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争雄 第359节
“王兄,愚弟以为,咱们合兵之后,足有十万大军,听说张须陀只带了三万人,相差悬殊,而且,他们的士兵,与我们的将士,都来自这片齐鲁之地,可以说,都是一方水土的人,我就不信,都是新招募不久,他的军队就能打败咱们的兵马,都是一个脑袋两只手,咱们三打一,还打不过他们吗?”孟让长得有些粗犷,身材高大,学过一些武艺,曾代表击败当地几股府兵围剿,心高气傲,已经不把隋军放在眼里。
王薄微微点头,说道:“咱们兵马的确三倍于隋兵,只是带兵之道,讲究兵法和计谋,绝非人多一方就能够胜利,张须陀在军中虽不算赫赫有名,但也有几分本事,我等不能轻敌,先派人叫阵,跟隋军厮杀一下,试试隋军的斤两,再做后续的部署。”
孟让赞同道:“也好,那就按照王兄的意思办,我军中有一位悍将,名叫秦英,父亲是当地的一位拳师,他自幼跟随父亲习武,本领高超,使一手好刀法,不妨派他出去迎战,斩几员隋军虎贲俾将,先杀一杀隋军威风,扬我三军士气。”
.........
罗昭云撩开车帘子,发现一簇人马前来迎接兰依娜塔格,在那里客套一番后,前面带路,前往十里外的仆骨王部。
仆骨族是一种民族统称,真正的仆骨人,遍布方圆几百里的草原,肯定有大大小小不少的小部落族群,而塔格要赶往的地方是仆骨王部,也就是仆骨酋长和几位贵族居住的大部落。
铁勒诸部中,仆骨族的实力居中上等,薛延陀最为强盛,在铁勒族群中占用主导的地位,但是薛延陀人好战,而且这一代的薛延陀王性格残暴,在铁勒中不得人心,所以一些小族群,往往跟仆骨、回纥团结起来,共同抗衡薛延陀的欺压。
赶路小半个时辰,车队终于接近了仆骨王部,这是一个土城,比邻水草丰富的湖泊与水系,围建了一个土城,城墙只有一人多高,用积土夯实,上面插着木桩倒刺,作为防御线。
有些地方设有高台、箭塔等,有仆骨的弓箭手在上面执勤,这方圆数里的外郭,已经算不小规模的堡垒了。
土城外,骑兵不断出动,四周巡逻戒备,毕竟可敦到来,还有铁勒部族不少的酋长、贵族前来,参加盛会,极为隆重,所以安全警戒方面,不容马虎。
塔格身份尊贵,车队顺利放行,进入了城郭内部,里面基本都是帐篷结构,一家比邻一家,一些牧民家还带着篱笆院落,大部分家都是一顶帐篷,光秃秃在那,越往里面越密集,排列有序,帐篷也越高大华丽。
沿途看到不少部落的男女在忙碌着,有的在淘米煮饭,有的在砍柴,有的在喂马,衣履鲜杂,不像中原那么多讲究,还有胡笳、羌笛、马头琴的声音,在部落内飘荡。
“你们在这里扎营,我去见可敦!”塔格对着领队吩咐一句,在侍卫的保护下,去往可敦的驻扎营地。
罗昭云和青霜下了马车,身子好转许多,他们穿着草原人的胡服,观赏着游牧民族的酋长村落,这样的场景,罗昭云只从一些影视剧内看到片面一角,根本不及这等十分之一的真实。
青霜走出几步,看到一些营帐外的鲜活面孔,忍不住低声道:“看他们的朴素的族人,生活如此简单、充实,很难想得到,他们上了战场,那样野蛮,如虎豹豺狼一般,南下作恶,时刻想要入侵中原。”
罗昭云叹道:“草原部落,没有农耕,由于不断迁徙,无法固定下来,导致教化不足,性格里有质朴的一面,也有野蛮的一面,他们对自己家人、族人,还是能够爱戴,对待其它族群,还有中原人,就不当族人看了,当然不会手软。”
“我听说草原上的女人,就如同货物一般,会被随意处置、送人,而且草原风俗,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没有中原的伦理之念。”
罗昭云当然清楚这些言论,因为后世不少专家曾分析过原因,最后的结果还是跟保护本家族财产有关,目的是不想让丧偶的的继母、嫂子们,带走家族的牛羊和孩子,给娶下之后,继续在本家族生活,一来能继续照顾孤儿寡母,不受外姓人欺凌,二是能守住家业不外流。
“嗯,这是他们世代留下的风俗,跟环境有关,我们不必以中原儒家的思想来看待!”
青霜撩着额前的一缕发丝,问:“对了,你打算在草原逗留多久,然后我们去哪?”
“等仆骨的事结束,我们就离开,先不回中原,陪我去一趟吐谷浑吧,到那里见一见李靖、侯君集他们,然后再从吐谷浑秘密回长安,估计也要过年了,在长安部署一些事,明年中旬再回洛阳,正式现身。”罗昭云心知肚明,隋朝要天下大乱,他要提前去吐谷浑,将几年前布下的亲信们重新笼络、试探,然后到长安提前布局,等待天下争雄时候,能够有所侧重。
第四百四十章 阵前搦战
“咚!咚咚!咚咚咚!”战鼓划破虚空,回荡牧野,滚滚传开,气势雄浑。
这是出战的鼓点,王薄与孟让合兵之后的义军,派出了一员虎将秦英,二十五六岁的年级,体格雄健,手持一口厚背长刀,身披铁甲,骑着一骑青色的战马,带着两万人马,列阵于隋军大营的百步前。
如果再往前,就是百步弓箭的射程,面临万箭齐发,存在很大危险,所以,秦英举刀大喝,止住了方阵的推移。
锵锵锵!
甲叶子相互摩擦,盾牌矗立,长兵点地,发出金戈碰撞的声音。
“吁——”骑士们及时勒马,坐骑踩踏,长嘶叫着,有一些嘈杂和紊乱。
“来人,叫阵!”秦英朝着身后的一名传令士兵喝道。
“得令!”一名年轻士兵跑出方阵,列于兵马前,大声喊道:“隋军听着,孟让账下,秦英将军前来搦战,单枪匹马,阵前对垒,勇武拼杀,英雄本色,可敢战否?”
“战否?站否——”后方的上万义军,大声吆喝,声音拧成了一股,冲霄而起,士气雄壮。
大隋帅营内。
张须陀一身铠甲,坐在桌案前,正在研究地图,一些俾将、都尉都在账内,这时候有卫兵进来禀告,把辕门外叫阵的事汇报了出来。
“什么?义军要来搦战,先较量一番?”张须陀闻言一笑,看向诸将道:“谁出去会一会这位叛军将领?”
“将军,末将愿意前方!”唐孝仁站出来说道。
“张将军,唐兄,这第一仗,交给在下吧!”一位十六岁的少年站出来,英姿勃发,身材挺拔,虽然年纪不大,但因为长期习武,体质过人,一身肝胆之气,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热血方刚的悍勇少年。
张须陀捋着短须一笑,说道:“那好,士信,这第一仗就让你出战吧,一定要生得漂亮,扬我大隋军士的威风,当下我军人数少于叛军,但武器精良,粮草充足,军纪严明,属于正规精锐,士气提高,才能所向披靡!”
罗士信神采飞扬,自信满满道:“末将明白,一定不让张将军失望!”
“去吧,本将军派给你八千精兵,程将军,你带兵为士信压阵,一旦叛军敌将被战,叛军变得群龙无首,就会成为一团散沙,没有严格的军纪铁律,必然掉头就散,你二人就带兵趁机掩杀,能歼灭一些叛军贼子!”张须陀下了军令。
“末将遵命!”一位三十多岁的大汉走出来,身上穿着铁甲,络腮胡子,浓眉大眼,高额头,大脸盘子,样貌并不丑,一身彪悍气息,倒显得威武不凡,此人正是齐郡一带的壮士程知节。
二人接下调兵的令牌,出了营帐,顷刻间,长号响起,战鼓雷动,二将调动兵马,很快马蹄声大作,甲士集结出发,有序地冲出了辕门外,列好了长排阵列。
罗士信手持一条铁矛,程知节手持一杆马槊,策骑并肩而出,来到了阵前。
“秦将军,隋军出来迎战了。”那名叫阵的卒子看到隋军大营不断涌出人马,早已退回来,抱拳向秦英禀告。
“还用你说,本将已经看见了,闪开!”秦英脸色冷漠,手持长刀,策骑向前十余步,用刀锋遥指前方,大声喝道:“来者何人,我秦英刀下,不斩无名之鬼!”
“哼,好大的口气!”罗士信也策骑冲出,提着铁矛,跟长枪差不多,红缨飘展,寒芒闪烁,杀气腾腾,整个人充满英锐之气,大喊道:“罗士信在此,特来擒杀你这乱军贼将!”
王薄微微点头,说道:“咱们兵马的确三倍于隋兵,只是带兵之道,讲究兵法和计谋,绝非人多一方就能够胜利,张须陀在军中虽不算赫赫有名,但也有几分本事,我等不能轻敌,先派人叫阵,跟隋军厮杀一下,试试隋军的斤两,再做后续的部署。”
孟让赞同道:“也好,那就按照王兄的意思办,我军中有一位悍将,名叫秦英,父亲是当地的一位拳师,他自幼跟随父亲习武,本领高超,使一手好刀法,不妨派他出去迎战,斩几员隋军虎贲俾将,先杀一杀隋军威风,扬我三军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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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昭云撩开车帘子,发现一簇人马前来迎接兰依娜塔格,在那里客套一番后,前面带路,前往十里外的仆骨王部。
仆骨族是一种民族统称,真正的仆骨人,遍布方圆几百里的草原,肯定有大大小小不少的小部落族群,而塔格要赶往的地方是仆骨王部,也就是仆骨酋长和几位贵族居住的大部落。
铁勒诸部中,仆骨族的实力居中上等,薛延陀最为强盛,在铁勒族群中占用主导的地位,但是薛延陀人好战,而且这一代的薛延陀王性格残暴,在铁勒中不得人心,所以一些小族群,往往跟仆骨、回纥团结起来,共同抗衡薛延陀的欺压。
赶路小半个时辰,车队终于接近了仆骨王部,这是一个土城,比邻水草丰富的湖泊与水系,围建了一个土城,城墙只有一人多高,用积土夯实,上面插着木桩倒刺,作为防御线。
有些地方设有高台、箭塔等,有仆骨的弓箭手在上面执勤,这方圆数里的外郭,已经算不小规模的堡垒了。
土城外,骑兵不断出动,四周巡逻戒备,毕竟可敦到来,还有铁勒部族不少的酋长、贵族前来,参加盛会,极为隆重,所以安全警戒方面,不容马虎。
塔格身份尊贵,车队顺利放行,进入了城郭内部,里面基本都是帐篷结构,一家比邻一家,一些牧民家还带着篱笆院落,大部分家都是一顶帐篷,光秃秃在那,越往里面越密集,排列有序,帐篷也越高大华丽。
沿途看到不少部落的男女在忙碌着,有的在淘米煮饭,有的在砍柴,有的在喂马,衣履鲜杂,不像中原那么多讲究,还有胡笳、羌笛、马头琴的声音,在部落内飘荡。
“你们在这里扎营,我去见可敦!”塔格对着领队吩咐一句,在侍卫的保护下,去往可敦的驻扎营地。
罗昭云和青霜下了马车,身子好转许多,他们穿着草原人的胡服,观赏着游牧民族的酋长村落,这样的场景,罗昭云只从一些影视剧内看到片面一角,根本不及这等十分之一的真实。
青霜走出几步,看到一些营帐外的鲜活面孔,忍不住低声道:“看他们的朴素的族人,生活如此简单、充实,很难想得到,他们上了战场,那样野蛮,如虎豹豺狼一般,南下作恶,时刻想要入侵中原。”
罗昭云叹道:“草原部落,没有农耕,由于不断迁徙,无法固定下来,导致教化不足,性格里有质朴的一面,也有野蛮的一面,他们对自己家人、族人,还是能够爱戴,对待其它族群,还有中原人,就不当族人看了,当然不会手软。”
“我听说草原上的女人,就如同货物一般,会被随意处置、送人,而且草原风俗,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没有中原的伦理之念。”
罗昭云当然清楚这些言论,因为后世不少专家曾分析过原因,最后的结果还是跟保护本家族财产有关,目的是不想让丧偶的的继母、嫂子们,带走家族的牛羊和孩子,给娶下之后,继续在本家族生活,一来能继续照顾孤儿寡母,不受外姓人欺凌,二是能守住家业不外流。
“嗯,这是他们世代留下的风俗,跟环境有关,我们不必以中原儒家的思想来看待!”
青霜撩着额前的一缕发丝,问:“对了,你打算在草原逗留多久,然后我们去哪?”
“等仆骨的事结束,我们就离开,先不回中原,陪我去一趟吐谷浑吧,到那里见一见李靖、侯君集他们,然后再从吐谷浑秘密回长安,估计也要过年了,在长安部署一些事,明年中旬再回洛阳,正式现身。”罗昭云心知肚明,隋朝要天下大乱,他要提前去吐谷浑,将几年前布下的亲信们重新笼络、试探,然后到长安提前布局,等待天下争雄时候,能够有所侧重。
第四百四十章 阵前搦战
“咚!咚咚!咚咚咚!”战鼓划破虚空,回荡牧野,滚滚传开,气势雄浑。
这是出战的鼓点,王薄与孟让合兵之后的义军,派出了一员虎将秦英,二十五六岁的年级,体格雄健,手持一口厚背长刀,身披铁甲,骑着一骑青色的战马,带着两万人马,列阵于隋军大营的百步前。
如果再往前,就是百步弓箭的射程,面临万箭齐发,存在很大危险,所以,秦英举刀大喝,止住了方阵的推移。
锵锵锵!
甲叶子相互摩擦,盾牌矗立,长兵点地,发出金戈碰撞的声音。
“吁——”骑士们及时勒马,坐骑踩踏,长嘶叫着,有一些嘈杂和紊乱。
“来人,叫阵!”秦英朝着身后的一名传令士兵喝道。
“得令!”一名年轻士兵跑出方阵,列于兵马前,大声喊道:“隋军听着,孟让账下,秦英将军前来搦战,单枪匹马,阵前对垒,勇武拼杀,英雄本色,可敢战否?”
“战否?站否——”后方的上万义军,大声吆喝,声音拧成了一股,冲霄而起,士气雄壮。
大隋帅营内。
张须陀一身铠甲,坐在桌案前,正在研究地图,一些俾将、都尉都在账内,这时候有卫兵进来禀告,把辕门外叫阵的事汇报了出来。
“什么?义军要来搦战,先较量一番?”张须陀闻言一笑,看向诸将道:“谁出去会一会这位叛军将领?”
“将军,末将愿意前方!”唐孝仁站出来说道。
“张将军,唐兄,这第一仗,交给在下吧!”一位十六岁的少年站出来,英姿勃发,身材挺拔,虽然年纪不大,但因为长期习武,体质过人,一身肝胆之气,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热血方刚的悍勇少年。
张须陀捋着短须一笑,说道:“那好,士信,这第一仗就让你出战吧,一定要生得漂亮,扬我大隋军士的威风,当下我军人数少于叛军,但武器精良,粮草充足,军纪严明,属于正规精锐,士气提高,才能所向披靡!”
罗士信神采飞扬,自信满满道:“末将明白,一定不让张将军失望!”
“去吧,本将军派给你八千精兵,程将军,你带兵为士信压阵,一旦叛军敌将被战,叛军变得群龙无首,就会成为一团散沙,没有严格的军纪铁律,必然掉头就散,你二人就带兵趁机掩杀,能歼灭一些叛军贼子!”张须陀下了军令。
“末将遵命!”一位三十多岁的大汉走出来,身上穿着铁甲,络腮胡子,浓眉大眼,高额头,大脸盘子,样貌并不丑,一身彪悍气息,倒显得威武不凡,此人正是齐郡一带的壮士程知节。
二人接下调兵的令牌,出了营帐,顷刻间,长号响起,战鼓雷动,二将调动兵马,很快马蹄声大作,甲士集结出发,有序地冲出了辕门外,列好了长排阵列。
罗士信手持一条铁矛,程知节手持一杆马槊,策骑并肩而出,来到了阵前。
“秦将军,隋军出来迎战了。”那名叫阵的卒子看到隋军大营不断涌出人马,早已退回来,抱拳向秦英禀告。
“还用你说,本将已经看见了,闪开!”秦英脸色冷漠,手持长刀,策骑向前十余步,用刀锋遥指前方,大声喝道:“来者何人,我秦英刀下,不斩无名之鬼!”
“哼,好大的口气!”罗士信也策骑冲出,提着铁矛,跟长枪差不多,红缨飘展,寒芒闪烁,杀气腾腾,整个人充满英锐之气,大喊道:“罗士信在此,特来擒杀你这乱军贼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