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我选择与天后领证 第168节
眼睛直往那些个头大的鲫鱼身上瞄。
老爷子嘴里叼着烟,默不作声地看着她翻来覆去,挑了四条最大的鲫鱼,最小都有一斤,还在伸手去捞。
烟雾缭绕中,老爷子嘴角微扬,忽然笑着轻声念出一句顺口溜:“鲫鱼不过斤,过斤赛黄金~”
余欢刚弯腰关掉水龙头,闻声直起身子,笑着接口:“鲫鱼过斤赛人参!”
这两句都是民间的老话,顾名思义,意思是过斤的野生鲫鱼很稀有。
当然,这种挤占了本土鲫鱼生存环境的大阪鲫,生长速度要快上那么一些些。
但野生大阪鲫若要过斤,那也得经过几年的生长。
人工杂交出来的工程鲫鱼长起来就很猛了,一年通常能长两三斤,不过这种杂交鲫鱼简直反人类,难吃的一逼。
这一老一少,一唱一和,配合得默契十足。
不管是有意,还是他们爷孙俩无意间在打趣,三嫂听在耳朵里却不动声色,最后弯下腰顺势随便捞了一条鲫鱼,装进袋子里。
然后站起来,对吴老师说:“小吴,那我就随便挑几条走了啊!”
“没事,都是自家人。”吴老师笑着摆摆手,不以为意,一路将三嫂送出门外。
余欢看着她们两个妯娌离去的背影,不禁挠了挠头。
大伯是潭城大学教授,常年在外地且不说,老爷子只愿意跟小儿子住一起,也是有原因的。
尽管吴老师关起门来多多少少会吐槽几句,但至少不会和这三伯母一样,只会做表面功夫,有点好处争好处,争到好处还要争先后。
门外的吴老师,看着一脸谈兴不高的余耀文,暗忖哥俩恐怕几个月没见面,怎么不勾肩搭背地厮说了?
到底是谈女朋友的人,心思都放在女朋友身上了。
她却不知,余耀文因为阿淑一脸花痴夸余欢帅,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整个人顿时难受住。
堂哥余欢回来了,本想在这里多耍耍,顺便蹭一顿饭,当下索然无味带着阿淑跟吴老师告辞,言罢就提着大袋小袋,跟在三嫂后面溜溜球了。
“怎么让她把大的都挑走了。”老余双手叉腰站在门口,嘴里还嘀嘀咕咕。
“老头子没事就出去钓鱼回来,我们还差这些?”吴老师看得很明白,不患寡而不均,不分点鱼给这三嫂,保不准在背后对他们指摘说闲话。
说着推了推老余的肩膀:“还杵在这里干什么?赶紧杀鱼去!”
闻言,在学校里能开霸王色霸气轻易秒杀全场的老余,乖巧地挽起袖子,转身去后院杀鱼。
余欢与其擦肩而过,正准备把放在门外的渔具包提进来。
突然瞄见车下面的水渍,落日余晖中车身泛着鲜亮的光泽,不禁对门口的吴老师问道:“爸帮我把车洗了啊?”
“我俩一起洗的,他提水,我擦车!”吴老师下意识邀功。
倏忽想到余耀文之前那话,转过头,看着余欢的神色,抿了抿嘴,小心翼翼说:“不过用的是洗洁精,开始我们还不知道不能用洗洁精,听说会伤害到车漆?”
毕竟是五十多万的豪车呢!
“嗐~”余欢摆摆手:“一两次没什么影响。”
洗车店泡沫满天飞,用的基本就是两种洗涤剂兑水:洗衣粉,洗洁精。
洗衣粉就比较丧良心了,并且一般洗洁精还是做餐饮的那种大桶装。
专用洗车液?水蜡?
不存在的!
(本章完)
第140章 小伙子越来越帅了!
老余,一位受人尊敬的高中年级主任。
在外是传道授业的语文老师,在内是技艺娴熟的杀鱼老师傅。
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一刀便剖开鲤鱼的肚皮,随着刀口的敞开,一滩淡黄色的鱼籽如流金般溢出。
在初冬的季节,怀籽的鲤鱼可不多见。
老余随手去掉鱼胆,笑呵呵地说:“运气不错,这鲤鱼好大一坨鱼籽!”
鲤鱼平时都是像猪一样喜欢在有腐败物的水底拱食,在南方又没有休眠期,生长速度快,肉质粗土腥味大,上不了南方人的餐桌,属于白送也不要的那种。
也只有这鲤鱼籽,才算得上好东西,是淡水鱼籽中的珍品。
此时,余欢正端坐在小板凳上,背对老余,专心用刀背刮着鱼鳞。
听到老余的欣喜之声,他立刻回过头,双眼放光:“那把鲫鱼的鱼杂也都留下,让妈做一锅鱼杂火锅!”
“好主意!”老余欣然应允,将满满的鱼籽完完整整掏出来,两手才能够将其捧住。
天幕将黑未黑。
吴老师在厨房里忙碌地备着菜,透过玻璃窗望见外面逐渐昏暗的景色,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出来给他们打开后院的灯泡。
随着“咔嚓”一声轻响,老式钨丝灯泡亮起,昏黄的灯光瞬间驱散昏暗,余欢只觉眼前一下子鲜亮起来。
少顷。
父子俩杀完鱼,也没有先冲洗,直接把鱼扔盆里用适量的盐腌制,这个时间不能过长,否则会导致鱼肉没有韧性,口感不好,还容易导致鱼肉发臭。
待到天气放晴,阳光明媚的时候,再把鱼洗干净,放在外面暴晒风干。
老余洗干净鱼杂,将其端进厨房里。
余欢拿起水管冲洗水泥地面,进行最后的收尾工作。
老爷子将将洗完澡,嘴里叼着烟,清清爽爽地来到后院。
吴老师是教物理的,做事有条有理,在厨房里已经一切准备就绪,鱼杂这食材一端到她手上,不过十分钟光景,她便麻利地烹饪出来。
随后,她吆喝大家吃饭。
老余盛饭,余欢端碗。
老爷子早早上桌,给自己倒了半杯谷酒,在老余的强烈要求之下,又给他倒了半杯。
明亮的白炽灯照耀下,四口人围坐一堂,开始享用满满一大盆鱼杂火锅。
今日的老余显得格外兴奋,一边喝酒,一边抽烟,竟然跟平日里没话讲的老爷子,侃了起来。
话题不断从口中倾泻而出,如竹筒倒豆子般把林有容那边的家庭情况,都详细地讲述给老爷子听。
不止是余欢的岳父即将上任江南早报总编辑,岳母还是湘楚中烟的干部,二位都是大领导。
听得老爷子连连拍大腿,直说余欢这乖孙找了个好孙媳。
当谈到林有容本人的时候,老爷子的好奇心被彻底点燃,刨根问底她的工作情况。
吴老师看着老余涨红的醉脸,舌头都快要捋不直,忙不迭在桌底下踢了踢他的小腿,提醒他注意言辞。
下午的时候,吴老师就曾叮嘱过老余,让他找机会跟老爷子提一下余欢和林有容的事情。借老爷子藏不住事喜欢胡吹乱侃的口,透露一点风声出去。
熟人都知道老爷子从不说假话,只是经过老爷子喝点小酒,一番艺术加工之后,那些天花乱坠的真话,听起来就像是在吹牛逼。
两夫妻仔仔细细一琢磨,觉得攀高枝这个说法,总比傍富婆好听吧?
吴老师甚至都不知道是哪个嘴巴恶毒的长舌妇人,竟然传出她儿子傍的那个富婆,都已经四十多了的谣言。
儿媳妇那么如花似玉,可就是不能在人前显露,说实话,吴老师确实有点难受住。
不过,但可不能对老爷子提及,让他一个孙姓林的事情,更不要谈及隐婚之类的敏感话题。
然而在酒精的作用下,老余的嘴巴,似乎有些不受控制。
被吴老师这么一踹,老余一个激灵,顿时回过神来,即便被酒精麻痹了大脑,也意识到自己可能说得有点多。
他忙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余欢。
余欢正扒了一口米饭送进嘴里,点点头,准备用上老一套说辞,含糊地开口:“她在传媒公司上班……”
话音刚一起头。
堂屋里,倏忽传来一声急促的呼喊:“余老师!余老师在家吗?”
老余连忙昂起头应声:“在呢,我在后面吃饭!”
一个瘦削的男人,闻声缓步穿过堂屋,走进后院。
他的眼睛在四周扫视了一圈,最后定格在旁边一间配房里的光亮上。
连忙迈步而入。
看到里面正在吃饭,脸上的少许皱纹舒展开来,露出亲切的笑容。
热情地向老余打了个招呼:“余老师,吃着呢!”
老余扒拉完碗里的香菜,嘴里还在嚼着,忙不迭站起来绕过餐桌走到门边,给他散烟:“谭哥,你找我有什么事?”
“是这样,”摸约五十来岁的瘦削男人接过香烟,夹在右耳朵上,向老余说明了来意,“余老师你也知道,我儿子明天结婚,要在镇上摆酒席,本来要请他表舅写礼簿,结果他表舅肾结石犯了要住院,家里就没有其他亲戚写字好看的,所以想请你救救急。”
老余作为语文老教师,在镇上是远近闻名的写礼簿好手。不相熟的人请他去写礼簿的都有,更何况老余还叫这个人作‘谭哥’。
不是村里的,就是隔壁村的,显然两人关系不错。
余欢在一旁听着,对这样的事情已经见怪不怪,自顾自地干饭。
老谭一边说话,一边在兜里掏着,视线倏地瞅了瞅正在闷头干饭的余欢,夸赞说:“伱儿子回来了啊?哟,小伙子越来越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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