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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年,赶山也是一种生活 第97节

  “哼!人家以为你还能再来一次呢!”卢月月嗲嗲的很不满意的说道。

  “伱快拉倒吧,再来一次,一会儿你走路都费劲!咋这么能嘚瑟呢!”王安不屑的说道。

  说完话,王安不在理会加速穿衣服的卢月月,转身开门而去!

  说实话,王安也是有点意犹未尽,不过还有个沈薇没安抚呢!

  所以,王安出了卢月月家的院子,就往沈薇家走去。

  路上,王安越发觉得,自己就像一头叫驴一样,可哪出溜,可哪扯犊子!

  来到沈薇家,一番大战自是避免不了!

  从王安进屋,到事情结束,王安与沈薇两人一句话都没有交流过,那是相当的有默契!

  不过,沈薇还是避免不了,引吭高歌了一番!

  声音嘹亮,悦耳动听,句句都唱在了调上!

  听的王安赞叹不已,正经挺香挺好吃的!

  事后,王安将雪花膏交给沈薇,沈薇顿时感动不已,都要给王安贴上了!

  不得不说,这年代,雪花膏对女人的杀伤力,无与伦比!

  这一次,王安没有穿上衣服就走,而是到东屋看了看沈薇的婆婆,还有沈薇的女儿!

  沈薇的婆婆虽然瘫痪在炕,但是脑袋很是清醒,丝毫不在意王安和自己儿媳妇的破事儿!

  连连招呼王安上炕坐,表情也很是热情高兴!这么大年龄的人,很多事情看的很开,一点儿都不介意儿媳妇这样做!

  她们最明白的一件事儿就是,能好好的让一家人活着,不受人欺负,比什么都重要!

  沈薇的女儿叫来姊,今年四岁,这还是王安第一次看见她。

  这孩子长的,怎么说呢?就像王安前世,看过的漫画书里的小天使一样!透着一股灵气!

  虽然头发也是因为营养不良,而是枯黄色的,但是小脸蛋白白净净,被沈薇照顾的很是干净整洁!

  大眼睛水汪汪的,就那么一眨一眨的看着王安。

  似乎很是好奇,这个臭不要脸的叔叔是谁?为什么每次来,都把娘欺负哭了!

  王安很喜欢小孩子,所以上前就把小来姊抱了起来,亲昵的逗弄着小来姊。

  小来姊很活泼,一会儿的功夫,就被王安逗的笑了起来,变得跟王安很是亲近。

  王安摸了摸兜里,因为兜里有几块硬糖块和麦芽糖,这还是给两个小妹妹抓糖时,因为妹妹的手小拿不了,而剩的几块,被王安顺手放进了兜里。

  王安扒开一块麦芽糖放进小来姊嘴里,并说道:“来姊听话啊,不能咽下去,只能含着,咽下去就会被打屁屁!”

  小来姊一开始不知道是什么,还很好奇,但是糖进嘴里,化的还是很快的。

  糖的甘甜,瞬间让小来姊瞪大了眼睛,然后像是在品味绝世美味一般,轻轻的闭上了水汪汪的大眼睛!

  王安顿时感觉心酸,看的出来,小来姊四岁了,这还是第一次吃糖!

  王安抱着小来姊,把兜里剩下的几块糖全部掏出来,顺手交给了沈薇!

  沈薇攥着糖,满脸柔情的看着王安,似乎已经把王安当成了家里的男主人!

  沈薇的婆婆满脸笑意的看着这一幕,不过,似乎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缓缓的低下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眼睛里瞬间充满了思念!

  王安又逗弄了一会儿小来姊,然后随口跟沈薇说道:“再去我家带着点来姊,让晓美晓丽她们三个小孩子一起玩儿,这样对孩子有好处,把孩子整天圈在家里,咋也不是个事儿!”

  沈薇闻言,嗯一声,高兴的点了点头!

  王安又在沈薇家呆了一会儿,才起身离开,王安走的时候,小来姊满是不舍,似乎很不愿意让这个臭不要脸的叔叔离开!

  感谢‘哀伤的书迷’打赏,感谢!

第121章 仨狗硬钢熊罢

  晚上吃饭的时候,家里吃的是大米饭,王晓美和王晓丽高兴不已,眼睛都带着笑意。

  顿顿饭吃粗粮,小孩子肯定是不爱吃的!

  其实不光两个小丫头爱吃大米饭,全家人都爱吃!

  唠嗑的时候,王安跟家人提起,让沈薇领着小来姊来家里玩,没想到的是,老娘和木雪晴都很喜欢那个小丫头!

  说起小来姊,两个女人的话里全是夸赞,这让王晓美和王晓丽也对小来姊产生了兴趣,吵嚷着明天要去沈薇婶子家玩。

  过了一会儿,王逸突然笑着对王安说道:“大哥,我的钢笔坏了,你给我买一支呗?”

  王逸今年13岁,念小学5年级,明年上初一,这时候的学制是小学5年,初中3年!

  王安还没等说话,老娘语气不满的说话了:“买钢笔就跟娘说呗,找你大哥干啥呀?娘还能不给你买咋的?”

  王逸有花钱的事儿找王安,而不是找母亲,似乎又刺激到了家里的大拿刘桂兰了!

  也可能是让刘桂兰感到,自己在家里的地位被撼动了!

  王逸没有说话,看了一眼母亲,就低下了头。

  刘桂兰从兜里掏出5毛钱交给王安,然后对王安命令的说道:“明天去县里,别忘了给老二买钢笔。”

  “嗯呢!”王安答应一声,强憋着笑意接过了5毛钱,也不知道老娘整这一出,是想展示权威还是想表现点啥!——

  翌日一早,王安将所有进山该带的东西,全部整理好,并放到爬犁上。

  在往爬犁上拴仨狗的时候,仨狗因为几天没进山了,表现的很是兴奋!轮番往王安身上扑,王安挨个安抚一遍,这才消停下来!

  这仨狗,因为天天吃肉,现在胖的溜圆,最大的大黑,得有110多斤,最小的三黑,也得100斤往上!

  现在仨狗浑身的毛色,乌黑铮亮,油光水滑的!

  之前受伤的地方,也长出了绒毛,估计很快就会变成,和其它地方一样的毛色!

  一切准备好后,赶上爬犁接上小舅子,就奔山里走去。

  几天没溜套子,这些套子是真给力啊!

  除了有数的十几个套子是空的,没套着跳猫子外,剩下的全部都有斩获,只是被吃掉一半的或者吃的基本没剩啥的,也是相当不少!

  两人粗略的数了一下,完整的跳猫子有69个,吃剩半拉的,还有7个,剩下的基本就剩个跳猫子脑袋,或者脑袋连着一块皮的大约20多不到30个!

  对于已经没用的东西,也没人上心仔细的去数!

  只是这一波收获后,算上那十几个没套中跳猫子的套子,两人手里能用的套子只剩60多个了,数量有点少,所以很快就被两人布置好了!

  赶上爬犁,继续往深山里前进。

  路上,姐夫小舅子两人吹着牛逼,扯着闲蛋,偶尔还费劲扒拉的冒根烟儿。

  抽烟到是不费劲,主要是点火不好点,这大儿马跑的挺快,爬犁上的小风吹的飕飕的,点着一根烟得浪费十多根火柴!

  正常都是一个人点着后,另一个人用烟对烟点火,想再用火柴点烟那正经不是一般的费劲!

  木雪离突然说道:“姐夫,我跟我对象的六爷爷学了怎么夹大皮,咱两有空去试试呗?”

  王安一听这么好的事儿怎么可能不答应,于是笑着说道:“那必须得试试啊!有枣没枣也得打两杆子再说啊!”

  “嘿嘿,听说那玩意儿,夹着一只就算赚着了!”木雪离嘿嘿笑着说道。

  “那倒是,到时候咱们多下夹子,一冬咋也能最少夹到一只”王安乐呵呵的说道。

  一路疾驰,即使大黑发现猎物狂吠,或者两人看到野猪脚印或者狍子脚,也未做任何停留。

  终于,在上午10点过3分的时候,两人来到那片洼地。

  拴好大儿马喂好草料,王安和木雪离领着仨狗到那熊罢中枪的地方,发现几个颜色已经乌黑的血迹,便将狗放开了。

  对于猎狗来说,有血迹上这么明显的气味儿,要是在找不到熊罢,那这完全就是废狗了,鸡毛用没有,养着都浪费粮食!

  所以,大黑闻完血迹后,就开始抬头向天嗅了起来,可能是间隔时间有点长,这就让大黑的抬头香技能失灵了!

  大黑原地转圈对着天空闻了个遍,然后打了个喷嚏,就站在那陷入迷茫了,好像还有点懵逼!

  可能心里在寻思:我这引以为傲的鼻子,是不是它娘的坏了?这特么咋啥也闻不着呢?我这两天也没感冒啊!

  过了一会儿,大黑又低头闻了闻血迹,抬头左右瞅两眼,好像突然想起来,自己也会低头香!

  然后猛的低头,用上了不经常使用的低头香技能,一路低头闻着熊罢留下的足迹,小跑着向前追了出去。

  俩人和二黑三黑看大黑已经小跑了起来,便也追着大黑小跑起来。

  这一小跑起来,那真是西瓜皮擦腚,没完没了!

  掐踪,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杀死猎物,但是掐踪熊瞎子,要比掐踪别的猎物难上很多。

  因为熊瞎子虽然看着蠢,但不管是敏捷性还是聪明程度,那是一点都不蠢!

  所有的熊瞎子在想要休息的时候,都会先选好休息的地方,然后开始在休息处附近各种绕圈。

  大圈连大圈,大圈套小圈,就那么转悠,因为熊瞎子的视觉和听觉极差,所以要用它那极为牛逼的嗅觉,将附近闻个遍!

  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检查附近有没有隐藏的危险,如果有,那就排除,排除不了就换休息的地方。

  另一方面,就是记住附近都有什么气味儿,这样在它休息的时候,有其它气味儿靠近的话,它就能通过气味分辨出是否危险!

  所以,走坨子的熊瞎子,才会那么危险,那些有经验的猎人,在没有好枪和好枪法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想着去打这个熊瞎子的!

  即有好枪,而且枪法也相当牛逼的猎人,一般情况下,也不愿意招惹走坨子!

  大黑不愧是抬头香,在连续跑了一个半小时后,就不在低头闻着熊瞎子走过的印记走了,而是抬头辨别方位,然后就猛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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