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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年,赶山也是一种生活 第65节

  虽然不管怎么说,那大熊罢的价值,都应该是不如这只黑瞎子的,而且黑瞎子已经到手,但是人性都是如此,人若不贪,那还叫人吗?

  再说这种消息本来就少,而且大熊罢也受伤了,机会可以说是千载难逢,必须得干一把啊!

  有仨狗警戒,王安躺在黑瞎子皮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半夜被尿憋醒,发现火堆早已熄灭,可是却并没有感觉冷。

  王安可是记得,跟冯成民在山里过夜那晚,两人冻醒了好多次,每次冻醒都要第一时间生火,不然根本受不了!

  可是今晚虽然有窝棚,但也不至于冻不醒人啊!

  王安边生火,边琢磨,突然看到了旁边剩下的黑瞎子肉,脑袋突然就灵光一现。

  这黑瞎子肉,这么神奇的吗?一时半会儿冻不上,这个一般人都知道,可是人吃了,还有防冻功能!这可就牛逼大了!

  以后进山,拿上一块黑瞎子肉,那岂不是就有了温暖的保障!

  生着火后,压上湿的松树枝,王安再次睡去!

  一觉醒来,天已经蒙蒙亮,木雪离也是刚起来,就在不远处,双腿岔开,双手抱腹,眼望苍天,脚下清泉流过,随即从地面升起一簇白烟,整个人似乎都已迷离,最后又哆嗦一下,似乎马上就要飞升一般!

  王安扫了一眼正在撒尿的小舅子,就不在理会。

  生火煮肉,把昨天剩的大饼子也热上,然后割肉喂狗,都只喂半饱,不然狗会没有动力。

  这黑瞎子肉冻了一宿,就表面的一层冻了,里面依然是软的!太牛逼了!

  快速的吃完早饭,窝棚也没有收起来,乌拉草帘子,家家都有的是!拉着的话,除了占地方,啥用没有。

  两人赶上爬犁,就回到昨天捡黑瞎子的地方!

  两人仨狗,顺着黑瞎子走过的痕迹,开始了掐倒踪寻找。

  掐倒踪,就是码着黑瞎子走过的印记往回找。

  冯成民说过,黑瞎子或者熊罢,只要是走坨子,那它就不会有固定的区域。

  因为它会可哪儿去找吃的,以黑瞎子或者大熊罢的体重,它每天要吃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它们会冬眠,其实也是为了降低身体消耗的一种方式,不然大雪封山后,会遮盖住很多食物或者动物的气味儿。

  不管是黑瞎子还是大熊罢,它们的听觉和视觉都非常差,只有嗅觉非常牛逼,是猎狗的好几十倍!

  因而,它们找食物全靠嗅觉,而且食谱跟人一样,很杂,植物类的似乎没有不吃的,就不说了。河里游得,它们大部分都吃!

  而且,不管是野猪还是袍子或者鹿,它们都吃!

  不过它们吃的,大部分是有蹄子的食草动物,具体原因不知道。可能只是因为带蹄子的动物好吃而已!

  掐踪这活儿,是真的不咋好干。

  大熊罢和黑瞎子战斗过得地方,已经找到了,就在距离捡黑子的地方不到10里地远。

  可是从这战斗过的地方,已经又掐了10多里地了,还是不见大熊罢的踪影。

  而且大黑也一直不开声,大黑不开声,就证明这大熊罢,不在大黑的嗅觉范围内!

  可能是因为这大熊罢的原因,别的猎物竟然也不见踪影,只有野鸡跳猫子出没。

  王安心急之下,开枪打死了一只跳猫子和一只野鸡。木雪离也不甘示弱,一枪打死了两只野鸡。

  看那高兴劲儿,可能是因为还上了,之前欠的那一发子弹!

  可是跑了这么老远,却只收获了一只跳猫子和三只野鸡!这不扯蛋呢么!

  两人心情都不咋地,相互对视一眼,同时收起艹蛋的心情,继续掐踪。

  走着走着,王安和木雪离同时停下了脚步。

  因为更加神奇的事情出现了!

  这大熊罢留下的印记傍边,竟然出现了三道人的脚印!

  这脚印很不寻常,因为不管是王安,还是木雪离,都是穿自家做的棉布鞋。

  各个屯子的大部分屯民,这个季节穿的也是这种做的棉布鞋。

  鞋底是自己家做的千层底,就是很多很多层布,用麻绳纳的鞋底。

  只有在不冷的时候,才会有穿黄胶鞋的,黄胶鞋唯一的优点就是结实耐用,别无其他任何优点!

  可是不管是千层底,还是黄胶鞋底,踩在这冻得梆硬的雪地上,都是没印记或浅印记!

  而这三道人脚印,却是非常少见的皮鞋印!

  求追读

第78章 大熊罢(一)

  这种脚印,是只有硬底皮鞋才能踩出来的。

  带有防滑的深条纹,而且后脚跟,是高出前面脚掌一块的!

  别说是各个屯的屯民们,即使在县里,这种鞋的印记都很少见!

  木雪离可能不知道咋回事,但是王安却是知道的!

  因为这鞋特别贵!而且不但贵,还非常不好买到!

  这是硬橡胶底的牛皮鞋,相当结实!只有军中高干子弟穿得比较多一点!

  因为他们穿的,是单位发的!

  像那些当官的或他们的孩子们穿的,大多是别人送的。

  有钱人穿的,那才是买的!

  一双鞋,需要花掉正式职工的两个月工资!而且还不够,需要再添点!

  所以说,普通人怎么穿?以县里人的收入水平怎么穿?

  这也是当初王安卖活狍子时,看到买狍子的年轻人,他那穿着打扮,为什么说是多么的有派!

  而且价格还敢要那么高,虽然做好了对方讲价的心理准备,但无疑不是相信对方的财力会很牛逼!

  因为那年轻人的穿着打扮,就已经告诉大家了:我,不差钱儿!

  这种皮鞋,也叫军勾。

  注意,是正儿八经的军勾,这年代,没假的军勾!

  没听说,也不存在“高仿”!“高仿”这个词,只有南方地区零星半点的才刚刚出现!

  这鞋前面脚趾处,在两层牛皮里夹着一层钢板,并且这鞋整体很沉,其实不咋适合赶山穿!

  木雪离仔细端详后,发出疑问:“姐夫,这是什么鞋印?感觉很高级的样子呢?”

  王安看木雪离一副好奇的表情,回答道:“这是皮鞋的脚印,县城里有人穿这种鞋!”

  木雪离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两人继续掐踪赶路。

  两人不知道又走了多久,大黑闻了闻一棵明显被大熊罢蹭过后,留下棕毛的树,又开声狂吠起来。

  紧接着,仨狗就窜了出去。

  两人瞬间面色凝重,因为活着的大熊罢,两人还没见过长啥样呢!

  只是听说,那玩意儿老大了,又大又凶狠,在这山里,基本就是无敌的存在,大爪子都不愿意与其正面交锋!

  两人跟着仨狗开始飞奔起来,只是人连野猪都跑不过,就更甭提撵狗了。

  不一会儿的功夫,仨狗就没影了,两人的脚步,却是丝毫不敢减慢,因为黑瞎子或者大熊罢杀狗,那就像人杀小鸡小鸭一般简单!

  也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反正两人都是累的气喘吁吁,像拉灶坑的风匣一样,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而在两人看不见的地方,仨狗已经把大熊罢围了起来,只是哪只狗都不敢上前撕咬,都在3米外狂吠。

  大熊罢的脸上,似是被利器所伤,三道血印子异常显眼,跟孙大疤瘌脸上的三道疤瘌非常像。

  距离大熊罢五六百米的地方,还躺着三个人,也不知是死是活,不过仨人脑袋都是完好的,也算万幸!

  有两人上身的后背棉衣,已经撕开漏了很多棉花,另外一个人的腿上有血渗出,伤势啥样也不清楚。

  而大熊罢看都不看仨狗一眼,直接就是个无视,依旧坐在那吃着什么东西,吃的似乎还挺香。

  仔细一看,前爪拿着的东西,分明是平时很常见的布面袋子,只不过被大熊罢撕扯碎了。

  而大熊罢吃的,就是城里常见,农村也偶尔能见到的白面馒头!

  过了一会儿,大熊罢抬起脑袋对着天空嗅了嗅,似乎是发现了什么,布袋子也不要了,直接就向远处跑去,跑的还挺快。

  不过明显能看到这大熊罢,似乎受伤也不轻,脖子上,身上,也是血迹斑斑!

  受伤最重的,好像是左前腿,有一块皮被掀开了,里面血肉模糊,跑起来都一瘸一拐的。

  受伤的凶兽都是如此,只要发现危险,第一时间要做的事情,就是跑,绝对不会去跟对方战斗!

  不然以大熊罢这种山里顶尖战力的存在,即使闻到人的气味,那也是直接无视!

  除非是被枪伤到了,最后却跑掉的那种,知道枪的厉害,只要闻到人或火药气味,绝不迎战,立即远遁!

  成为名副其实的“枪漏子”,当然不仅熊罢和黑瞎子,其它山牲口都是如此!

  只要第一次开枪打中了,轻伤可能影响不大,要是让它们受伤严重,最后却没死!

  那么下次再想打,那困难程度是无法形容的,别说是打,简直就是踪影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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