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八零年,赶山也是一种生活 第127节
再说刚才说那仨青狗时,小舅子就嘚瑟的很,也该修理一下了。
紧接着,王安也没管老丈人和丈母娘就在跟前儿,直接笑道:“哎呀,长本事了,伱都敢跟我玩儿这个了?你是不是欠踢?”
说着话,没等木雪离反应过来,王安就掐住了木雪离的后脖子,把木雪离从炕沿摁着坐在了地下,然后就是大脚丫子乱舞,只听“乒乓”一顿乱响,木雪离正经是挨了一顿好踢。
可能木雪离说完话,就认识到自己的话有问题,所以连连求饶:“姐夫,姐夫我错了,姐夫别踢了.”
木华两口子笑呵呵的看着这一幕,好像大儿子挨他姐夫踢,是正经挺好的一件事儿一般。
只有木雪婷不知如何是好,眨巴着大眼睛看着这一幕。
小孩子是只分亲疏不分对错的,所以得出结论,在木雪婷的心里,姐夫和大哥的亲疏程度是一样的,算是一个级别的。
王安踢完木雪离,转身坐在炕上继续哄小姨子,木雪离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脚印子,也不在意,讪讪一笑,也坐回炕沿边。
又唠了一会儿嗑,王安便告辞离去,木华两口子自然极力挽留这个给家里带来巨大变化的姑爷儿,只是王安随便找个理由便走了。
其实王安惦记的,是家里那一锅黑瞎子掌!这可是自己亲手炖的,吃不上得多难受?
又是一路飞驰,几分钟就到家了。
晚饭的时候,王安终于吃黑瞎子掌吃饱了。
熊瞎子掌这玩意儿,虽然名气很大,从古代就被奉为是美食,好像中原十大美食之一就有熊瞎子掌。
但是像这种,除了有数的那几样调料,其它什么调料都没有的情况下,就是用大铁锅炖,炖的烂糊了,只要入嘴就会发现,那叫一个相当好吃啊!
所有说熊瞎子掌不好吃的人,那一定是没吃过,因为从古至今,华夏经历过多少朝代?
而不管哪个朝代的人,为啥都说这玩意儿好吃?
而且这玩意儿在集市上,那也是非常的好卖,起码王大柱每次进县城卖肉,熊瞎子掌都没剩下过。
听王大柱讲,在王大柱把熊瞎子掌卖光后,还会有很多人问:你这儿卖熊瞎子肉,怎么没有熊瞎子掌?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难道那些说熊瞎子掌好吃的人,他们的嘴都是有毛病吗?
反正不管咋说,王安一家人都挺爱吃这玩意儿的,没有一个人说不好吃,就连王晓丽都说:“大锅,这玩意儿比羊肉好呲,你以后还是多匝这玩意儿吧!”
“嗯呢,晓丽说抓啥,大锅以后就抓啥!”王安笑呵呵的逗着王晓丽说道。
“哼,大锅你又学我说话。”王晓丽不满的说道。
“哈哈哈”一家人全部大笑起来。
夜里,木雪晴非常的主动,这让跑了一天的王安颇为享受。
王安枕着枕头躺在那,看着眼前的大白馒头是那么的好看,特别的想吃上一口,可惜就是吃不到!
这么好吃的馒头,却只能拿着不能吃,要知道这种感觉,对于一个饥肠难耐的人来说,是多么的痛苦,这种折磨人的滋味,简直比上刑还难受!
王安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哎!馒头与熊瞎子掌不可兼得啊!”
“你说啥?”正在忙着的木雪晴疑惑的问道。
“啊奥!没说啥,就是感慨一番。”王安发出了一声似乎很舒服的声音,然后说道。
“什么熊瞎子掌?啥馒头不可得了?”木雪晴加重坐下来的力道,狠狠的问道。
“哎呀,没啥,你快忙你的。”王安着急的说道。
这娘们儿现在会使劲儿了,功力见长!
过了一会儿,王安感觉魂儿要飞了。
而木雪晴的魂儿似乎已经飞了。
好吧!咱们同归于尽吧!
清醒过来的王安,突然感觉“同归于尽”这个词儿,好像是用差地方了,没文凭确实不行。
不过也无所谓,快乐的目的达到了就行呗!
看了看趴在自己身上的木雪晴,好像已经晕过去了一样。
这娘们儿,就知道逞能,把自己先鼓捣晕了,这一天天的!
人这个东西,还是得学会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才行!
主动权,一定要抓在自己手里,两手都要抓,两手还都得灵活。
只有这样,财富之门,才会向你打开,还是四敞大开。
又是一番劳碌,再一次的把木雪晴鼓捣瘫了。
终于,王安也累了,感觉自己做神仙了!
摸索着从兜里掏出烟点上一根,“嘶噗.”!
嗯,没错,要的就是这个感觉!
饭后一根烟,飘飘就成仙,
事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
嗯,没毛病!
一根烟过后,王安搂着光溜溜的木雪晴,不知不觉的就进入了梦乡。
——
早上起来,又是美好的一天开始了。
吃过早饭,检查好进山的装备,想了想,壶里的酒没有了,便又灌了一壶酒扔在爬犁上。
酒这玩意儿,是东北人的最爱,可能说东北有点狭窄了,应该说是整个北方人的最爱,这可能是因为气候温度的原因。
王安可是知道,南方的广大人民相对于酒来说,爱好的是茶。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万丈红尘三杯酒,千秋大业一壶茶!
这句话具体是啥意思,王安这初中没毕业的文凭属实没整懂,但王安就觉得这话说的很有道理。
反正王安不管是酒还是茶,都非常的喜爱!
就是茶票这东西属实难搞,重生这么久了,一口茶水都没喝上!
艹,真特么郁闷!
王安之所以赶山带酒,是因为对于赶山人来说,酒绝对是正儿八经的重要东西!
山里很多地方的气温,要比屯子里冷很多,那种被冻僵的感觉,是相当的难受。
但是不管多冷,一口白酒下肚,瞬间全身都是热乎的,这一点,对赶山人来说,酒不亚于是救命的东西。
一切准备就绪,跟家里人打声招呼,王安便赶着爬犁来到二大爷家。
由于没跟王利说要今天进山,所以王利早上就没早早过来。
今天王安是打算把另一波青羊打了,这样不但皮毛会多一点,最主要的是时间长了,那些青羊就没法掐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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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64章 四条黄狗
一进二大爷家院子,就听到一群狗叫。
循着声音望去,只见四条大黄狗正在瞅着自己叫唤,只是没有龇牙咧嘴,似乎叫唤的主要目的是通知家里的主人,家里来人了。
王安打眼一看就知道,这是正儿八经已经拖好的四条赶山狗!
因为四条狗身上都有已经好了的伤疤,而且伤疤的形状都是被挠或被咬的,这也同时证明了,这四条黄狗没少经历过硬仗。
其实在东北,只要是经常赶山的猎狗,那就没有不受伤的,也不可能不经历硬仗!
除非狗的主人,也就是这个赶山人不务正业!或者说这狗的主人,压根就不是专职赶山的,赶山只是偶尔进山溜达溜达,打个跳猫子抓个野鸡啥的。
不然的话,赶山人想要猎狗不受伤,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正常来说,训练猎狗的目的就是为了赶山,就是为了打猎,说白了就是为了吃肉,为了有钱花!
不然费劲巴力的训练猎狗干啥?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呐?
要知道把狗拖成赶山的猎狗,那可正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如果家里有拖好的猎狗,然后以猎狗带新狗,还算是挺省心挺轻松的事儿。
要是从头到尾全是猎人拖,别的环节不谈,只是训练猎狗撵踪这个环节,就能把训狗的猎人累个半死,那真的是玩儿命领着狗跑啊!
关键问题是,即使狗拖出来了,还有相当高的折损率。
赶山人的赶山经验,都是靠老赶山人的传授或者是靠自己一点一点累积的。
狗也是同样如此,经验不足的猎狗,碰着大炮卵子、熊瞎子或者豺狼虎豹等凶兽,很有可能只是一个回合下来,就被活活挑死、拍死、或咬死!
可惜不?难受不?好不容易拖出来的,还没等发挥作用就死了。
再说人都是有感情的,这么长时间的拖狗训狗,人跟狗的感情,已经处的就像是亲人一样了,而作为狗的主人,眼睁睁的看着狗死了却无能为力,那心情,得特么艹蛋成啥样?
可想而知!
看着这四条大黄狗,王安顿时懵逼了,昨天木雪离买了三条狗,而今天就看到了王利整来的四条狗!
这俩人是啥时候商量好整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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