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婚鬼嫁 第404节
我将身上的值钱货全都翻了出来,“您看这些可以吗?”
月老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地上的碎银子,金镯子和珠花,不屑的从鼻子里挤出了一个冷哼,“你要的是逆天改命!又不是去菜市场卖肉,拿这些破铜烂铁来,太天真了吧。”
“还请小月婆婆明示。”
“叫我小月!”
“是,请小月明示。”
月老围着我转悠了一圈,闻了闻的我身上的味道,“姑娘,我需要一双眼睛替我看守桃园,你要是愿意将眼睛挖给我,我就帮你和你的情郎系上一条人类专用的红线,如此一来,只要不触犯禁忌,你就能永远做人了。”
“你想要我的眼睛?”还没挖,我就觉得眼睛的部位火辣辣的有点痛。
可要是用一双眼睛,换我和赢湛这一世的幸福,或许是笔划算的买卖。
“你的眼睛可没用,我想要的是在你身边的那双能够预知未来的眼睛。”月老说话的声音很轻,却像是贴着我的耳朵在说,听得我头皮发麻。
能够预知未来的眼睛?
“你是说,想要我挖出大巫的眼睛?”
“对,对!没错,就是他那双神奇的眼睛!把他的眼睛带来,你就能变成人了。”月老重复说着这段话,试图蛊惑我。
伤害别人,成全自己,或许比挖掉自己的眼睛来的容易。
可我没有伤害别人的习惯,也不想双手沾满鲜血。
月老没有等我,化作一团粉色的烟雾消散了,徒留下诡异的笑声,“我知道,你一定会将眼睛带来的,因为你没有其他选择哈哈哈哈……”
“你错了,我还可以去地府!”我转身离去,心中满是失望。
人妖通婚会触犯天条,我擅自修改生死簿,要是被抓到了一样会触犯天条。
不同的是,前者会连累赢湛一起受罚,后者就是我一人做事一人当。
是夜,我在驿站最西面的房间里,学着以前外婆走家时灵魂出窍的样子,先点燃七支蜡烛,然后带着用骨灰制作的沙漏前往阴间。
我还记得上一次去阴间的教训,阴司一天,地上十年,所以带一个计时器是十分有必要的。
秦朝时候的阴间和现代的阴间几乎没有什么不同,依旧漫天都是如白雪一般飘散的骨灰,阴森森的,空气很不新鲜。
唯一区别就是鬼魂所穿的衣服,之前我看见的鬼魂都穿的是现代装,现在在我身边擦肩而过的都是穿着长袍的古装鬼魂。
我猜测生死簿应该就摆放在阎罗王的审问鬼魂的桌子上,当务之急是要像个办法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阎王殿。
躲在阎王殿外等了几分钟,一个身材消瘦,长着马脸的阴司用铁链锁着十来个鬼魂打算进入阎王殿。
我看准机会就垫着脚一溜烟的跟到队伍最后,拉着马面的锁链滥竽充数的混进去。
当我触碰到锁链时,马面牛头看了我一眼,却好像没发现多出了一个人,继续往前走。
我拍拍狂跳的心脏,让自己保持冷静。
又找了个机会脱离了马面带领的小分队,我再度脚底抹油,溜进了阎王殿。
估计是下班时间,阎王殿里竟然连个守门的都没有,我蹑手蹑脚的走进去,感觉就如大巫所说,连老天都在帮我。
大殿两侧放满了各种严刑拷打的刑具,刑具已经生锈了,却还沾满了血,应该是不久之前才使用过。
而正中则摆放了一张三米多高的巨型桌子,还配备一把同样大尺寸的椅子。
我抱着桌子腿爬了半天才爬到了桌面上,心想着,阎罗王威武是人尽皆知的,可究竟是有多庞大才会需要一套这么大尺寸的桌椅?
桌上摆放的毛笔和生死簿也骇人听闻的大尺寸。
尤其是那本生死簿,几乎比我的身高还要宽大,每次翻开一页我就要使出吃奶的力气。
本子虽大,里面的字却比蚂蚁还要小,一行行密密麻麻的,看得人眼花。
看了眼记录时间的沙漏,只剩下不到一半的时间,估计在阳间已经过去了好几日了。
我不敢停留,在几亿个名字中寻找着自己的名字,终于,我在水精一览中找到了:鲤鱼精王莲缀字样。
大巫说过,只要用毛笔划掉就好了。
我抱起那支十几斤重的毛笔,沾满了墨水,刚想动笔,一个巨大的如五指山一样的阴影就从我的头顶笼罩下来。
一只如席梦思大小的手掌毫无预料的抓住我的腰,将我捏在手里,迫使我的视线对上手的主人。
那个穿着血色官服,头戴乌纱帽,体型超过十米的赤脸巨人!
“汝想要对吾的生死簿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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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上刀山,下油锅
他的生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