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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的我选择与天后领证 第170节

  此时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老神在在晒了一会太阳,顺便给余老爷子打了一个电话,叫他回来,开车一起去吃席。

  由于时候已经不晚,所以吴老师只下了半碗面条,上面还盖了一个荷包蛋端给他。

  余欢就跟大老爷似得,接着吴老师伺候过来的筷子,说了一句“谢谢妈”,随即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面条爽滑可口,荷包蛋鲜嫩多汁,味蕾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因为量少,五脏庙满足不了一点。

  少顷老爷子回来,余欢穿上被吴老师刷洗干净的板鞋,三人规整一番,旋即坐上宝马出发。

  老爷子坐在副驾驶座上,左摸摸右瞧瞧:“我听人说有容这车得五十多万呐?”

  得。

  这才过一晚,消息就已经传开来。

  “这款车型最便宜的也要三十多万,她这辆车的配置具体多少钱,那我就不知道了。”余欢把着方向盘,车速开到五十码,注意力大部分放在路沿,别等下有人不看路就直接蹿出来。

  坐在后排的吴老师插话:“耀文说这车得要五十多万。”

  余欢点了点头:“那应该差不多,耀文是专业的,他懂车。”

  余耀文在星城县的丰田4S店做汽车销售,对汽车的价格和配置自然了如指掌,比较懂行。

  阳光透过车窗洒在身上,温暖而舒适。

  风驰电掣,余欢很快便驱车抵达镇上最大的酒店。

  此时才十点多,宾客尚未大量到来,道路两边的停车位还很空旷。

  随意在酒店前停稳后,三人一起下车。

  就在余欢刚刚关上车门的瞬间,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一个没有备注的本地号码。

  他按下接听键等待三息,听筒里传来老谭的声音:

  “喂,小余啊,你来镇上大酒店了没有?”

  听见这话。

  余欢转头看着酒店前面的红地毯,以及高大的充气拱门,上面有恭贺新婚志喜的字样。

  这样的排场在村镇的婚礼中并不常见,一般都是在家里举办,自己请车队,请村宴厨师和婚礼司仪。

  “谭伯伯,我们已经在门口了。”余欢说。

  “那好,我这就出来接你。”

  老谭话音刚刚落下,余欢举在耳际的手机,便非常干脆地响起“嘟嘟嘟”的忙音。

  余老爷子望着眼前的喜庆场景,倏忽对余欢说了一句:“你跟有容什么时候办婚礼,正式把她娶进家门啊?”

  “暂时没有这方面的计划。”余欢面色如常:“我之前不是跟你说了吗,部门刚刚建立,我作为副主任忙得焦头烂额,嗯,她工作上也差不多。”

  爷孙俩随口交谈间,老谭带着一位身穿玫红色小西服的年轻女人,从酒店大门款步而出。

  人逢喜事精神爽,老谭脸上洋溢着笑容,整个人显得格外精神焕发。

  还未到跟前,手里便已经迫不及待地掏出了烟盒。

  两帮人一碰头,他递了支烟给余老爷子,同时声音洪亮地依次跟他们打招呼:“余校长——吴老师!”然后目光转向余欢,笑容满面地说:“小余啊,今天可就辛苦你了。”

  “谭伯伯,还是那句话,举手之劳而已。”余欢粲然一笑。

  老谭点点头,侧过脸庞,暗暗对他挤眉弄眼,接着介绍起身边的年轻女人来:“这位是我的亲侄女,名字叫谭溪,今年二十四岁,等会你们一个记礼簿,一个收礼金,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余欢似乎没注意到老谭的暗示,只是简单地对谭溪打了个招呼:“你好。”

  谭溪目光落在余欢的脸上,抿了抿嘴,然后主动伸出手来:“初次见面,请多多指教。”

  可能是参加喜事的原因,妆化得很浓,按照他的眼光,有林有容这珠玉在前,也就一般般。

  余欢礼貌地与她握了握手,一触即分。

  随即微笑着,对老谭打趣说:“谭伯伯,下次可就要轮到您喝我的喜酒了。”

  老谭和谭溪同时愣了一下。老谭忙不迭地问道:“小余你已经谈对象了?”

  “都已经订婚了。”余老爷子在一旁吞云吐雾间,插了一句嘴。

  老谭听后抬起胳膊,笑着拍了拍余欢的肩头:“那好啊!小余,我就等着喝你的喜酒了。”

  (本章完)

第142章 小懒虫

  中午十一点半,新郎新娘走完热闹隆重的迎亲环节,携手抵达酒店,在老谭的带领下,站在门口迎接和感谢来宾。

  四个当伴郎伴娘的小屁孩,原本还在酒店前面排排站了一会,宾客中相熟的同龄玩伴一来,打闹着就跑没了影。

  而门后,则摆有一张长方形的桌子,充当礼桌。

  桌后。

  余欢和谭溪并肩而坐。

  他只需要持笔写礼簿,竖排记录下每一位宾客的姓名和礼金,礼金要大写汉字,每写完一页,还要将当页的金额统计好。

  而谭溪则除了收取礼金之外,还需负责给上礼的宾客分发一盒芙蓉王香烟及一袋喜糖,顺便将她熟稔之人的姓名,准确告之余欢,以便不出差错。

  随着时间的缓缓推移,宾客们如潮水般陆续抵达,整个婚礼现场热闹非凡,一切都进行得乱而有序。

  礼桌前,上礼的宾客们熙熙攘攘地围成一团,乌泱泱的,欢声笑语此起彼伏。

  吃席上礼,在这里并没有太多排队的规矩讲究,更多的是一份随意和自在。

  上完了礼簿之后,开席尚早,许多人甚至就站在一边,互相寒暄了起来。

  余欢只觉耳朵里是闹哄哄的,都快要被震出耳鸣了。

  他对于大部分宾客来说属于是生面孔,但顶着一张年轻的帅脸,人高马大地坐在这里便格外注目,免不了一番寒暄询问。

  甚至还有跟谭溪相熟的,笑哈哈拿两人打趣几句。

  他始终保持着微笑,客套的简单回应几句,同时手中签字笔在礼簿上行云流水地不停书写。

  一行行整齐的字迹,灵动地跃然纸上。

  当然也有不少宾客认识他,围着礼桌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语地称赞着:

  “余老师儿子这字写得比他还要好啊!”

  “虎父无犬子嘛,更何况往上数两代人都是当老师的,小余那肯定也是有文化的人啊!”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说的不是写字!小余长得比他爸帅多了。”

  余欢在忙碌中抬起头,捕捉到这些话语,跟他们打趣说:“主要还是家里的领导栽培得好!”

  他知道这些人话语中带着几分恭维和玩笑。

  老余年近五十,一生笔耕不辍,写过的字比他走过的路还长,论硬笔书法的老辣和功底,他是相差甚远。

  更何况,从学校里面出来以后,他就很少用笔写字了。

  不过写个礼簿还是绰绰有余的。

  远远坐在席间观望的余老师,看着余欢在众目具瞻中这副游刃有余的样子,还不时跟人在搭话,整个人不禁笑盈盈的。

  余老爷子呵呵地笑着,眼中满是欣慰,感叹说:“欢欢这次回来,变化是真的蛮大,我都感觉有点像两個人了。”

  “看起来倒是比以前有出息多了。”吴老师点点头,赞同地说:“写礼簿不止要字好,人也要机灵。我之前还有点担心他应付不来这种场面呢,现在看来完全是杞人忧天了。”

  不多时。

  老谭开始招呼着大堂里的宾客接连入座。

  余欢持笔挥洒,经过一番忙碌,给桌前最后几位上礼的宾客写好礼簿,搁下笔后,暗暗长吁了一口气。

  心中也涌起一股成就感。

  毕竟是第一次写礼簿,并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的驾轻就熟。

  然而,此间事还未了,还有零零散散的宾客会来,现在是不能够离桌的。

  老谭从酒店门口负手走到桌前,打趣说:“小余,你跟我侄女坐在一起还真是般配。”

  闻言,余欢付之一笑。

  谭溪白了老谭一眼,嘴角却挂着笑意:“大伯,你就不要开这种玩笑了啊!小余都已经有对象了。”

  新郎谭志远和新娘百忙中得了几分闲暇,也围到了桌前。

  他一袭正装,好奇地说:“小余,我爸昨天晚上说你一下就喊出了我的名字,知道是我结婚,才答应来写礼簿——”

  谭志远比他大了五岁多,也不好讲是在学校里认识的。

  做好事不留名。

  更不好开口,直接说出他们之间的渊源。

  说其原本年后就得突发噩耗,双双暴毙,而他其实是劳什子救命恩人吧?

  在人家的大喜之日说这些,不得被关到白塔精神病院去啊?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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