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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奇人 第407节

蕃州部落能结束,朝暮驰猎黄河曲。燕歌未断塞鸿飞,牧马群嘶边草绿。

燕歌镇是千里狂沙大漠的入口,再往西走,便是漫天黄沙,以及赤地千里的戈壁,而往北走,则是茫茫草原。

正因如此,南来北往的行商和路人都会在此落脚补给,另外许多商户都会在此设店,完成大宗交易,什么蒙地的皮子、牛羊筋和羊毛、边疆的水果干儿、甜食和矿产,甘肃的煤铁,还有川地盐池的盐,以及从中原运来的茶叶、丝绸、棉花和布匹,以及各种生活用具,都会在这儿汇聚,使得此地格外繁华。

在当时,燕歌镇被称为西北四大镇之一,可比一般的小城池还要热闹。

正因如此,眼馋这儿的各方势力相当多,不过正因为它的重要,在经过七八年的厮杀争夺之后,周围的势力谁也吞不下,反而达成了协议,税赋由几股大势力按比例来收缴,又定下了诸多规矩。

镇子还有模有样地弄了镇公所,聘请了镇长以及乡团维持秩序,从而获得了相对的和平与宁静,也因此越发繁华起来。

因为有规矩,又不乱,所以周围地区的人,都愿意来这儿做生意。

这天,镇东头的双林客栈,来了一个风尘仆仆的男子。

那人牵着一匹白马,将白马交给了小二之后,找柜上要了一个单间,然后在大厅里坐下,点了吃喝。

双林客栈的老板娘花三娘在柜台后面打量着那男子,瞧见这男子年纪不算大,脸看着嫩得很,不像是常年在这塞外奔波忙碌的人,看上去反而像是内地来的。

不过这人看着也不像是文文弱弱的读书秀才,双手空空的样子,也不像是做生意、跑货的人。

那小哥双目宁静,气势沉稳,又给人隐约几分不太好惹的感觉,让她着实有些猜不透。

不过他的那匹马,是真的不错,除了鼻子上有一抹墨色,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毛,即便是赶了很远的路,却还是神骏得很,通体膘肥体壮,油光水滑的,诱人得紧。

而且那马的品种,看着也像是名种,并非凡物。

骑着这么好的马,来着西北塞外晃荡,这人要么是脑子有问题,要么是有真本事。

而无论如何,她都得摸摸底细,毕竟这家伙要在她这儿住上两天,若是出了什么事情,她可担待不得。

别人不知道,但花三娘却门儿清——虽说这些年来,燕歌镇过上了好日子,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的,但实际上,底下那叫一个暗流涌动。

各方势力在这儿斗得厉害得很,稍有差错,都是丧命的事儿。

她这客栈还想多开两年,整点儿养老钱,所以更是得小心翼翼。

她这边打量了好一会儿,这时后厨的门帘掀起,小二英哥端着盘子出来,花三娘赶忙叫住他,问:“谁的?”

英哥用下巴点了一下坐在角落的那年轻男子,说那位骑白马的哥儿。

这会儿天寒地冻,外面的街道上没啥人儿,但大厅里却是人声鼎沸,十几个桌子,坐得满满当当,英哥忙得上蹿下跳,花三娘瞧见了,笑着说道:“给我吧,我去上菜。”

英哥嘿嘿笑,说那自然好,不过三娘,你别不是看上那个细皮嫩肉的小哥了吧?到时候掌柜的回来,可是要杀人的哟。

花三娘瞪了他一眼,说日你娘,嘴皮子闭紧点,知道不?

英哥瞧见她发了火,不敢再调笑,将托盘交给了她。

花三娘接过托盘,扭着腰肢,朝着店里角落处的白马小哥走去。

她芳龄二十有八,待字闺中的时候便是燕歌镇数一数二的漂亮女子,虽然这些年忙碌操劳,没有了少女时的姿态与灵动,但又多了许多妇人的妩媚与成熟。

花三娘走过去的时候,一些相熟的老客纷纷出言调侃,说哎哟,三娘你亲自上菜,是哪个有福咯?

这些人不但出言相逗,有的甚至还伸出手来,忍不住摸一摸臀部和腰肢。

遇到这些,花三娘则显得很凶,冲着那耍流氓的熟客一顿臭骂,而被骂的人呢也不恼,反而嘻嘻地笑,显得十分快活。

在这西北小镇里,如此的笑闹,也算是少有的娱乐了。

花三娘扭着腰肢来到了那白马小哥的桌子前,将托盘里面的五斤熟羊肉、一大碗羊汤和两个坑馕放好,然后问他:“客官,有菜无酒,实在是太无趣了,我们这儿有上好的烧刀子,是李家店张家酿的,他们家的那口井酿酒绝了,来咱们燕歌镇,要是不喝他老张家的烧刀子,算是白来了——您,要不要来一壶?”

那小哥抬起头来,瞧了花三娘一眼,笑了笑,却温和地拒绝了:“谢谢,不用。”

花三娘极力推销,那小哥终于受不住,点头说道:“那好,来一壶吧。”

花三娘听了,十分得意,说道:“听人劝吃饱饭,我肯定不会害你的啊,你打听打听,在燕歌镇,我花三娘一口唾沫一颗钉,何曾有骗过谁?”

她这么说着,旁边人立刻就给她拆台:“若说本事,你花三娘在燕歌镇如鱼得水,这是没假的;但骗人这事儿,你还是干过的——去年你叫我去你家马棚等你,咱们两个一块儿去快活的,结果我等成了雪人,都没有瞧见你过来……”

花三娘听了,啐了一口,骂道:“马秃子你个驴日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老娘就算是从镇子口的门楼子跳下去,也不陪你个哈皮睡觉。

第一章 燕歌镇,花三娘(2)



那马秃子听了,咧嘴,露出满口大黄牙来,哈哈大笑:“你跳吧,回头我捡回去,可以玩三天……”

哈、哈、哈……

周围的人听了,轰然大笑,而花三娘开着这客栈,见惯了场面,却也是开得起玩笑的人,骂了马秃子几句,然后喊小儿送酒过来。

这儿人多,她虽然有心与那白马小哥多聊两句,却也没有太急切,斟了酒,然后就退回去了。

她回了柜台,还是将注意力放在那边,瞧见那年轻哥子开始吃饭。

那年轻人别看秀秀气气的,但真的是能吃,炖得酥烂的羊肉,一口一口的,都不带停歇的,而脑袋大的坑馕,他咬得那叫一个畅快,看着就好像是饿了好几天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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