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血丹心 第336节
在距离王帐不远处的一座高坡上,就是汉朝使者所在的帐篷了,几十顶牛皮大帐连在一起,这是遵照王弟的吩咐,手下人特别给汉使准备的。大宛王弟云桓待人接物还是很有分寸的,在这一点上,他反而比身为大宛王的哥哥青桓眼光长远的多。
此时这位王弟正陪着汉使和他的随从们,站在这高处,满脸带笑,指点着远处讲解。
张骞陪着笑一边点头,一边观察着远近的山川走势,在心中暗自记了下来。这片草原,正处在这些国家的交界处,算是一个缓冲地带,却是水草丰美,气候宜人,果然是马群生长的好地方。怪不得此地盛产名马,原来有这样的天时地利条件。
虽然在此处耽搁下来,那大宛王态度不明,让使团中人都心中有些焦急。但既来之则安之,这最后一站,总要等到一个结果,此行才算圆满。已经走了这几万里的行程,就不差这几天的事了。看到正使张骞大人都如此乐观,众人的情绪也平复下来。
大宛方面提供的招待还算是高规格的,各种吃食供给,皆是上等。更何况那位热情的王太弟这几天一直相陪,那便稍等几天,再去相询大宛王对两国的态度不迟。
云桓十分健谈,虽然与大汉相隔万里,但此时说起来一些有关汉朝的见闻,却是十分熟知的样子。张骞心中微感诧异,仔细问起来,才知道这位王弟对于汉朝的风物十分敬慕,他的一切关于汉朝所知,都是从来往的商人口中收集来的。
而云桓听到张骞说到长安的繁华,城墙宫殿的巍峨,市井间种种热闹,已经是眼中放光,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
双方相谈甚欢,说到高兴处,云桓带着炫耀的神采对来自东方的客人说起这天马节来,其中种种神奇传说,汗血宝马的由来等,不免眉飞色舞,十分得意。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骞他们之所以远道而来大宛,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想求得汗血宝马。见云桓主动说起,连忙仔细打听。
原来,大宛国之所以选在这个时候在此地举行天马节,是有大来历的。天马者,天山之马也,精通灵性,为万马之王。在西域传说中,为龙身而化,能驯服此马者,当为西域之王!
“那贵国可曾有人驯服过天马?”
日色平西,云海翻涌,大漠落日前的景色很是雄奇。长途跋涉的疲惫,使大汉使团的多数人都在帐篷里安静的休息,只有十几人在席地而坐,听着云桓的讲述。
问话的是张骞。云桓摇了摇头,眼中有敬畏更有遗憾。
“天马行踪,偶现人间。只有在每年这个时候的月圆之夜,曾经有人见到过它。它快如闪电,一瞬而过,不要说捉住驯服了,就是想看清楚它的真面目都是很困难的事啊!”
“原来如此,果然是马中极品。听说贵国的汗血宝马已是千里良驹了,难道这天马……?”
“不错,汗血宝马以千里驹著称于世,可是世人却不知道,世间的所谓汗血宝马,却正是这天山龙马的后裔呢。呵呵!”
张骞等人却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神奇事,都大为惊奇。汗血宝马已是难得,可是这纯种的天马又是怎样的神骏!真是令人神往啊。
“难道这天马就真的没有办法捕获到吗?”
“绝无可能!每年的此时围猎,我王和各国的君主们也曾经想尽办法,想要捉到它,可是天马通灵,无论怎样引诱围捕,终不可得。后来,这便成了一个传说,人们只求能够有福气远远的看到它一眼,就够激动夸耀的了。”
“这样说来,这天马却是有缘者得之了,任何人都可以捉的吗?”
话音清脆,带了些许稚气,说话的是汉使旁边一个不起眼的瘦弱少年模样的人,眉眼之间倒是长得十分清秀。
云桓只瞟了一眼,也没有放在心上,在他想来,这少年应该是汉使家中子弟,跟了来西域长见识的,这么秀气的样子,倒是难为他能跑这万里之遥。他淡淡的笑了笑。
“呵呵,这个嘛,也可以这么说。王上为了一睹天马真容,也曾经在整个草原上招募过勇士,只要有本事能够捕捉天马者,如愿意献给王庭,当以大宛城一半的财富相酬。可是,迄今为止,连天马的一根毛发也无人得到过呢!哈哈哈!”
相谈甚久,暮野四阖,天色已晚。云桓又细心的安排好大家的需要,然后在随从们的簇拥下,告辞回自己帐篷而去。
张骞见大家都很困乏,饮食罢后,遂安排好值守人等,其余也各自回帐休息。
从天山来的风,吹过寂寥的草原,有些寒侵入骨。一轮朗月出现在无垠的碧空中,远近时而清晰时而朦胧。
白天的热闹与喧嚣渐渐的平静下来,来自各王国的贵人和将军在大帐中饮酒畅谈,熊熊的篝火围绕着整个宿营地,火苗升腾,青烟带着枯草的气息,缭绕不绝。
蓦然,一道轻灵的身影,躲过了值守的士卒,又绕过几座大帐的边角,然后隐没在随风起伏的枯草深处。
不久之后,在离驻扎区十几里外,确定已经出了警戒范围的身影从草木中站直了身子,把手中剑重新背在身后,回头遥望了一眼火光闪动的地方,然后径直向草原深处疾奔而去。
夜色如墨,月光在乌云间穿行,时隐时现。耳边不时响起狼群的低嚎,远近隐约可见犹如宝石般的闪烁点点,不过,她知道那不是宝石,而是野兽的眼睛。
现在想起来,在几年之前,也是这样的夜晚,她第一次独自在终南山那些深山密林里穿行的情景。那时的她,看到出没的野兽,竟然吓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她清楚的记得,夜练的时候,第一次遇到危险,是被一头凶猛的黑熊突然从侧面袭击,她迅速地挥剑刺中了它的腹部,然而那头被激发出凶性的熊,并没有立即死去,那巨大的熊掌拍向了她的脑袋!
眼看就要成为肉酱的时候,有一双有力的胳膊替她挡住了熊掌,并且顺势抱住她跃上了树梢,随着下面轰然倒地的巨大声音,她耳边听到那人说:“记住,遇到猛兽,首先是不要慌,然后瞅准机会,杀其要害!野兽嘛,都是些没脑子的东西……。”
今天,本名叫霍去病的她,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冰儿了。她不再怕任何野兽。跟着师父四五年的修练时间,使她成长为真正的世间英雄。远远地嗅到她身上散发的气势,就连那些凶残的狼群,也不敢靠近了。
“天马,今天我一定要捉到你!把你带回长安去,送给师父。在这个世间,也只有这样的神骏之物才配得上他……。”
第二百四十九章 流光千里踏霜行
宝剑藏在匣中太久,未免寂寞。渴望磨砺的雄心,向往的是大漠雄奇,孤烟落日!这一路所见所闻,也只不过是交易与商谈,对于广阔天地充满豪情的人来说,又怎么能不倍感无聊呢。
大汉西域使团的二百多人中,有五十名全副武装的勇士。他们全部是来自驻扎在长乐塬上的那支黑鹰军。
这五十人,都是有主将卫青一个一个亲手挑选出来的,他们都曾经在雁门关外,与匈奴骑兵面对面的较量过。卫青很慎重,因为他知道,这次的西域之行,在元召的计划中到底占据着怎样的分量。
胆大心细,勇敢无畏,就是选人的标准。他们将担负着保护整个使团顺利归来的使命。因此,每个人的装备极其精良。长乐塬上研制出来的新式武器,长刀、短剑、软甲、护罩、九臂连环弩、小巧的腕弩、望远镜……所有人都有齐全的一套。
元召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能活着回来,这些曾经随着他到过北疆塞外的勇士,都是宝贵的财富。而卫青,比元召更多了一层担心。因为,被任命为这五十人小队校尉的是霍去病。
穿上黑鹰军服的霍去病已经不再是小冰儿,她现在是英姿勃发的少年校尉。在使团的所有人中,除了早就知道她身份的张骞,没有人知道她与主将卫青的关系,也没有人知道她原是女儿身。
都是见过血的彪悍汉子,拿命与匈奴铁骑相搏过的人,派这么一个瘦弱单薄的人来当他们的头领,心中的不服气,都写在了脸上。
然而,这种不服气,并没有坚持多久。当五十条大汉都被霍去病打趴在地上的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的这位新首领,原来是小侯爷的弟子。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服从,绝对服从!不要说他是所有黑鹰军都崇敬的长乐侯的弟子了,就只凭着这一身本事,也足以让所有人心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