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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争雄 第14节

队头、执旗副队头、押官等人也都露出满意之色,毕竟他们也获得不少,除了二十吊钱,还有银豆子,额外所得,不要白不要。

在隋朝开皇年间,黄金、白银并不流通,都属于财宝,一两黄金值百吊钱,一两白银值二十吊钱,很多商贾和贵族,嫌钱太重,便找人将白银铸成银豆子,一颗重一钱,值两吊钱,非常方便,再大面值还有纹银饼、纹银条。

虽然朝廷明文不准这种私铸的银豆流通于市,可实际上它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货币,市场的潜在规则,尤其在边疆地区,牵扯到与北方胡人部落做生意,金银珠宝反而用得很广泛。

这些甲士轮着上前拿到奖赏后,目光再看往罗家公子的时候,态度明显和善不少,这年头,有奶便是娘,有钱便是爷,拿到了实惠,每个人心中顺畅不少,觉得这小子挺会来事的,不枉这一趟护行了。

“张队头,这里还有一些钱币,是送给那些阵亡的军士家属,算是昭云的一点心意,每家三十吊钱,请代为转交其家属!”

张队头等人听完,神色肃然,虽然都是一些桀骜军痞子,但是对战死的袍泽,都有一种敬怀之情。

“在下代大伙谢过罗家少东家了,既然护送任务已经完成,我等就不在这叨扰了,打算明日就往返,回北平城向罗将军复命交差!”

“可以,如何出发,由你们自个儿决定吧。”罗昭云点头回答。

当这些府兵军士离开主院落后,赵灿、梁铮几名铁卫都有些好奇地盯着罗昭云,通过刚才的一番话,他们都怀疑,这是罗府傻公子吗?十岁的年纪,说话如此得当,安抚人心,一些弱冠年纪的青年,也不能如此从容吧?

史大奈和沐荷,却习以为常了,二人都隐隐知道,罗昭云已经不疯了。

罗昭云转过身来,微微一笑,露出虎牙,人畜无害的样子,含笑道:“赵兄、梁兄,不要这副表情吧,放心,你们保护我一路,而且还要陪我在这生活几年,昭云自然不会亏待诸位,每月十吊钱酬劳,只要保护好庄园和在下的安全即可,如何?”

“十吊钱?每个月?”赵灿、梁铮等人都大吃一惊,这笔钱,可比他们的俸禄高多了。

他们多是府兵出身,只是身体素质好,作战勇武,拳头硬,敢打敢拼,大都做过队头、执旗副头等低级军职,才能被挑选中,当了亲卫。

当将军的亲卫,不论俸禄、待遇、权力等,都要比那些行伍低级军官、普通大头兵等好多了。

即便如此,他们在车骑将军罗艺身边,拿到军资酬劳,也不过每个月两吊钱,当然吃穿全包,会免除他们家里的一切赋税、劳役等,现在从两吊钱变成十吊钱,等若翻了五倍,顿时都兴奋起来。

罗昭云看在眼里,脸色挂着笑容,心中暗忖:糖衣炮弹谁能抵挡得了?只要收买人心,许给的利益足够,不愁他们不尽心办事,竭力效命,不论古今,人都是这样的现实!

若要真正驾驭这些军士,让他们归心,除非哪一天,你高高在上,武功高,有权势,对他们有知遇之恩,能够以仁义感化等等,也是以后的事了,至少现在,年仅十岁的罗昭云,还没有这个能力。

第十七章 刺抢之术

两日后,一路护送的府兵甲士离开了这座庄院,开始南下,要回去向车骑将军罗艺复命了。

整个庄园又清净下来,五进五出的大院落,第五进的后院与山坡相连,还有一小片枫叶林。

罗昭云和沐荷完全自由了,开始巡视前后的院落,把正院和厢房都走一遍,长廊曲径,滴水墙瓦,花圃丛立,假山水榭,应有尽有。

二人在管家冯尧的带领下,来到了后花园,这里鹅卵石铺砌成的小路,在一片花圃中拐来拐去,一直通到一座五角小亭,石亭内设有是石桌木凳,亭旁种植着几丛修竹。

前面还有一个水塘,里面种着不少荷花,如今已经凋谢,只剩下一些稀松的粗梗,但整体画面,依然很有意境。

沐荷叽叽喳喳,蹦来跳去,欢喜不得了,又看到后院与山坡相连,红叶层层叠叠,枫树紧紧相挨,如霞如锦,红枫在阳光照射下,交汇出一种更耀眼的光芒,如同一片火焰在燃烧般。

罗昭云和沐荷对这座庄院的景色和位置都很满意,依山傍水,占地很大,天高皇帝远,不愁吃不愁喝,逍遥自在。

“冯管事,离这里最近的城镇是哪里,能否聘请到教书先生?”

“据此二十里,西南方位,有一个怀安镇,那里有集市,也有一些教书的儒生可以聘请,这里都属于怀戎县,县城就在东南方位,少东家来的时候,应该从那个地段经过。”

罗昭云点头,通过这里的地图,结合后世的地理位置,知道此处应该就是后世的张家口附近,只不过在隋唐时期,人烟稀少,还没有从中原迁居过来许多人口,一直到了明清时期,这里才有所发展。

“这样,明日你亲自去一趟,最好请一位地方有名气的大儒过来,花销不成问题,只要有真才实学,能教授我诗书和经典即可,我不能荒废了读书。”

“成,少当家放心,老冯定会办妥。”冯尧回答。

罗昭云点头,虽然他读书时候知识学了不少,但对古代诸子和儒家典籍,毕竟没有认真读多少,要在这个时代生活,就必须把自己当成这个时代的人,趁着年纪小,可以从头学起,他打算认真学习一下古典文化,比如诗经、论语、诸子著作、汉大赋等。

这个时代许多文人,都是从千字文、诗经汉赋学起,经史子集都会接触,文言文功底扎实,哪怕酒宴上,说个酒令,就需要融入诸多古籍知识,比后世的大学生文化知识积累还要精深得多,真的要下苦功去背。

罗昭云虽然不想考状元,但多学一些,掩饰自己,日后肯定有用到的时候,免得半吊子,不伦不类,跟士大夫在一起,张口说话会沦为笑柄。

逛了一个时辰,全部熟悉了,罗昭云回到自己的院子,拿出了一根长枪来,打算开始练习枪术了。

这长枪是以白蜡杆为体,积竹为柲,再密密缠以多层丝麻,层层裹住后耗漆以胶合紧固,最终通体漆成黑色,枪杆刚柔相济,坚韧无比,一般刀斧难伤,可受大力而不折,坚韧比之用钢铁打造的枪杆毫不逊色,而且比较轻便。

罗昭云拿在手中,整支抢加上锋利钢铁枪锋,足有十斤的样子,有些沉甸甸的,但是比起马槊、横刀而言,已经算是轻的了。

他要练习第一步,就是刺枪之术,在地面固定一些木桩子,双手端枪,屏息凝神,一枪刺出,力只使七分,木桩“噗”的一声轻响,枪头刺入几分,立即拔出,然后再刺出。

几十枪后,他的手上已经磨起了小血泡,双臂酸麻。等刺出二百抢后,两手都要缠上布条,否则手掌受不住了,他的臂膀也火辣辣的痛。

但是罗昭云仍然咬牙在忍,这些只是练枪的基本功,如果这点苦都吃不下,日后如何成为人上人?

噗!噗!噗!

罗昭云现在已经没有一步登天,在古代凭现代知识平步青云的想法,而是脚踏实地地练功,苦学,厚积薄发,等几年之后,他才有资本去游历天下,闯荡天涯。

离五百抢,还差一半呢!

罗昭云抬臂有些艰难,但咬牙坚持,汗水已经湿透了衣衫,被秋风一吹,透心地凉。

沐荷在一旁看着他痛苦又坚毅的神色,于心不忍,已经哭了起来,但是怕影响他练功,捂着嘴偷偷哭泣,抹着眼泪。

她劝不动阿郎,就去找来史大奈,希望他能劝说一下,让阿郎能慢慢练,不要这样折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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