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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聊斋:开局炖了讨封黄皮子 第4节

他以为有120年道行的黄鼠狼的肉会很紧实,仅仅炖两个时辰,基本上是炖不烂的。

可没想到,哪怕是有120年道行的黄鼠狼肉依然还是黄鼠狼肉,用砂锅炖了两个时辰,居然把它给炖烂了。

难怪山海经卷轴上的提示,表示火候到了,还评出优秀(对陈云来说,山海经卷轴评出合格,对他而言就已经是优秀了。)

陈云用了好长时间才吃饱喝足,说实话,这炖肉他本来想留做几顿吃的,可没想到一吃起来就忍不住。

如果不是用坚强的意志拿着另一个砂锅,分出一半藏进碗柜里,此时所有的汤和肉应该都进了他的肚子了。

陈云认为这怪不了自己,怪就怪在这黄鼠狼肉和汤太好吃太好喝了。

等他吃饱喝足的时候,天已经发白,快亮了。

折腾了一天又一夜的陈云,看了桌子上的一片狼藉和骨头,决定睡一觉再收拾。

因为他实在太困了。

“喔哦哦哦”

几只母鸡还在昏昏欲睡,一只公鸡已经从笼子里钻了出来,日常地冲着天空开始打鸣,一日之计即将开始。

往天,只要它一打鸣,屋里就出来人拿点剩饭,拿点草籽,哪怕你拿点秕谷又或者是啥的,喂它一把。

可今天,它打了鸣,居然没有人出来喂它。

这就挺让鸡受不了的,啥意思啊?不想发工资是不?

于是它打算进去瞅瞅,咋回事呢?

第4章 不行

大公鸡先是一探头,瞅了瞅,唉!没人!

怎么能没人呢?

没人谁来喂鸡!

这不是想饿死鸡吗?

突然,它闻到了一股香气,一种连鸡都忍受不住的诱惑。

这香气就像是一只虚无的手拽着它的脑袋,一步一步的往前拉。

一直把这只大公鸡拉到了桌子底下,那有一堆骨头,是刚才陈云吃剩下的骨头。

当然陈云是人不是狗子也不是猫和老虎舌头上更没有倒刺,所以不会把骨头吃得那么干净,那上面还有肉。

而这只大公鸡,就是被这一堆肉骨头散发出来的香气吸引过来的。

动物都有一种本能,就像是野外的兔子就有一种本能,在受伤之后会自己找到草药来医治自己的伤口。

它们更知道在野外,什么食物对自己好,什么食物是有毒的。

如果碰上了好东西,它们也会比人更快找到。

所以人们常说在天才地宝跟前经常会有猛兽或者毒虫毒物守护,就差不多是这么个意思。

你以为大公鸡就这么开吃了?

不,格局小了。

“咯咯咯咯咯咯……”

有老婆的公鸡一般碰上好吃的,带子母鸡一般碰上好吃的,都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大概意思就是告诉自己的同伴或者孩子这里有好吃的。

于是,在鸡笼里,刚刚走出笼口,正想像往常一样,等着主人喂食的几只母鸡,听到了公鸡叫声中的急切以及欣喜,赶紧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冲去。

养过鸡的人都知道,当鸡习惯了听敲盆子的声音就知道到了喂食时间的时候,不管是在多远,只要听到的声音总是以最快的速度扑腾而来。

此时就是如此。

4只母鸡,在公鸡的急切叫唤声中冲进了堂屋,抢吃的去了。

鸡吃肉骨头,可不是像人一样有些啃不了有些又很难啃,鸡的嘴是尖的,一啄一个准,很快就将骨头上的肉啄了个精光。

就连骨头都没放过,居然就这么啄着啄着,把骨头都给啄成小碎块,连骨头都给吞了。

就这么的,在桌子底下那一堆肉骨头,就这么被5只鸡给一会儿的时间成功清空。

当这几只鸡,吃完了这一堆碎骨头后,才心满意足的往外走,而且都是安安静静的走回鸡笼去。

然后一只接着一只的趴在鸡笼里面,脑袋往翅膀里一插,又睡着了。

整个一家子,两个人再加上一窝鸡,都在大白天安安静静的睡觉,跟逐渐热闹起来的村子相比,这里安静的让人觉得诡异。

陈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去开里屋的门,想看看老头咋样,却没想到一开门,就被一股刺鼻的味道熏了一个踉跄。

“我去,老头你拉屋里了,可就算拉屋里了,也没这么臭啊!”

没有人回答他,因为屋里已经没人了,只有床铺上,散发着刺鼻臭味的铺盖。

就是席子和被子,都有一个人形印记,上面被油油腻腻的东西,给染了一个人形印记。

“人呢?”

正当陈云走到院里,想看看老头是不是在院里时,院门被推开,神清气爽的老头从院外走了进来。

没错,是神清气爽,而且更让人诧异的是,老头的一头白发,居然变黑了。

脸也没显得那么老,原先虽然年岁是七十一,但看上去显老,不认识的,还以为他已经快八十了,现在看上去,说他也就五十左右都有人信。

如果不是确确实实跟老头生活了几个月,还真认不出来。

此时应该是刚去河边洗过个澡,头发正湿着搭在肩上,身上换了一套干净的短衫,手里拎着一套刚洗过的衣裳。

“老头,你返老还童了?”

“睡醒了?”

老头一进门见到他,就笑着问道,然后顺手把洗干净的衣服,挂在院里用来晒衣服的竹竿上:“你昨晚给我吃的,到底是什么肉?

洗筋伐髓,身上的杂质,用一个晚上时间全排出来,并且内伤全好了。

但光拉肚子就拉了半个时辰,身上全是排出之杂质,去河里洗刷时,居然还能毒死小鱼。

而且,我那铺盖现在都不知道还能不能要了!

估计很难洗干净。”

老头还是那个老头,说到最后开始心疼起那一床铺盖。

洗筋伐髓?

那不是练武才会有洗筋伐髓吗?

陈云眼前一亮:“老头,你居然还是个练武的?”

老头抻好竹竿上的湿衣服,然后朝着陈云大大方方的点头:“嗯,年轻时投军,在军中学了七杀刀法和七杀真气!

都是军中盛行的厮杀手段,易学速成,威力巨大!

但练到一定程度后难以精进,原因最主要是伤身,练得越厉害,对身体的伤害就越大!

但军中人物朝不保夕,今日不知明日事,但凡有速成的刀法,谁愿意去学那缓慢精进的刀枪?

只为了刀口活命而已!

所以,老汉当年凭着这门刀法,在战场上活了下来,但也对身子造成了损伤。

退出军伍后,这些年愈发老的快了,要不是年轻时学过些许草药熬制养身方子,怕是这具身体早就埋入黄土了。

前几日,碰到巨蟒与巨虎相斗,遭遇了池鱼之殃,还以为这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没成想,居然还被你救了回来!

而且……”

老头张开双手,满意的感受着自己的身体:“而且,昔日练刀所造成身体之损伤,现在已经全部痊愈,甚至还有错觉,七杀刀法还可以再精进一些。

另外,老汉能多活些年纪,而且再也不用把千辛万苦采来的药材卖钱之后,去配药疗养自己的身体,搞得身无余钱。

从今日起,就可以开始攒钱,让你去治脑袋,能让你早日想起自己身世。”

陈云不以为然的撇撇嘴:“早就告诉过你,我没有失忆。

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自己来自哪里。

只是莫名其妙出现在这而已,所以对这里不了解。

不是失忆,也不是撞坏了脑袋!”

老头逗他:“所以说自己是广南西路的?广南西路野味界的双花红棍?”

陈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的心思已经全部投入了刚才老头说的那句话,军中的七杀刀法,七杀真气。

易学速成……

吸溜!

陈云擦了一把嘴角流出了口水:“老头,我也想学七杀刀法和七杀真气!”

每一个现代人都有一个武侠梦,从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开始,知道有个郭北县,还知道郭北县的郊外有一个兰若寺时,他就想着,有机会学点本事。

要不然世界如此凶险,要没点本事,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

却没想到,陈云期盼的请求遭到了老头的拒绝,而且是干脆利落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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