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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年,赶山也是一种生活 第241节

  等家雀打的差不多了,在安安心心的去壳沈薇。

  王安估摸着,沈薇现在也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让自己去壳她几下。

  “壳”这种事儿,是不分性别的,只要是动物,那就没有不需要的。

  王安突然又想起了那个电视节目:

  春天到了,又到了万物发情的季节,动物们也到了迫不及待想要繁衍的时候.

  王安一出大门,就开始扫视周围的树上,灌木丛上,草垛上,以及各个地方上的家雀。

  其实不管是啥时候,家雀这种动物,可以说可哪儿都是,根本不分地方。

  有人的地方,有家雀的存在,没有人的地方,也有这玩意儿的存在。

  这玩意儿在东北民间,俗称叫做“老家贼”。

  当然,王安虽然是想要打家雀,但要是能碰到松鼠,那就更加完美了。

  松鼠的肉,比家雀的肉,可是好吃的不止一点半点儿。

  其实家雀这种动物虽然随处可见,但其实这玩意儿长得并不一样。

  最常见的,就是这种黑短嘴的,也是数量最多的。

  不过这种黑嘴的,从根儿上来讲的话,它不是华夏本地的,而是在60年代的时候,从老毛子那边进口的。

  其次还有本地的,

  这种虽然也是黑嘴,但黑的不是特别纯正,而且不但嘴大一点,整体感觉也要瘦长一点。

  还有这种的,

  以及这种的,

  当然,华夏地大物博,还有很多种是王安没见过的。

  虽然这些家雀看上去都差不多,但它们长得确实不一样。

  而且这些鸟,虽然都被统称为家雀,也就是麻雀,但实际上来讲,它们都是有各自的名字的。

  并且它们的分布,也是不一样的,有喜欢呆在人类附近的,有喜欢呆在树林子里的,也有喜欢呆在田间地头的。

  反正这玩意儿各式各样,也会可哪飞,倒是也没有太多的人去理会,这玩意儿都飞哪儿去了。

  但是都知道的是,这玩意儿虽小,但是五脏俱全。

  而最关键的是,这玩意是肉,正经挺好吃的。

  不过这玩意儿,也只是冬天的时候人们抓的厉害,夏天是没人抓的。

  因为冬天家雀吃的是草籽和粮食,整个家雀的肉被整熟后,是红色的。

  而夏天家雀吃的是虫子,家雀身上的肉若是整熟了,是青蓝色的,并且吃的时候也不是正味儿,有点发酸。

  再说吃虫子时候的家雀,是实打实的益鸟,对广大农民来说,是好玩意儿。

  王安走出大门后,也没有远走,从自家附近,便开始了打家雀。

  泥弹子其实是不如钢珠好使的,但是也没差太多。

  不过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儿它不用花钱。

  几天没打弹弓,让本就打弹弓技术一般的王安,又适应了好半天。

  直到将自己家院外的家雀全部赶跑,王安才彻底来了感觉。

  来了感觉的王安,开始对着家雀各种拉弹弓.

  “嗖”“嗖”“嗖”.的声音,响起的非常连贯。

  而王安打家雀的准头,也变得越来越好。

  一只只家雀,被从树上打落,被从雪地上直接被打死,还有的被打死后掉进树毛墩子里。

  导致王安还得猫腰撅腚的钻进去,将好不容易打死的家雀抠出来。

  而树毛墩子里的雪,也不出意外的钻进王安的脖颈子里,那凉爽的滋味儿,把王安的欲望都浇灭了。

  不得不说,还得说是大自然的力量,才是最为伟大的力量。

  人类的那点小欲望、小想法、以及那颗想要“繁衍”的心,说给打消,那是一点都不带惯着你的。

  好在王安年轻,火力足够旺盛,也有人定胜天的想法。

  在几次钻树毛墩子后,便对这钻进脖颈子里的雪花产生了抵抗力,其实就是习惯了这种冰冰凉凉的感觉。

  终于,就在王安打了六十多只家雀的时候,王安体内的无尽欲火,再次升腾了起来

  这种火焰将王安烧的,简直是五脊六兽,并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而且也是在这时候,王安兜里的泥弹子,也被打的所剩无几了。

  而王安的小兄弟,却已经将子弹压满,就等着随时倾泻出来。

  于是乎,王安左手拿着弹弓,右手拎着半面袋子家雀,往沈薇家走去。

  果然不出王安所料,当王安一进院子,便发现沈薇在晾晒被褥。

  而看到王安到来,沈薇表现的,那是满眼的春情,满面的春风,满身的春意。

  沈薇的整个眼睛里,都透漏着望眼欲穿的味道。

  王安这种女人堆里爬出来的货色,自然读懂了整个沈薇。

  此时的沈薇,绝对是急需要,王安来壳她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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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309.第309章 本性和天职

  309.

  俩人相视一笑,都很高兴,沈薇虽然是高兴的表情,却有点幽怨的说道:

  “你咋过来了呢?我以为你以后都不来了呢?”

  王安看到沈薇的小表情,瞪着大眼珠子装作很生气的样子说道:

  “哎呀哈,你个臭娘们儿,都敢这么和我说话了?”

  沈薇看了王安一眼,动了动嘴,虽然好像很委屈,但却没敢说话。

  看的出来,沈薇还是很害怕王安的。

  其实之所以沈薇会这么说,是因为王安除了正月的时候来过两次以外,还没来过这里。

  王安也不是不想来,主要也没啥机会来,毕竟天天不是忙着就是忙那,再说挣钱才是王安的本职工作,没钱,啥都是扯。

  而搞破鞋这种事情,准确的来说,算是天职,天生就需要的事情。

  不过沈薇的年龄也并不大,今年好像是才26岁,对于一个26岁的寡妇来说,不管是对她还是对她所支撑的这个家,其实都是需有一个老爷们儿存在的,虽然王安并不属于她。

  但不管怎样,王安对她来说,也算是一个靠山,或者说是精神的支柱,所以她会有点幽怨,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儿。

  其实沈薇和方秀娥具体多大岁数,王安并不关心,也从来没问过,因为年龄这个东西,并不重要。

  年轻,漂亮,身材好,才是王安所关心的问题。

  不过以王安的性格,是肯定不能让沈薇的怨念继续发展下去的,一个女人的怨念要是太大,那可是极容易出问题的。

  所以,王安才会瞪大眼珠子,装作很生气的样子。

  等王安走过来后,沈薇转身紧走两步,将外屋门打开。

  王安一点儿没有客气,便向屋里走去,随手将装家雀的面袋子放在灶台边,又直接向西屋走去。

  过了一会儿,只听“砰”的一声,沈薇在后面把门关上了。

  然后俩人伱看看我,我看看你,互相不耽误,都很快速的,就将身上的装备全部解除了。

  沈薇的屋子,应该是没少烧木头柈子,反正那是暖暖的,一点也不冷。

  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太冷的话,会耽误很多事儿的。

  沈薇是会蒸馒头的,馒头蒸的是又大又白,反正比别人的馒头都大上好多好多。

  反正王安是非常喜欢吃的,毕竟馒头这个东西,越大吃起来才越顶饱。

  满满的一口咬上去,对于一个处在饥饿中的人来说,那绝对是一种非常美好的享受。

  而此时的王安,可以说“饿”得要死,简直都要“饿”的神志不清了。

  所以王安那是一顿狼吞虎咽,大口咀嚼。

  并且很快,王安就边吃馒头边创作出了一副大作。

  左“王安”,右“专用”,就被王安写了出来。

  写完后,王安又仔细的端详了一番,还是从左到右,从上往下的端详。

  不得不说,自己这书法,还是正经不错的,字体势大力沉,潇洒俊逸,又像一座小山一般巍峨震撼。

  其实字写的好,只是一小方面,主要是纸很给力,丝滑高贵,一点儿都不挡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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