好大人早有准备,刘芳亮有些无语地看着自己身上斑斑点点时而土黄时而枯黄时而灰黑的披风,披风上面还有一道道的条纹,据大人说,这叫什么迷彩披风。

这披风看着奇怪,可是若是披上它,躲在这片树林之中,离得远了,还真看不出来有人隐藏在此,伪装效果非常之好,真乃居家旅行,埋伏杀人之不二利器。

一想起自家那个岁数比自己还年轻不少的大人,刘芳亮每每都有惊为天人之感,有时刘芳亮甚至觉得,大人的才华和计谋,也就是三国演义中‘多智而近妖’的诸葛孔明,才能与之比拟。

天知道大人是怎么想出用这种迷彩披风来隐蔽隐藏的主意,若不是极其刻意地去看,刘芳亮都找不到自己的那些披着披风的属下。

只是,在这里等了一上午,也没看到半个敌军的身影,刘芳亮心中未免有些嘀咕,大人的情报,不会有误吧?

就在这时,趴在地上的明军士卒终于有了动静,他双手在地上一撑,四肢发力,站了起来,几下拂去脸上的泥土。

“猴子,怎么样?有动静没?”这个绰号叫猴子的明军士卒,原来也是闯军中的一员,投降赵无忌的时间比刘芳亮都早,两人原本就熟识,配合起来也是得心应手,因他身材瘦小,动作敏捷,所以才得了这么一个绰号。

猴子点了点头,咧着嘴笑了笑,他不笑则已,这一笑脸上的皱纹挤到一起,看起来更像个猴子了,“前方西北方向,大概三里地之外,有大群的马蹄声传来,人数大约两三千人。”

好吧,我收回刚才的想法,大人的计谋和才华,便是诸葛亮也比不了,刘芳亮不动声色地在心中想道。

略一沉吟,刘芳亮马上低声吩咐道:“按照原定的计划,通知各军戒备,敌军就在三里之外,转瞬便到。”

猴子摇动旗帜,通知隐藏在树林处的明军各部兵马,刘芳亮则俯下身子,躲在一丛灌木之后,一双眼睛瞬也不瞬地盯着远处道路的尽头,他的身后,两匹战马静静地拴在一株大树旁边,战马的身上同样盖着一块遍布迷彩花纹的布匹,马嘴也已被罩上,防止他们弄出动静,惊扰了敌军。

科尔沁部的参领瑚什拼命催动胯下的骏马,带着手下的三千精骑,向着淄川县方向纵马飞奔,马蹄声声震耳,马刀闪亮逼人,骑兵所过之处,激起阵阵烟尘。

第五百七十八章伏击得手

此番入侵大明,作为满清的铁杆盟友,科尔沁部的贝勒布和派出了一万精锐骑兵,由自己的心腹大将巴雅尔图率领,跟随清军杀入大明,包围并消灭卢象升的天雄军一役,他们也有参与其中。

皇太极命岳托率右翼军征伐赵无忌,岳托接了命令后,便与找来阿济格,孔有德三人商议出兵之事,三人都是久经沙场的宿将,一眼便看出淄川县的重要之处,从俘虏口中他们又得知淄川城刚刚翻修过,防御力也很强,易守难攻,赵无忌若是先拿下这里,清军就会比较被动,不得不强攻坚城,而清军若是先拿下这里,赵无忌就面临无险可守的窘状,总之,谁先拿下这里,谁就能占据主动。

岳托与阿济格,孔有德三人商议之后,决定星夜派兵急袭淄川城,争取战役的主动权,明军在山东一带的兵力部署情报,早已被清军通过内应和抓获的明军俘虏,了解的一清二楚,得知淄川城只有五百明军士卒把守后,科尔沁部的巴雅尔图主动请缨,接过了这个任务。

大军开拔,费时费力,所谓兵贵神速,所以巴雅尔图便派遣自己的得力大将,参领瑚什率领三千精骑,连夜自济南城外火速出发,急袭淄川城。

瑚什接了命令,带着手下一路急行,一天一夜之后,终于来到了这里,眼看前面出现了一座山岭,道路一直通到山岭里面,两侧都是茂密的树林,瑚什勒住马首,抬手望着前方道路两旁的树林,皱起了眉头。

瑚什今年四十七,也算得上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了,在他看来,这道路两旁的树林,茂密而高大,倒是很便于敌军的埋伏。

他伸出马鞭,指了指前面的道路,转身看向身边的向导,“此乃何处?”

那向导一身明军将官打扮,闻言后便急忙谄笑着说道:“好叫大人得知,此处名唤青叶岭,沿着这条路,翻过这座山,便离淄川城不远了。”

“不远是多远?”瑚什冷冷地问道。

“大约五十里地。”怔了一下后,那向导急忙答道。

五十里地,按自军的速度,翻过这座山之后,大约一两个时辰便可到达淄川城,如今是冬季,树林中的树叶俱已掉落,放眼看去,满山都是一片枯黄,到处都是杂草和掉落的树叶,并没有半点敌军藏在其中的迹象。

瑚什猛地扭过头去,紧盯着那向导的双眼,“淄川城中只有五百兵?”

那向导顿时便举天发誓起来,“绝对只有五百兵,在下当初也是伪明的参将,这淄川城中的兵力,在下知道得清清楚楚,城里只有一个把总在此驻扎。”

“哼,一会到了淄川,若是发现城中情形与你所言不符,本将定然将你千刀万剐!”瑚什狠狠地威胁了一句,惹得向导又是一阵赌咒发誓。

冬季树叶俱已落尽,并不利于敌军的隐藏,远远望去,道路两旁的树林也没有任何异常,想起出发之前,主帅岳托说过此行务必要快,兵贵神速,一定要抢在明军之前,夺下淄川城,瑚什犹豫了一下便下了命令,吩咐手下的骑士继续前行,尽快穿过这片树林。

狡猾的瑚什多留了个心眼,他派二百名骑兵先行探路,等了片刻,听得前方骑兵的马蹄声逐渐消失不见,再也按捺不住的瑚什终于下令,三千骑兵排成队列,快速地向着前方奔去,很快,他们便进入了树林之中。

刘芳亮早已设好了埋伏,这次他用的是地雷,不过不是那种触发式的地雷,一踩就会爆的那种,而是拉弦地雷。

拉弦地雷成本更为低廉,方便大量制造,并且还有个特别突出的优点就是可以任意控制爆炸的时间,用来埋伏敌军再好不过,至于触发式地雷则更偏向是一种防守型武器。

守在树林里的明军放过了第一批探路的二百清军骑兵,待到清军骑兵全部进入埋伏圈之后,刘芳亮一声令下,事先埋设在前方路面上的五十枚地雷同时被拉动,顿时地雷爆炸时的巨大声浪此起彼伏,冲在最前面的一百多个清军骑兵顿时便被炸得粉身碎骨,血肉横飞。

爆炸声震耳欲聋,山路上到处都是弥漫的硝烟,突其而来的袭击让清军顿时便阵脚大乱。

地雷的爆炸便是信号,几乎同一时间,埋伏在道路两侧的明军士卒纷纷开火,他们都是李定国一手训练出来的枪骑兵,在动荡不平的马背上尚且还能精准射击,此刻在平地之上,他们的射击命中率更是只高不低,几乎每一声枪响,都有一个清军骑士惨叫着掉下马去。

枪骑兵们使用的还是三眼燧发枪,射出一枪后,无需装填弹药,很快便可以瞄准下一个目标,射出第二枪,精准的枪法和密集的火力,待到火枪里的弹药放完,这些中了埋伏的清军已经躺下了一小半。

明军士卒分为两人一组,其中命中率较高那人的负责射击,另一人负责装弹,这样一来,便可以保持连续不断的火力压制。

犀利的铅子在空中嗖嗖飞过,打得清军抬不起头,猝然遇袭之下,他们又找不到敌人在哪里,少数人跳下马去,依靠马匹和地形做掩护,拔出弓箭,伺机还击明军,更多的清军士卒则是掉转马头,准备从原路逃走。

刘芳亮岂会让他们轻易逃脱?清军的后路上一样布置了地雷,眼看率先逃亡的敌人骑兵已经进了地雷区,明军再次拉动拉弦,又一次惊天动地的连连爆炸声中,几十个逃得最快的清军骑兵也倒在了血泊中。

地雷不但能依靠爆炸杀伤敌人,并且还有另一个非常实用的功能——地雷的爆炸把路面也给炸毁了,硝烟散尽之后,长长的一段路面到处都变得坑坑洼洼的,不时可见触目惊心的大坑出现。

这样的路面在平时也就是走路麻烦点,不算大问题,但是却是给争分夺秒逃命的清军增加了一个大麻烦,这种路面上马儿很难跑快,即使慢跑,无处不在的大坑小坑也很容易折损马蹄子,而一旦战马因折损马蹄摔倒,自身也会变为后面骑士们行军中的障碍。

刘芳亮端着三眼燧发枪,眯着眼睛瞄准着远处官道上惊慌失措的一名清军骑兵,然后扣动扳机,顿时一股巨大的后坐力自枪身传来,撞得他的肩膀隐隐作痛,他满意地看到随着枪响,远处一名清军骑士的头颅猛地爆开,血花与白色的脑浆和头盖骨的碎片四处飞溅,那无头骑士在马上晃了一晃,这才慢慢地栽落马下。

刘芳亮随手把燧发枪往后一扔,蹲在他身后的猴子一把接过,马上就将一把已经装填完毕的燧发枪递到了刘芳亮的手中,刘芳亮再度端起火枪,眯着眼睛,将火枪上的瞄准镜,对准了另一个清军骑士……

埋伏的明军连续进行了几轮射击,被伏击的清军死伤惨重,眼看剩下的清军士卒已经不多,除了少数逃出埋伏圈的幸运儿之外,只剩下几百名清军骑兵依托着战马或死尸,利用地形隐蔽了起来,火枪射击的命中率也越来越低,刘芳亮随手将火枪背在背上,转身蹬蹬两步来到战马面前,一把掀掉马匹身上覆盖的迷彩披风,随即翻身上马,摘下挂在得胜环上的陌刀,一催马腹便率先冲了下去,“弟兄们,跟随本将杀鞑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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