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明新帝国 第914节
如今其他人的眼睛都盯着南洲,西洲,这西域,怕是也没有人会跟他抢。
这样想来,他今后镇守西域,有很大的可能。
畅想了一会儿,他抬起头说道:“不,如此看来,这金子不仅不能留下,还应该全部交给殿下。那西域产金,黄金都不是稀缺之物。但是丝绸,香料,瓷器这些,才是真正稀缺之物啊……
还有,自十三年起,西域各国开始大量栽种棉花,如今西域的棉花大部分都要万里迢迢运回大明。若是能得殿下允可,直接在西域织布,这可是要比一座金矿还要值钱的多。”
越说他越是兴奋,望向了郑能说道:“能儿,趁着还没有出兵,我要你带着一队人马,押运黄金回京,要把黄金直接交到殿下的手里。在殿下面前,无需隐瞒,直接表明我郑家想要镇守西域的想法,看看殿下怎么说……”
虽然话是这样说,但是郑亨并没有指望郑能可以办好这件事,因为一切都要靠他在信里跟朱瞻基坦白。
虽然郑能这个儿子在郑亨看来,有些过于耿直,但是他很清楚,朱瞻基就是喜欢这样耿直性格的人,说不定还能因此获得殿下青睐。
培养下一代跟殿下的感情,这才是郑亨的真正目的。
第二日大军拔营而归,因为全部是骑兵,只用了三日时间就返回了北明山。
郑亨又筹备了几日,让郑能带着三百私兵,与银行的运金车一同返回大明。
而在同一时间,薛禄带着家族的子侄,还有六千新训练出来的幼军,在应天府阅江楼码头,从朱瞻基的手里接过了送行酒。
虽然早就得到了命令要他到北明山接任郑亨,但是因为幼军的训练没有完成,而朱瞻基一定要求他带上六千幼军,所以才耽搁到现在。
朱瞻基的幼军,几乎全部都是从江淮一带募集的可靠兵源,每个人都是家族次子,幼子,家族兴旺。
他们从年后就开始训练,跟以前不同的是,他们首先训练的不是体力,不是武技,而是队列。
这一切跟羽林卫学的训练相差不大,只是没有羽林卫学的文化课,也没有羽林卫学的专业课。
羽林卫学是朱瞻基按照后世的军校设置,一切以服从命令为宗旨,进行的后世的先进教育方式。
这些幼军在综合素质上当然不能比,但是经过了近半年的训练,每个人都有后世新兵的标准。
他们懂得遵守各种命令,懂得各种规章制度,更懂得了在战场上协同作战。
这样的兵,在大明来说,已经算是精兵了。何况他们全部配发的是火枪,即使体力弱一些,也几乎是毫无对手。
北明山在朱瞻基的心里越来越重要,那里不仅仅是一座金矿,更是朱瞻基殖民西伯利亚的桥头堡。
这六千幼军分由十二个羽林卫学出来的千总带领,他们将会在整个北疆,到处熟悉情况,绘制地图,为未来的大移民做准备。
该交代的话已经都说了,薛禄将酒盅里面的酒喝完,把酒盅揣进了怀里。这才躬身拜道:“殿下请放心,臣到了北明山,定当为大明守好北大门。那些蒙元部落听话则以,不听话就用他们的血洗干净我大明的刀。”
朱瞻基笑道:“别给我装糊涂,我让你去不是让你杀人的,胆敢乱杀无辜,我先把你脑袋摘了。好好赚几年钱,挣点家底,回头到南洲也好,东洲也好,去给我再卖命去。”
薛禄哈哈大笑道:“臣这条命早就是殿下的了,我薛家二十三口,唯殿下马首是瞻。”
然后,他双膝跪了下来,向朱瞻基磕了三个头,这才起身道:“殿下,臣去了。”
朱瞻基点了点头,右手一扬,码头上的三门火炮,就被依次点燃,发出三声巨响。
而薛禄登上了旗舰河舟,升起了行军旗,在鼓乐声中,船队依次离开了码头。
薛禄从怀里掏出了刚才藏起来的酒盅,这本来应该直接在地上摔碎,寓意岁岁平安。
将酒盅递给了他最喜欢的小儿子说道:“收起来,以后这个小酒盅,在殿下面前,可能就能救一条命。”
(今天晚点还有六千,补前天欠更。)
第九十一章 城市建设(修)
工部历来是朝廷最大的部门,但是这不代表工部的高级官员多,而是因为工部管理的工匠最多。
匠人地位低,哪怕成为一个小吏,在那些读书人眼里,也还是下等人。
所以工部一千多年来,排位一直是六部之末。
自四年前,工部又增加了一个技术专利司,这个原本不起眼的衙门,在短短的四年时间里,发展成了一个拥有近千工匠的专营部门。
而原本被工部众员排挤,被安排到专利司的虞衡清吏司郎中刘杰,这几年间,从一个边缘人物,变成了京城炙手可热的大红人。
身为罪臣刘伯温的后人,刘杰为了家族荣耀,在京城忍受着白眼,排挤,如今终于有了出头之日。
当初跟朱瞻基的一席对话,他很好地把握住了朱瞻基的心意,如今专利司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技术推广服务。
每一项被申请的专利技术,不等到专利证书下来,专利司就有专人将这项技术进行分类。
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人负责,然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
不管申请人愿不愿意,这项技术除了细节保密,用途和作用都会详细地宣传开来。
这样的时候,除了大商户,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将专利授权。
所以从永乐十四年到十八年,工部虽然因为有了水泥,在全国各地进行工程建设,但是也掩盖不住专利司的风头。
如今的应天府牙行,各大州府的牙行,都开通了专利服务。各种各样的新技术都得到了充分的应用。
刘杰的名气越来越大,专利司的获利也越来越多。
这样想来,他今后镇守西域,有很大的可能。
畅想了一会儿,他抬起头说道:“不,如此看来,这金子不仅不能留下,还应该全部交给殿下。那西域产金,黄金都不是稀缺之物。但是丝绸,香料,瓷器这些,才是真正稀缺之物啊……
还有,自十三年起,西域各国开始大量栽种棉花,如今西域的棉花大部分都要万里迢迢运回大明。若是能得殿下允可,直接在西域织布,这可是要比一座金矿还要值钱的多。”
越说他越是兴奋,望向了郑能说道:“能儿,趁着还没有出兵,我要你带着一队人马,押运黄金回京,要把黄金直接交到殿下的手里。在殿下面前,无需隐瞒,直接表明我郑家想要镇守西域的想法,看看殿下怎么说……”
虽然话是这样说,但是郑亨并没有指望郑能可以办好这件事,因为一切都要靠他在信里跟朱瞻基坦白。
虽然郑能这个儿子在郑亨看来,有些过于耿直,但是他很清楚,朱瞻基就是喜欢这样耿直性格的人,说不定还能因此获得殿下青睐。
培养下一代跟殿下的感情,这才是郑亨的真正目的。
第二日大军拔营而归,因为全部是骑兵,只用了三日时间就返回了北明山。
郑亨又筹备了几日,让郑能带着三百私兵,与银行的运金车一同返回大明。
而在同一时间,薛禄带着家族的子侄,还有六千新训练出来的幼军,在应天府阅江楼码头,从朱瞻基的手里接过了送行酒。
虽然早就得到了命令要他到北明山接任郑亨,但是因为幼军的训练没有完成,而朱瞻基一定要求他带上六千幼军,所以才耽搁到现在。
朱瞻基的幼军,几乎全部都是从江淮一带募集的可靠兵源,每个人都是家族次子,幼子,家族兴旺。
他们从年后就开始训练,跟以前不同的是,他们首先训练的不是体力,不是武技,而是队列。
这一切跟羽林卫学的训练相差不大,只是没有羽林卫学的文化课,也没有羽林卫学的专业课。
羽林卫学是朱瞻基按照后世的军校设置,一切以服从命令为宗旨,进行的后世的先进教育方式。
这些幼军在综合素质上当然不能比,但是经过了近半年的训练,每个人都有后世新兵的标准。
他们懂得遵守各种命令,懂得各种规章制度,更懂得了在战场上协同作战。
这样的兵,在大明来说,已经算是精兵了。何况他们全部配发的是火枪,即使体力弱一些,也几乎是毫无对手。
北明山在朱瞻基的心里越来越重要,那里不仅仅是一座金矿,更是朱瞻基殖民西伯利亚的桥头堡。
这六千幼军分由十二个羽林卫学出来的千总带领,他们将会在整个北疆,到处熟悉情况,绘制地图,为未来的大移民做准备。
该交代的话已经都说了,薛禄将酒盅里面的酒喝完,把酒盅揣进了怀里。这才躬身拜道:“殿下请放心,臣到了北明山,定当为大明守好北大门。那些蒙元部落听话则以,不听话就用他们的血洗干净我大明的刀。”
朱瞻基笑道:“别给我装糊涂,我让你去不是让你杀人的,胆敢乱杀无辜,我先把你脑袋摘了。好好赚几年钱,挣点家底,回头到南洲也好,东洲也好,去给我再卖命去。”
薛禄哈哈大笑道:“臣这条命早就是殿下的了,我薛家二十三口,唯殿下马首是瞻。”
然后,他双膝跪了下来,向朱瞻基磕了三个头,这才起身道:“殿下,臣去了。”
朱瞻基点了点头,右手一扬,码头上的三门火炮,就被依次点燃,发出三声巨响。
而薛禄登上了旗舰河舟,升起了行军旗,在鼓乐声中,船队依次离开了码头。
薛禄从怀里掏出了刚才藏起来的酒盅,这本来应该直接在地上摔碎,寓意岁岁平安。
将酒盅递给了他最喜欢的小儿子说道:“收起来,以后这个小酒盅,在殿下面前,可能就能救一条命。”
(今天晚点还有六千,补前天欠更。)
第九十一章 城市建设(修)
工部历来是朝廷最大的部门,但是这不代表工部的高级官员多,而是因为工部管理的工匠最多。
匠人地位低,哪怕成为一个小吏,在那些读书人眼里,也还是下等人。
所以工部一千多年来,排位一直是六部之末。
自四年前,工部又增加了一个技术专利司,这个原本不起眼的衙门,在短短的四年时间里,发展成了一个拥有近千工匠的专营部门。
而原本被工部众员排挤,被安排到专利司的虞衡清吏司郎中刘杰,这几年间,从一个边缘人物,变成了京城炙手可热的大红人。
身为罪臣刘伯温的后人,刘杰为了家族荣耀,在京城忍受着白眼,排挤,如今终于有了出头之日。
当初跟朱瞻基的一席对话,他很好地把握住了朱瞻基的心意,如今专利司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技术推广服务。
每一项被申请的专利技术,不等到专利证书下来,专利司就有专人将这项技术进行分类。
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人负责,然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
不管申请人愿不愿意,这项技术除了细节保密,用途和作用都会详细地宣传开来。
这样的时候,除了大商户,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将专利授权。
所以从永乐十四年到十八年,工部虽然因为有了水泥,在全国各地进行工程建设,但是也掩盖不住专利司的风头。
如今的应天府牙行,各大州府的牙行,都开通了专利服务。各种各样的新技术都得到了充分的应用。
刘杰的名气越来越大,专利司的获利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