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我选择与天后领证 第173节
这条小路刚好一辆车宽,在丘陵间蜿蜒曲折,两边零零散散坐落着人家,房屋掩映在绿树丛中,显得格外宁静。
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在小路上,形成斑驳的光影。
大概行驶了一里多路程,余欢往左轻打方向盘,驶上一条缓坡。
缓坡之上,一栋带着前庭的二层小洋楼,随着车辆的行进映入眼帘。
这栋小洋楼在周围环境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醒目。
余欢对此的评价是:住在山上针不戳。
这是余家的老宅基地,老爷子将其分给了老二。四年前这里还是一座老旧的砖瓦房,但经过推翻重建后,如今已经变成了一栋颇为气派的小洋楼。
二伯家一开始可以说是老余几个兄弟姐妹里面条件最差的,但通过勤劳致富,现在小日子过得也不错。
驱车开进前庭后,余欢愕然发现余松年的金杯面包车,也停在门前。
这小子竟然不声不响地就回来了!
二伯母正在庭前的一口水井边刷鞋,她听见汽车引擎的声音,抬眼便瞧见了前车窗后的余欢和老爷子。
再仔细看看这辆鲜亮的白色轿车,虽然不懂车也不认识车标,但能感觉到很气派!
汽车稳稳地停在了前庭中央,一行三人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二伯母忙不迭地放下刷子,站起身来相迎:“欢欢你回来了,还买了车子?”
显然,她这两天没怎么出门。
余老爷子大嗓门声音洪亮:“他有本事买车就好了,这是有容的车。”
“爸——小吴。”二伯母先依次打了声招呼,圆润的脸上满是笑容:“爸你这话说的,欢欢一个大学生,参加几年工作,买辆车不是随随便便?”
她的体型就跟徐倩差不多,只是要矮上那么几公分。
余老爷子嘴唇翕动,强压下‘头发长见识短’的评语,这车可得要五十几万,参加十年工作都买不起!
与此同时,余欢的目光瞥向了停在旁边的金杯面包车,随口问道:“二伯母,松年呢?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早上就回来了,跟你二伯一起去晒塘了。”
“哦。”余欢点了点头,接着又问:“什么时候干塘的啊?”
二伯母在水桶里舀了一瓢水,洗了把手:“有五六天了。”
干塘就是把鱼塘的水放掉,然后把所有的鱼都抓光。
秋冬时节是淡水鱼的出水旺季,最是肥美,也是消费高峰期,市场销量大。
显然最近的鱼市行情比较好,二伯作为水产养殖的timing侠,经验非常丰富,守到价格的高点,就干塘把鱼都卖掉了。
而晒塘就是抓完鱼以后用生石灰消毒,让池底被太阳暴晒,来年上春头雨水多,蓄水就可养鱼。
二伯的鱼塘规模不小,足足有将近二十亩。
其中包含了大伯的七亩和老余的五亩,合三为一,两兄弟白给,属于无偿提供。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涉足餐饮行业,那么食材供应链,便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余欢兴趣浓厚地撇过头,转头看向身旁的老爷子:“看看去?”
“好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老爷子微笑着应允。
他本来就无所事事,只要有人陪,干嘛都行。
见状,二伯母随意在衣摆揩干手,迈开步子:“我先去给你们倒杯茶,坐一会休息一下再去。”
余欢急忙婉言谢绝:“二伯母,不用了,我们刚在镇上吃完席,现在正需要走动走动,消消食。”
说着,他向吴老师投去了征询的目光。
吴老师瞥了余欢一眼,摆摆手说:“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哦。”余欢答应了一声,然后便转身跟上老爷子,一同离去。
他们不急不缓地下坡,沿着蜿蜒曲折的水泥路深入前行,被引导着深入乡野的怀抱。
至此两侧要么是稻田,要么是池塘,再远处是此起彼伏的丘陵和蓝天白云。
这一大片田野和池塘,拢共得有三百多亩,十之八九都是姓余的持有,多少沾点亲带点故。
行走了几百米后,一片辽阔而干涸的鱼塘映入了他们的眼帘。
这個鱼塘的位置非常不错,就在水泥路边上,中间只隔了个排水沟渠。
余欢看了看路沿停放的三轮车,后面还撂着一包生石灰,一台柴油抽水泵,和一大捆灌溉软管。
这些全都是二伯的家伙事。
爷孙俩大跨步迈过沟渠,驻足远眺,长方形鱼塘的另一端,两个人影戴着斗笠,手持铁锹,正忙碌地铲撒着一小堆生石灰。
动作娴熟迅速,进度过了大半。
这个星期的阳光格外明媚,使得池底被晒得龟裂开来,形成了一道道狭小的不规则裂缝。
像这种老塘,在晒塘前会清淤,此际上面是能直接站人的。
余欢因为脚伤未愈,担心一崴之下又得拄拐,所以行动稍显不便。
他小心翼翼地沿着堤坝的缓坡下去,在松软的池底站定后,回头看着老爷子从容而下的身影。
老爷子下坡后对他调侃:“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三米高的地方跳下去都没事。怎么看你现在比我还像个七十岁的老头子?”
余欢无语地看着老爷子:“你孙子我半个月前还杵着拐杖呢!”
闻言,老爷子洪亮的哈哈大笑,使得远处辛勤劳作的两人不约而同地扭过头来。
余松年这家伙一向毛毛躁躁,当即就扔下铁锹,斗笠下的汗水顺着脸颊流淌,快步朝这边奔来。
裤腿及胶鞋沾满了白色的生石灰。
先是对老爷子打招呼,唤了一声“爷”,旋即看向余欢:“欢哥,你怎么回来了?”
余欢看着远处二伯依然稳重地洒着生石灰的侧影,微笑着对余松年说:“我还要问你呢,你怎么回来了?”
余松年嘿嘿一笑,露出被香烟熏得微黄的上排牙:“星期天饭店生意不是很好,这不是被一个电话摇回来帮忙晒塘嘛!”
做盖码饭这种快餐生意,周末确实生意清淡。
老爷子却是斜睨了他一眼,脸上露出一丝不悦:“听说你个鬼崽子和徐家的那个妹子谈爱了?”
余松年作为大老爷们,面对老爷子的询问,没有丝毫的羞涩和遮掩,他坦然地点了点头,大方承认:“是啊。”
“堂客要找勤快点的!晓得不?”老爷子面色一沉。
余欢见状,连忙打了个哈哈,为余松年解围:“倩倩在店里勤快得很呢,既要收银又要给客人端饭送汤,都不带歇气的。”
听到这夸赞和肯定的语气,老爷子狐疑地看了余欢一眼:“是吗?”
他这孙子的口吻,倒跟村里人对徐倩的评价大不相同。
“当然了,我在你面前还说假话不成?”余欢颔首。
老爷子听了也不再多言,双手负在身后,往二儿子那边踱步。
余松年抬起手正欲拍拍余欢的胸口,蓦地瞅见自己此刻还戴着沾满生石灰的劳保手套,转而放下手说:“欢哥,谢了啊。”
(本章完)
第145章 鱼之味,在于头
“谢什么?”余欢摇摇头,说:“你先把手里的事情干完再聊吧,都已经撒的差不多了。”
“噢。”
余松年应了一声,脱下一只劳保手套,从兜里摸出两根香烟来。
两人旋即跟上老爷子的步伐。
余松年忙不迭把手里的一根香烟,孝敬给老爷子。
老爷子转身,一边迈着步子一边接过,再微微低头,让余松年将烟给点上。
须臾走到二伯近前,余欢连忙喊了一声:“二伯。”
“欢欢,什么时候回来的?”二伯停下手里的活计,将铁锹插在地上,微微张开嘴,叼着余松年递过来的香烟。
余欢笑说:“昨天中午。”
二伯听了只是点了点头,他的话一向不多。
余松年这厮此际显得格外殷勤,又忙不迭开始为二伯点燃香烟。
老爷子作为千年的老狐狸,有余欢做担保,也就默许了余松年在他面前唱聊斋,不再对余松年的恋情提出反对意见。
“老二,明年准备养什么?”
听见老父亲的询问,二伯不假思索:
“还是鲢鳙草鱼混养。”
鲢鳙是指白鲢和胖头鱼,白鲢以浮游植物为食,胖头鱼以浮游动物为食。
而草鱼食草,并且食量大,会产生大量粪便,给鲢鳙供给食物。
三种鱼混养可以降低养殖成本,提高鱼苗的存活率,互相作用,使鱼体更加健壮,口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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