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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生意人 第1013节

要是插在中间,就是要从路两边赶,中间是野兽逃跑的方向,这样就能告诉后来的猎人,小心躲避,别被野兽伤到。

“打树皮”时,很多人还会加上不一样的标记,比如有人喜欢杜鹃花,有人喜欢金银花,彼此熟识的打猎团队,只要一看树皮上的标记,就能认出来前面是谁在打猎,甚至还知道对方的打猎方式和习惯大概是怎么样的。

另外,看到“打树皮”以后,也会留神脚下,因为除了枪和弓箭能伤人以外,还有人会在猎场设陷阱,比较常见的,是一种叫“地箭”,也叫“地枪”的东西。

简单来解释,就是把弩箭埋在一处树或者灌木丛下,极难发现,用一根绊线连在弩机上,横过野兽常走,留下脚印的“路”上,再用树叶和草叶把线藏起来。

大型的野兽,比如野猪,鹿,狍子,踩到绊线以后,弩箭会射出来,两三米以内,能要野兽的命,也能要人的命。

要是有兽夹子,人碰到也会受伤,荒山野岭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可不是开玩笑。

别看鹤衍宗一门是修炼者,进入这片山区狩猎,也需要遵守猎户们的规矩,这也是最起码的一种尊敬,遇到打树皮,一般都是选择远远避了开来。

太平似乎很喜欢听这些,觉得比亲身尝试打猎也不差多少:“讲究还真不少,不过眼下可没什么外人在,不会是有人利用这些霸占一片区域吧?”

严永春笑道:“这倒不会,而且打树皮并非只用在当时,或许会有个十天半月,因为某些攻击性陷阱的埋设,可说不准什么时候才能有猎物碰到!”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事先探好了点儿,有一窝类如狸、狐狸的深穴,冬季若非饿得受不了,它们是不会轻易出来觅食的,这就需要提前下好了套子等候了!”乞乞承洙一旁说道。

“里面的说道真多!”太平撇着嘴,稀奇意味更浓一些。

乞乞承洙本就是话痨,说起来便是滔滔不绝:

“猎户间的规矩多了,像我们这疙瘩,狩猎的日子忌逢七,每月初七、十七、二十七,都不可外出打猎;忌将打猎的方向及地点告诉别人,就连亲人也不例外,因为猎户相信野兽有事前预知的本领;出发前,必须虔诚地叩拜山神;打猎途中,遇到其它神庙,也得一一叩拜,不可扬长而过;在和无关的人交谈时,不能讲计划打多少只野兽,或想打到何种野兽;忌唱歌、忌吵闹,忌大声说话;春天不打母兽,因为春天是繁殖的季节,秋天不打公兽,因为这是交.配的季节等等诸如此类。”

像这样的规矩并不是东北独有,即使偏远的乡村在打猎时也奉行类似的规矩。

当地人事先划定了一片狩猎路线,并在那里下了陷阱,还做了标记,同村的人,还有附近的人一看到就会识趣地避开。

这没有官方证明,也没有合法文件,全靠自觉,还有数百年来形成的规矩,不管多困难,不取不义之财。

严永春笑着补充:“这里的人,都很热情,厚道,至今仍继承、遵守着一条传统规矩——来者有份!无论认识与否,只要你跟上跑一趟,或行路碰上获得猎物的时候,狩猎者是一定要分给你一部分的。如果你无法带走,便要请你到家里去喝几盅酒。你若执意不从,反会惹得主人不悦。”

“其实这也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之一!比如之前在承洙族长的部落里,我就很享受那里的热情,他们不擅伪装,大人、孩子每个人都很真实,对客人极真诚!”太平说道。

乞乞承洙摇头道:“哪里都有坏人的,像是一些契丹人,就常常跑到我们这里来寻事,而且往往会依仗着人多势众,使出的手段来更是阴险无比。他们若看中了那一片山区,就四处挖些阎王窖,要知道这可是连官方都明令禁止的捕猎法!方法比较简单,就是在地上挖个坑,坑里全是竖着的尖木,这种陷阱是用来捕捉大型猎物的,比如野猪等,一旦掉进去,必死无疑,就是因为他的杀伤性较大,隐蔽性强,经常出现伤人的情况,所以才禁止使用这种捕猎方法。”

太平怒道:“怎地还有这些无耻之徒,强占他人赖以生存的猎场已是罪无可赦,居然还是出如此恶劣手段!”

乞乞承洙笑道:“不过在我们这几百里山林,近些年少了很多,就是因为鹤衍宗的来到!”

正文 第七百九十五章 几十年前的打狼队

严永春也不拒绝这样的推崇,“原本修炼门派是不容许参与凡俗事务的,也是因承洙族长所说的情况太过肆无忌惮,就有大唐官员找上门来,之前这里属于高句丽,这种三不管之地绝少会有寻常人光顾。”

听此言也就是二十年前,太平公主点点头,就知道了当时情形,这里应该是高句丽与大唐的边境地区,还真属于三不管的极纷乱之地。

乞乞承洙叹道:

“那时候还真是一段苦日子,原来当地的粟末靺鞨被高句丽人杀得差不多了,粟末部与高句丽战争的起因是为了争夺对夫余故地的控制!那时的他们已处于极为不利地位,我们黑水靺鞨迁徙来此,就是为了劝说最终降隋内附,既为生存,也为保住故地不流失,怎奈那时候的隋朝只知把我们当做替死鬼,好在不久就成为了大唐的天下!”

严永春拍了拍他肩头,以示抚慰:

“我与承洙族长结识更早,这小老头和他兄长当年可是位人物,虽体无修为,脑子缺极好使,迁徙来此也正是他的主意,现在也算是一方地主了,不然在黑水那边可没有如今的身价!”

有意活跃气氛,他很巧妙地岔开了话题。

乞乞承洙的哥哥,就是他的堂兄乞乞仲象,李之可是知道此人的厉害,他的儿子日后虽然名声更盛,也是基于乞乞仲象提前打下的江山。

所以他心里很认同严永春的说辞,也知其根本用意:“能称呼承洙族长小老头的,也唯有严宗主这样的老交情了!”

闻听到此处,乞乞承洙果然情绪好了很多:

“呵呵,认识他的时候也是打猎的时候,不过那回是在太行山!当时我是被派往关内采购,在深山里见到一种熊,他们当地人称呼为瘦熊!这种熊的体型不像东北那疙瘩的灰熊、黑熊的体型壮硕,偏瘦长,而且跑起来非常快,丧命于这种熊的利爪之下者大有人在。在这之前我是从来没见过的,可是被它追了数里地,若不是永春来到,怕是早晚会因力竭而命丧熊口!”

严永春笑着接道:“我那时也不过二级狩猎师,说实话对付一只瘦熊也不容易,好在那只熊当时也有些体力不济,但如何结交并非因为熊,还在于随后的一系列蹊跷事!”

两个人就像后世的相声,你一言,我一语,如事先商量好的一般,渐渐把故事引出来,但过程中绝没有笑意,而是背上的阵阵凉意。

当时与乞乞承洙相同的是,严永春身边带来的几人也都是东北人,一样留在附近的村子里。

不同的是,前者只是前来游玩,尽管脑后拖着条让人看着奇怪的大辫子,严永春一行人却是在历练过程中,被人请了来加入的打狼队。

那里是井陉县,地处太行山腹部,是狼群最猖狂时期,狼白天躲在深山自然形成的洞穴里,傍晚下山袭击猪羊,还大胆从村边叼走幼.童,欠下累累血债。

当时人们谈狼色变,太阳刚落山,村民就紧闭院门,不让小孩外出,翻开乡志村志,附近几百里,几乎村村都有狼叼走幼.童的记载。

而且官府人也有过精确计算,一条成年狼,一天按吃三公斤鲜肉来算,一年就是两千多斤,它的寿命如果为十五年,它这一生就要吃掉各类野生动物一万五千多斤,这就造成了野生资源的极大浪费。

所以,消灭一条狼,就能保护千万只野生动物,打狼队的组建,是绝对有必要的,还能换个好名声。

于是当地县衙组织打狼队,开展群众性打狼运动,但因地势险恶,狼群凶残且数量过大,民众会凑钱雇请有能力的修炼者。

自瘦熊手里就下来乞乞承洙,闻听严永春前来此地的目的,他也有些动了心思,倒不是为挣些银两,而是猎户出身的他,很感激严永春的救命之恩,想要帮上他一把。

二人回到村子,很快他们的人就凑到一起,当时本地里还是有不少经验丰富的老猎人的,有几个还是职业猎人,他们虽然对远道而来的两拨人比较热情,但在狩猎的经验上面,却不太相信他们。

尤其是一样拖着个长辫子的猎户团队,嘴里冒着一股子东北味,这里是太行山脉,不是大兴安岭,在东北他们或许是个捕猎好手,但在太行山,就不一定行,尤其这处大山里,还有很多诡异的传说,不会点歪门邪道,进去了一个不小心,就再也出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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