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妖 第119节
“你要收拾谁!”李红听得恼怒不已,戴上手套从物证袋里掏出一把炸了膛的手枪,冷声说道:“你儿子不仅当街强抢民女,还携带枪支威胁政府官员。我问你,这把枪是不是你的?”
这把枪正是冯迎兵在市场威逼秦风,被秦风一拳砸瘪了枪管的手枪。作为刑警,李红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一把警用手枪,枪上的编号显示,这是检察院的枪。而蒋新月正是银城检察院的一名科级干部,持有配枪,这把枪很有可能是蒋新月的配枪。执法部门的枪支居然给了自己儿子,这娘们对儿子大的溺爱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这是我的枪,怎么会在你手里,还给我。”蒋新月急眼了,丢枪可是大事,扑向李红,试图将枪支抢夺回来。
李红一闪身,伸出一只脚绊了一下,蒋新月一下子扑空了,绊在李红腿上,一个狗吃屎摔倒在地,牙都差点磕掉。她从地上爬起来再次扑向李红,嘴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作势要跟李红搏命。
“来人,把这婆娘抓起来。严重渎职不说,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没有丝毫的法律意识,这样的人只配去喂牲口。给我抓起来!”市委姜书记大怒,这婆娘护犊子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完全是个泼妇,真不知道这样的人是怎么当上检察官的。
两名警察上前,一左一右扣住蒋新月的胳膊,掏出手铐反铐了起来,将她和冯迎兵都带了出去,押上了警车里。
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抓捕冯迎兵和狗剩子等人,顺带着将大富豪夜总会一窝端掉了,而且战果累累,可以说是历年来银城警方斩获的最大的一次突击行动,现金、金条和度品、各种赌博筹码和赌具整整装了一卡车。
众所周知,大富豪夜总会的幕后老板是几位公子哥,这些公子哥的父母都在要职上,平时跟公检法的关系处理得很好,这些执法部门里甚至有不少人算是他们的线人,不少人每个月都能从大富豪领到份子钱,但这一次却彻底载了,因为事先没有收到任何风声,就算是听到风声,他们也不相信警方敢查大富豪夜总会,所以就栽在这种自信上。
这次警方突击包围大富豪夜总会,根本就是突发性的,事先没有任何风声传出来,因此大富豪夜总会正好被一窝端了,里面不仅涉嫌卖银飘昌,而且还有大量人员聚众赌博,不少房间内还有人聚众吸毒银乱,场景实在是不堪入目,这个地方真正成了藏污纳垢的场所,主要负责人和一批工作人员,还有大批小姐和票客都被抓起来关进了拘留所。
这一下子,大富豪夜总会那几位幕后老板坐不住了,一个个急得要跳楼,反了反了,老巢居然被警方连窝端了,这还得了,几个公子哥连夜凑到一块商量对策。很明显,变天了,省厅要直接插手,一旦追查下来,肯定会查到他们头上,自己的父母是保不住自己了,冯迎兵那个傻逼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必须尽快把自己择出来,把责任都推给冯迎兵,让他一个人把所有罪责承担下来,只有他们这些人保住了,以后才有机会想办法把冯迎兵捞出来。几个人一商量,决定落井下石,让冯迎兵做个替死鬼,而且要保证他不能乱咬,自己一个人把所有责任扛下来。
被关进看守所的冯迎兵,还幻想着自己的几个好哥们想办法老自己,可惜他不知道他的这几个好哥们已经做好了抛弃他的准备,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
从大富豪夜总会一出来,秦风差点一头栽倒在地,浑身酸痛,被打伤的部位都开始剧痛起来,尤其后脑勺挨了一板砖的地方,更是隐隐生疼。刚才全靠着一股气撑着,现在事情了结了,病痛全找来了。
欧云飞始终没走,一直跟着秦风和余昔,一把搀扶住秦风。秦风搭眼一看发现是欧云飞,纳闷地问道:“前辈,你怎么还没走?”
欧云飞十分得意地说道:“小子,今天老夫可是救了你一条小命,我的血光之灾应验了吧,现在相信我的麻衣神相不是故弄玄虚了吧。怎么样,要不要拜入我门下,做我的关门弟子?”
秦风明白了,这老家伙像条尾巴一样跟着,就是要把这句话说出来,看着他一脸得瑟的样子,秦风翻了个白眼,说道:“那又怎样,你是救了我,这个情我领,可要我拜入你门下,你还不如杀了我。”
“小兔崽子,不知好歹。”欧云飞气得胡子都抖了起来,这小子油盐不进啊,自己救了他一命,居然还是这个态度,气得咬牙切齿道:“我这一身本事可不是随便传给别人的,你最好考虑清楚,我等着你来找我。”
扔下这句话,欧云飞就背着双手大步离去,背影看起来都气鼓鼓的,让余昔都忍不住噗嗤一声乐了。这一老一少还真是绝配,一个比一个脾气犟,还真有人追着别人拜师傅的。
李红和秦风将余昔送回银城酒店,两个人因为这件事相识,互相有了好感,关系迅速熟络起来,一路上聊得颇为投机,反倒是秦风成了没娘疼的孩子,回去的路上两人压根就没跟秦风说过话。
将余昔送回酒店房间,李红就告辞离去了,秦风刚想走,却被余昔一把拉住了,低声道:“你不能走。”
秦风满脸莫名其妙地问道:“怎么,你还有事吗?太晚了,你洗个澡早点休息吧,我还得回去疗伤呢。”
余昔抓着秦风的胳膊,眼睛扑闪扑闪的,一脸妩媚动人地说道:“我一个人住在这里害怕,不想住酒店了,要不我住你家里吧。”
203、不许偷看
203、不许偷看
“住我家里?”秦风吃了一惊,连忙说道:“我那里只有一张床啊,你去住没有多余的地方,这个……这不太方便吧。”
余昔撅起嘴巴,撒娇道:“有什么不方便的,我都不怕,你一个大男人怕什么。就去你家里住,你睡沙发,我睡床。”
想起余昔踩爆冯迎兵那一脚,秦风只感觉菊花一紧,很畏惧地看着余昔,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一脸为难的样子。
“怎么,你真的怕我?”余昔狐疑地问道,这样的艳福这小子难道还不答应,脑子里想啥呢。
秦风说道:“是有点怕,你刚才那一脚太吓人了,我怎么能不害怕。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我又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万一惹恼了你,也给我来上这么一脚,我还没孩子呢,谁来给我秦家传宗接代啊。”
“哈哈哈……”余昔咯咯咯地笑了起来,抓着秦风的胳膊乐不可支,笑得花枝乱颤,哪里还有一点劫后余生的恐慌,笑道:“别害怕,我不会这么对待你的。你离我那么远干吗,过来点嘛。”
发浪啊,秦风心里暗自腹诽,这还是刚才差点被人侮辱拼死反抗那个女人嘛,这会怎么感觉有点诱人犯罪的味道,该不会是踹人有瘾,想出其不意也给自己一脚吧。
秦风笑了笑,转移话题道:“如果你实在不想住酒店,去我那里住也可以,那你赶快换套衣服,把东西收拾一下,我开车带你过去。”
余昔白了秦风一眼,噘着嘴巴说道:“哼,胆小鬼,我有那么可怕嘛。你下楼等着,我换套衣服,马上下来。”
秦风如释重负,赶忙溜下楼,坐进车里点燃一根烟静等着余昔下来,想起余昔衣服扣子被扯烂,胸前的波涛滚滚,心潮起伏不定。太诱人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她这么漂亮,漂亮得诱人犯罪,难怪冯迎兵那个恶少都胆大到当街抢人了,真是红颜祸水啊。
等了大概有十几分钟,余昔姗姗下楼来了,换了一套白色的裙子,手里拎着一个包从酒店走出来,婀娜多姿,款款而来,宛若从画中走出来的仙子,引得酒店大堂和门口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纷纷侧目。
余昔的车就停在酒店停车场,坐进秦风的车里,几分钟后就到了秦风住的楼下。秦风帮余昔拎着包上楼,进门后打开灯,余昔左右看了看,点头赞道:“不错嘛,挺干净的,你一个单身汉能把住的地方收拾得这么干净,也算难得了。现在有些女孩子外表收拾的光鲜亮丽,可住的地方跟狗窝似的,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秦风笑了笑,颇为得意,这个好习惯是从爷爷那里就传下来的,秦明月最见不得的就是懒汉,洁身自好,住的地方每天都要打扫一遍,衣服也要自己洗,不说一尘不染,至少也是干净利落。
进了厨房烧了一壶水,秦风泡了两杯茶,递给余昔一杯,自己也喝了几口茶,然后拿出药膏和红花油来,脱掉外套,先用红花油擦了一边受伤的几个地方,一点点涂抹药膏。
余昔看着秦风身上密密匝匝的伤口和淤青的地方,眼泪都快下来了,这些伤都是为了救自己被打伤的,心疼得要死,一把抢过红花油,泪眼婆娑地说道:“你躺下来吧,我帮你擦。”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这是我家祖传的跌打药,活血化瘀,疗伤止痛,短筋续骨,擦上后明后天伤口就好了。”秦风说道。
余昔拿过装药膏的瓷瓶,好奇地问道:“真这么灵?我帮你擦后背的伤口,趴下。”
秦风只好趴在趴在沙发上,一边享受美人服务,一边絮絮叨叨道:“当然灵验了,我祖上不仅是书香门第,而且出过好几名武举,他们都上过战场杀过敌,立过战功的。练武的人跌打损伤是常有的事,这些药膏都是他们随身携带的,自然有神效。”
余昔将信将疑地问道:“真要这么灵验的话,你送我一瓶,我拿回去研究研究,说不定我们公司可以开发生产呢,那这个市场前景可不小。”
秦风笑道:“你们这些经商的,一个个鼻子比狗都灵,有点商机都能捕捉到。反正我小时候练武就用这个东西,感觉挺管用的,受再重的伤抹上几天就全好了。你要真感兴趣,我把药方送你就是了。”
余昔不再说话,给秦风擦完药膏,喝了两口茶,忽然脸色一红,道:“我要洗澡了,你这里有干净的毛巾嘛,给我找出来。我洗澡的时候,你不许偷看,也不许联想,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